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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恋人/常欢 [出版] (人海中)


  我去了许多地方,都没有找到严子非。
  他消失了。
  我甚至找到了叶小姐,她说严先生应该不在国内了吧,很久没听到他的消息了。
  我愣了很久。
  我从没有想过他会离开这个城市,他曾在一个月里环绕地球一周,但他总是会回来的。
  我会在这里遇见他,又在这里与他分离。我下意识得觉得,我会在分开的原点找到他。
  我错了。
  我寻找了足足一个星期,每天的结果都令我失望。
  我回到酒店的脚步一天比一天沉重,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学校开学在即,我的存款也有限。
  到了第十天,我去了最后一个可能的地方,回到大街上的时候,巨大的绝望让我两眼潮湿。
  我使劲控制自己的眼泪,如果连我都放弃希望,那就更不可能找到他了。
  回程的飞机上,我一直都在昏睡。
  大概是太累了,一个梦连着一个梦。
  每个梦里都有他。
  有一个梦让我突然惊醒,冷汗涔涔,还有一个梦里我差一点儿就能抓住他的手了,但总是失之交臂。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归期,一个人回到学校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快倒下了。
  袁宇来找我的时候,我连行李箱都没有拆开。
  他推门而入,然后拉着我就走,说要带我去一家新开的中餐馆。
  关于我回国的这十天他什么都没有问,就好像我从来没有离开过学校。
  我被他拉出学校,餐馆就开在三条街外,地段很好,店里宽敞明亮,顾客很多,大部分都是UCLA的学生。
  袁宇像是熟门熟路了,菜单都没有看就点了好几道菜,然后在菜没有上来的时候跑去了邻桌,与几个金发美女热烈地聊起了天,最后居然还和其中一个走了,临走还得意地看了我一眼。
  真让我哭笑不得!
  菜很快就上来了,第一道就是老鸭粉丝煲。
  我吃了几口,就停下了筷子。
  我记得这个味道,那是我曾在Z大旁边那个狭窄、油腻、热气腾腾的小店吃过的味道。
  我还记得有一个晚上,我在那里请严子非吃饭,他脱了大衣,只穿了衬衣和羊毛背心,吃的时候翻起袖子,坐在一群穿着连帽衫或者牛仔裤的学生中间,没有一点儿格格不入的感觉。吃完之后我要付钱,老板就是不要,还用油腻腻的手拍严子非的肩膀。
  “记得来啊,这么多年了,才回来这一次,我可一直惦记着你呢。”
  我急了,看着严子非说:“你是故意的。”
  他正穿起大衣,闻言侧过头来看我,就答了两个字,眼里有笑。
  他说:“是啊。”
  我低下头,看到热气腾腾的汤碗里溅起的两点水花。
  身边有人问:“怎么了?味道不对吗?”
  我不抬头,一个人太累的时候总会有幻觉,但如果那是我渴望的、梦寐以求的,为什么不让这幻觉的时间延长一点儿,再长一点儿呢?
  那个声音还在继续:“真的那么难吃吗?我还以为我偷师得挺成功的。”
  我固执地低着头,连眼睛都紧紧闭了起来。
  让我留在这幻觉里,再也不要醒来。
  但他不再说话,声音消失了。
  我等了又等,最后在极度的失望中睁开眼睛。
  我看到严子非微笑的脸,他仍是那个样子,挺直的鼻梁,眉骨峥嵘,但是忽然笑起来的时候,处处都有了暖意。
  一刹那我的世界天地动摇,思凡外突然倒下的木架,新年里遍地烟花碎屑的清冷街道,咖啡店棕色沙发上残留的体温,清晨的咖啡香味,静夜里那张蓝色的大床……一切都回到我的眼前。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十分奇怪,一点都不像是我发出来的:“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说:“这家餐馆是我开的,生意还好,我大概暂时是不会走了。”
  我吸了一口气:“大概?”
  他点头。
  我再开口,嘴唇都在颤抖:“大概是多久?”
  他想了想:“先等你毕业。”
  我站起来,严子非抬头,一直平静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紧张。
  我不理他,朝门口走了两步,听到他在我身后叫了一声。
  “常欢。”
  身后传来脚步声,我迈开步子,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跑了起来。
  夏天就要过去,风里带着最后的一点儿青草与鲜花的香味,面前的道路宽阔安静,远处晚霞满天。
  脚步声一直在我身后,我没有回头,也不用回头。
  我只是笑了,在扑面而来的晚风里。
  因为我知道,这一次,我一定能够跑到我想要的那个终点。

番外 严子非的故事
  严子非年轻的时候,有过一段很自由奔放的日子。
  父母作风洋派,凡事只看结果,从不干涉他的感情生活。他十五岁就有了第一个小女友,到了十七岁的时候,已经会对好友抱怨--所有的女人都一样烦人。
  之后进了大学,z大女生以主动著称,同宿舍的老白教他,最好的拒绝办法是看着她们的眼睛认真讲“对不起,其实我喜欢的是男人”,还说这句话一出口,她们非但不会生气,反会两眼晶莹欲滴,从此与你做一辈子生死交。
  他还没来得及用上这一招就去了美国,也幸好没来得及,据说后来老白在晴子一路上死的很惨。
  东岸会读书的中国人很多,会读书又会玩的就少见一点,像他这样玩什么都精通的就更是凤毛麟角,所以走到哪里都是最受欢迎的对象,身边永远热闹。
  那里的女孩子也比其他地方成熟地更早一些,学校宿舍里永远弥漫着一股荷尔蒙的味道,父母特地飞过来婉转提醒他,说姹紫嫣红固然好,但其实一个人真正需要的,不过是每天醒过来能看到另一个人,而那个人大抵是不可取代的。
  严子非失笑,觉得他们老派得十分可爱。
  都什么时代了,手工艺人都换成了流水线,还有什么是不可取代的?
  后来回了国,正遇上中国经济风起云涌的时候,金融行业十分刺激,他也做得乐此不疲,早把父母关于择偶的那番话抛到脑后去了。
  他还年轻,身边永远姹紫嫣红,谁要为一朵鲜花放弃整个花园。
  大概是年轻的时候过得太恣意,又一路顺畅,所以到他真正遇到大事的时候,想法就十分简单。
  别人看到了深不可测的危险,他看到的只有黑与白。
  所以第一次遇到程谨就被她教训:你这个人简直幼稚可笑。
  他也没见过程谨这样的女人,清汤挂面的短发,一点修饰都没有,衣服也穿得随便,居然一身运动服就跑到金融区最高档的写字楼里头来了,大大咧咧地往他面前一站,还要他配合她的工作。
  他一个电话打到检察院去,那头证实了她的身份,他重新打量她,然后笑。
  “他们派你来保护我?”
  程谨坐在他的办公桌前头,她有军人一样的坐姿,后背笔挺,两只手分别放在膝盖上,让严子非情不自禁想到小学时候老师教训的“站如松,坐如钟”,然后他们一群爱搞怪的学生又在课后排着队扭来扭去地吼:“站如松,坐如钟,走路像鸭子。”
  他都快三十了,想到那时候的顽皮,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程谨严肃地看着他:“你笑什么?”
  他咳嗽一声,然后说:“他们太大惊小怪了,材料已经在准备,我愿意出庭作证,不会改变主意,也不需要人保护。”他说完,又看了它一眼,暮光从她细细的脖子落到她的运动鞋上,她的脚多大?他初中以后就没见过这么小码的运动鞋了,她整个人看上去都像个学生,真有事情,还不知道谁保护谁呢。
  程谨声音平板地说:“这是我的任务。”
  助理敲门,送了一大摞文件进来,走的时候充满好奇地看了一眼程谨。
  门合上,严子非拿起笔,在文件夹上轻轻敲了两下。
  “我不觉得自己需要保护。你看到了,我工作很忙,也没有时间招待你。你回去吧,我会给你的领导打电话。”
  程谨一言不发地看着他,他被她看得不自觉挺直后背。
  “干什么?”
  程谨站起来,说了句:“我没想到你是这样的。”
  “我是怎么样的?”
  “简直幼稚得可笑。”程谨回答,然后转身就走,连回击的机会都没有给他。
  他坐在椅子上,半天回不过神来。
  检察院对实力颇有重量的人物立了案,从经济问题入手,但圈子里所有人都对此事避之不及。
  一个他想来十分敬重的前辈子私下说:“开什么玩笑,上个月还看到他在新闻里,每天都在下基层。”
  他听完以后也没多说什么,第二天就与调查组见了面。
  一个星期后,他的车窗被人敲碎,损失了一些私人物品,他立刻报了案,然后在开车去修理厂的时候被人追尾,对方还即刻逃逸了。
  他也没有追,何必浪费那个时间?
  没想到第二天,程谨就来了。
  严子非也不是盲目自信,但法治社会,他认为没有人会在被调查期间那么明目张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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