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刚才不还说除了酒,什么都可以吃的吗?”就知道是这样!哼!余依依嘴一撇。“做商人最忌讳的就是不讲信用,真怀疑你是怎么经营公司的,到现在还没破产,真算你走运了!”
“我是怎么经营公司的,与你无关,你的职责就是顶着习夫人、总裁夫人的头衔生活就行了!”习瑾墨漫将自己的牛排切好后给她,将她的那一份拿到自己的跟前来。“还有,我说的除了酒什么都可以吃的意思是说在这里的所有的菜,你都可以吃,想吃多少,就点多少!”
余依依,“……”
狠狠地插了一块牛排,塞进嘴巴里,连塞了好几块,腮帮子鼓鼓的。谁稀罕吃啊,不过就是西餐么,她作为一个中国人,还吃不惯呢!
此时,门被敲响,一名服务员拿着端盘走进来。将盘子放在桌子的正中央,“先生,夫人。你们的菜已经齐了。”
“下去吧。”
“打开看看。”习瑾墨用眼神示意她。
余依依朝他翻了个白眼,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啊!
放下餐具,往身后的椅背上一靠,双手抱胸,拒绝,“不要!”
自己又不是没长手,自己不会打开啊,才不要帮他呢!
“真不要?”
“真不要!”
“那好吧,既然你不要。那我就只好把这枚戒指给扔了!”
“扔吧扔吧!”余依依不耐烦的回答。
等一下,余依依拍了拍自己的大脑,大脑重新回放着习瑾墨刚才说的话。
他刚刚好像是说要把戒指给扔了?
那么这个盘子里放的是戒指?
如此想着。余依依也不顾摆架子了,伸手就揭去盘子上的盖子,打开,只见白色盆子的最中央一枚钻戒在灯光的照耀下折射出光芒。
钻石不是很大,而且钻戒的款式她也很喜欢,是很普通的小碎花的那种,戴到无名指上,发现尺寸大小也正合适。
戴上戒指的那一刻,所有的坏情绪皆被带走了,心里现在只剩下满满的喜欢!
这戒指真好看!简单朴素,又不是大方优雅。
这枚戒指是他前两天在竞争拍卖的时候看到的,他知道余依依的喜好,给她买那种很大的钻戒,她一定不会喜欢,她喜欢一些小玩意,这枚戒指刚一出来的时候,他就觉得不不错,戴在余依依的手指上一定很漂亮。
他跟余依依认识几乎一年,结婚将近半年了,半年前结婚的时候,除了有两本结婚证以外,其他就没有什么能证明他们已婚的事实,就连婚礼都没有大操大办。
现在想来当初没有举办婚礼真是个错误的决定,什么都没有买,就这样匆忙地结婚了,导致父母都抱怨极多。
现在戴上这枚戒指,等回国去操办一场婚礼之后,就真的圆满了。
习瑾墨看到余依依戴上后,一脸的开心,自己脸上的表情也愉悦不少,摸着下巴做一副思考的状态,调侃起她来,“刚刚是谁说要让我扔掉的?”
余依依,“……”
这个男人,一天不挑她的刺,心里就难过是不是?
伸直五指,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熠熠生辉,散发着耀眼的光芒,真是越看越喜欢。
余依依倏地摘下戒指往桌上一放,“不过你这算什么?”
习瑾墨怎么会听不出余依依话里的意思,站起身走过去,拿起那一枚戒指,握起她的手,与她十指相缠,“你说我这是算什么?”
习瑾墨的眸色亮了几分,余依依被他直勾勾的眼神盯得不镇定起来,面上一热,撇过头去,“我怎么知道算什么!”
“看不出来吗?”习瑾墨拉过与他十指相缠的手,捏住她的无名指,将钻戒套了进去,轻吐出两个字来,“求婚!”
老夫老妻的就凑合凑合
求婚?
余依依只觉得大脑突然当机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一片迷茫。
由恋爱到结婚,每个女孩子都曾幻想过自己的另一半究竟是什么样的,希望找个对自己又好又体贴的好男人,懂得浪漫,懂得温情。
求婚就是横跨在恋爱与结婚之间的桥梁,没有哪个女孩子不希望自己的求婚是浪漫的。
她跟习瑾墨两个人的婚姻是不同于常人的,他们没有经历过约会,恋爱,甚至连这求婚的过程都没有,直接就去了民政局签了字,拿了结婚证书,两本红色的小本本就将他们的关系从陌生人定义为最亲密的关系。
最初结婚的时候,她只想着三年后的情景画面,等她羽翼丰满,能靠自己的工作养活自己,有能力离开余家,她为自己描绘了无数的美梦,想着终有一天她会有自己心爱的人,有自己美满的家庭,拥有幸福的一切。
人生永远不可能按着剧本设定来进行,喜欢上习瑾墨,这一点是她怎么也料不到的。
爱上习瑾墨是出于她的计划的,刚开始很无措,很茫然,因为他跟邓秀婷那种理不清的关系,她想将自己的喜欢扼杀在摇篮里,却不料越陷越深。
余依依以为他们这一辈子就这样了,她会默默的喜欢着他,然后在三年后离婚后再也不嫁,本想抱着好意去成全他们,也为给自己一个解脱,却不料习瑾墨会挽留她。
他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或者我喜欢你之类的话,但是他的行动和表现都让她看的很清楚,其实习瑾墨跟习廷华性子上有一点是非常相似的,就是不喜欢向别人表达自己的情感。只是用事实,用行动来证明。
她想她或许就是因为这习瑾墨的行动和表现而确定自己的心意的,哪怕是秋穆泽找她谈话说习瑾墨接近自己是有目的的,可是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爱他。
因为一旦不爱,那她的整个生命就没有多大的意义了。
余依依看着这枚闪耀的钻戒发呆,求婚,她曾经幻想过。只不过那个时候她还太年幼,不懂世事的炎凉,对一切都充满了美好的向往,那时候的幻想她都已经记不清楚了。
在如此符合气氛的环境下,有烛光,有美酒,有音乐,虽然没有众人热烈的祝福声与掌声,余依依的心里仍旧像装了蜜的罐子一样甜的冒泡。
大概所有的女性在被求婚的时候都会激动的想哭吧。可她却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鸡蛋里挑骨头,“你就这样向我求婚?”
她看了看钻戒,将戒指摘掉,放到一旁的桌子上。
都没有玫瑰花的吗?她曾经看到过不少人在餐厅求过婚,人家那创意多好。让每个人手里捧着一枝玫瑰花送给女主角,凑齐99朵,然后亲自拿着戒指向女朋友单膝下跪求婚的。
“我们都是老夫老妻的。就这样凑活凑活吧!”习瑾墨说着,就抓起她的手,就要套进去,余依依不肯,他就掰着她的手指给她强行套了进去,又抓着她的手不肯放。
余依依瞬间无语,有这么求婚的吗?
况且这哪里是求婚,这明明就是强迫的,虽然他们已经领了结婚证,可是也用不着这样吧!
他们才结婚多久。就说什么老夫老妻了,凑合凑合,有这么凑合的吗。无奈地向他丢去一记卫生眼。
“习瑾墨,别人求婚还有花,你看你什么都没有!”要说花,也就是桌上摆了一朵假花。
“难道你喜欢俗气的红玫瑰?”习瑾墨顺着她的目光往桌上看去,那桌子上的塑料花/逼真地像真花一样,红艳艳的。
余依依闭嘴了,“……”
好吧,她不喜欢玫瑰,她喜欢的是薰衣草,紫色的海洋。
想起薰衣草,余依依就郁闷,本来来的季节就不对,这个时间段除了梅花之类的花开的正盛,那薰衣草估计早就枯萎了,再加上这几天天气一直不好,她想去普罗旺斯都不成,根本就出不了门。
回去的路上,余依依还问过习瑾墨,“我们什么时候去普罗旺斯?”
习瑾墨闭着眼睛回答,“等我把这边的事情忙完就去。”
余依依嘟哝了一句,明明说好是陪她来旅行的,结果不小心遇到一个导师,就变成了谈生意。
唉,做商人还真是难,到哪儿都逃不过工作。
索性不再理他,将手伸在半空中,路边的灯光时不时地照射进来,钻戒闪着光芒,无名指上多了一个东西后,这才有了已婚妇女的感觉。
之后的几天,天气一直很差,就连路况也很差,在新闻上看到哪里哪里又因为打滑而发生的车祸,或者是哪里的雪下的很厚,车子都不能行通。
她虽然一直呆在酒店里不愁吃不愁喝的,但是习瑾墨却每天准时准点地出门去谈合作的事情,每天又不准是不准点的回来。
有一次大半夜下大雪,地上的积雪很厚,车子完全不能行走,习瑾墨还是下车徒步走回来的,余依依看到他换下的衣服上落满了雪花,裤脚全都湿透了,心里就特别担心。
因此每天特地让酒店准备一壶生姜水,等习瑾墨回来后喝点姜茶,驱驱身子里的寒意。
终于有一天,余依依醒来的时候,发现身上还搭着某人的胳膊时,就知道他的工作已经谈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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