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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好欢不迟 (郁思辰)


只是书韵有些剜肉的感觉。
她贫穷惯了,虽然从小到大没为钱的事愁过一分,可她长大后却没少为钱的事操心过。
小时候母亲给她花的钱是别人的(虽然现在知道当时的钱是竺志维的,可当时在书韵眼里,这些钱更像是母亲用身体换来的肉钱)。
到凌氏以后,凌峰爸爸只负责给她该用的钱,而真正由她随意支配的却只有少得可怜的几个零花钱。
大学毕业到出事前的大约三个月的时间里虽然她和商怀桓经济独立,可当时商怀桓事业刚刚处于起步期,她又还没工作没有收入,正是钱上最紧张的时候,商怀桓又要负责婚礼的筹备花销,书韵那时候虽然不用担心用钱的事,可她也替商怀桓担心过,怕钱不够花。
至于结婚后的五年里,商怀瑛虽然不限制她用度,但是,她与商怀瑛貌合神离、同室异梦,她怎可能抛得下自尊去花他的钱!她在秀园的五年里,所花的每一分每一毛都是她给商怀瑛当女佣赚来的。用劳动换来的血汗钱,她用着也问心无愧。
五年来,她每一处都抠着用钱,每一分都恨不能掰成两半用。每回商怀瑛要求她跟随参加他的晚宴,她的礼服都是跟商怀瑛谈判回来的。
但如果是出席她自己的宴会,比如慈善基金会的活动,她就只能靠变卖跟商怀瑛交易来的礼服来维持商门的体面。
很多次,她要拿出两件甚至更多只穿过一次的礼服,才能换回来一件她需要的新礼服。
商怀瑛嫌弃她变卖礼服会丢商门的脸面,就只能自己回收那些送出去的礼服。
虽然,买来卖去都是商怀瑛的东西,但书韵在这过程中分得清楚 哪个是她额外劳动的所得,哪个是她自己的开销,只要原则的东西不变,她就不在乎别人怎么说。
人在缺钱又急需要花钱的时候是不讲究手段是否光明的,而且跟随商怀瑛出席各种晚宴,在人前扮恩爱是一件非常大伤元气的事,那么卖力的演出,不捞点来回报是不科学的。
所以,即便商怀瑛始终认为他没有限制书韵用钱,也一贯给她大方,但书韵却从来都认为,她这五年来,所话费的,都是她自己凭借劳动换取的。
一个靠劳动来勉强维持收支平衡的女人,突然之间,如一夜暴富一般,拥有了无法计算的家资,一下子排场闹那么大,一下子开销变得跟无底洞一般,书韵一时间适应不过来。
好在钱花的是值得的,至少,原本一到夜晚就会变得跟黑洞一般的梅林,现在呈现在她面前的是璀璨、耀眼、夺目的明珠一般的梅林。
临近春节的冬夜,气温不高于零度。造雪机的影响下,梅林的上空稀稀落落地飘洒着柳絮一般的雪片。
书韵捧起一双手,不一时,就见雪花一片一片地落在她掌心中,化成澄水。
雪花落在书韵的衣肩上,一片一片渗透进羊绒布料上,将大红色染成暗红色。
雪花落在红梅的枝桠上,一片一片地堆积起来,像一朵又一朵地白梅花,从红梅的枝头从蹿出来。
一枝红梅被白雪半遮掩未必能看出来有多美,但如果是千树万枝的雪覆红梅,就可见得,红白相映的花海,比春季里百花盛开是的景象都要美得无法形容。
书韵无法记忆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梅的,但是,她却记得,从她爱梅以来,一直最爱的就是红梅。
红色艳丽、红色端庄、红色喜庆,等等,大约天底下,只有红色这一种颜色,是与不吉利绝缘的。
书韵从有记忆以来就觉得自己是个不吉利的代名词,所以大约为了补偿吧,希望喜爱红色的东西多一点,能改变自身的命运。
除了红梅,她还爱正好色的牡丹花。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牡丹自来被誉为是国色天香花中的王者。人若如牡丹,才显得根正苗红。
书韵历来受她不正的出身所连累,一辈子都苛求不来一个名正言顺的出身。她只有让自己的品行多正派一点,才能弥补自己出身上的不足。
她也期冀,能在夫家有一个正室的身份,以扫去她二十几年私生女的晦涩。
一个私生子的出身注定她一路以来的坎坎坷坷,所以,她急需要改变她私生子的命运,急需要改变她子孙后代的命运。
有学着曾说,中国人受几千年的儒文化熏陶,中国的孩子从出生就在骨髓里被儒文化腐蚀过,所以即便现在的时代不知比几千年前进步了多少倍,但中国孩子血液里的某些腐朽却一生无法清楚。
像书韵这种,连自己都会替自己感到羞耻的私生子身份,在国外的孩子当中,就没有她那样强烈。
书韵的想法,就像古代庶出的女儿一样,因为自己庶出被毁了前途了,所以,嫁人的时候,不论人家家境是否及得上自家,只要嫁过去是人家的正妻,她宁愿到抛却金窝银窝,到能做正妻的夫家去忍饥挨饿。
以自己的牺牲为代价,换取自己儿女的正出身份,以免再遭受如同自己一样被人瞧不起甚至唾弃的庶出身份。
所以,一向以来都代表“正”的红色,是书韵从会分拣颜色以来就一直看重的颜色,比后来偏爱的紫色,不知道要早多少去了。
如果一定要在红与紫之间衡量一下高低,紫色是书韵强加给心里的颜色,而红色则是心里不由自主给自己选的一个颜色。
孰高孰低,其实不言而喻。
所以,穿红衣、赏红梅,艳压群芳,一向是收敛的书韵想出格地做的一件事情。
她不是天生就爱争强好胜的,而是她的出身剥夺了她争强的权利。
为什么要风雪夜踏雪寻梅?只怕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其实她骨子里也想要出人头地。
只是理智告诉她,她不能风采太盛,所以她才极致地压抑着自己。
但是今夜晚不同,就她和黎池两个人,她怎么光彩夺目都抢步了别人的风光,所以,她想怎么光彩夺目就怎么去。
好在黎池已经习惯了书韵的翻脸无常了。
前一刻还在因为某一个细节而跟他使着小性子的女人,这一刻却已经全身心地投入到了他为她营建的风景当中去了。
黎池没有立刻就参与到她们当中去。
如果梅花也有灵魂的话,黎池相信,在当今这个世界上,大约也只有书韵才能当得起梅精这一个称号。
隐忍是书韵的天性,隐忍又何尝不是梅的天性呢?
梅开在冬末交春之际,大抵与繁花相比较,梅也算得是花之家族中备受冷落的“私生女”,但梅与书韵一样,都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黎池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过书韵奔跑了。不!他应该是压根就没见过她这么兴奋地跑过。
她自从身体败坏以后,就一直都力不从心,跟商怀瑛虽然没有生育的压力,她的身体却再也负担不起她劳累。
造了一下午的雪,梅林的地又是最原始的土地,这会儿的积雪足可以盖过人的脚背了。
书韵刚开始奔跑时,并没有留心脚下,加上她身轻如燕,所以跑起来也没费什么劲。
到她跑到红梅群中时,她的体力已经消耗了一半,她的注意力开始集中到脚下,当她发现自己脚下原来积雪深厚后,她每走一步都深陷到积雪层中,所以,就再也没有飞起来了。
停在梅群中央,朝黎池招手道:“池,快过来。”
黎池双手插兜,他倒是也想走出来风度翩翩,可惜自己造的雪坏了自己的风度。
脚下深一脚、浅一脚,愣他是芝兰玉树,也是一棵歪脖子树。
重心、平衡都无法在雪地里保持良好,黎池以蜗牛的速度抵向书韵。
当他终于爬行一般来到书韵的跟前时,书韵已经笑得前仰后翻。
“你你……你怎么就这么执拗呢?伸出手来不是好走一点吗?为什么非要插在口袋里呢?”
“还有帽子!那几天起早贪黑,你都没有戴帽子,这才多大点的地方呀!你怎么就连一件羽绒服的帽子都看的上眼了呢?你悄悄这帽子!哦,等一下!”
书韵就跟命令时间停止似的,命令黎池不许动一下。
她飞快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来手机,“咔嚓”给黎池来了张特写。
而后,故意飞快地在黎池眼前晃了一下,收起来说:“我要把这张照片永久保存起来,以后你要是欺负我了,我就拿出来给人看,看看你黎池也有……哈哈,用时下非常流行的话来说,掉粉呀!”
黎池一向清俊洒逸,他为了陪书韵来一场踏雪寻梅,从来不穿红的人都穿了红色的羽绒服了。
羽绒服本身就毁人,黎池还戴上连在衣服上的帽子,这样子,记录在照片里可真是要多搓就有多搓了。
尤其对黎池这个平实妖艳得连女人都忌惮的男人来说,如果他是偶像明星的话,绝对掉粉。
但黎池他不是明星,他才不在乎呢!
完全忽视书韵没有形象的嘲笑,黎池慢悠悠地从口袋里伸出自己的双手,抓过书韵在冰雪里已经冻得通红却浑然不自知的双手。
黎池将她的小手捂在自己宽大、温厚的手掌心中。
书韵被忽来的一股暖流灌输,点击一般从手背一直延伸到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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