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以后,许俏从英国回来了,不是学成归来而是因打群架被学校开除的。我发现,她在英国没学会什么绅士风度,倒把英国的足球流氓那一套搬回来了,公司因她的到来而再度鸡犬不宁。
三年后,胡兵结婚了,婚礼上我看到新娘是暄暄,金丝雨到婚礼上来大闹了一场,但是暄暄给了她一耳光,告诉她是替阿宝打的。不久金丝雨就进了篱笆,据说是因她老爸贪污腐败的事,那一年因为金副市长的事件,市里的几大高官纷纷落马,其中一个据说自知罪孽深重跳楼自杀了。
四年中,许俏自备戒指向我求婚不下百次,我都坚决拒绝了,谁敢娶她呀,上次上街时因为我看了一个圆脸短发的女的一眼,她拎起一个酒瓶子就给了我一下,导致我住了一个月的院,到现在头顶上还有个疤呢!
我每年都会去看望小东西的父母,一开始几年他们都不理我,把我连同我带去的补品和钱都给扔出来,后来许俏跟着去了一回,情况大为好转,许俏嘴特甜地大妈前大妈后的,把个老太太哄得心花怒放,最后竟然认许俏做干女儿。
琳达和陈开明双双辞职离开了公司,许老板受此打击一蹶不振,许老板以为即使全世界都离开他,琳达也不会离开,他以为琳达就是他的囊中之物,所以这么多年一直懒得给琳达一个交代,没想到琳达累了倦了想开了耗不起了,选择另嫁他人舍他而去,而且还是跟了穷小子陈开明,所以许老板自尊心大受打击。而且琳达走后,许老板才发现自己放不下琳达,不过为时已晚,琳达再也不会回心转意了。看到婚礼上琳达幸福的样子我和公司里的同事暗地里都为她高兴。
又是一年的四月天,杨柳依依,柳絮纷飞,正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山花烂漫的田野上出现两大一小的身影,他们是去看望那个男人的前女友。
“爸爸,我们怎么每年都来这呀?”
“因为这里睡着爸爸最爱的人。”
“妈妈,为什么你要来呢?”
“因为是她教会了爸爸很多东西,妈妈受益匪浅。”
“妈妈,那我为什么要来呢?”
“因为你的名字里有一个字是她的。”
“那这么说我们每年都要来看她了?”
“嗯。”
据说如果有人三个月不更新自己的博客,网站就会关闭他(她)的博客,在小东西的博客即将被关闭的前一天晚上,我把小东西的博客拷到了自己的电脑上。
37. 第37章 附录:他是我此生的唯一
昨夜很久不能入睡,迷迷糊糊中我好像回到了大三的那个暑假,感觉自己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我们的单车飞过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我从背后望着他的脸,他的一只手在前面握住了我的手,那种感觉熟悉而又陌生,他的单车越来越快,我试图紧紧抓着他的衣服,但是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仍然做不到,我大声喊着他的名字哭起来……
惊醒以后,我觉得脸上和耳朵痒痒的,一摸枕头和被角都湿了,对我来说入睡比醒着更痛苦,因为梦里我的思绪始终停在分手之前,多少个白天我拼命地忘记他了,但只消一个夜晚一切又恢复往常,我痛恨这无边的黑夜,痛恨这恼人的梦境,痛恨我的比忘性坚强很多倍的记性,痛恨我们之间太多的美好的痛苦的回忆。
窗外月光如水,总是让人忍不住想起多年前的那些夜晚。
……
对我来说,酒吧是一个令我触景生情的地方,只要一踏入酒吧的门,我就会自觉地选择沉默,我曾经在做家教的时候等过做音响师的他,曾经为了他第一次在酒吧唱歌,我无法忘记那张太过熟悉的脸,就像无法忘记我心里的伤,我无法忘记他第一次给我唱《一路上有你》时局促不安的样子,就像无法忘记我第一次信任地把自己交给他,如今,我只要一进入酒吧,满眼依然是他郁郁寡欢的样子,满耳依然是他熟悉的声音,酒吧,承载了我太多的欢笑与泪水。
……
在我心里,我对男人的审美观已经定型,我习惯一切以他的标准去衡量每一个男人,符合的就是美的,不符合的就是丑的。
但我心里明白,从此以后不会有任何一个男人是美的了,因为他是我的标准。
我呆呆望着窗外明媚的阳光,那些曾经相亲相爱的日子不可避免地就又回到了眼前,每一个洒满阳光的清晨,我起床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静静地端详他,看丝丝缕缕的阳光流过他那高高的鼻梁、他那浓浓的眉、他下巴上青色的胡楂和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我喜欢看阳光下他寒星一样的眼睛、玫瑰花瓣一样娇艳的唇,那个我生命中如鲜花一样绽放的男人,让我爱得宁愿关上所有的心门,为了他我愿意像一颗尘埃那样卑微地活着……
——摘自阿宝“谁能一辈子单纯的BLOG”【小说下载尽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