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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两朵 [金榜] (锥子)


  她感觉心口似被什么狠狠的撞了一下,因手中捧着纸箱,不能做出别的动作来,只好克制,艰涩的:“我们好像见过?”
  他没有停下动作,答非所问:“很久以前,我曾跟一个女孩儿说‘音乐可以止痛,转移病人的注意力,减少肌肉张力和恐惧,因而纾缓疼痛。’那个时候,很是自以为是,好像自己有多高明,好多年过去,听了个叫‘捧杀’的词,突然明白过来,所谓‘天才少年’的可悲。”
  明明是微笑着的表情,可她却看到了他的落寞,因着莫名的心疼,轻易卸除防备,捧着纸盒走过来:“从来没有哪个人,可以一帆风顺一辈子的。”顿了顿,好像他们是相识多年的好朋友,就那么自然而然的问出口:“那个女孩,是夭夭?”
  他愣了一下,随后微笑着点头:“是啊,夭夭。”又似陷入回忆,自言自语:“因她放弃音乐,因她开始学画,因她放弃作画,因她重拾音乐——这样的反复无常,全都是为了她。”
  她想起来了,他是个画家,她还翻阅过他的画册,手心上的原画,就是他的作品,真是缘分啊!
  不过那么多想法,最后却只是顺着他的话:“你很爱她?”
  他点头:“是啊,很爱、很爱。”
  她环顾一圈:“她呢?”
  他的笑容淡了些,却还是维持着温和模样:“嫁人了。”
  她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这个阳光温暖的上午,她坐在一边,聆听一个感觉很熟悉的陌生人的故事。
  他说,他十岁开始跟随国际乐团巡回演出,十三岁独立演奏,少年时代,大半时间耗在钢琴前和飞机上。
  十七岁那年,他感觉倦怠,想休息休息,他家里把他安排进了一所私立学校,在那里,他遇上了她。
  长得不是学校里最出彩的,家世也不是学校里最显赫的,学习成绩平平,学校组织的会演也没见她露过脸,可在这所学校里,如此普通的她却和他齐名,真是纳罕。
  纵然是被誉为天才,他也是个人,也会有好奇心。
  那一天,他一手插在裤兜里,一手扯着随意搭在肩头的单肩包带,走在廊道上。
  突然听到脆生生的一个女声:“洛邈,你好。”
  抬眼,看见三步开外站着个穿着公主裙的女孩子,歪着头,笑吟吟的望着他。
  类似的情况,他遇到过很多次,有些不耐烦,不过没表现在脸上,只是面无表情的回望她。
  果然,她走过来,塞给他了一个印满红桃子的包装纸包着的小盒子,羞赧的说:“这个给你。”然后跑开。
  她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拐角,他这才蹙了眉头,看看手里的礼品盒,又看看不远处那个垃圾箱。
  继续之前的步调,只是路过垃圾箱时,毫不在意一扬手,包装精美的礼品盒准确无误落进垃圾箱。
  又走了两步,就见先前跑远的女孩双手掐腰站在前头,很有一股子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小脸通红,愤怒的瞪着他:“姓洛的,难道你妈妈没教你要尊重别人的心意么?”
  不等他说话,就从一边跑出来个眼圈红红的女孩着急的拉她:“夭夭,算了。”
  原来那个礼物是她帮朋友递给他的,原来她就是陶夭。
  第二次见她,是放学路上,他坐车里,她和一群女孩走在路上。
  和她挨得最近的是个美丽高挑的女孩,他对那个女孩有些印象,在汇演上,一曲古筝曲,被那女孩演绎的极其到位,是公认的“校花”。
  不知旁边的人说了句什么,就见校花一把搂住陶夭的脖子,瞄着她的脸蛋,用力的亲了一口。
  车子正好路过她们身侧,车窗敞开,他听见陶夭脆生生的声音:“要死啦,搞得人家满脸口水,你丫是狗投胎啊!”边说边动作夸张的擦着脸。
  她擦掉这边,校花就亲另外一边:“小夭夭,我是这么的爱你,你怎么忍心把一颗少女芳心随意践踏。”
  她一巴掌拍过去:“呸,丫能变阳光王子不,能变,我就不践踏你。”
  原来,她朋友那么多,连校花都喜欢她。
  然后,他莫名的开始暗暗注意她,不知不觉陷了进去,等回过神来,他记录她生活点滴的本子,已经写得密密麻麻。
  十几年的事情,他简单陈述。
  她问:“既然这么喜欢,为什么不再去找她?”
  他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最后涩然一笑:“错过错过,因过而错,因错而过,错乃因,过为果。”
  他又说:“总以为经历了一些事情,自己成长了,到头来,还是栽在自以为是上头了,以为那样是对她好,却没考虑过她心底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其实,她需要的是在痛苦的时候,可以相互搀扶的男人,对她来说,一句‘我在’,胜过千万遍‘我爱你’。”


☆、第六十五章

  他最后说:“人这辈子,追求的是什么,金钱、财富、权势、名垂千古?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我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只想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不去刻意追求,不会专门闪避,随遇而安……或许我还会继续等下去,就这么过一辈子;或许转过弯,我会遇见另一个女人,然后,就像这世上大多数人那样,经历初见的美好,相恋的甜蜜,磕磕绊绊的磨合,恰当的时机结婚,正好的年纪生子;也或许,明天后天大后天……不久的将来,我遭遇天灾或人祸,然后,生命就定格在了还深爱着初恋的时期。”
  莫离安静的听着,直到他说完,她才做出反应,绽开恬淡笑容,平和的说:“你说得对,人活一世,不到最后谁又能断定自己生命的轨迹,更有甚者,盖棺之后都不能得出定论。”
  有一些离别,说完再见,或许转过街角就又碰面;而有一些离别,嘴上说着再见,就已经成了终局——再见再见,此生再也不见,不管你再多努力,转过几条街,路过多少人,都没办法再看那人一眼。
  年少懵懂时,听到的童话,看到的传说,满满的美好,潜移默化中,总觉得一生是很漫长的事,只要你心地善良,积极争取,就会得到皆大欢喜的结局。
  慢慢长大,才知道那些粉饰过的故事,有时候比乌托邦还不现实。
  想起课堂上总结过的那些中心思想,很多都要传达一种善有善报的观念,但长大后在某个瞬间,突然意识到,我国最有名的好人,他年纪轻轻,死于非命……
  什么是成长?
  不是毫无意义的年龄叠加,而是经历过生活,慢慢学会不再因为感情用事而任性妄为,学会为爱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考虑,学会每一次告别,都要做到慎重其事。
  所以后来,莫离站起身,微笑着对洛邈说:“不管怎么样,还是要当面跟你说声对不起的,实在抱歉,我没留心就拆开了你的包裹,我出来也有一会儿了,如果我老公回来看不到我会担心的,所以我就先告辞了。”
  洛邈没有挽留她,但他亦步亦趋的送她出门,看着她步下他门口的台阶,绕过铁艺栏杆,回到她和何晓佐的家门口,拾阶而上,打开房门前,突然转过头对他笑着挥手——就像对待真正的街坊邻里的态度。
  低头看看自己的手心,不记得从哪里看过那么一段话,大意是:手心里三条主要纹路,分管生命,爱情和事业,但你攥起拳头,它们都被包裹在你手里——自己的失败,源于拳攥得不够紧!
  但他没想到,她竟突然开口邀请他:“对了,你家里只剩你一个人了吧?”
  “嗯?”
  “如果没什么事,要不要过来坐一会儿?”
  他笑了,瞬时光彩夺目。
  这座熙攘繁华的城市,早在多年前,何氏的子公司就于此生根发芽,正街上的何氏大酒店,遍地开花的何氏茶坊,都是谈心好去处,可何以恒和季雅淑却选了环海路一间不起眼的小咖啡店约见何晓佐。
  季雅淑状态不是很好,消瘦憔悴,眼圈红肿。
  落座很久后,何以恒才艰涩开口:“晓佐,你都知道了吧?”
  何晓佐自嘲的笑笑:“我是假太子,她是真凤凰。”抬头看了何以恒一眼:“不过我还是娶了她,您老会不会觉得我寡廉鲜耻,高攀了她?”
  何以恒和季雅淑对视一眼,表情有些凝重,何以恒斟酌片刻:“你是我们养大的儿子,她是我们流落在外的骨肉,你们能结婚,自然是再好不过的,可是……”后面的话,不知该怎么开口。
  他们不说话,何晓佐也不插嘴。
  又过了很久,何以恒叹息一声:“她还好么?”
  何晓佐抬头看他:“想知道,就直接进去看看啊,何必把我单独约出来。”
  何以恒的表情很尴尬,声音有点颤抖:“你明知道,我们之前做过那么多对不起她的事情,甚至差点要了她的命。”
  何晓佐低头不看他,冷冷的笑:“你说的那些事情,她早就不记得了。”又苦涩的:“如果没有忘记那些该多好。”
  没有忘记,就还是健康的;
  是健康的,就不用整天提心吊胆,害怕一觉醒来,她突然变成挂在墙上那只剩黑白两色的一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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