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学校是你的母校?”她不可思议地问。
“嗯。”
好吧,她上的只是a市的一所普通的大学,在全国都排不到名次的那种,而他居然能上国外的大学,真是好厉害啊!
就这样一路跟习瑾墨扯着他过去上学时候发生的事情,一边就走到了目的地。
一间类似于办公室的门口,礼貌性地敲了敲门,开门的人余依依认识,正是那天晚上跟习瑾墨谈生意的人。
只不过商人怎么会在学校里?
“依依,这是我大学时的导师,”习瑾墨推了推发呆的余依依,然后转过身用英文跟那位长得很是外国人的男人介绍余依依。
余依依连忙打了招呼,在这位导师的热情招待下进了办公室。
在去倒茶的时候,余依依凑到习瑾墨的跟前,小声地跟他咬耳朵,“习瑾墨,他真的是你的老师?”
那位看上去顶多就三十岁的样子,怎么可能是导师呢?
一般老师要当上导师最起码也要个四十岁出头的样子,就像她的导师一样,是个已经快五十的老头子了。
“很惊讶吗?”余依依点点头,习瑾墨轻微一笑,“自小就是个天才,小时候就被人称作是神童了,在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拿到了美国常青藤的双学位,并且在第二天获得博士学位。当初各大学校都想招揽这样的一个人才去他们的学校,但是的故乡是在这里,所以便在这里教学。”
天才,神童……
余依依无奈了,怎么最近神童都那么普遍呢,今天又遇上一个。
“那他不是前些天跟你谈生意么?”余依依还想起这一茬来,那段时间习瑾墨天天往酒店外面跑,酒店里就剩下她一个人无聊的发慌!
“除了是经济学的老师,还是微生物的老师,他最近正在研究一种新型的微生物,因为学校的设备不足,条件不够,就找上了我,让我投一笔资金去捐助他的研究开发。”
“真厉害!”余依依长叹一声倒完水回来后,就开始和习瑾墨聊起天来了,余依依自认为自己的英语一向不错,最起码英语四六级都过了,可是当这两个男人在自己面前说英语的时候,余依依的心中就只有三个字来形容:听不懂!
他们讲的太快了,以至于她就听懂了最后的几句话,说是要让他们留下来吃晚饭之类的话。
余依依也觉得自己的英语很丢人,所以很明智地选择不插话,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习瑾墨的手机。
一聊就是这么一下午,到了晚上天气转凉的时候,拒绝了的盛情挽留,拉着余依依就回去了。
晚上的天气又暗了下来,天上乌云滚滚,是又要飘雪或者下冰雹的节奏。
但是习瑾墨并不着急回家,而是吩咐司机去一家餐厅。
“干嘛还到外面的餐厅吃饭!”酒店里不是也有餐厅吗?
“难道你还没有吃够那家酒店的菜?”
“……”
好吧,她吃够了!
……
这是一家正宗的法国餐厅,一进门的灯光有些灰,余依依看不见,一个没踩稳,差点摔倒,幸亏是习瑾墨眼疾手快地抱住她才没有摔跤。
餐厅气氛优雅,暗红色的窗帘给这家餐厅增加了一分别样的风情,余依依很是喜欢。
求婚
“这家餐厅一定很贵吧。”余依依挽着习瑾墨的手臂,四处地往旁边看。
深红色花纹铺成的地毯,长廊两旁每隔五米就摆放着一个清代的古董大花瓶,上面有浅黄色的灯光照耀着,青色的花纹凸显出它的高贵来。
整个餐厅给人的感觉便是一种宫闱的感觉。
不过这家店的设计倒是蛮奇怪的,明明是西餐厅,但是风格装饰之类的却像极了中国宫殿的感觉。
“一般。”习瑾墨给出了这样的两个字。
一般?她才不信呢!
蹙眉,看到旁边经过的服务员的穿着打扮就与她之前在洛一宸那儿打工的装扮一点都不一样,她们穿的是要多朴素就有多朴素,而这里的服务员穿的制服可以说要多华丽就有多华丽,简直不是一个档次的。
而且每个服务员不是长得好看的女人,就是英俊潇洒的奶油小生之类的,就连服务员都这么赏心悦目。
余依依不由得佩服起这家店的老板来,利用美人计来拉动客人,真是绝招。
……
包厢内,余依依和习瑾墨对面而坐。
长方形的桌子上摆满了蜡烛与鲜花,右手边还是偌大的玻璃,放眼望去,能够看到远处连绵不绝的灯光,如长龙一般盘卧在天边,煞是好看。
他们进屋之后,服务员很快就推着车上来,看着满桌的西餐,不仅好看,而且从西餐中散发出来浓郁的汁水味,光是闻着就令人胃口大开。
“先生,这酒要开吗?”服务员端着红酒瓶礼貌的询问。
习瑾墨点头。“嗯。”
有音乐,有美酒,有鲜花,有蜡烛,这么有情调的地方,习瑾墨还是第一次带她来。
每个女生心目中都会有这样的一幕,自己心爱的男人会带汁自己去有情调的西餐厅吃一顿烛光晚餐。她也不例外。
如今看来,她这一梦想算是满足了。
“你以前来吃过?”余依依想拿起红酒杯喝酒,之间刚触碰到,就被习瑾墨拍开,“哎哎,你干嘛呀!”
余依依看着他把酒杯拿走,嘟起嘴不由得抱怨,“干嘛不让我喝啊!”
酒都摆在眼前了,还不让喝!
以前对酒的认识程度不够。或者说是一点都不认识什么高贵的红酒,只认识一些普通的超市里卖的很多的啤酒一类的酒,对于红酒之类名贵的酒根本就没什么研究。
但是后来在西餐厅工作后一段时间后,领班的经理会对他们进行普及一般的红酒知识,听得多,看的多。知道的也就多了。
就比如今天的这一瓶红酒,光看标志就知道是拉菲,依着习瑾墨的品味。红酒肯定是有些年月了,至于到底是几几年生产的,那她就看不出来了,她的道行尚浅。
拉菲,她以前替客人端过,却从来没有喝过,如今它就倒在杯子里,可惜某人还不让她喝。
习瑾墨看出了余依依的不满来,便解释,“你刚出院没几天。身子刚好没多久,医生吩咐了,不能碰酒!”
医生吩咐。医生吩咐,什么都是医生吩咐,余依依就更加不满了,来法国的这一个多星期里,无论她想吃什么,习瑾墨都会用医生来找借口,说是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什么都不能吃,那她吃什么!
就算他说的不嫌烦,她听的耳朵也要起茧子了。
“那你干嘛带我来西餐厅!”难不成就让她看着他一个人吃?那也太狠了吧!
“其他的菜你可以吃,总之就是不能喝酒!”习瑾墨挥来服务员,将余依依的那一杯酒给撤了下去。
于是好好的一杯酒就这样被浪费了,余依依在心底将习瑾墨暗骂了十几遍!
不情愿地用叉子捣了捣盘子里的牛排,顿时美味可口的牛排一下子对她失去了诱/惑力,她要喝红酒,要喝拉菲,才不要吃牛排呢!
沉默了一会儿,与此同时牛排也被她切的稀巴烂,看着盘子中的肉,一点食欲都没有,将餐具往旁边一扔,抬头对上习瑾墨的眸子,“喂!”
他不理她,继续津津有味地吃着鹅肝。
“喂!对面的人!”余依依又重复了一遍,同时在后面加了个对面的人。
想着这下子他能够理自己了吧,结果习瑾墨仍然一副充耳不闻的样子,连头都没有抬过。
最终,余依依忍受不了他的无视,放开了声音吼他的名字,“习瑾墨!”
这一回,习瑾墨终于有所动作了,放下手里的道具,用纸巾擦了擦嘴,抬起头与余依依的眼神对视,就在余依依以为他会理自己的时候,他却突然又岔开了目光,转手去拿红酒杯,悠闲自得地啜了口酒。
就在余依依差点没爆发的时候,习瑾墨放下了酒杯,“除了酒,其他的都可以吃!”
其他的都可以吃?当她是小孩子哄啊!
前两天她吵着要吃冰激凌的时候,是谁极力阻拦,是谁说不允许吃的!
才不信他的话呢!
眼睛骨碌碌地一转,假装欣喜地问,“那我想吃冰激凌!”她有意无意地看着这房间的装饰,“冰激凌的话,应该能做的出来吧。”
果然,话音刚落,习瑾墨就果断的拒绝了,“不行!”这么冷的天气还吃冰激凌,真是不要命了!
习瑾墨突然有些后悔听她的建议来法国了,医生说过她的病情很严重,不能再发烧了,否则会加重病情,上一次就很难退烧了,下一次谁也不能保证。
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她确保她一定不会感冒发烧。
他应该带她去相对于比较热的地方,阳光充足的地方,而不是这里的鬼天气,自从来了之后就一直下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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