在带着小丫头,吃过一顿便宜到让你不相信的饭之后,明辉就带小丫头一起,在北京街头转悠着。天渐渐黑了,初秋的北京,多少有一些凉,小姑娘不耐寒,微微有点颤抖。但,她很懂事,隐隐地觉得似乎有什么不对,于是,她只是下意识地,将自己小小的身子尽量地靠近明辉,但却什么都没说。
明辉感觉到小丫头的动作了,也明白是为什么。他心中,不禁很有些心疼。他低头看了看小丫头,弯腰将她抱起来,紧紧地将她搂在怀里,轻声问:“小兰,冷么?”
小丫头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轻声说:“哥哥,小兰不冷。”
看着小丫头那亮晶晶的大眼睛,顿时,明辉更加心疼了。小姑娘跟着他生活了一年多,原本一个人都吃不太饱的饭,分两个人吃,让这个小姑娘原本就瘦得让人心疼,越发凸显那一对大眼睛了。身上的衣服,显得有点大,空荡荡的。再加上有些苍白的面孔,顿时,明辉只觉得一阵鼻子发酸……
“小兰,是哥哥不好,是哥哥不好……”明辉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小兰怔了怔,伸手轻轻摸了摸明辉有些胡子拉碴的脸,将她那一张瘦削的,颧骨都微微有些凸出的小脸儿,贴在那张同样瘦削同样颧骨突出的脸上,轻声说:“没事的,哥哥,小兰不冷,真的。”
或许,他先前还能忍得住,这一下,泪水瞬间滑落……
“哥哥……哥哥怎么了?”感觉到滑落在自己脸上的泪水,小兰吓了一跳,赶忙伸手去擦,声音也颤颤地,“哥哥不哭,哥哥你不要哭啊,小兰是不是说错什么了?是小兰不好,是小兰不好……”
明辉一只手搂着小姑娘,一只手捏住了小姑娘的小手,感到手中那只皮包骨头的,和一般小孩子很是肉感的小手完全不同的触感,他险些再次落下泪水。但,他用力咬了咬牙,忍住了,轻声说:“没事没事,哥哥……哥哥只是迷了眼了,刚才风大……”
风?哪里来的风?刚才刮风了么?小兰愣了愣,但,她也没戳穿明辉那不靠谱的“谎言”,只是将自己的小脸,藏在明辉的肩窝。她多少有点明白了,或许,出了什么不好的事……
眼泪擦掉了,明辉抿了抿唇。没钱了,没钱了又怎么样?原先在遇到小兰时候,他又哪里有钱?他不是一直都没钱么?不过是回到了原点而已,怕什么?
反正,那些钱的来路,也不怎么正,丢了就丢了。
带着小姑娘,明辉有些漫无目的地在北京街头游荡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地方。这是一处立交桥下,这里有一些杂物,估计都是被附近居民丢弃的。而这处立交桥,也不是什么繁华区,人流量并不算太多,而且桥下几个空间,看样子似乎也是有人住的。
明辉找一会儿,找到一处看上去应该是无主的地方,将怀中已经睡着的小姑娘,轻轻放在一旁,打开背包,掏出一条毯子,小心地在地上铺好,然后将小姑娘放在上面,再将小姑娘没有占据的那一部分毯子折过来,盖在小姑娘身上。
看着小姑娘的睡颜,明辉怔了半晌,微微叹了口气,俯下身子在小姑娘的额头上轻轻印下一个吻,然后,就靠在一旁的墙角,将身子用力蜷缩了几下,闭上了眼睛。
但,没过多久,他还没有完全睡着,就听到了一阵响动。他赶忙睁开眼睛,只见,不远处,一个看不清面目,一身褴褛的人,正站在他们占据的这处角落外面,望着他们。
见明辉醒了,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嘴白花花的牙齿:“嘿,我是你们的新邻居,来打个招呼。”说着,他的目光,落在了熟睡中的小姑娘身上,“哟,还是带着孩子的啊……”
明辉抿了抿唇:“这……这是我妹妹。我叫明辉,还没请教,您怎么称呼?”
那人挥了挥手:“还带什么‘您’啊,反正我也不是北京人,这虚伪的京腔,就别带了。我啊,东北那噶哒的,姓什么,叫什么,我早就忘了,你就叫我一声东北叔吧。看着你年纪也不大,叫我一声叔不算委屈你吧?”
明辉赶忙说:“当然不委屈,东北叔。您……不,你是早就在这住了么?那这里是不是还有人呢?我……”
“嗨,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东北叔又挥了挥手,“没错,哪儿都会有各种规矩的,像我们这样的流浪汉,自然也都是有规矩的。不过现在这儿的住户,早就都搬走了,就剩下我一个。现在有伴儿来陪着我了,还要什么规矩啊?反正,所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嘛,既然只有咱们两家了,相互照应点儿就好了。”
明辉听着这话,心里稍稍放松了点,轻声说:“那……就先谢谢东北叔了。我们兄妹刚刚从外地过来,不大懂规矩,总怕闯祸。转悠很长时间了,见这儿没人,所以就……”
“嗨,怕啥!”东北叔笑呵呵地说,“小兄弟,我听你口音,好像多少也带点儿味儿,东北小老乡呵?”
明辉一怔,随即摇了摇头:“我不是东北的,但我在那边待过不算短的时间,所以口音可能带了点儿。”
东北叔乐呵呵地说:“是呵?那也算半个老乡了哈!好了,我也不耽误你们休息了,要是把这小姑娘惊醒了,那罪过可就大了。我先过去了,有事儿找我啊!我就在隔壁!”
说着,东北叔也不等明辉反应,就转身离开了。明辉怔怔地望着昏暗的光线中,东北叔那不甚明晰的背影,唇角不禁露出一丝微微的笑容。看来,似乎有了一个不难相处的邻居呢……
随后,这“两兄妹”就在东北叔“隔壁”住下了。闲暇时,明辉听东北叔说过,他们住的这个地方,曾经是一个陕西人住的,后来这陕西人不知道去哪儿了,这地方已经空了好几个月了。
先不说东北叔,就说明辉和小兰吧。两人身上,就剩下了原本是明辉打算留在身边零花的两百多块钱,就这么点儿,哪里够用?于是从第二天开始,明辉就独自出门,开始寻觅自己的收入了。
酒吧,歌厅,仍是明辉的首选。但,北京可不是个小地方,各种北漂这里应有尽有,其中人才也相当不少,竞争可是相当激烈的。想在这里混得开,可没那么容易。
每天,明辉都到处去找能够登台的机会,但,这实在太难了。他那种风格,毕竟不是现在的首选。于是,他们只能继续老生计,每天就在街边寻个地方卖唱,就跟古代街头打把式卖艺的一个样儿。
反正,这活计他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而且,北京似乎对他这种存在比较宽容,有很多时候,他都能看到,一些市容执法人员,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经过,但都没什么表示。甚至,有些人还会停下听上一两首歌,或许还会往他面前的盒子里放上几张小额钞票。
不过,就算这样,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
京城居,大不易啊……
☆、第十六章:北京,北京
这天,天色刚黑,初冬的北京,天总是黑得很快的。
明辉和小兰两人,也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开始收摊。在收拾了面前那个装满小额钞票的纸盒,细细地点了一番之后,明辉望向小兰轻笑着说:“呵呵,今儿收获还不错,丫头,想吃点什么不?”
听了明辉的话,小姑娘的唇角,也不禁微微翘了翘:“哥哥明天不打算吃饭了么?”
明辉面色微微一滞,随即浮现了一丝苦笑:“好吧,好吧,我们不会去太奢侈的地方,就凭这点儿钱,就算去,恐怕也不够。我们只找个大排档,吃点串串香之类的东西,好不好?你不想吃么?”
小姑娘怔了怔,微微低下头,咽了口口水。没错,每次经过那些夜市,闻到那些几乎让她走不动道儿的香气,她总是想,如果能去吃一次,那该有多好呀?但,她一直觉得,自己掩饰得很好,可是,却还是让哥哥发现了……如果不是,他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嗯……好吧,就听哥哥一次。”小丫头再次抬起头的时候,她脸上先前的那一丝感动,却早已消失不见了,而是换成了一丝小女孩一般的调皮……呃,好吧,她本来就是小女孩。
将东西都收拾完,明辉背上吉他,牵着小姑娘的小手,顺着街道朝着明辉知道的,最近的一个夜市大排档走去。北京的街头,初冬的夜晚,其实还是很热闹的,而且,这里也算比较繁华。虽然已经在这北京生活了几个月了,但这样的夜景,那红红绿绿之间,总是勾动着小姑娘的好奇,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一边走,一边四下打量。
过了一会儿,小姑娘紧了紧自己的手,脚下也慢了一些。牵着她小手的明辉感觉到了,站住脚步,低下头:“丫头,怎么了?”
小姑娘指了指路边,轻声问:“哥哥,这是什么店呀?”
顺着小姑娘的手指,明辉看到路边上,有一家店,店门上的招牌和周围的店不大一样。上面,是一个绿色的,中心是一个头戴着类似皇冠的,中间有一颗星星的帽子的长发女人的标志,很抽象。而在这圆形标志下面,是一排英文字母。隔着玻璃店门,能够看到,店里的灯光,是暧昧的黄光,并不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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