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老天,这真是……奇怪的品味,太荼毒他的眼睛了。但没有深想,里奥就利索地找到团长颈间的项链,轻轻抬起链身,用夹在手指间的刀片在卡口上用力一拉,取下链子,他便退出了帐篷。
回到街角,他跨上自行车正要骑,发现车前,有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正盯着他。里奥微微抬起手腕,光线照到那物体上。里奥僵在那里,咽了一口口水。
这口口水还没通过食管,就听到对方的嘶吼声和张开的血盆大口。里奥一步步地后退,那头狮子就一步步地逼近,动作优雅,毛发光亮,体格健壮,威风凛凛。什么营养不良的,绝对纯属虚构。
退到广场边,就有了岔路,里奥正打算踩下踏板溜之大吉,就有一个人先一步跳到了他背上卡住了他的喉咙。
“团长团长,抓到采花贼了呢。”小丑挂在里奥身上大呼小叫:“喂,你竟然敢觊觎我们团长的美色!”
里奥脱口反驳:“混蛋,才不是!”
“难道你是觊觎我的美色?!”他的声音听上去更像是——惊喜。
“……”
“果然是么……你个下流无耻之徒!”
“卢卡,安静一点,不要吵醒周围居民睡觉。”魔术师提着一盏玻璃蜡烛灯悠悠地走来,放在被卡住命脉的里奥面前晃了一晃:“是下午给钱的那个人呢。”
“咦?流氓大叔,你难道是想要把下午给我们的钱再偷回去吗?”卢卡用额头敲了敲里奥的后脑勺:“真是个坏家伙。马洛,该怎么处理他比较好呢?”
里奥被背上的小家伙一阵雷,早已经外焦里嫩,辩驳无能。
“我们正好缺个打杂的。”团长的声音此刻才从背后响起,很柔很绵,但在这样月黑风高的夜晚,在被人卡着脖子的情况下,里奥只觉得浑身一个激灵。
团长走到里奥面前,手搭着自行车把。借着蜡烛灯的光线,里奥才第一次看清他,黑色的头发被睡袋压地翘了起来,有一双细长的黑眸,眸子里没有白日的困倦,而是澄亮的,像夜猫一样。穿着大一号的衬衫,还有一条……黄鸭子裤衩。
他面无表情地说:“呆毛,过来。找项链。”
于是,那头叫呆毛的雄狮孔武地将它的前掌趴到了里奥身上。
几乎是同一刻,流氓先生很没骨气地哇哇直叫:“嗷嗷嗷,你让它下去。项链在左边的衣服口袋,口袋!”妈妈教过他,小命很重要,这一点里奥学的很好。
团长于是拍了拍呆毛的头,呆毛顺着他的手扭了扭脑袋,最终很不情愿地回到了地上,但呼噜噜地朝着里奥哼哼,很是不满的样子。
团长从了口袋里拿出项链,瞧了瞧。
“什么嘛,都切开了,技术真差诶。”卢卡在一边嚷嚷。
“这是可以修补的伤口,不影响卖的价钱!”流氓先生因为被怀疑职业素养而脱口辩驳。
“是么……那,修好它再还我。” 团长于是将项链塞回了里奥的口袋,接着道“你背上的是卢卡,十四岁,马戏团的小丑。这个是马洛,马戏团经理人兼魔术师,二十三岁。我是驯兽师,团长,十八岁,叫我白就可以了。今天你就和卢卡挤一个帐篷吧,明天马洛会给你买睡袋的。”
说完,白就往自己的帐篷走了回去。
“喂喂,团长,他要非礼我诶!你还让他和我睡?!”
一旁的马洛经理则二话不说,把流氓先生上上下下搜刮了一遍,然后捧着大大小小的东西,念念有词地离开了:“好多钱,好多钱……”
“什么嘛!就把这家伙扔给我了啊!”
“你不要可以放了我啊。”里奥赔上一脸笑,循循善诱。
“谁说我不要,你那么结实,给我当抱枕正好。”
于是,那个晚上,里奥被一个小屁孩以八爪鱼的姿势缠着,并且在他胸口流下一大坨的口水。帐篷门口,蹲着一只呆毛狮,瞪着一双贼亮的眼睛紧紧盯着帐篷。
次日,里奥是扶着他的腰走出帐篷的。卢卡一个晚上非常准确无误地对着他的腰眼踢了四十多次,让里奥念了两百多遍“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格言。
早饭是镇上居民送来的牛奶面包。四人坐在广场边上慢慢地啃。
卢卡突然来了一句:“流氓大叔,你怎么了?腰酸?”
“我叫里奥,二十岁。不是什么流氓大叔。”里奥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都是你这个臭小子,一整个晚上都不知道消停。”
“咳咳咳。”闻言,马洛生生呛了一口牛奶。
卢卡瞪着天真烂漫的一双眼关切道:“马洛,怎么突然呛到了?”
“没什么,今天的牛奶口味,有点重。”
42第四十二章
42
“怎么了?看你一直发呆。”宋思哲坐在我的对面,试探地开口。
我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柠檬水,视线还停留在扶手电梯的地方,虽然上面形形□的客人已经换了好几批。直到宋思哲的话让我意识到自己的不礼貌,于是偏过头去朝他抱歉的笑道:“只是看到了熟人。”
“前男友?”
“嗯?”
“我的视力可是很好的,而且,医生可以算是个阅人无数的职业。”
“我很抱歉。”
“你不用感到抱歉,我也经历过,甚至也有念念不忘的人。”
“我记得你第一次见我,和我说你是因为性格的问题才至今单身,果然只是骗人的吧。”
宋思哲并没有在意我的调侃,手指转动水杯的时候,甚至是有些出神的:“不完全是。可能是因为心里还抱有希望,所以才有意无意地疏远别人。”
“那你现在呢?”
“她结婚了,就在几个月前。我去参加了她的婚礼,她看上去很幸福。”
“所以你也死得其所了?”
宋思哲认真思考了几秒,然后点头:“可以这么说。”
“拜托,我是开玩笑的。如果是我,我一定不会去参加他的婚礼,除非我打算去砸场子。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不要谈这事情了。今天请你吃饭呢,主要还是因为有个朋友生了病,你们院的病床又紧张,所以……”
“果然只有在这种事情上才会有人想到医生啊。”
“要是你觉得不方便也没关系……”
“没事,我还有这么点权利的。”宋思哲笑得云淡风轻。
我就知道他是个扮猪吃老虎的料,医院多深的水,他淌得风风光光。不过他毫不犹豫地就答应帮忙,也让我对还人情这间事情有些头疼了。我并不是很确定他在想些什么,而我自己也不想再在人情世故上想得太多。
结账的时候,宋思哲原想和我争执,但我铁了心要付这一顿,宋思哲拗不过我,最终让我付了钱。
但之后不知怎么地就一来二去地互相请上了,每次见面也就聊得很随意。宋思哲知道我要出国,也知道我和秦讼的事,他不常发表意见,对此也是,只是饭照吃,人照见,没有别的意图似的,像是单纯地和我做个朋友。
如果我和秦讼在一起,我断然不会多理睬宋思哲,他虽不善言辞,但不代表他没有玲珑的心思。可是我已经失去我最好的朋友了,这种痛苦我又没法和别的朋友分享,我所有走的近的朋友都是和秦讼公用的,何其尴尬。即便我说不在意他们提到秦讼,可我的朋友们和我谈话时明显会有些约束,生怕踩地雷似的。所以宋思哲,是个不错的选择,他也是个很好的倾听者,并且不会像秦讼那样和我抬杠。
当然,这样貌似随意的语气是我拿来安慰自己的。每天从宽大舒适的大床上孤零零地醒来,我都会盯着天花板发一会儿呆,然后这么安慰自己。其实没有秦讼,也没什么大不了。而且,少了个睡相极差的人和我抢被子,也不用老被这个毒舌星人挑这挑那,更不用特意配合他的步调,我所有的时间都是自由的了,除了自由地有点孤单。
可谁不是孤单的呢?不也都习惯习惯就好吗?
这样一天天地过着,不久就到了元旦,一想去年此时,我与秦讼天雷勾地火,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原以为能长长久久,可竟然一年都没撑过,不免无限伤感。但我想伤感的不只是我,这一次跨年是Benson做东,在郊区的别墅开party,这样的欢庆场合是不请谁都过不去。他为此提前派出特使叶小晗来探口风,我的回答是:“没事,就算见到秦讼也没关系,分手以后还是朋友吗,呵呵。一定来一定来。”
这话还真是又假又场面,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善于死鸭子嘴硬,于是终于得到报应。
我低估的并不是秦讼,而是身为小黄|文作家并同时拥有恶趣味的叶小晗。当我知道这位女主人将派对主题定位“制服诱|惑”的时候,我已经不能说“No”了。而更狠的是,她竟然在party开始前三个小时把我拖到她家并且强行给我按上了她为我“精心准备”的造型。
所以在二十七岁的结尾,我参加了一场毫无节|操的跨年派对,在我可视范围内,女王、警察、兔女郎、女仆一样不缺,将我晃得睁不开眼,就连拖着盘子递香槟和马卡龙的服务生也都帅到人神公愤,但是,如果我身上穿得不是短到大腿根的护士服的话,我会很乐意欣赏这一片大好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