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先天根脚就好的,比如天地至清之气、日月精气融汇之石、先天灵根等等。他们只需时间的积累,就能自动开启灵智,进而修炼。
就像是洪荒大陆之中,红云道人就是天地间第一朵红云化体而成,著名的三清圣人。则是盘古身陨后元神一化为三的产物。
当然,仙界中可没有这么牛逼的存在,能成圣的早去往上一重天了,离圣人只差一步的那些,或是隐居修炼,或是只以分身入世。也是很久都不曾出现了。
在仙界流连的,已多是人类,或本就是仙人和其后代子孙。或干脆就是下界面飞升而来。人繁衍快啊,就是成仙后子嗣比凡人稀薄,也要远远强过其他种族,哦。某些一窝能生好些的妖族除外。但即便如此,本着物以稀为贵的原则,大部分仙人修为是比不上那些天地钟爱之灵物的。
比如说以氤氲之气为本体而修炼成仙的源道人,在仙界的威名就比人族几大仙帝还要大。
有说:天地氤氲,万物化醇。又有:氤氲者,气之母。氤氲之气是万物之本体,是阴阳之气的本源。是万物化生千变万化的大常。
源道人本是一小重世界天地形成时第一缕氤氲之气修炼而成,只因那小重世界刚一建立就遭大能间战斗而毁灭,使得它遭受重创,休养不知多少年月才重生灵智,之后靠着先天根脚,先修炼再化形最后打破天之壁垒入仙界,才在仙界扬名。
这位源道人最牛的本事是通阴阳掌生死,这是他的本源力量,凡惹了他也不跟你客气,一指点去夺了你的生机之源,重者立死,轻者也要削掉你的一部分寿命。
比封神里削人顶上三花的混元金斗还牛,倒不是说损人寿命生气比削人修为厉害,只是源道人这一招更厉害的在于可以无视对方与自身的修为差别,能不能削圣人不知道,反正只是大罗金仙的源道人削准圣那是一削一个准。
混元金斗可不能这么跨阶战斗。
要说林琳是怎么知道的,谁让她看过的仙界影像里就有这位脾气怪异,削人削的人憎狗厌、人人恨不得此生都不见他,免得一言不合挨削的风云人物源道人呢!林琳对这位还真挺感兴趣的,挑了一个仙人梦一场,还当眼旁观了一下这位源道人和准圣的大战。
此时林琳想起来两手一拍乐道:“这位不正是上好的主角人选吗?”
嗯,以源道人为原型设定男主,干脆就让他好不容易修养好伤势,又修炼成仙,打破壁垒想进入仙界时,给他弄个时空乱流什么的,仙界没去成,刚好来到洪荒。
“对对,这样正好。源道人本体就是氤氲之气化成,仙界中人都传,他还伴生着一件珠型先天至宝,里面可收纳万物,化为本源以助源道人修炼,也可以反向而来,让源道人向内输入自身之气,可使死者重生。”林琳嘀咕着,就把源道人的来历设定好了。
至于金手指?他一化形真仙在这盘古刚开了天的洪荒中就是这个(拇指),根脚又顶好,手中的伴生法宝林琳还可以适当的给开发点新能力,已经算是金大腿,而不是金手指了。
终于把男主设定好后,林琳就开始写大纲了。
夺人机缘等于欠人因果,这种早晚坑到自己的事,林琳是不会让自家男主干的。就是当好人儿也不是轻易能当的,比如说红云道人,就爱帮帮这个,帮帮那个。其实你帮什么啊帮?被帮的人都不一定领情呢!你帮他们了,他们欠你因果了,等以后还得还,你还不给人家机会还。
靠,那就只好让你去死一死了,身死万事皆休!你一死,因果也不欠了,不知多少人高兴呢!
所以在洪荒大陆上,好人也不是能轻易做的。独善其身才是最好。
林琳这么一琢磨,别人内定的法宝不能抢,遇到事了最好也少掺和,行文如果这么下去的话,这篇文写起来还能有什么意思呢?总不能让源道人一路独角戏唱到最后吧!
不行,得给他找个对立面才是。
比如说……来个多穿?或者写个穿书文?
多穿也就是再加几个穿越人士,比如说穿来个种-马男,泡泡洪荒妹子,收收洪荒小弟,再抢枪有主的法宝什么的。或是穿来个玛丽苏女,在洪荒大陆上弄个后-宫什么的,嫖一下大家都喜欢的通天教主、帅哥孔宣、什么帝俊太一之类的……
可这些又关男主什么事呢?想要跟男主扯上关系,或是种马-男玛丽苏女觉得男主是没听过的人,威胁论一下想弄死他。或是收小弟嫖-汉子弄到男主头上,惹出恩怨什么的。
这么一想,好想也可以写一写啊!
林琳先把这个梗放下,又思索起穿书的可看性来。
穿书这个梗在现在还没有人写,哦,也不能这么说,应该说除了同人文外,还没有作者写主角穿到一本虚拟的书中的小说。
林琳要是写出来的话,倒也蛮新颖的。以她的名气,看得人也多,这题材也能很快火起来,她再想看这类文,就不用等到几年后任由穿书文自己火起来了。
这是一个好处。
再一个,写穿书文的话,文中设定就要遵从所穿的那本‘书’,可以不用那么事事考据,写的时候也能把脑洞开的更大,别人要说洪荒不是这样子,林琳大可解释说洪荒不是,但是男主穿过去的这个洪荒是别人笔下的洪荒,本来就不能要求跟真洪荒一样嘛!
而若是穿书的话,也有两个写法。一个是穿到原文,一个是穿到原文某角色或知道原文内容的某人重生or穿进去的有所改变的‘书’内。
这样好像更有意思一些哦!林琳摩挲着下巴想到。
既然觉得有意思了,林琳立马抛掉多穿那个梗,一心思索起穿书文怎么写来。首先自然是要把‘原文’先设定出来了。
她想了想,从言情、种-马、*里面挑了个种-马。就写一个现代穿过去的*-丝种-马男,魂穿成一条幼龙,在龙凤麒麟大劫中一边躲着逃命,一边暗搓搓的偷三族尸身(这事小说中干一干可以,真放在洪荒那会儿让人知道了是很恶心人的行为)。
等到躲过这次大劫后,他也化了人形,又去四处搜刮知名宝贝,间或收徒弟交好友泡妹子,为什么不是收小弟,实在是他的水平收小弟也收不到好货,不如结交一下洪荒大神,比如三清啦,比如帝俊太一啦之类的。至于徒弟,就可以从小养起了,比如孔宣和大鹏兄弟俩,比如三宵姐妹赵公明什么的,而妹子,女娲就算了,人家有伏羲,但不泡女娲可以泡泡别人,比如凤族的青鸟、十二祖巫里那几个女的、嫦娥啦、九天玄女啦之类的。
种-马男当然不能只干这个了,他还要有强大的武力。这就要有反派了,而最适合的反派莫过于四方二圣,坑一坑他俩还是大家喜闻乐见的。
如此,让哪个原文配角穿过来就很清楚了,比如说跟龙族有大仇却被龙族收徒的孔宣和大鹏兄弟俩,就可以重生穿一穿嘛!而穿来的看书的人呢?则可以再安排一个现代妹子穿成男主后-宫一员。
咳咳,现代妹子能从了种-马男的,那绝对是不可能的。可以安排在这个妹子逃不过因美色而引起的种-马男算计,因而成恨,报复回去。
这下子洪荒大陆终于够混乱了,林琳的男主就可以不用顾忌的掺和一脚了。
只是这脚要怎么掺和的合理,林琳还得琢磨琢磨。
☆、第一百三十九章 洪荒……
【……
以氤氲珠救下盘古这道真灵后,源道人望着刚刚成型的洪荒,嘴角勾起一抹笑,游历起来。
此时洪荒大陆刚刚成型,能出门游历的修士半个也无,虽天道未稳,空间不定,但别有好处,源道人仅收取的氤氲之气,就几乎比他本体还多。为何会如此,只因盘古所开天地比孕育他的那片天地要大得多罢了。
氤氲之气入体,正是修炼本源之时。源道人找一仙山福地,这就修炼了起来。又因初初到达这里之时,受盘古一念之庇,这才使得他修为未降、境界未落、伤也没受,所以源道人也记得按时以自身之气注入氤氲珠,只待盘古真灵复苏。
如此,不知多少会元过去,有一日天地突发某种巨变,这变化看不到摸不着,本地之灵也未必查知,但源道人这个外入洪荒之人,却不由心头一跳。
他掐指算去,只觉得一切改变从南方而起,天道似被看不到的手拨弄过一般,庞大的气运降于南方,只不知是何大能出生所致。
“有些不对啊!”源道人自言道,可紧接着他就把这事放下,因为久不见起色的盘古真灵终于有了波动,盘古将醒!】
“闺女,吃饭了!”林老妈开了书房门就道。
林琳只得放下打字的手起身道:“这么早?这才几点啊?”
可不是,才十点来钟,平时怎么也得过了十一点才吃饭,突然早了可不是该问么。
林老妈推着林琳往饭桌而去。嘴里说道:“我中午约了沈晔他妈,到时不得吃个饭什么的啊!不提前给你喂饱了,你中午这顿又能自己省了,我还不知道你,赶紧的,我看着你把饭吃完。你吃完我就走了。”
林琳不好意思的嘿嘿一笑,边吃边看自家老妈打扮起来准备外出。不由好奇的问道:“妈,你跟沈晔他妈处的起来吗?我觉得他家人跟咱家人挺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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