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地挤了点时间,封絮和邓雅淳匆匆忙忙地拍完了婚纱照,之后没多久,举行婚礼的日子就到了。
婚礼就在瑞亨旗下的大酒店举行,婚礼当天,酒店外呈现了满是豪车的空前盛况。来参加婚礼的人非富即贵,吸引了许多的媒体记者。而本身就是大大人物的邓雅淳,也是媒体们最大的焦点,这一天比新郎新娘更忙的,就是他们了。
封家二老和秦洛云这算是第一次见面,直接就是婚礼,说起来挺失礼。
不过,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孩子们都要结婚了,当着这么大喜事的面,一切的矛盾都该化解了。
“很抱歉之前做过一些伤害大家感情的事。”秦洛云得了空,就给封家二老道了个歉,她是个非常注重保养的人,长得也十分美丽,今日作为新郎的母亲,她更是盛装打扮。她这么一笑,让封家二老不由感叹一句,果然是能生出邓雅淳那种姿色的母亲啊,举止妆容全都无可挑剔。
“哪里,从今往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不要提那些不愉快了。”封父笑着说完,就转开话题,“今天来了好多人和好多媒体,咱们快去忙吧。”
秦洛云点点头,和封母一起结伴而行,并没注意到有个男人在远处看她。
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邓雅淳那个多年来未尽过责任父亲,邓承允。
邓承允没有请柬,所以进不去婚礼,只能在酒店外面远远地看秦洛云一眼。这一眼,便让他心酸无比。
这么多年了,她仿佛还是过去那个高高在上的千金小姐,而他却已落魄到这个地步。
前几天,他养了三十多年的儿子邓嗣出了车祸,在医院抢救的时候,出了一件让他完全无法接受的事。
因为失血过多,邓嗣需要输血,邓嗣的母亲白桦直接拉着邓承允让他去抽血,可她似乎忘记了,直系亲属之间是不能输血的,不然会引起很多并发症,这是许多电视和小说里都存在的医学常识错误,他必须得跟她解释清楚。
然而,让邓承允想不到的是,由此引发出来的一件事,让他成了三十多年来最大的一个笑话。
邓嗣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这对败光了他这些年来努力建立起来的家业、害得他和正妻还有亲生儿子骨肉分离的母子,竟然欺骗了他这么久!那个被白桦拿来要挟他离婚的男胎,竟然是她和别人的儿子!
站在亲生儿子的婚礼上,邓承允神情非常恍惚,他想进去,可被人拦住了,要求出示请柬。
秦洛云远远朝这边望过来,看见形象狼狈的邓承允被人拦在那,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
她缓缓走过去,让揽着邓承允的门卫离开,亲自招待了他。
“你来这里有什么事吗?”她冷淡地问。
邓承允满脸愧疚道:“我……我知道我不该出现在这,我就是想来看看雅淳结婚。”
“你现在已经看见了,可以走了吗?”秦洛云毫不留情地赶人。
邓承允望着她迟疑半晌,慢慢说了句:“对不起。”他声音嘶哑,鼻音很重,“洛云,过去是我对不起你,害了你和雅淳,是我对不起你们……”
这么多年了,秦洛云终于听见了她一直期盼的道歉,可她却发现,她早已不在意这些了。
她以前想着,有朝一日如果邓承允回头,她一定不甩他,让他明白被人抛弃的滋味,她必然要狠狠羞辱他一番!
可时至今日,她却生不出任何为难他的心思了。因为她觉得,如果她还想着在他身上报复回来,说明她心底深处还是在意他的,那太失败了。
所以,她很和善地原谅了他:“没关系。”这三个字她说的诚恳又随意,仿佛那真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仿佛独自照顾了邓家二老和儿子多年的她一点都不怪他。
这样的她与那样的白桦,在邓承允心里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对比,这让他的悔恨愈发深了。
“我……我能进去看看吗?”邓承允抿起了唇,仿佛用尽一切勇气开了口。
秦洛云只稍微想了想,便同意了:“进来吧,从后面找个位置坐,别去前面,让雅淳看见会扫兴的。”
邓承允惊喜地看着她:“我会的,我不去让他看见的!”
秦洛云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睨了他一会,转身走开了,她还有很多客人要招待,至于这个毫不相干的人,已经没必要再理会了。她心里那个结,已经彻底解开了。
封絮在后台,准备着即将开始的婚礼。她从昨天开始就被禁止和邓雅淳见面,这会儿化妆师正在帮她梳头发,她紧握着桑寻的手,紧张得不行。
“外面是不是很多人很多媒体啊?”封絮问桑寻。
桑寻如实道:“是的,我从来没参加过这么多人的婚礼,也没见过这么多活的媒体。”
封絮嘴角抽了一下,略带哭腔道:“你能帮我把邓雅淳叫来吗?我想见他。”
桑寻为难道:“这不太合规矩啊……”
封絮正要说话,就听见门响了,邓雅淳身后跟着身为伴郎的查格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你们怎么进来了?”桑寻惊呼道。
邓雅淳身穿白色西装,领口系着精致的领结,本就白皙的肌肤几乎和雪白的西装一色。
他身材修长高挑,穿白色丝毫不显臃肿,越发玉树临风,他这样子一上报,恐怕那些投票竞选最性感男士的排行榜都要被他包揽了。
“我来看我老婆,我怎么不能进来。”邓雅淳丝毫不在意那些虚礼,走到封絮身边双手搭在她肩膀上对她说,“你今天真好看啊,好看得我都想哭了。”
查格肉麻地哆嗦了一下,吐槽道:“幸好其他伴郎没跟着你进来,不然还不得笑话死你。”
邓雅淳看了他一眼,淡定道:“我这是真情流露罢了,也只有你们这些单身汉会觉得肉麻。”
查格不自觉地看了桑寻一眼,桑寻被他这个眼神看得脸都红了,羞涩地别开了头。
封絮红着眼圈握住邓雅淳的手,小声道:“亲爱的我害怕,外面好多人。”
邓雅淳蹲到她的椅子旁边,望着她精致的眸子柔声道:“别怕,万事有我。”
曾几何时,在封絮还是个小萝莉的时候,看小说里总会看见男主角对女主角说“别怕,有我在”。如今,她也遇见了那个可以对她说这句话的人。
她即将要嫁给那人,成为他的妻子,他那么英俊,完美得无可挑剔……人生最幸运和幸福的事,也就是这样了吧?
☆、第六十八章
在婚礼即将开始时,邓雅淳离开了新娘的房间,去等着迎接盛装打扮完毕的封絮了。
化妆师小心地帮封絮戴好头纱,封絮整个上身都笼罩在朦胧的头纱之中,肌肤白皙,红唇轻抿,一颦一笑,仿佛美丽的维纳斯。
作为伴娘团的一员,桑寻义不容辞成为带着封絮去候场的第一人。她率领着新娘和其他伴娘到达候场地的时候,看见封父已经等在那了。
封父瞧见她们过来了,自觉地曲起手臂,封絮立刻走上前去挽住了。
今天的花童,是两个金发碧眼的小可爱,是邓雅淳下属副总裁之一的孩子,两个小朋友是双胞胎,长得玉雪漂亮,让一众伴娘们都暗自感慨,将来一定要生个混血宝宝。
随着婚礼的开始,紧张得不行的封絮终于要上场了。婚礼现场的人们在期待着新娘子,新娘子也在期待着万众瞩目的现场。只不过,新娘子除了期待之外,还有一丝担忧。
因为时间太赶,她事先并没有来过场地,对这里不是很熟悉,也不知道里面是个什么情形。封父挽着她出去的时候,是她第一次看见婚礼现场。
无数的媒体围在酒宴的外围,庞大的场地摆满了雪白的桌椅,一桌一桌好像花朵一样簇集在一起,美不胜收。
这么大的场地,这么多的桌椅,能够坐满这么多人,也只能邓雅淳的办得到了。
在婚礼大堂的顶端,悬挂着薰衣草颜色的吊灯,一团团的仿似美丽的云朵。而有了云朵,自然不能少了星星,稀疏的繁星吊灯搭配着整个基调,使得走在漫漫的、用干冰制造出来的雾气中的新娘,仿佛高高在上的仙女。
这场婚礼,就是王子与仙女的结合。
封絮神情略有些茫然,连身为新娘的她都被这美丽的布景所震撼,就更不要说来参加婚礼的客人和媒体了。
邓雅淳一身白西装站在舞台上,牛奶色的台阶仿佛一踩下去就会融化,他笔直修长的身影从台阶上缓缓走下来,目光直直地望着封絮的方向,两人的视线隔着众人相遇的一瞬间,双方都是一震。
封絮觉得眼睛有点酸涩,这很无能,因为婚礼还没开始,她却已经哭了,幸好化妆师有先见之明,否则呆会妆哭花了,媒体拍下那些照片,邓雅淳还不知道该怎么找后账。
总而言之,现在的一切都几近完美。封絮由父亲挽着,在一首熟悉的旋律中慢慢靠近邓雅淳。这首旋律不是婚礼进行曲,而是她写在曲谱上,却一直没有时间去演奏出来的大提琴曲。
这个旋律,恰好是她想在自己的婚礼上用的曲子,邓雅淳居然连这个都想到了,肯定是看见她在曲谱上写下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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