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吃痛,不怒反笑,刚想继续动作,忽然后座爬过来一张稚嫩的蒙眬睡脸:“二姨,宸和叔叔,你们在干吗?是在亲嘴嘴吗? ”
侍漪展立即弹开坐好,脸噌地一下子如火烧,若不是这黑暗的夜晚看不清,否则她的脸一定像煮熟的虾子。
陆宸和淡定地回道:“嗯,等你长大了你就知道了,这是一种社交礼仪,英文
叫作Goodnight kiss,中文叫作晚安之吻。”
侍漪晨的额头上隐隐冒着黑线,明明是趁她不注意非礼,居然好意思址上什么狗屁社交礼仪。
“这样啊,难怪妈妈跟爸爸经常晚上都在偷偷咬嘴,原来是在道晚安。”点点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Kiss也分很多种的,爸爸和妈妈之间的吻才不是什么社交礼仪,他们是相爱的两个人,相爱的两个人当然会接吻。好了,很晚了,我们得回去了。”侍漪晨嘴角抽动,潇柔姐跟姐夫居然这么饥渴,完全不注意对小孩子造成的影响。 陆宸和强忍着笑意。
“哦,宸和叔叔再见。”点点开了车门下了车,突然又回头看向陆庚和,“宸和叔叔,我们班有个男生总是喜欢到处亲女生,可是我不喜欢他,不想被他亲,你说我下次要怎么办? ”
侍漪晨一阵凌乱,现在小学生都开始这么开放了?真是早熟!
“下次那个男生要是再这样对你,你直接揍他,或者是告诉老师。”她瞪了一眼陆宸和,这跟土匪行径简直是一模一样。
陆宸和却笑着说:“如果那个男生长得很帅,你就让他亲一下,不吃亏的;如果长得不帅,你跟他说,下次你考第一名,就让你亲。被第一名亲也是件很光荣的事哦,女生不可以暴力哦,一暴力就不漂亮了。”
“哦,谢谢宸和叔叔。”点点突然将头伸进车内,亲了一下他的脸颊,“我喜欢宸和叔叔,因为宸和叔叔长得帅。Goodnight kiss。”
“Goodnight。”陆宸和一双黑眸晶亮地凝望着侍漪晨,唇边的笑意更浓。
侍漪晨难以置信地望着眼前这一幕,无语地抓着头发。
她要疯了。
现在的小学生都学了些什么?
她拉过点点,快步走回家。
一路上,小丫头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二姨,你会跟宸和叔叔结婚吗?”
“不知道。”
“你要是不嫁给宸和叔叔的话,一定要跟我说,我去嫁给他,这是我经过一下午思考得出的决定。”
她忍不住叫了起来:“他年纪都老得可以当你爸了。”
“没关系,外婆和姨婆她们都经常说我长得可真快。我喜欢宸和叔叔,他长得帅,笑起来特别迷人,最重要的还有一双大长腿,韩剧里的欧巴都有一双大长腿。他还会种菜,我们班的男生都不会。”
她的脑海里浮现出他好看的眼眉,总是带着漫不经心的笑容,的确迷人,一双大长腿……她要疯了。
“你们小学生的课本都是言情小说吗? ”她敲响了1002的门。她有必要找个时间与漪柔姐好好谈一下,现在的小学生居然都知道看韩剧、kiss和谈恋爱了,这个世道太可怕了。让她这个毫无安全感的地球人洗洗奔火星都赶不及。
除非有事走不开,陆宸和几乎每天都会在下班的时候,在Jessie's店外静静地等候着侍漪晨,一同共进晚餐,偶尔会早上守在她家楼下等着她一起吃早餐。
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问他:“你每天都这样迟到早退,你老板知道吗? ”
他指着自己,一派轻松地回答:“老板当然知道了。”
扶额!这话没错,偶尔她自己偷懒一下不想上班或是提前下班,她自己肯定是知道的。
“那你每天这么一早开车跑来市里,然后很晚再开车回香溪山庄,你不觉得累吗? ”
“你这是在心疼我吗?好感动。”
不过眼见他这样跑来跑去,她的确是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不过虽然心里这样想,嘴上可不是这么说。她啐了他一声:“呸……”
他轻笑:“市内还有个公寓。”
小小的仇富心理在她的内心慢慢生起,跟有钱人谈话总是倍感压力,
她不知道一个明明在郊区修补地球的人,怎么会认识市区内那么多家的餐厅。 一个月之内,他几乎带着她吃遍了东南西北各地名菜。当衣服变得有些紧,腰围胖了三公分,她便拒绝再跟他出去吃饭。
他挪揄着说:“你光吃不动的吗? ”
呸!她又不是猪。每天除了上班和回家睡觉,闲暇时间几乎都是跟他耗在一 起……一起吃,她哪有多余的时间去运动?甚至乔娜几次约她一起逛街,她都不得不拒绝。
乔娜起初会关心她与他的进展,两人之间的情感培养得如何?渐渐地,乔娜开始抱怨她沉迷于美色里不能自拔,是个重色轻友的家伙,然后绝情地说:友尽!
她下意识凝眉思索:她哪有?!他的思维逻辑很异于常人好吗?他那句经典名句 “神经病什么时候要过脸”总是会在她没词反驳乔娜的时候一瞬间跳出来。没错,他就是个不要脸的神经病。跟一个不要脸的神经病,如何计较?完全计较不来。
下一秒钟,她又禁不住承认,他的确非常养眼,无论是说话还是吃饭,帅气的面容配着优雅而慢条斯理的动作都是种视觉享受,甚至就是随便往那儿一站,一动不动,就成了一道风景线。经常遇到有女人前来搭讪,就算是去超市买瓶矿泉水,也能引得人家送赠品。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所以她这也不算是沉迷于美色。
可是,近期她的思绪总是莫名地被这个不要脸的神经病一直纠缠着,脑子里时时刻刻地塞满了他。就连手机铃声,属于他的专属铃声,她鬼使神差地换成了《Liekkas》——《北极光的征兆》。
她不知在何时喜欢上这首歌,或许是在那个静谧的夜晚。虽然听不憧的语言,但轻柔温暖的歌声,在不经意间慰藉着人浮躁的心,让疲惫的身心得到了放松,那感觉像是冬日午后的阳光洒在身上,懒懒的暖暖的。
璀埭星空下
我在寻找着
北极光的征兆
天空中北极光
蜿蜒变化如舞
不忍打断的寂静中
呼吸回响
微风轻啸
像是你在耳鬓低语
紧握着我的手
抚换着我的脸庞
轻声说着甜蜜的情话
像那样安慰着我
请再抱紧些
那样我才不会感到寒冷
……
无意间看到歌词大意,她忽然间变得迷茫,迷茫那种懒懒的暖暖的感觉究竞来自何方。为什么歌词中抚爱的人会莫名地与脑海里浮现出陆宸和的音容笑貌慢慢相重叠?
店内所有的人都说她恋爱了之后整个人都变了,变得开朗爱笑,有种说不出的活力,就连漪云的讽刺她也懒得理会。
恋爱?恋爱!
心间突然跳出一个声音:“你该不是真的喜欢上那个不要脸的神经病了吧。”
她被这忽然跳出的想法吓了一大跳,怎么可能会喜欢上他?简直是开玩笑吧,她跟他的接触交往绝不是在恋爱,那只不过是在培养临时搭档的配合默契,各有所需罢了。在经历过那么多场失败的恋爱之后,她怎么还会轻易地爱上一个人。
那个声音突然又说:“很多人都是在配合默契中培养出感情来的。”
不会的,不会的,不会的…她在心中不停地强调着。她与他只是合作关系,但这不停地强调却又让她的心莫名地刺痛着,连着十根指尖都带着那隐隐的痛。
不能再想他了,再想下去她一定会跟他一样。
她强迫自己思考了很久的马克思与恩格斯的伟大友谊,带着依旧迷惘的神情继续上班。
随着十月黄金周即将到来,Jessie's几乎每天都挤满了来试婚纱的新娘,店里变得热闹非凡。侍漪晨也专心致志地跟着一起招呼客人。
休息区茶几上的花瓶里依旧插着橙色艳丽的麦秆菊,今日卡片上的祝福依旧还 是“记得吃饭”。她捏着小小的精致的卡片,凝望着艳而不俗的橙色花朵,脑海里不禁回忆起与高明扬在一起快乐的日子,第一次收到玫瑰花的幸福感觉,第一次牵手,第一次烛光晚餐,第一次接吻……每一件事都是那样甜蜜温馨,只可惜往事不再,徒留下的只是一些啃噬着内心的痛苦回忆。
周乔娜曾骂过她:“现在剩女这么多,就是因为优质的男人太少。小绵羊纵然是犯了不可原谅的错,但不得不说,他还是个优质男。你舍了这两年多的感情,是白白将一个优质男拱手让人。”
没错,若是当初她肯听高明扬的解释,肯冷静地直接面对而不是躲避,或许 就不会搞到无法挽回的余地。但是事情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人永远不可能停留在过去,她的个性一直以来都是宁可放弃,不会回头。更何况慢慢年纪大了,再经不起折腾。所以,她选择了陆宸和,一个配合默契到天衣无缝的好搭档。
豁然开朗,她对髙明扬的怨恨忽然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反倒是无意识地想起一些快乐的时光。因为爱所以恨,或许不爱了,也就没有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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