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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三八 完结+番外 (分析帝马上有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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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三八》作者:分析帝马上有美男

文案:
这是一个女人,从顽劣生转化成优质生,从优质生变成留学生,再从留学生变作大陆生的故事。。。

女主简历
姓名:方晓菁
特征:女汉子(A cup);
类别:白富美
名言:有志不在年高,屌丝不在钱少。
最喜爱的书:《饲养母猪,公猪更重要》
人生准则:在国外不能丢我大中华的脸,在香港不能丢我大陆人的脸,在宿舍不能丢我大江苏的脸,在陈霍伊面前,,好吧,都丢完了。

方晓菁一生最仇视的类型女就是真善美,但是,这个仇视并不妨碍她变成白富美
对于此,方晓菁有权保持沉默。
她仇视真善美,主要是仇视其中的佼佼者——于沁黎。
于沁黎从小到大都在扮演着这个角色,,,步步紧逼,,先抢她竹马,后染指她哥们,,让她的青春布满伤痛
自打有了黄金备胎之后,方晓菁笑了:有本事来抢啊

内容标签:时代奇缘 幻想空间
搜索关键字:主角:方晓菁,陈霍伊,唐铭心,萧然 ┃ 配角:张轩,方之,?段鳎琈ADI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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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亲梅的知音

  几次跟友人诉说我前半生风花雪月的情史,友人都会毫无意外得给我指出一条阳关道:写成小说吧,咱给你推荐到《知音》。
  我便在今年的夏天,在报刊亭里,毅然决然得舍弃了《elle》,买了我人生的第一本《知音》。
  报刊亭的敬业大妈一面捣鼓她的附加产业—茶叶蛋,一面向我剧透:“这期不错,里面有一篇讲了一个小三打了三次胎,然后嫁给了真爱。”
  我觉得这个文章的噱头不错,掏钱付账的时候,忍不住求大妈继续剧透:“然后呢?”
  大妈找了我零钱,笑道:“结了婚之后生不出小孩,后来去了新兴医院了”
  我无奈“哦”了一声,转身走人时,惋惜得看了一眼《elle》封面上搔首弄姿的女星。
  这年头,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搔首弄姿的,不只是干露露和她妈了,还有在街上等红绿灯的狗。
  我在红绿灯下翻看了一遍杂志,抬起头时便瞧见这么一只“搔首弄姿”的狗,忍不住腹诽:这狗怎么这么像于沁黎?
  挠完了狗腹,这只不知哪个国家接种的卷毛狗突然转过身来,冲着我的方向连声小吠。
  我忍住朝它回吠的冲动,听到前面的路人甲和狗主人交谈道:“这狗不好养啊,大街上的一直叫,叫渴了您还要喂他水吧。”
  狗主人嘴缝里透出一句话:“这是卷毛比熊犬,一般人买不起。”
  路人甲逢迎得“哦“了一声,蹲下身摸了摸这卷毛比熊犬的头,又扬声道:“是的哎,瞧着跟北京土狗就是不一样,这毛多有韧性和光泽啊。”
  狗主人牵着绳子的手抬了抬,让狗远离别人的抚摸圈,半讥讽半嘲笑道:“狗的皮毛都是靠吃出来的。我们家喂他的狗粮都是国外进口的,这种狗粮日本人还用来喂小孩的。”
  我走上前,瞧了瞧这卷毛狗身上挂的铭牌,朝狗主人一笑:“于沁黎对狗倒是上心,一条狗都整得比她人模狗样。”
  狗主人,哦,不,狗保姆惊悚得望了我一眼,慌神得开口:“是方,方小姐。。”
  我看到一只狗,就能猜到它的主人是于沁黎。这不是我有柯南般的没事找事般的洞察力,而是因为我对于沁黎的一切都太上心。她有的,我都有。她没有的,我还真不想有。
  下面我来个自我介绍。
  我叫方晓菁,88年8月8号出生。小学时是顽皮生,初中时是优异生,高中时变成了留学生,到了大学,我又变成了大陆生。
  有人会感叹我的身份变化太快~~
  但也有人会觉得我的名字异常熟悉,,我想说,这个确实是,这个也确实有。
  倘若你觉得你想不起来在哪听过我的名字而夜间盗汗多梦的话,我勉为其难得告之:详见都市情感电视剧《夏家三千金》。
  原因就在那里:我不是真善美,我是方晓菁。
  于沁黎于我,是个特殊的存在。
  好吧,实话讲,她对于很多人,都特别得special。
  她是那个大家围坐在教室里看爱情动作片,别人满脸的惊异&兴奋&好奇,她却皱着眉头叫嚣低俗的个性女。
  她是那个看着游泳池里男女互相调戏,忽然在岸上大叫一声“别脱裤子”的张狂女。
  她是那个善于打架,能从女厕所和我一直互扭互掐互踹到男厕所的奔放女。
  我记住她名字的那一天,便是和她结下仇恨的那一天。
  如果广大读者认为这是一篇女同文的话,请相信我,您misunderstand了。
  现在的女同都可以去献血了。
  如果有可能,请再次相信我,我会在公众场合下“深情款款”得对于沁黎说:“亲爱的,我们终于可以去献血了。”
  unfiven1:出生
  传说,我和于沁黎是同一天出生。那天是晴天,还有着万丈高的太阳。
  我不确信这个传说,皱了眉头就去问老爸。
  对我而言,和她一天的生日是我的奇耻大辱。
  老爸端着茶杯往桌上一扣,大声驳斥道:“传说个毛,就你生日那天,你妈和她妈为了抢张床位,在医院里从妇产科一直打到精神科。”
  我感到很震撼,嗫嚅道:“那后来呢,咱妈赢了吗?”
  老爸将手上的茶杯端起来又一扣,暗淡得回我:“她妈的赢了。”
  我拍拍老爸厚实的肩膀,安慰道:“输在起跑线上有什么关系,勿用脏话,注意风度。”
  unfiven2:老妈的烧饼脸
  于沁黎的妈妈和我老妈原来是一个银行的职员。由于老妈职业操守高、说话有腔调,后来新的支行开业了,老妈就直接走马上任,意气风发得做了新支行的行长。
  老妈文艺军人出生,做个行长,原来很引以为荣。
  谁想后来,于沁黎的妈妈也一屁股坐上了另条街上的支行行长。区别的是,这个支行的营业厅面积比老妈的支行活活大了2倍。而且执行员工也是多考进、少关系,管理起来能省心许多。
  自此,老妈活生生的一张瓜子脸,憋火憋得渐渐得向烧饼脸靠齐。
  unfiven3:老爸和于爸的仇恨
  老爸和于爸的恩怨那是一本书也写不完的。
  但是,老爸对于爸的满腔仇恨,我却从小就感觉到了。
  我就拿老爸以前讲的一个睡前故事来举例:
  在遥远遥远的n市,有一个动物园。动物园里有一个叫方宝宝的小麦兜,他从小到大唯一的梦想就是爬到高高的梧桐树杈上——放一个屁。
  为了这一天,小麦兜努力啊努力啊,想尽了各种方法,都找不到方法爬到树杈上去。
  然而,终于有一天,他发现了:他可以用荡秋千的方式荡到树杈上。
  于是,在全动物运动大会的那一天,小麦兜下定决心:自己一定要飞向树杈,在众人面前,完成飞人之姿,放响绝世臭屁。
  当然,人们成功得看到了小麦兜承载秋千,从十米外的高台一跃而下,天外飞仙般得跳入众人视线。
  就在小麦兜兴致勃勃得完成180°侧空翻,预备顺利落在树杈上的那刹那,尘土飞扬,树叶飘飞,灰蒙蒙的一阵之间,梧桐树倒了。
  小麦兜工伤了,而始作俑者—于小兔,正拿着木锯在锯第二棵梧桐树,美名其曰城环建设。
  有着以上的三点,是神也会相信,我和于沁黎的仇深似海,海枯石烂。

  ☆、第2章 竹马是个胖子

  ~~~~~~~我是历史画卷展开的第一页~~~~~~~~~~~~~~~~~~~~~~~~~~~~~~~~~~~~~~~~~~~~~~~~~
  我家住在n市的青木街上。青木街不是很出名,离着市中心也有点远。但他临街的香蒲路,在n市却很有名气。
  那儿不仅是一些神秘人的家,更是闻风而动的小偷、大盗的向往之地。
  我认识好朋友唐铭心,就是因为在她家的门口摘桑叶。(广告:唐铭心,详见《韩梅梅和李雷的暧昧》)
  青木街上只住了九户人家,还都是自家雇人盖得小楼。
  一家比一家盖得高,一家比一家起得阔。九家人又似乎是一开始就商量好了的,院外的砖瓦都用的土黄色。
  土黄土黄的一条街下去,路人便是一脚踩在某某上面,也会浑然不觉。
  有一次我按耐不住,在跳橡皮经的时候,问街头开洗衣店那户人家的小胖:“为什么我们九户人家都用土黄的砖头砌墙啊?”
  小胖一直站在那绷绳子,白嫩嫩的小脸瞧着我:“我妈说,是为了象征九五至尊,要用黄色的。”
  我一下子便懵了,连带着脚上的单根橡皮经都没挑得起来。
  家里开洗衣店的小胖是个男生,肥嘟嘟的一身膘,皮肤光滑柔嫩得仿佛不放油都能在锅上煎个半小时,任谁见了都要捏一把。
  小胖不喜欢被人捏,尤其是菜市场生意最好的卖猪肉的大叔。
  整个青木街上年龄相仿的小孩,其实只有我、于沁黎和小胖。
  我不和于沁黎玩,于沁黎也不和我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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