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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绝不错过你 (妞妞蜜)


  “在厂里偶尔也跟着他们一起抽。你要不喜欢我就不抽!”这位是标准的妻奴,媳妇说啥是啥。
  “别抽了,对肺不好。你要提前死了我就成寡妇了。”
  “哎!”于鹏答应的可脆实了,心里那个美啊,媳妇关心自己。嘿嘿嘿,又想起件大事,趴在她耳边嘀咕了几句,把陈天臊成了大红脸。陈天红着一张脸左看右看,他说的声小,周围也没人,但她还是不好意思。这个色狼,还惦记这事呢。俩人从领证到出了确实是紧忙活,没时间办那事,这色狼心里指不定琢磨怎么折腾自己呢。想到上辈子那些亲热,自己脸红的都快冒烟了,倒是色狼一脸色迷迷的表情,估计脑袋里也没琢磨什么正经事。
  临上车前于鹏在车站站台上买了个面包,这时候的面包就是拿一张黄纸裹着也没有什么馅料,就是胖乎乎的干烤面包,但也算是稀罕物。他美滋滋的递给媳妇,一掏兜才想起钱都上交了,脸一下纠结了,傻在那里。陈天赶紧从裤兜里摸出几张准备好的零钱递了上去。他才嘿嘿的干笑几声。
  倒是卖面包的老大爷操着东北口音打趣,小伙子疼媳妇啊,这才是纯东北爷们。
  上车时陈天在走廊里绊了一下,踩到前面的那个人,她连忙道歉,对方一抬头还认识人呢。
  被陈天踩到的正是那个苦闷女的倒霉丈夫王晓明。他冲陈天摆摆手表示不在意,陈天赶紧拉着于鹏回到自己的铺上。
  其实这男人看起来也没有张霞说的那么坏,现在他穿着便服真看不出来这个男人是警察。陈天对这个职业有着说不出来的感觉,上辈子见了那么多警察,有好的也有不咋地的。可甭管好坏,看见他们想起过去心里就不舒服。这辈子她可是良民没犯事,见着这群爷恨不得都绕着走。
  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于鹏拿着大罐头瓶子去接开水,回来时瓶子盖上放着一个冒热气的鸡蛋。这鸡蛋也是临走前老姨给装的,就于铁柱那货是舍不得给弟弟拿这种稀罕物的。
  他看带着的鸡蛋凉了就拿热水烫了烫,烫热乎了再拿回来,陈天要接过来他没让——鸡蛋皮还烫呢!他自己飞快的拨完皮又吹了吹确定温度刚好才递给她。
  陈天心里美滋滋的,被人放在手心里真好。她把面包也递给他隔着黄纸放着罐头瓶子上沾点热乎气,然后掰开一人一半,于鹏说自己不饿,被陈天把面包塞进嘴里,然后嘿嘿傻乐,俩小傻子对着傻乐,火花噼里啪啦。
  偏偏就有人见不得人家好,邻座的话痨趁着男人出去透风霸占了下铺,男人回来俩人又吵了一架。最后男人被迫爬上了上铺,心不甘情不愿的嘟囔。
  于鹏对这种不让着女人的男人也是没什么好感,自己的女人那就好比是自己的小心肝,你不爱你的心你的肝还指望谁能对你好。不过那个女人叽里呱啦的也不是什么好鸟,就是心肝那也是黑心肝不招人待见。俩口子半斤八两。还是自己的天儿好啊。
  小两口坐在下铺你一口我一口,偶尔还低声的亲密交谈,那女人一看这再看看自己家为了个下铺就跟自己吵吵的男人,酸劲儿又上来了。
  “穷酸,一个破面包还掰两半吃的那么肉麻!”那声音虽然小但仔细听还是听的见的。俗话说受人滴水之恩即当涌泉相报,陈天给了她半罐子水,人家是完全没领情啊。
  她男人在上铺气的没好气的吼了声闭嘴,这倒霉娘们带到哪都拿不出手,丢人的很,真恨不得装作不认识她。
  倒是被人说成穷人的俩小傻子继续对着傻乐,你一口我一口喂得那叫一个幸福,外面的噪音直接给过滤了。
  到了晚上苦闷女打着呼噜震天响。陈天和于鹏就可怜了,上半宿听他们吵架下半宿又被呼噜吵的脑瓜仁疼。
  于鹏让陈天躺在他腿上,自己坐着靠在车皮上手帮着捂着她耳朵让她能睡个好觉。陈天哪睡的着啊,太吵了!刚要睡着,哼哼!两声大呼噜,什么困意都没有了,等了一会没动静,眼皮儿往一起粘了,哼!又是一声!得,这谁还能睡得着!
  这一宿俩人都没休息好,一人顶俩黑眼圈。好再天亮了俩人也到站了。
  “媳妇,你还别说她这呼噜打的还挺有节奏,哼哼(四声),哼(三声)——哼!(加重的四声)”于鹏下了车还有模有样的学人打呼噜,学的真特别像。
  陈天被他逗乐了,他还真能耍宝。不过倒是挺像的,自己脑瓜里那根弦儿还跟着一晚上痛苦的回忆哼着呢。
 

第二十四章 Q市,我又回来了
更新时间2013-10-29 10:27:29 字数:3210

 冷空气铺面而来,陈天看着站台口Q市火车站的招牌。太阳晃在上面刺眼,还没翻修过的站台,看起来没有记忆里那么华丽但是很干净。没有多少人也不似记忆力那么拥挤繁华,但感觉特别清爽,看着身边的男人大包小包的拎着行李,真踏实啊,Q市,我又来了。
  话说为毛从东北出来打拼的人第一站基本上都是来Q市呢?这还得因为这边的地理位置的关系,出了关第一个大城市就是这儿了再加上临海边,国家喊着沿海开放,各方面的条件给的都比较好。东北天气恶劣又少有大型的工业支撑,人们靠着天儿吃饭。一些眼光比较远的就开始陆陆续续的移民过来了。现在的情况还好些,过几年国企大规模的改制工人大下岗,北方会有更多的人过来谋求生存,说白了就是让生活逼迫的,要是条件好谁愿意抛开记忆中的故土远走他乡呢。
  当年来Q市是自己出了监狱回家发现自己爹早死了,翠喜儿改嫁占着自己的家的房子把自己轰出来了,倒是铁蛋跑来Q市打工,她就奔这弟弟来了。想到上次来时自己也是一穷二白的没什么行李,心里一阵凄凉,人近中年却居无定所身无分文的漂泊,看着繁华的都市川流不息的人群心中阵阵酸楚。现在虽然还是挺穷的,但她还年轻,还可以奋斗,而且,还有他。想到这看着身边的男人,心里无限美好。
  不过让陈天没想到的是,竟然还真有人接站。
  “鹏子!”一个中等身材的年轻男人就迎了上来,于鹏也很亲昵的捶了对方的肩膀。
  “大鑫,我哥们。陈天,我媳妇!”于鹏介绍着,陈天微笑的颔首示意,心底却想这个名字这么耳熟,大鑫,大鑫,是刘鑫吧,想了半天才恍然想起上辈子于鹏跟她说自己创业史时提过这个刘鑫,好像最后成了于鹏的左膀右臂是个可靠的自己人。现在看起来这个戴着眼镜一脸稚气的小伙子看起来就是有几分傲气别的倒也看不出别的什么。
  刘鑫客气的跟陈天打着招呼,语气却是带着几分生疏跟对于鹏的热切完全没法比。
  他跟于鹏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又在一个厂上班。平日里没少听于鹏跟他叨咕他这个青梅竹马,只是刘鑫却有几分不认可。虽说于鹏是农村孩子家里穷,但这个小伙子内在的潜力却是有目共睹,厂里不少姑娘都青睐他,有几个还是有点背景的城里姑娘,可这个傻小子就认准了他那个村姑,这风风火火的跑回去接人他是有所耳闻的心里却十分不以为然,一个玉英未嫁的大姑娘有了孩子,哼,这就是耽误于鹏的前途,于鹏要是不结婚过几年娶个城里姑娘可就算定居在这了,现在整这么个女的回来拖家带口的,日子肯定是要难过啊。
  看陈天穿着朴素,长的很却是极为标志而且气质也很淡然,跟自己心里想的村姑形象还是有很大的反差。但心里还是以为于鹏是被美色迷花了眼。其实刘鑫本也是个农村娃,只是娶了城里媳妇留在了城市就以城里人自诩。自命清高的很,眼下看于鹏自甘堕落跟个村姑混在一起真是怒其不争啊。
  刘鑫娶了本地姑娘做媳妇也算是在这里定居了。他老丈人在船厂上班还是副厂长,有点权,所以这次接他们是从厂里借了一辆小吉普,这在当时可是挺有派头的一件事,在农村就算是娶媳妇有钱人家也不过是用小面包车或者小解放,这都是很了不得的事,何况这是吉普车啊,农村是见都见不到的。只是陈天只是淡淡的看了车一眼拉开车门自己就坐上去了,一点也没露出惊讶的表情,这让刘鑫有点意外,就连自己第一次坐小吉普也难免的畏首畏尾生怕出错,要不是她衣着是标准的村姑打扮,就这长相这气质还有这种处事不惊的态度还真像是个城里人。
  陈天也只在后来的书上见过这车,毕竟20年后这个早就淘汰了,见惯了满大街的倭国车德国车,见到国产车也挺好。她挺自然的坐在后座上看窗外的风景。其实她完全能感觉得到对方对自己的轻视。她也知道自己未婚先孕在当时确实是伤风败俗的行为,当时自己年纪小以为爱情至上过后再看确实是太过草率了,只是别人越是轻视自己就越得把腰板儿挺起来,她没做对不起别人的事,如果自己都畏首畏尾会更让人看不起。她在监狱里无数次反省自己煎熬自己,不知道在他心里自己是不是不知廉耻的女人,是不是因为太轻易得到手所以才会不珍惜。直到自己重活一次才知道他对自己的好,只要他肯定自己,那么别人的轻视对自己也就无关紧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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