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小说叶弥尔之前就有打算写,但是不是现在而已。是因为靳离也的经历带给她的震撼才让她把这部小说的计划提前。但是在靳离也的眼神下,叶弥尔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沉默良久,叶弥尔终于开口,“之前就有计划了,不过是因为你的事情把计划提前了而已,你不要这么自恋了!我要回房间继续奋斗了,这些交给你了!”
在靳离也眼里,叶弥尔根本就是落荒而逃了,“呵呵....叶弥尔,你跑不掉的。”
gt;
第二十四章
更新时间2014-9-6 14:41:15 字数:2325
“天才作家叶弥尔新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为你打开侦探世界色大门,这个周末,让我们共同期待!”
鸿鹄鸿鹄出版社一早就在为叶弥尔的新书造势,而在发布的前一天更是刊登了苏老的评论。
“《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发会》是一部逻辑能力十分强大的推理小说,不得不说,经历后的叶弥尔,文笔思想比往昔更胜一筹。”
后面还有零零散散许多作家的评论,但都不及苏老的影响力。自从上次苏老的文章帮了叶弥尔的大忙后,她就托人打听到苏老的联系方式,打电话表示感谢。难得是之后一直保持着联络。
值得高兴的是,这一次的媒体报道虽说不一而足,但是终归不像之前那样一股脑的都说负面的话。
再加上之前《悟空传》和《昆仑》的余热尚未散去,特别是《昆仑》日复一日的销售浪潮,让鸿鹄出版社人的脸上是笑容不断。更遑论《最后一课》带来的名气,多重效果叠加,让所有人都十分期待叶弥尔的这部推理小说。
现在叶弥尔的人气放置全国或许算不上什么,比之二流作家,底气不足,比之三流作家,人气远超。但是在天城市,叶弥尔的名字几乎是路人皆知,甚至连叶母诊所里的病人也纷纷夸赞叶母养了个好女儿,给天城市增光添彩。
虽然叶弥尔之前的作品给处在瓶颈期的鸿鹄出版社带来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作为鸿鹄出版社的另一个重大板块——<巅峰>就不知道迎接的是喜讯还是噩耗了。
<巅峰>是鸿鹄出版社的发家法宝,当年笔名为叙清风的作家定期在<巅峰>发表的文章,无论是时事评论,还是短篇小说都能给<巅峰>带来巨大的名气和利润。可以说,<巅峰>完全是靠着叙清风起来的。
但是人无百日好,花无百日红,好景不长,日新日报看中了叙清风的价值,花了大价钱把当时<巅峰>的顶梁柱给挖走了。虽然当时<巅峰>已经发展起来,可还是元气打伤。这几年基本上已经在吃以前的老本了。
而挖走叙清风的日新日报开始大规模的发展,如今的规模早就已经超越了当年的<巅峰>。虽然这两年叙清风后力不济,但是到底是老牌的撰稿人还是有着一大批死忠的粉丝。陈谨言一想到这些,就恨得牙根儿直痒痒。那咬牙切齿的样子着实能吓坏一些人。
特别是看到日新日报的报道,陈谨言更是火冒三丈。
“随着<巅峰>的没落,鸿鹄方面连连出昏招,致使大批的忠心读者放弃<巅峰>转投其他报纸杂志的怀抱。如今,鸿鹄的垂死挣扎,更是显得昏聩至极。
笔者同样十分佩服叶弥尔作家的文采**,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推理小说需要的不仅仅是文笔,更多的是一种阅历。
一位年仅十六岁的天才作家,我很怕因为鸿鹄方面的拔苗助长而就此陨落,那将是所有人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叙清风
‘嘭’一声,陈谨言奋力的将手里的报纸给甩了出去,把刚刚进门的叶弥尔给吓了一跳。
拿起地上的报纸,只见日新日报的头条,明晃晃地,刺目的很——<巅峰>末路!!难怪陈叔这么生气。
“陈叔,跟这种人犯不上,等明天<巅峰>一出售,这些文章就是打他们脸的巴掌,还是他们自己打自己的。气大伤身。”
“我不是生气这些文章,我气量还没有那么小,我生气写这篇文章的人!”
叶弥尔仔细一看——叙清风?难怪了,“陈叔,这种人就更犯不上了............”
陈谨言满脸落寞,“不是你们想的那个样子,不少人说我因为叙清风跳槽的事耿耿于怀,难有容人之量,毕竟这种事没有上千也有八百了。我不至于跟他闹得这么僵。”
叶弥尔点点头,这话没错,而且陈谨言也不想是那种因为跳槽这种事就记恨对方这么久的人。
“唉.....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良禽择木而栖,叙清风这么做也是无可厚非的,我生气的倒不是这个。”陈谨言好像是陷入回忆里。
“我刚认识叙清风的时候,他还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一股子的热情,满腔的热血,一身的正气。看了他的稿子,我二话没说就签了他。虽说稿子上我很多不足,可是难得是他的精神。我只有镜丞一个养子,可是他一直不喜欢走文学的路子,那时候我甚至想好好栽培叙清风,把鸿鹄交给他。”
叶弥尔听到这里,不由得震撼到了。交给陈镜丞,起码人家是你的养子,自小和你一起生活,感情深厚,把自己的事业交给他无可厚非。可是叙清风家里父母尚在,和你素昧平生,说句难听的,两个人不过只雇佣关系。陈谨言能有这种想法,一来真是他对名利的无所求,二来可以想象叙清风的才气和人品。
“呵呵....还好,我那时候只是想想,要不然我一声的心血可就毁了。他去了日新日报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我认识的叙清风了——那个充满热情,满腔热血,一身正气的叙清风。他在日新发表的文章我几乎每篇都看,可是文笔长进,精神不在了。”
陈谨言看着叶弥尔,“你真的很像那时候的叙清风,狂、傲、充满自信、心思清明,而且才华出众,在我手上已经毁了一个叙清风,我不想再毁了你。所以之前我竭力避免你接触那些负面的报道,后来我发现我错了。我陈家的子弟怎么会是叙清风那种人!”
陈谨言的这种自矜自傲,叶弥尔在叶母身上也看到过好几次,让她对原本十分熟悉的陈家充满好奇,到底是什么底蕴,才能让他们如此的底气十足。
“陈叔,放心吧!你的悔不当初和恨铁不成钢只会出现在叙清风那个意志不坚的人身上。我会朝着自己心中的目标一直努力,不变初心。”
陈谨言是得到了皇帝的保证一样,“这是你说的,记住了!你要是日后变成叙清风那样为名利不择手段的人,相信到时不用我,你妈和陈家也会给你惩戒。”
“陈叔,你安心吧!我的目标很远大,没有足够的利益不会让我改变,而让我动心的利益,呵呵....很抱歉,还没有出现。”
第二十五章
更新时间2014-9-7 11:38:40 字数:2256
第二天,整个鸿鹄出版社和陈谨言顶着巨大的压力发布了新一期<巅峰>,当然不包括叶弥尔。
在之前地球上《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被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畅销世界各地。福尔摩斯更是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他与华生的搭档组合,以及‘神探’的典型等,都对后世的侦探小说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
在此书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小说同名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却破天荒授给一个书上的虚构人物。可见,阿瑟·柯南道尔100年前的著作对外国人有多么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在广大英国人民的心中福尔摩斯已经不是一个书中虚构的人物,而是一个活生生生活在英国贝克街221B号的一个真是存在的人。
这样一部堪称神作的推理小说,叶弥尔要是再没有信心,那真是见鬼了。可是这些都不能陈谨言说,只能找些其他的话题转移他的注意力。这次叶弥尔为了能够首次出击就奠定基础,特地选择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的研究》这一长篇。
“老板,给我来一份<巅峰>。”李楠是叙清风的死忠粉丝,之前叙清风在<巅峰>的时候,他每天买的就是<巅峰>,后来叙清风去了日新日报,他每天的报纸又变成了日新。之前他就看过叙清风关于这次<巅峰>改版的评论以及他对叶弥尔写的推理小说的预测,李楠觉得十分有道理。
但叶弥尔的文笔连叙清风也是力赞的,所以李楠也是出乎意料的选择了<.巅峰>。
“血字的研究?”李楠一上公交车就翻开报纸看了起来,什么?第一人称?看了两句,李楠就没什么期待了,果然是推理新手。但是既然已经买了,不看就浪费了。但是却下定决心以后一定听从叙清风的介绍,这篇推理小说果然缺少阅历的支撑。
“初见福尔摩斯
我叫华生,是一名军医,在第二次阿富汗战役中受了重伤,幸好我的勤务兵把我从战场上救了出来。可没想到大难不死后,我又染上了伤寒,只好被送回国内,得到了九个月的休养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