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媛媛,不哭。我这不是好好的么?宝贝儿。你这么舍不得我,我怎么可能会自己先翘辫子?”刘弘自幼时知道身世后,便一直接受训练,受过大大小小的伤,即便后来觉得打打杀杀实在没有意思,倒不如去捣鼓程序玩弄高科技有成就感,但到底是皮早就练厚了不知道多少层。今天这点伤。尽管是因为这些年很少经受,所以一时有些难言的疼痛,但到底是不碍事的。此时见向来强势的李媛媛哭的稀里哗啦浑无形象的小模样,那些伤还算得了什么呢?当即就搂紧了怀里上气不接下气的小人儿,“你本来就不是楚楚可怜的小美人儿,哭起来不好看。快,别哭了。给爷儿笑个~~~”
刘弘慌着逗李媛媛笑,李媛媛嫌少如此失态示弱,这会儿哭着发泄了后。本来就有些觉得不好意思,此时被他一哄,原本的那点儿羞赧登时就变成了火冒三丈。李媛媛抬头,怔怔的看了他一眼,下一秒就是一扬手,高高举起的纤手轻轻落在刘弘的肩上:“大爷的。当老娘是你家茶庄卖笑的?猥琐!变态!下流!不要脸!”
刘弘脑门儿冒出三道黑线。受了美人温柔一拍,很是乖觉得点头:“是,我是不要脸。”
这么一闹腾。两个人反而没了刚才的慌乱,冷静下来后,齐齐意识到了一件不寻常的事。付云欣出去找药箱的时间似乎太久了,即便是顺便找翟南的干净衣服,又跑去淋浴间把热水放好,这会儿也早该过来了。可是,此时外面的房间里静悄悄的,仿若整个家里只有李媛媛两人,付云欣凭空消失了一般的宁静。
这实在是不太寻常。
两个人视线一对上,刘弘眨眨眼睛。李媛媛点点头。
李媛媛挣脱开刘弘*的怀抱,一边嫌弃的起身:“脏死了,真臭!你怎么不知道挑个好时候回来?”
边说着。李媛媛边悄悄地踮着脚尖往外走,刘弘随口应着,语调有些下流:“我这不是想你想得走错路了么。说起来啊……”
李媛媛开门,不再理会刘弘又在念叨什么,一门心思的听着,不放过丁点儿动静。
外面很静。能听到外面渐渐小起来的雨声,夹杂着一两阵风声。
李媛媛觉得眼皮子跳,薄薄的外衣刚才被刘弘一抱,略微潮湿了一些,让她觉得浑身都像是被水汽凭空兜头浇了一般的难受。
再走了几步,李媛媛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房间门窗都关得好好地,怎么会在客厅里听到外面的风雨声呢?
在翟南这个看起寻常,实际上早就包裹的如同铁桶一般的房间里居然能连细微的风声都能听清?
李媛媛顾不了很多,直接冲到书房。
书房里很干净,在长长的书桌上有一个半开着的药箱,里面的药物齐全,药箱盖子半开半合,旁边还有两件叠得整齐的衣服。
只是,太干净了,干净得不想有人进来过的痕迹。
书房的窗户关得很严,李媛媛只是瞥了眼窗台,就转身去了厨房。
果不其然,厨房的窗户开了一道缝,窗台上有三道划痕,可疑的水迹擦着窗台一直向外面的墙壁处延伸,一直和外面的雨水痕迹混成了一片。
别墅里面的呻吟声渐渐停歇,一双干净得鹿皮小靴在他的跟前停下,尖尖的鞋头儿很是小巧,纤细的脚踝处,靴筒往外翻开,露出里面细小的绒毛。一脚抬起,鹿皮小靴子狠狠地踏在那人身上,有些脏了的衣服上没有留下一点脚印。
随着这一个踏步,脚下的人吃痛的蠕动了一下,几乎是在同时,压抑着的呻吟和断断续续的声音响起:“你打错注意了。付云欣……不会来救我,翟南护着她,他……不会让她明白利害关系。算来算去……你找错人了。”
鹿皮靴的主人并不赞同这话,哼出一声冷意后,很是果断的嘲弄道:“既然如此,留你还有何用?你这种废物,程怀千辛万苦的送你到国外避祸,程家上下没有一个不在忍受着变故。只有你能置身事外,却不想,你蠢到枉费了他的苦心安排。当真是个扶不起来的货色!”
“是。我确实是蠢到家了。蠢到会信任你。”卧在地上被踩得人正是郝仁。此时,他听了这人的话,窝在地上无奈道:“我该想到,我各方面都不出色,怎么可能会那么巧,在异国他乡里刚巧就遇到一个同乡,看起来那么优秀的人,怎么可能会是如我般平凡的人能够结交得起的。想想,我真是异想天开的要命。”
说着,郝仁抬起头来,原本阳光开朗的脸上交错着愤恨和痛苦。他的眼睛睁得很大,似乎是想要把站在自己头顶的人记到心里,又似乎是在寻找着一丝破绽,以便能够把对方给生吞到自己的肚子里解恨。
314 发小
郝仁抬着头,瞳孔里的人物附身向下,圆黑的眼仁里面清晰地映出一张愈来愈清晰的脸。这张脸雌雄难辨,似笑非笑的神色间裹挟着充满了野性的不羁和高贵气质。
踩在郝仁身上的鹿皮小靴又深重的使力,换来压抑的呻吟在空旷的别墅房间中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把尖刀,划破了雨声掩盖着的宁静。
“你的自知之明,未免来得太晚。”对方嘴角一扬,满不在乎的挥手,碾着郝仁身体的脚终于踩到了地面。他的口音是标准的普通话,吐字清晰,每个字都是发音标准,但却奇异的让人有种不适感。就像是在语言教材中出现的标准式发音,没有一丁点的地方口音。标准的没有一丝温度,让人能够很容易就听懂,却无法顺着口音去查找他所生活过的个人信息。
这种过分标准化了的口音,除了在正规配音员的口中出现之外,大概也只有在长期生活于国外,并且对语言有着极高天分的人才能掌握。眼下,这人毫不费力的蠕动着唇舌,看向郝仁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条在垃圾堆里苟延残喘的病狗,那股厌弃和轻蔑比寒意逼人的杀意更加令人胆寒。
“早就听说a市被你们这些人破坏得乌烟瘴气,我本来还想着置身事外。却不想,你们这些人最后居然打架到了我的眼皮子底下。不要觉得你家表哥对你有多关心,你以为,他把你送到阿姆斯特丹,是真心要你去过平静生活么?”这人轻蔑的嗤得一声笑,比钢琴师还要纤长细腻的手指从包裹紧紧地皮夹克中抽出来。手指一摊,旁边有人恭敬地为他递上一杯酒。
郝仁的身上并不好受,除了被踩出来的伤口外,由于被半路截获,在被丢进屋子时他的浑身都是湿漉漉的。此时,衣服开始变干,布料也开始紧绷起来。浑身都有些发痒。他已经不想再看身前这人的脸,在国外时,这人完美得让他惊叹,即便是他见惯了名媛贵公子,从小多多少少的接触到了上流社会的纸醉金迷与各种讲究生活。可是,没有一个人能让郝仁认为能及得上面前这人的高贵。最关键是,这人拥有无数名流渴望的生活和姿态之外,并没有那些从小锦衣玉食的人所具有的各种毛病。这不由得让郝仁开始把他当做自己的偶像去崇拜,去模仿。
可是。在联系了两个人之间从陌生到快速熟悉,甚至是前不久在他的怂恿之下回a市的情形后,郝仁十分郁闷的发现,其实他就是一个棋子儿。一颗以前还有点用处,如今已经可有可无的废棋。
“你想做什么?”郝仁仇恨面前的人,以前有多崇拜。如今就有多憎恨。有生以来,他在程家规行矩步,就算是对他宠爱有加、百般呵护的程怀。他也很少有随意撒娇的时候。更不用说在交友方面,更是把自己层层保护起来,鲜少真心与人结交,也很少如此发自内心的去崇拜一个人。可是,面前的人却成了例外,这个人给他狠狠地上了一课,让他第一次尝到背叛的滋味,而且是被背叛的如此彻底。
郝仁的话音刚落,肚子上就又挨了一脚。肠胃就像被绞在了一起般的难受,让他连呼痛都觉得奢侈。
“我想做什么。又岂是你能问的?”这人站直身子,握着酒杯的手轻轻一斜,尾指翘起。中指在杯子边沿摁了一下,杯中剩余的酒液被浇在郝仁的脸上头上。浓郁的酒气蔓延开来,他微微探头,在空中轻嗅了一下,很是满意道:“果然,好酒是能掩盖住垃圾气味的。”
郝仁逼近双眼,忍受着这人带来的百般屈辱,不再发一言。
后面的门轻轻打开,从外面进来一个西装笔挺的中年人,那人脸色拘谨,面部的线条就像是用刀子刻过一般的规整。他走到这人身后五步远的距离站定,微微低头,用有些生硬的英语说话。
等他说完,穿鹿皮靴的人很是不满的皱眉:“既然回国了,就用汉语讲话。”
身后的人微楞,继而用带着浓重口腔的中文复述一遍,“少爷,翟大少来了。”
闻言,这人转身,把空了的酒杯递给身后的人,“走。”
空气里是有些腐朽的潮湿气息,手脚被缚住的感觉,让双目被遮的付云欣有些无措。
这不是第一次被人绑住继而运到不知名的地方。这也不是第一次亲身遭遇险境。甚至,这也不是第一次被人*裸的嘲笑。
付云欣靠在身后的墙壁,头半低,不动声色的等着什么人走来谈条件或者是借她来威胁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