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真说对了,她就是一路从河北走到雁京,走了一个多月,一路上忍饥挨饿,鞋都走烂了,才找到我们学校。”
“她肯定在家里遇到了什么,我猜猜,是被父母虐待了?”易初阳猜测道。
丁骏点点头,夸他:“你真聪明!如欢以前的家在河北的一个山区,爸爸是个货车司机,拉货的时候因为一场车祸去世了,她妈妈带着她改嫁给一个农民,但是后来她妈妈在上山摘果子时不幸掉下山崖,她后爸又娶了一个凶悍女人,那女人经常打她,不给她饭吃,我寄去的钱,也给那女人拿给自己生的儿子用。”
“小小年纪就受这样的罪,真可怜,所以她忍无可忍才会离家出走来找你?”
“嗯,我带她回家,让保姆给她洗澡换衣服,才发现是那么漂亮一个小女孩,只是她身上新伤旧伤真是惨不忍睹,而且因为长期忍饥挨饿,瘦得可怜。我说要联系她父母送她回家,她不肯回去,又哭又闹,还给我下跪,说她宁愿死在外面也不回去,我就把她留下了。”
丁骏说起当年的情况,却也隐瞒了一些事,易初阳跟她再亲,毕竟也是男人,有些事关系到如欢的隐私,还是不说为妙。
“就这样收留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孩?丁爷爷丁奶奶、叔叔阿姨也答应?”
“原本是不答应的,可是我跟小叔一起求他们,他们就答应了,后来我爸爸派人去如欢的家乡调查了,给了那家人一笔钱,他们答应从此跟如欢断绝关系。”
“看来小叔是你坚强后盾,你做什么他都帮你。”
“那可不,他最疼我。”
“事情应该没你说的这么简单吧,如欢从来不笑,性格也孤僻,只能说明小时候的事在她心灵上造成了很大阴影,我猜她死也不肯回那个家,跟她继父有关。”易初阳很聪明的指出这一点。
丁骏没好气的瞅着他,“作为一个聪明男人,你不该这么刨根问底,还瞎联想。”“好好好,我不说行了吧。”易初阳掐断了话题。
“怪不得她对你忠心耿耿,原来是为了报恩,只是阮崇灏那个人,早些年风评不怎么样,如欢不一定会喜欢他。”
丁骏点点头,“是啊,如欢喜欢的是别人。”“她喜欢谁?小叔吗?”易初阳反问。
丁骏打他头,“讨厌鬼,你聪明的让人恨你。”
易初阳忙求饶,“这也太好猜了吧,她性格孤僻,看谁都不在眼里,但小叔却是同一屋檐下朝夕相处的,而且还是她半个恩人。”
丁骏悻悻道:“算我服了你。她对小叔的心思,别人看不出来,我可看得一清二楚,可小叔已经有绿绿了,小叔爱绿绿很多年,肯定会跟她结婚的,如欢跟他注定没有结果。”
“那又怎样,结果远没有过程重要,爱而不得也好过心中无爱麻木不仁。”易初阳挑了挑眉毛,眼神中的意味淡而悠远。
丁骏凝视着坐在她对面这个深沉得很少流露出内心真实情绪的男人,从来没发现他也会有这样的表情,似乎不是在对她说,而是在自言自语。
“小骏,等忙过这段,我们商量一下婚期吧,我想和你长相厮守。”易初阳道。丁骏微怔,随即浅笑,“好啊。”
为了掩饰心里的起伏不安,她拿起手边的杯子喝下去半杯水,想让他的话自动消弭在空气中。
易初阳心知肚明,却也只当没看见。
如她这般美好女子,若肯烟视媚行、婉转相就,只怕世间没有男人能抵挡这样的风华绝代。
有些女人,美则美矣,毫无灵魂;而她恰恰相反,把自己看得太重,事事不甘人后,必要正气凛然,随时准备战斗一场,倒让身边男人没有了用武之地。
易初阳细细端详着她,心里想,我是爱呢,还是不爱呢?
吃过了晚餐,两人坐上车,易初阳问:“去哪里逛逛还是直接去我家?”“随便。”丁骏看着窗外,强迫自己安于现状,不去想别的。
“那就去我家。”易初阳吩咐司机。
他的私人公寓在CBD某栋大厦顶层,空中四合院装修得古色古香,丁骏很喜欢他家的布置,每次来都要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变化。
“什么时候新买了一盆兰花?好特别,花像猴子的脸。”丁骏一眼便看到茶几上的兰花。
易初阳正挂衣服,回脸一看,“哦,那是一个朋友从南美带回来的猴面小龙兰,你要是喜欢,给你拿走。”
“这种娇贵的兰花太不好养了,你自己留着吧。”丁骏坐下。
易初阳喜欢种兰花,家里有个温室摆放着各种稀有兰花,但丁骏知道,这些花离开他家都养不活,除了湿度和水分,还有主人的精心调养。
易初阳扯开袖扣,走过来亲了亲她,“要说我养的最娇贵的花,非你莫属。”丁骏看着那盆猴子脸兰花,越看越有趣。
易初阳洗澡去了,丁骏拿着手机给那盆奇怪的兰花拍照,有人发来短信。
“明日返美。”
不用多想也知道这是谁发来的信息,她已经删掉他的号码,却不能阻止他给她发短信。
“一路顺风。”她给他回了一条。
“能再见一面吗?今晚。”他又发来。
“对不起,不方便。”她再次拒绝。
很久,他没有再发来信息。丁骏叹了口气,视线落在那盆花上,那一张张猴子的脸,似乎都在笑她,笑她不能平静,心中总是因为那个人的存在泛起涟漪。
当初对程慕泽也这样,两人吵架、冷战,他跑来求饶,她不想立刻原谅他,却又有着一种想爱理不理、又舍不得不理的复杂情绪。
易初阳洗了澡出来,一边擦头发一边看丁骏,见她兴致勃勃地拍他那些兰花,悄悄走到她身边。
夜里,睡不着的丁骏悄悄的从床上下来,走到阳台上,看着雁京五光十色的夜景,想着心事。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打了个电话给谢如欢。
雁京机场,一身休闲装扮的沈年独自拖着行李走进候机大厅,到自助区排队等着打印登机牌。等他回过头,惊讶的发现丁骏在不远处看着他。
她披散着一头栗色卷曲长发,一袭质地优良的黑色束腰大衣让身材看起来修长挺拔,颈间一圈橙色Hermes丝巾,看起来既风姿绰约又古典优雅,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来了。”看到她,他心头的失落感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掩饰不住的惊喜,登机牌也不打了,拖着行李走向她。
周围人影憧憧,她的周身似被轻烟笼罩,让他分不清现实和梦境,从黑暗走向光明,那份激动,也不过如此。
乍然相见,恍如隔世,丁骏看着他过来,也上前一步,“我想了想,还是决定来送你。”
他灿烂的笑容,陌生中带着熟悉,和她记忆中的另一个人有着惊人的相似,都是那么阳光般给人温暖,哪怕机场外满天雾霾,也能在看到他时烟消云散。
“找个地方坐坐吧,我可以把机票改签。”沈年决定抓住难得的机会,跟她谈一谈。
“不用了,不耽误你行程。”
“你来都来了,也不在乎多花一两个小时吧,等我一下,我去改签机票。”
怕丁骏会走,沈年把行李丢给她看着,自己跑去服务台改签机票。丁骏哭笑不得地看着他背影,就连偶尔的孩子气,也那么像。
一瞬间,阴影兜上心头,她赶紧打消了念头,难解的惆怅又回到眼睛里,再次看去,忙碌的机场大厅已经看不到沈年。
过了十几分钟,他才终于从人群中走出来,怕她等急了,干脆跑了两步。
丁骏见他的头发些微有些凌乱,额头也像是有汗,拿纸巾给他擦擦:“怎么出汗了?”沈年接过纸巾在额头擦了擦:“这里的暖气太热了,服务台排队的人又多。”
“是你太心急吧。”丁骏微微一笑。沈年也笑了笑,拖着行李带她走进机场的一家咖啡馆。
外面人来人往,这里倒还安静,两人对坐,各自点了一杯咖啡。
还没说话,沈年的手机在口袋里响起来,音乐是邓丽君那首熟悉的《甜蜜蜜》,丁骏心里一动,讶异地看着他把手机掏出来。
“这首歌伴随我两年了。”沈年淡淡一笑,手指一划,接听了电话。大概是国内朋友的问候,他跟对方聊了几句。
丁骏一直观察着他,五官立体、整张脸像雕塑般轮廓分明,嘴角微微带笑的表情很生动,让他看起来英俊中又带着很吸引人的男人味。
好看的人不少,但是不以外貌自持的人姿态才会潇洒,沈年无疑就是这类人,跟他的职业一样,温文持重,接触过太多华而不实的人,早已过了会因为相貌而对别人产生好恶的阶段,因此他很入她的眼。
沈年无意中瞥见丁骏的目光,以为是自己打电话时间过长,匆匆结束了对话。
“你送我的护身符,我一直带在身上。”沈年把衣袖推开一点,给她看手腕上系着的黑绳,绳子上挂着那个银制护身符。
“带着吧,这个护身符还是挺灵验的,没有它,我们在湄公河那次就危险了。”丁骏看着那个花纹古怪的护身符,感谢它的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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