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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文]夺目 (满城疯语)


  顾惟野把杯子握在手里,有氤氲的水汽从杯口盘旋着上升,他的眉目被衬得有朦朦胧胧的,面部线条也更柔化。
  “不用忙了,你坐过来。”他的口气,倒好像自己是这里的主人。
  岑晓已经习惯他这样,所以不觉得有什么,从善如流地坐下,和他间隔了大概一人的距离。
  “你刚才说以后不要我说‘谢谢’,但我恐怕还是要为宏白影像的事感谢你。我决定要加入了。”她激动地宣布。
  “我知道你不会拒绝的。”他搁下杯子,从容地把手搭在自己膝盖上,笑了,“其实我推荐你加入的事,你不必给自己太大负担。你有实力和天资,就算我对你没有别的企及,我也会向慕子跃举荐你。”
  他说话总是直接明了,一语中的。经他这么一点,心里倒好像真的一下子没了负担。
  顾惟野又咳嗽了两声。
  岑晓这才意识到自己倒给他的水其实很烫,他是根本没办法喝。
  她灵机一动,提议:“我有薄荷糖,你要不要吃?”
  “我不吃口香糖。”
  “不是口香糖,是润喉糖。”岑晓折下身子,从茶几下面取出一个印着薄荷叶图案的铁盒,递给顾惟野。
  他倒出来一粒,含在嘴里,露出很是熨帖的神色,心满意足地问:“我可以都带走吗?”
  “当然可以。我这里还有两盒,既然你喜欢,就都拿走吧。”她说着就要去取,却被他拦住,“不必。我不过是想在身边带着些属于你的东西。”
  再次被他的直白弄得难为情,岑晓只好迅速岔开话题,“你不吃口香糖,是为了环保吗?”
  “有环保方面的原因,不过主要还是由于个人喜好。润喉糖吃到最后虽然什么也没剩下,可那种清凉的甜,我会永远记在心上。” 他边不疾不徐地说话,边以某种特殊的灵巧指法,把半个巴掌大的铁盒子,轮番在四条指缝中置换,“口香糖虽然不会融化,亿万年不腐,可却改变不了它早已乏善可陈的事实。”
  “好新鲜的观点,我倒是第一次听说。”她斟酌了下才强调,“由此可见,你是个对结果很看重的人。”
  顾惟野停住手里动作,倏地侧过身,目光撞如她的眸子里,揶揄她,“你是不是想说我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我没有这个意思。”岑晓笑着否定,又以同样的玩笑口气,试探地问:“不过,如果我一直拒绝,你会对我纠缠不休?”
  “应该是这样。除非你结婚了。”他说,“不过在你婚前,我应该会想尽办法破坏。”
  “真的?”她不敢相信,轻轻哼了声,“我才不信你这么没风度。”
  他摊手,定定回望她,过了好一会儿,幽幽地说,“岑晓,这可真的说不好。”
  ……
  “刚入行,当时签的那家经济公司嫌我名字不够朗朗上口,劝我改掉。我拒绝了。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名字。不论在任何时候,我都希望能够保留。”
  “那有什么特殊的说法吗?”她还沉浸在他前面的话里,这会儿只是顺着他的话在问。
  “我父亲一辈子就爱过一个女人,就是我母亲。我的名字来自于一句唐诗‘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的前半句中——‘惟夜’两字的谐音。我将以不眠的思念,报答你这一生的辛劳付出。这是原来的诗意。不过我父亲的解读,可能会更贴近现代汉语字面的释义。”顾惟野神色未曾有改变,但仔细看去,不难发现他眼中的灰茫,他顿了许久,说道:“可以说,我的母亲半点都不爱我的父亲。所以她提出了离婚,在我刚刚学会走路的时候。”
  她看着他,想安慰,但事情过了这么久,她想他现在并不会为这事难过,在他心里,更多的恐怕是一份缺失母爱的遗憾。
  “但你爸爸把你培养得很好。”
  他苦笑了下,“我爸在我四、五岁时就去世了。我是爷爷奶奶带大的。”
  “对不起,我不知道……”岑晓眼皮跳了下,再看向他的目光里有了同情。
  “嗨——别用这种目光看我。”他苦恼地用关弹了弹自己太阳穴,又无奈地笑了笑缓解沉重的气氛,“我告诉你这件事,只是想让你清楚,我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一个人。因为缺憾,一直以来,我虽不排斥和女**流,但也并不喜爱。在考上电影学院之前,除了家人,我几乎没和其他女性说过话。成长和学习的关键时期,身边却缺少练习的对象,致使我现在仍旧不擅长和女性讲话,不懂得含蓄和迂回。但这样也有个好处。我口中所说,也就是我心中所想,你永远不必猜。
  不过坦言之,在很多方面,我会很霸道。、我要的是润喉糖,你若然有一天选择了我,我希望你的全部,永远地,都属于我。”





☆、第11章

  他如果是在向她提要求的话,那恐怕是世界上,最好听的要求了。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未来的另一半真心相对?如果能和一个人一起走到最后,翻山越岭的路途里,就算有险阻,那也是值得的。
  有暖流从心口弥漫到全身,岑晓没给予回应,顾惟野也没有着急要她现在就回答。
  水凉下来,他拿着杯子喝,分明的骨扣在复古玻璃杯的花纹上,显得并不搭调。在岑晓的印象里,这样好看的手,手里握着的应该是一只打磨光滑、毫无纹饰的杯子才会更相衬。
  “我再给你倒些。”她要起身,却被他拒绝。
  “你刚才给那个大姐看的是《孽镜奇情》的剧照。你喜欢梁长笙这个角色?”
  话题变得轻松,岑晓绷着的神经总算松了,她打开话匣子,“梁长笙虽然是个反面角色,但人物形象很立体,尤其是他最后为了镜镜牺牲的那一场戏,我看了好几百遍。而且迟京翊那个扮相真的好帅。”她越说越情绪越高,露出属于粉丝的兴奋和羞涩,“对了,你们拍戏时有什么趣事没?给我讲讲。”
  认识以后,第一次看她高兴,他反倒不高兴。
  顾惟野扬了扬眉,问:“你很喜欢迟京翊?”
  他一直以来是个大度的人,用自我努力回馈观众,并不计较一部戏里,自己是不是最受欢迎的人。可是事情到了岑晓这里,他的好素养竟变得紧张。不得不承认,自她刚才展示照片时,他心里就不愉快了。
  岑晓“唔”了声,坦率地承认,“当时看的时候是挺喜欢的,我还在上写过一篇梁长笙的同人文。”她遗憾地吐舌头,向他抱怨,“不过你知道吗?但凡点进来看的读者,基本上都是你那个角色的忠实拥护者,你害我被骂得好惨!”
  顾惟野“噗”地低笑了声。脑海里浮出她伏在桌前,敲击键盘,靠写小酸文抒发喜爱的情景,还有她在被读者抨击后露出的那些小苦闷与小失望,他觉得有趣,同时也很嫉妒。
  “我倒差点忘记了。”岑晓忽然说,“你说巧不巧?就是我在海边,拍下你照片那天,我好像也见到了迟京翊了!”
  顾惟野眼神敏锐一变,问:“在哪见到的?”
  “在一家沙滩酒吧。”岑晓说,“我们三个女生,不想被人打扰,就要了个包间喝东西。那天我,我心情不大好,喝多了。中途她们去洗手间,我自己坐着无聊,打开相机看白天拍的照片。看着看着,听到背后有动静,回头去看,发现半敞着门缝里,有人停在那里,特别像迟京翊。不,不是像,应该就是他本人。我也算他半个粉丝,当时搁下相机,走出去想问他要张签名……”
  “那你后来要到了吗?”顾惟野换了个姿势,两边手肘撑在胳膊上,若有所思。
  岑晓没注意顾惟野的变化,只是遗憾地摇头,“没要到啊。我追了出去,他人却不见了。等我回到包房里,之前上洗手间的同事已经回来了。我和她们说我见到迟京翊了。她们都不相信我,说我喝多了。”
  “你还记不记得你大概离开包间了多长时间?”顾惟野目光幽深地问。
  “那天我脑袋昏沉沉的,离开了多久说不好。而且我中途还迷路了,请一个服务员带路,才顺利回到的包间。”他问的这么仔细,岑晓察觉出不对,错过身紧张地问:“是不是有哪里不对?”
  顾惟野沉默了几瞬,展眉,安抚地说:“没什么。你准备哪天去宏白报道?”
  “后天。”
  他“嗯”了声表示知道,“你安心过去。我会让穆子跃多照顾你。”
  岑晓忙表示不用,她嘴上说自己不需要特殊照顾,实际是怕再麻烦顾惟野。他笑了下,没有表态,低首抬腕,看了眼表盘上的时间,意识到飞机起飞时间临近,起身同岑晓告辞。
  送到门口,岑晓以朋友的口气,嘱咐顾惟野多注意身体。
  他点头说“好”,望着她眼睛,认真地说:“以后遇到不开心的事,不妨发短信告诉我。我一忙完,就会打电话告诉你怎么处理。就算和朋友一起,也最好不要再去酒吧。”
  看到她点头,他才满意地转身下楼,将一道笔挺而清隽的背影留在她视线里。
  彻底听不到他的脚步声,岑晓却还原地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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