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间她只跟顾知桐出去过一次。对方约她去喝早茶,阮筝接电话的时候徐天颂难得在家吃早餐,恰巧就听到了这个电话。阮筝斜眼扫到徐天颂略有些严肃的脸,忙不迭地答应了下来。
那天她出门的时候心情特别好,脸上洋溢着少见的笑容,连走路的步子都轻快了很多。这一切自然尽收徐天颂眼底。阮筝潜意识里觉得这个刺激会起作用,索性那天玩到很晚才回来。她先跟顾知桐去喝早茶,吃完了又去看电影,随后还一起去逛街买东西,晚上再一起吃饭闲聊,闹到快十二点才回家。
阮筝曾经打算哪怕再跟顾知桐出去也不让他再送到家门口了。但为了给某人一些刺激,她完全没有拒绝顾知桐送她回家的请求,并且在对方将车开到徐家大门口时,特意又坐在车里跟顾知桐聊了一会儿。
随后她带着一脸欢快的笑容踏进花园,抬头一眼就看到徐天颂房里的灯亮着。
她觉得自己这么做实在有些幼稚,但不自觉地还是这么做了。三天后的新年聚会对她来说太关键了,她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出席。那里会有猎物在等着她,阮筝有自信只要让她走进会场,就一定能抓住她想要的。
她甚至想过如果徐天颂还是拒绝带也出席的话,她会一个人租车前往,到了宴会现场再亮出青膺未来掌门人未婚妻的身份。那场订婚礼不少人见过她,她的这张脸就是最好的邀请卡。
对于利用顾知桐来达到目的阮筝觉得有些抱歉,但事到如今她已顾不得这许多。她来徐家快两个月了,尽管一切还在掌握之中,但她觉得自己的心已经变得越来越难控制了。她必须尽快完成自己的计划,早日离开这里。只有远离那个男人,避开他那令人心悸的俊美容颜,她才能下定决心将内心对他的愤恨十倍百倍地加诸于他身上。
顾知桐这颗棋子很快就起到了效果。只隔了一天徐天颂就有所行动。宴会开始的前一天早晨,徐天颂又一次留在家里吃早餐。用餐的时候阮筝就坐在他旁边,不住地用眼角的余光去瞟他。徐天颂切了一片煎蛋放进嘴里,嚼了嚼不由皱起了眉头。他放下刀叉转头看阮筝:“现在去做碗炒饭过来。”
阮筝:“为什么?”
“如果想早点跟我出门的话,最好别问太多为什么。”
阮筝立马从椅子里跳起来,二话不说进厨房找食材做了碗快手炒饭出来。冰箱里材料很齐全,她做得也很用力,不到半个小时两份香飘四溢的炒饭就端了出来。
徐天颂优雅依旧,哪怕是吃炒饭这种有些平民化的食物时,举止神态还是保持着特有的从容淡定。阮筝端着自己那碗吃得飞快,放下碗之后就直勾勾地盯着徐天颂。徐天颂本想细嚼慢咽,被阮筝的视线逼得不得已加快了速度,吃完后往楼梯口一指:“去换衣服,给你十分钟。记得多穿点。”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去商场。”
阮筝上楼去换衣服的时候心里还犯嘀咕。徐天颂一大把年纪的人了,有时候倒也有孩子脾气。难道知道她跟顾知桐去了商场,所以也非要带她去一次,好让她有所比较?可他凭什么要跟顾知桐比呢?他又不是她的丈夫,他充其量也只是她的公公罢了,还是准公公。
十分钟后阮筝下楼来跟徐天颂出了门,等到车子开到目的地后,她深深地觉得自己真是自做多情。徐天颂带她来的根本不是她平时经常去的百货大楼,而是一整栋充斥着精品定制服装店的高级商场。
那里的品牌店一般不对外直接营业,来这里的顾客必须先加入会员,而且来之前要预约。通常预约需要等一个星期左右才会排上,但阮筝从接待他们的女店员脸上的表情里读出来,徐天颂根本连约都没约,直接带着她杀了过来。
所以说有钱就是好,可以享受无数别人没有的特权。即便他没有预约,即便他挑剔又龟毛,即便他不允许那些女店员量他的身材给他订制西服,可她们还是一窝蜂地凑过来热情地服务他。从递咖啡到送目录,忙得不亦乐乎。
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徐天颂是少见的大豪客,有钱有势到令人无法不心动的地步。另一方面也得益于他出众的外表。阮筝不止一次看到那些女店员从他身边走过时微红的脸颊,她甚至还在去更衣室的路上看到两个女店员凑在一起说悄悄话。从她们爱慕的眼神里阮筝读出了一切,啥好都不如长得好。
阮筝被带来这里是为了挑选明天出席晚宴时的礼服。几位女店员热情服务,从她的身材到身高一一考量,最终挑了十来件送到阮筝面前。因为急着要穿来不及现做,只能拿店里的存货先给她试。阮筝的身材还算不错,但也没到什么衣服套进去都合适的程度。她挑出几件明显与她身材不相符的,又进更衣室试了剩下的,最终在一套桃花红和一套宝蓝色中间犹豫不决。
桃红艳丽宝蓝端庄,似乎哪一套都不错。她有些拿不到主意,正在考虑中,徐天颂已经走了过来,吩咐店员道:“两套都包起来,顺便替她挑些配饰鞋子什么的。”
几个女店员自然欣喜地答应下来,巴结着去找适合阮筝穿的鞋子。徐天颂趁人都走后冲阮筝轻声道:“明天就穿桃红的去。”
“为什么?”
“漂亮。”徐天颂扔下这句话后,出去接了个电话。挂了电话后他想起阮筝第一次去青膺的情形。她穿着一身粉色的套装,支着脑袋靠在他的书桌上,那种有点野性又充满性感的气质,真是令他难忘。他一眼就看出阮筝更适合那套桃花红的礼服,但她既然都喜欢,那就一块儿买了吧。
或许有一天他会发现,阮筝穿宝蓝色一样出色,会有一种别样的风情也说不定。
两人买完衣服后直接一起去公司上班。到公司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十点。庄严有些意外这两人竟一同迟到,看他们的目光少见地露出一丝探询的意味。阮筝只当没看见,坐下就开始工作。徐天颂走过庄严的办公桌边上时,顺手拿起一份文件在他脑袋上打了一下,轻飘飘丢下一句:“认真工作,别开小差。”
庄严自打进了董事长办公室后还没这么被训过,自嘲地笑了笑后也埋头工作起来。阮筝跟徐天颂依旧保持着话不多的状态,一直到第二天两人提前下班搭电梯的时候,阮筝才忍不住问徐天颂:“晚上您要带我入场吗?”
通常女宾都要挽着男士入场才是。尤其像她这样的社交新贵,如果身边没个身份体面的男士作陪,很容易让人误会她是来现场寻艳遇的。
徐天颂却无情地拒绝了她:“不会,我找了个朋友带你入场。”
“你朋友,我见过吗?”
“也许见过,谁知道。不过现在要关心的不是这个,我们这会儿要去香港,你做好准备没有。”
“什么?”阮筝惊得下巴都快掉了。他这人做事情永远这么不打招呼吗?“不是说就在本市举行吗?”
“换地方了,如果你不想去香港也没关系,你可以让人送你回家。”
“不不不,我去我去。”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见到想见的人就可以了。
“那我们现在要去机场?”
阮筝问这话的时候电梯门已经开了。她匆匆跟着徐天颂走出去,对方没回答她的问题,带着她走过一段地下通道。徐天颂腿长脚长,步伐也很快,阮筝跟在后头只能一路小跑着,才不至于被他甩得太远。
走出通道后阮筝发现他们站在一片空旷的广场上。强烈的冷风吹来,冻得她直发颤。她拉起衣服领子缩着脖子四处看了看,发现他们此刻正站在主楼前面的人工湖的一侧。在她的面前停着一架小型的直升飞机,螺旋浆已开始缓缓地旋转,带起一阵阵强烈的冷风。人工湖的湖面也被吹起了一阵阵涟漪,波浪由远及近荡了过来。
徐天颂回过头,身形格外挺拔俊朗。他眼角微微飞扬,冲阮筝愉快道:“不,我们就在这里搭飞机。”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喵妹子扔的地雷,亲一个先。我以前就听说过,偶尔断更会触发读者扔雷这种技能,原来居然是真的!不过雷虽惊喜,我还是决定要日更。因为昨晚就断更了一次,结果晚上我居然就做了个神奇的梦。梦里我女儿(可我根本没有女儿啊!)病了,要带她去医院看病,可我惦记着已经断了一天了,绝对不能再断第二天。于是在孩子她爸去准备的间隙我拼了老命地更了文,还被我爸臭骂一顿。想不到断更的威力这么大,以至于我一晚上都没睡好。我果然是有M体质吧。
☆、情敌
阮筝和徐天颂到达香港时,已是华灯初上。
她坐上了来接他们的加长车,先去了徐天颂在香港的某套别墅。前几天预订的那套桃花红礼服已经一并送了过来,造型师化妆师整装待发,带着一脸亲切的笑容正在屋里等着阮筝。等她梳妆完毕后,徐天颂领她去见了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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