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茫然失措地走在灯火辉煌的街道,不知过了多久,才找到家门,摸遍了身上的每一个角落,却发现出门时走得太急忘记了带钥匙,我习惯性地拿起电话拨打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每次我忘记带钥匙都是给阿宝打个电话,然后她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从无论哪一个方向跑回家,及时营救我,而此时,另一个电话在我的左手响起,我恍然想起阿宝已经不在了。
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起,一定是阿宝,我慌忙接电话:“阿宝,阿宝,你在哪儿?”
“你睡迷糊了吧,我是胡兵,我……”还没等他说完,我就把电话挂了,我在等我的阿宝的电话,除了她的电话,我不想接任何人的电话。
一会儿,电话再次响起,我一接听:“哎,我说项冬,我和张鹏……”又是胡兵,我再次挂断,我得等阿宝。
几秒钟后,电话再次响起:“哎,我说你有病吧,你老挂什么电话呀?”胡兵气得声调也高了。
“你干什么老打电话?”我的声调更高。
“你今天吃枪药了?还是怎么的?我们哥儿几个在卡萨布兰卡呢,你过来喝一杯吧!今天没外人,你把阿宝也带上吧!”
又是阿宝,我没说话,把电话挂了。
电话铃又响了,我又挂掉。如此反复几次,终于没人再打搅我了。我静静地在等一个人。
半小时后,楼下响起了脚步声,胡兵、张鹏、范为、童毅全来了。
“我说老兄,你怎么了?不是跟阿宝吵架了吧!”
“让阿宝把你赶出来了?”
“阿宝不会那么凶的,一定是你忘了带钥匙吧!”
“你倒是说句话呀,你哑巴了?”
任凭他们发问,我蹲在门口一言不发。
“肯定是忘带钥匙了,来让哥哥我把门给你打开吧,除了阿宝只有靠我了。”张鹏是一家外资防盗门厂的助理工程师,打开一个防盗门就像吃根冰棒那么简单,一会儿门开了,大家簇拥着进了房门。
“阿宝上哪去了?”胡兵觉得有些不对劲,语气开始严肃起来。
我指指桌上的信示意他看。
“阿宝走了?”胡兵脸色变得铁青。
“他们小两口的事你掺和啥?”张鹏他们知道我和阿宝还有胡兵的事,都怕出事,所以都把他往外推。
“她走了。”我说。
“去哪了?”胡兵推开众人走到我面前狠狠瞪着我。
“不知道,你管得着吗?”我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一定是你在外面有女人了,她才会走!”胡兵嚷了起来。
“对,是我抛弃了她,我跟许多女人胡搞气走了她,我对她本来就是始乱终弃……”
“砰”的一声,我还没说完话,脸上已经重重挨了一拳。
血顺着我的鼻子和嘴角流下来,腥腥的,咸咸的。胡兵红着眼睛站在那里等待我的反击,我没有动,笑着对他们说:“太痛快了,来呀,还有谁想打我快动手呀!”
张鹏他们都默默的不吭声,我们就这样对峙着,良久,胡兵说了句:“还是兄弟的话,就帮我打听阿宝的消息,我们走。”
一行四个人呼呼啦啦地走了。
那是上大三的时候,胡兵有一天神秘地对我说:“项冬,你看那个女孩太可爱了,长得太像孙燕姿了。”我顺着他的手看去,看见了阿宝。
是胡兵先发现的阿宝,但最终是我追上的她,胡兵就成了阿宝的干哥,每次我们三个一起出去遇到美女时,胡兵都举着拳头警告我:“你丫的,低下头不许看,不许你对不起我妹妹!”
我知道他对大学时代一见钟情的阿宝一直不能释怀,这就是为什么上班两年的他可以说是阅尽人间春色,却始终还是孤家寡人的缘故。
他一直耐心地期待着第二个阿宝的出现。而当他眼中完美的天使竟被我像棵稻草一样丢掉的时候,我知道他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
即使他把我打死,我也无话可说。
男人,比如像我这种男人,有的时候是很奇怪的,他渴望着看到女人的身体,而当女人为了心爱的人褪去所有的衣衫,含情脉脉,羞答答地等待他观赏的时候,他却早已失去了兴趣,他似乎对那些衣衫半掩,若隐若现,似有还无的胴体更感兴趣。这就是男人,得不到时,拼命追求,拥有时觉得索然无味,失去时又会怅然若失。
我有些时候,真的不明白自己,长久以来,我不是一直期待这样一个结果吗?为什么当一切如我所愿时,我竟如此的失魂落魄?是我不懂生活,还是生活不懂我?
阿宝走了三天了,我尽管伤心,却不曾掉一滴眼泪,直到我打开我们的衣柜,她的冬天的衣服都还在,我们的衣服没有按她的和我的分别放起来,而是我的一件衣服与她的一件衣服作为一组挂在一起,所有的衣服都是按着一件男式和一件女式为一组的形式挂在那里,我的洗好的袜子与她的袜子是一双男式一双女式叠放在一起;柜子下我们的鞋也是男女搭配着存放的,连我们的手套,都被她摆成我的大手套里套着她的小手套,就像冬天我握着她的小手……
我想起她曾经说过的话:“就让我的衣服天天与你的衣服睡在一起,就让我的鞋子天天与你的鞋子睡在一起,就让我的袜子与你的袜子睡在一起,就让我天天与你睡在一起!”
那一刻,我落泪了。
6. 第6章 Chapter 2 (1)
阿宝
宝贝在手里的时候,
不拿它当宝贝看;
宝贝丢了的时候,
却又急得心气上涌。
——仓央嘉措
1.一个馒头
阿宝走了,我的思绪不可避免地回到了从前。
那是大三下学期,一向被女生誉为智商高情商低对爱情一窍不通的胡兵,有一天在寝室特兴奋地宣布:“我开窍了我开窍了,我有喜欢的姑娘了!”
我、范为、童毅、张鹏面面相觑,像看怪物似的盯着手舞足蹈的胡兵,然后我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道:“就你,算了吧,你喜欢的姑娘能看吗?还不得跟怪物史莱克似的!”然后集体倒在床上哈哈大笑。
我们的想法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学校是个以理工为主的大学,本来就性别比例失调,男多女少,少而又少的女生里实在是难以挑出一个长相正常的,用所学专业的形容词来形容她们一点也不为过,那就是:傻,大,黑,粗。以至于我们学院男生给女生编的打油诗盛行一时:XX女生一回头,吓倒一片教学楼;XX女生二回头,哈雷彗星撞地球……
胡兵的脸气得都绿了,“呼”地站起来:“走,我带你们看去。”
于是五个人在校园里日本鬼子般尘土飞扬地搜遍了每一个角落,最终在女生宿舍楼下发现了胡兵的初恋——阿宝。
“看那个,就是那个,长得多可爱呀,多像孙燕姿呀!”胡兵手足无措兴奋得像个孩子。
不记得阿宝当时穿什么衣服了,只记得当她甜甜地笑着和另外两个女生从宿舍楼里走出来时,我的目光就再未离开过她, “她是哪个班的?”我眼睛盯着阿宝问胡兵。
“不知道。”胡兵如实回答。
“她叫什么名字?”我望着阿宝远去的背影接着问胡兵。
“不知道。”胡兵还没回过神来。
“太好了,她姓项了!”我流着哈喇子说。
“什么?你说什么?”胡兵才明白过来。
“我说她归我了。”我向胡兵摊牌。
“什么?她是我先发现的,她应该归我!”胡兵大叫。
“问:新大陆谁发现的?答:哥伦布。问:新大陆最后归哥伦布了吗?答:没有,所以她不归你。”我使出了我惯用的流氓逻辑。
“你——”胡兵气得脸红脖子粗,却说不出话来。
“本来我们还想参与角逐,看在都是兄弟的分上,算了还是让给你们俩吧!”张鹏做出个无奈的手势。
“对,就是,就是。”范为和童毅附和着。
“一群流氓!”胡兵的手都给气哆嗦了。
“胡兵,我们可以公平竞争。”我装模作样地做出个握手的姿势,胡兵没有和我握手,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胡兵先下手了,他打听出阿宝是中文系的,还打听出了阿宝的班和宿舍,采用了最老套也是最管用的送花战术,一天一束红玫瑰,自己不好意思亲自去,派长得最安全的范为去,每天除了花,额外给胖胖的范为十块钱的跑腿钱。我想,送吧,反正你有钱。
我没钱,一束花够我一天的饭钱了,我只能在每天吃饭的时候,赖在阿宝的餐桌上跟她同学胡侃海吹以便吸引她的注意力,每当我唾沫星子满天飞在那儿畅想未来的时候,就看见她皱着眉两只手捂着她的饭盒,我猜她八成是怕我的唾沫星子喷到她的饭里。
范为、童毅、张鹏这三根墙头草,一会儿给我出主意让我出其不意给阿宝送个小礼物,一会儿给胡兵出招让他别光顾送花也露露面说点甜言蜜语混个脸熟,也不知道他们到底算哪伙的,我算看出来了,他们要是生在抗日战争时期,整个三个汉奸,铁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