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人挤人的,蒋泊身边碰巧走来一个大叔,穿着“阿迪达达斯”运动装,想穿过蒋泊和小甜之间,伸手到旁边的桌上抓一把瓜子。蒋泊见他过来麻烦,礼貌地搭了一把手,把桌子上装着花生瓜子的果盘递了过去后,才转过头来,冲着小甜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回到她方才的话 “没什么好嫌弃的,大俗即大雅了。”
“……”小甜的心骤然被融了一角。
她不知道是什么让从前高高在上的蒋泊变得彬彬有礼。或者说,他一直是平易近人的,只不过是自己没发现罢了。就像曾经也不知道他喜欢草莓味的润唇膏。
以偏概全。昏聩了。
小甜很少见蒋泊笑。这会儿,她看着他狭长的双眼里流动着的谦和,像潺潺水流边的柳絮随风,突然觉得难得的好看。
第 17 章
酒席一共摆了二十桌。
圆形的大转桌,白色的餐布,上面压着重重的玻璃转盘。
耗子很忙,里里外外地跑,游走在各餐桌之间招呼人,像个三陪。一会儿在这儿和人聊几句,一会儿又在那儿和人喝几杯。他还要拿着一纸讲稿和大学录取通知书,站在台子上对着话筒讲话,说说学习,感谢感谢家人和乡亲云云,紧张得手抖、语颤。
耗子穿着格子短裤,浅蓝色的T,运动鞋。人高高的,浓眉大眼,稚气没脱尽,额头上冒着三颗红红的青春痘。他的眼睛和小甜的很像,都随小甜的外婆。
小甜刚进来,站在门口,远远地看着宋浩。
曾经的痞子学生现在考上大学了。还是她弟弟。
小甜鼻子有点酸。
或许现下社会,考上一个本科已经稀疏平常,远不如二三十年前的光宗耀祖。但对宋家,却万般地难得。家里的第一个大学生。
家里没钱没势,唯独只有效仿古代的穷秀才们,靠科举,靠教育改变人生。然后进入主流社会,谋得正经的职业,获取一定的地位,不再如父辈一般的生活,当一辈子的社会混混、小流氓,或在乡下,面朝黄土,背朝天地日日种地务农。然后子子孙孙,循环往复。
不要这样。
宋浩选择了改变。
“我弟弟比我有出息。”唐小甜哽着声音对蒋泊说。她觉得骄傲。
蒋泊微微一笑,心里默默地想着:其实你也很好。
耗子发完言,红着脸跑下来时,看见了门口的小甜。骤然笑开,小跑过来,嬉皮笑脸地喊了一声姐。
小甜要过宋浩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看,红色的底,烫金的字,写着“金榜题名”,她还没见过呢,“j□j的大学生,太特么地帅了。”小甜像在骂人,却又是欣喜占得多。
“所以你回来了,就像你走之前说的。”宋浩哈哈地笑,抱了抱小甜。晃晃就快过了一年多,春节夜场更忙,他的姐姐从没回来,现在已有些变样,“你再胖些,我就要抱不过来了。”
“我怀孕了。”
耗子眼珠子猛地一缩,不信,“你说笑吧。”
“真的。”
唐小甜的事,长辈们不知道,耗子却知道很多。包括她的工作,她的前男友,她好几次堕胎。他眯起眼睛,看着站在小甜后面的蒋泊,问到:“孩子是你的?”
“……”蒋泊不说话。
“是你的吗?”耗子又问了一遍。
蒋泊拉着嘴角,客气地笑了笑,走上前,从裤子里摸出一个红包塞到耗子手里,只是轻言几句,鼓励地说:“考上大学了,好好念,买学习用品。”
他用冠冕堂皇的话将这个尖锐的问题敷衍了过去。
蒋泊不讨厌小孩。现在,有多讨厌小甜,也说不上了。可当这两个东西放一块,他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逃避。
脏话可以骂两句,无伤大雅,说说变过了;出席乡间宴席也可入境问俗,穿着随意,反而显得低调,不摆姿态。
这些都可以,除了孩子,一个和风尘女子的非婚生孩子。
蒋泊想,如果唐小甜是一个大家闺秀,或者小家碧玉,退一万步讲,只是个普通人家但清清白白的姑娘,他都应该会和她交往。再如果,没有卿青,他说不定还会娶她。
可都只是“如果”了。
对于这个私生子,蒋泊总是讳莫如深。
他给自己找了无数的台阶和数不清的理由,宁愿真的把小甜想成自己的表妹。这样,去照顾小甜,照顾所谓的“远方表妹的孩子”,便变得理所当然了,至少对他而言。
即使听起来像掩耳盗铃。
第 18 章
酒楼的饭菜多油,重盐,偏辣。
宋嘉知道了女儿怀孕,回家清炒了一道小菜,煮了豆腐汤,用保温桶提到酒楼,凑合着给小甜开小灶。
饭桌上,唐小甜坐在蒋泊和耗子中间,对面是爸爸,舅舅和舅妈,却不见外婆。
“昨晚上下雨,你外婆腿疼,一早去看过了,就不来了。”舅舅说。
舅妈则看到了坐在小甜身边一表人才的蒋泊,叹了声好福气,说“今天可是双喜临门呢。”
蒋泊听到后,装做听不懂方言,没搭腔,继续埋头吃饭。
“孩子他爸出着差呢。”一语双关,小甜笑着解释,说蒋泊只是她在A市的一个客户,刚好到西南出差,就一路送她了。
可这种借口被小甜的父亲,王兴东听了,只觉好笑,纯属小儿之言。
王兴东个精瘦的男人,一米七五的个头,尖下巴,小眼睛,第一眼看上去很羸弱。他年轻时混过社会,九十年代去过沿海,挣了些钱,见过些人,后来又蹲过监狱,早已被磨成了火眼金睛。
王兴东端着老式的白色搪瓷茶杯,杯底磕掉了一块,露出生锈的铁,里面泡着老鹰茶。他揭开盖子,看见没水了,站起身说去接,打着幌子把小甜叫到了一边。眼睛瞟着小甜微微隆起的肚子,低声说:“是和那个蒋先生的孩子吧。”
“……”小甜一怔,缓缓说了个“嗯”。
“他是个显贵的人。就手上那串的佛珠,看见了吗,凤眼菩提,尼泊尔的,上了些年月,是个古董。至少能在咱这儿买套房子了吧,比我们家的大。”王兴东瞄着蒋泊,三两眼看出了来头,“这种身份的人,愿意开几个小时车,陪工作上的乙方到我们小地方里吃趟酒席。普通客户,呵,我这般说给你听,你信吗?”
“……”姜还是老的辣。
王兴东叹气, “小铃,他不会娶你的。”
“我根本没那么想过。”小甜捧过父亲手里的茶杯,拿了热水瓶,拔掉木塞,给他杯子满上开水,递了回去,“上次说要带个男朋友回来。他是真出差了,来不了。”
“蒋先生也好,你口中的男朋友也好,我只是给你提个醒,具体的得你自己拿主意。”王兴东吹开茶叶,喝了一口,“小时候我和你妈没管过你,现在大了,如果我们独断专行,你也肯定不听。”
“……”她被说中了。
唐小甜很少和父亲这么推心置腹地谈话。年幼时,王兴东在监狱里;等王兴东被放出来了,小甜早已在外打工,不常回家。童年的记忆里,有外婆粗糙的手,有妈妈在邮局的挂号信,却不曾有过什么是关于父亲的。除了一个现在已显得有些破旧的贝壳风铃,挂在外婆家正东方的窗户上。
外婆说那个风铃是早时父亲下海去沿海经商时带回来的。妈妈很喜欢,还用它给小甜取了名字,叫“一铃”。风铃挂在正东方,一来有爸爸的名字,二来在风水上寓意“家人头脑灵活”,“子女读书聪明”。
小甜曾经大半日、大半日地坐在东边窗户下的小马扎上,天晴的时候,下雨的时候,不吃饭,不睡觉,只是仰起头看着那个风铃,看到脖子酸疼,才肯罢休。然后再用认识不多的词语和拙烂的笔迹在日记本上写字,写那些想给爸爸说的话。她还记得那个日记本的壳是素净的白色,上面印着一朵红梅花,正中间用毛笔字写着“红梅”,卖得很廉价。小甜的钱只够买这个牌子的,不似别的同学爱用得花花绿绿。
素净的日记本里,小甜的句子同样写得简单:
——“今天阴天。外婆去看舅舅了。爸爸,我在想你。你呢?”
——“今天晴。我摔了一跤,膝盖疼,但是没哭。爸爸你会表扬我吗?”
——“今天下雨,去了镇上。外婆给我买了大白兔,我给你留了一颗。”
……
她写完了,就把日记本放在放在离风铃最近的那个抽屉里。接着又开始傻傻地撑着下巴看风铃。
风铃是纯纯的白色,靠近了还能闻见海水的咸腥味。有风吹过时,特别是起风的春天,它就叮叮叮地响,声音很柔和,好像在一声一声地喊着“铃儿,铃儿,铃儿”。
小甜曾无数次地希望那个铃铛像阿拉丁的神灯一样,擦一擦,就能变出个人来。当然,小甜想要的是父亲。想有父亲疼,有父亲爱,有父亲在夜里给她盖被子,给她讲大人世界里的故事,帮她欺负那群嚣张的小子。
这个愿望很小,却异常奢侈。日复一日的等待换来的只是苍白的杳无音讯。父亲没有给家里写过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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