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他们派来的居然是这样一个女警,要不是她出示证件,他还以为这是个玩笑。
她简直是个女高中生,还被他气走了。
他笑一笑,连电话都懒得打,低头继续工作。
他一直工作到夜里十一点,期间开了两个会,还在会议室吃了一顿外卖工作餐,同事都习惯了这样高强度的工作,没有人提出异议。
他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下楼的时候,整栋楼都是静悄悄的。
他的车还在修理厂,但4s店服务很好,修理期间提供同款车供客户使用,他在b3出了电梯,地下车库已经基本空了,只有几辆车还没有开走,稀稀落落的。
他还没有走到车边,身后就有车灯亮了。
他听到发动机的声音,直到有车要开过来,就往旁边让了一下,没想到那车完全没有减速的意思,反而加速向他冲了过来。
刺目的大光灯直射他的双眼,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猛地将他拉开。
他失去重心地坐倒在地上,那车危险地擦着他的皮鞋开了过去,冲向出口,转眼失去踪影。
他惊魂未定地抬起头,刚才救了他一命的程谨就站在他眼前,对他挑起半边眉毛,像是一个无声的反问句。
他坐在那儿,一身狼狈,也不急着站起来,半饷耸了耸肩,苦笑道。
“好吧,是我错了。”
大概是他的样子太狼狈了,认错的样子也太无奈,她忍了忍,还是没有忍住笑了一下,然后向他伸出一只手。
车库里白色的灯光打在她的脸上,他握住她的手,心里想:
原来她笑起来是会露出一颗小歪牙的。
取证工作十分漫长,程谨在严子非身边,待了两个多月的时间。
他看上去年纪小,其实只比他小了两岁,因为屡次立功,警衔已经不低了,足以让队里大部分人看到她就立正敬个礼。
不过在严子非眼里,她一直就是个小姑娘。
他们一开始相处的并不好,他的生活丰富,工作以外活动繁多,而她确认为任何不必要的活动都会增加危险。他常说她小题大做,又说那天车库袭击的人都已经抓获了。
她说那不过是冰山一角,他就笑,说又不是在拍美剧,还连环杀手,接下来就批评她每天不是运动服就是套装,就连跟他出席商业酒会都穿黑西装,他最近已经被投诉过许多次女伴的品位。
她说:“谁是你的女伴?”
严子非摊手:“你也不让我介绍你的职业。”
她永远说不过他,气急了就是一句:“你在这样我要求领导换人!”
他坏心眼,最喜欢看她气急败坏的样子,所以说到这里就笑而不答,看她怎么收场,后来有一天她擅自替他回绝了一个重要约会,他终于动气,再听她说这句话,立刻答:“求之不得。”
没想到她真的走了,第二天换了个虎背熊腰的壮汉来,名字也威武,叫高虎。
人高马大的高虎居然是程谨的下属,对她十分崇拜,大概听说了什么谣言,对他很不客气,一整天都拿眼瞪他。
还没到下午,他就已经开始想念程谨。
她在的时候,他觉得她烦人,不通情理,管得太多,她走了,他又觉得连她的脚步声都是值得怀念的。
他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她笑起来时露出的那颗小歪牙。
他开车去警队找她,大队长已经认识他了,一见面就拿斜眼看他。
“怎么?又不满意我们的安排?”
严子非头一次受这样的气,也只好忍着,放低姿态问:“程谨在哪里?”
大队长拿圆珠笔敲桌面上的一沓表格:“走啦,紧急调派,十天半月回不来了。”
“什么?”他整个人都愣住。
大队长就笑:“程谨可是我们的王牌,一大堆任务指名要她呢,你还不满意,后悔了吧?”
严子非回公司,上楼的时候按错了楼层,开会的时候又进错了会议室。
不用别人提醒他都知道自己不对劲,他坐在办公室里生闷气,居然也没有人来安慰他。
过去他一个喷嚏都会有几个娇嗲的声音在身边响起,现在什么都不对了。
总经理助理进来的时候,他就直接抱怨:“最近都没人管我。”
总经理助理快四十了,孩子都快进初中,平时就与他关系亲厚,听到他的抱怨立刻笑了,捂着嘴说:“谁都看到你的贴身保镖了。”
严子非看一眼坐在门外的高虎,没好气:“是啊,这么大块头,人家还以为这里是武馆。”
总经理助理左右摇头:“我说的是那位程小姐,公司里的女孩子都知道你心有所属了,伤心还来不及,还有谁会来安慰你。”
他整个愣住,脱口反驳:“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快去照镜子,看你一脸失恋的伤心样,怎么?她不要你了?”
总经理助理走了许久,严子非还要坐在办公室里发呆,直到高虎走进来问他到底什么时候下班,他才惊跳起来,也不回答他,抓着车钥匙就冲了出去。
这一次他再见到大队长,就怎么都不肯走了。
“就算有任务,也有个地址吧?我有话要跟她说。”
大队长一脸幸灾乐祸,“你没打她电话?”
“她关机。”
“都说了是出任务了,你又不是我们内部人员,怎么能把地址这样的机密告诉你。”
“我只需要几分钟。”
“几秒钟也不行啊。”
“那我在这里等她。”
“我们不招待盒饭的啊。”
“队长!”
一个声音打断他们的对话,严子非回头,就看到穿着运动装的程谨,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正瞪着大队长呢。
大队长嘿嘿笑了两声,走了,留他们两个在屋子里,面对面。
程谨别转头,有些尴尬。
“小虎说你找我?”
他头一次说话结巴:“对,我想你回来。”
她还是不看他:“不是你要换人的吗?”
他看着她,诚恳道:“我错了。”
她有些吃惊,反而不好意思起来:“算了,我的态度也有问题。”
他还是重复:“我错了。”
她咳嗽一声:“我说算了,走吧。”
他拉住她,声音低下来:“我错了,程谨,原来我喜欢你。”
她红着脸低下头,没有挣开他的手。
但他终生后悔,把她要回自己身边。
他们有了一段甜蜜的日子,她与他简直形影不离,她爱靠在他的膝盖胖看书,也爱爬山时远远把他甩在后头,笑着看他追赶的狼狈样,而他爱她在身边的每一分钟。
有一天早晨,他从睡梦中醒来,看到她的笑容,突然想起自己父母说过的那句话。
他们说,姹紫嫣红固然好,但其实一个人真正需要的,不过是每天醒过来能看到另一个人,而那个人大抵是不可取代的。
他们说得很对。
除夕夜他们一同出席酒会,离开时上了主办方安排的车,车道中途被五辆大车前后夹击,最后被逼进水里,她原本可以逃出去的,但她没有。
他们被带到废弃工厂,然后被分开,被带走的时候程谨拉住他的手,说“活下去,我爱你”。
这是她留给他的遗言。
他连她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他足足有半年,夜夜睁眼到天亮,倦极都不能睡足一个小时,又得了严重的精神官能失调症,吃下去的所有东西都原样吐出来,米粒都数的清。
最坏的时候反倒是他最轻松的时候,因为不是他不守承诺,是他没办法。
但他最终还是恢复了。
除夕夜他又回到那间沾满了带血回忆的废弃厂房,嘴里轻轻念的,仍是一句“对不起,我错了”。
每个人都将面对死亡,但她却要他活下去。
可他一直都走不出这个死一样安静的地方,无论他在哪里,都能看到这四堵灰色墙壁,他甚至会羡慕她,他在静止的时间里一年年老去,而她留给他的永远是最好的年华。
若我们再度相逢,我该如何质疑我的歉意?以我长途跋涉的憔悴?
父母又来找他谈话,仍旧非常婉转,说专情固然好,但一个人也不要太执着于过去,毕竟每一天都是新的。
他也知道他们说得没错,但他身不由己。
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只是在等一个能让他的时间流动起来的人。
一等就等了五年。
直到有一天,他在思凡的花园外,看到了常欢。
他的心突然间,就跳乱了节拍。
她的布包带翻了木板架,她涨红了脸,手足无措。
他蹲下来,替她捡起地上的书。
那么巧,她也是Z大的学生。
她让他想起程谨,他也不知道这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
又是一年辞旧岁,外面是起伏不断的爆竹声,他顺着遍布垃圾的水泥楼梯走到楼上,冬夜的寒气穿透他的身体。
五年了,他每个除夕都会到这里,希望可以见到她,对她说一声对不起,但她从不出现,即使是一个鬼魂,即使是在他的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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