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怎么,你嫌寒碜?那咱们回去开我的车去?”程桦建议道。
“别,有事说事。说完我还得上去工作呢。”
“别骗我了,你们早完事了。你现在根本不需要再上去了。”
“我有事没事是我的事,你到底有什么事?”我说得跟绕口令似的,说完提防地看着他。
“今天是咱们认识十八周年纪念日。茉茉,你忘了吗?”他说,脸上似乎有种受伤的表情。
我正从身后拿出来座椅上咯着我腰的一把满是油渍的扳手,听到这话,差点随手丢向他这张表情丰富的脸,从小,他就是靠着这张集合偶像派与演技派的于一身的脸,让我吃尽了苦头。
我们认识了多少年这事,我的确是懒得去想,也许是十八年,或者是十七年还是十九年,但是这都不重要,我们没有过一周年,没有过两周年,也没有过十周年,这么突兀蹦出来个十八周年,让我怎么相信这不是个玩笑?
我脸上大概是写满了“你够了”的表情,程桦受伤的表情又深了几分。
“哦,茉茉,你真的忘了。可是,我记得。那是很热的夏天,我刚到你们班里,老师让我坐在你的旁边,那个时候,你梳俩小刷子,脸圆圆的,眼睛亮亮的,我一眼看见你,就觉得咱们好像已经认识了许久似的。”他的眼神很幽远,似乎陷入了回忆,而我明明知道他在做戏,还是让他一起带入了戏。
我确实不记得那是什么日子了,但是,那的确是个夏天,他穿着雪白的半袖衬衣和海军蓝的短裤,干净清爽的像个天使,唇红齿白、剑眉星目,皮肤好像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几乎呈现出一种半透明的光泽,我几乎是用了一秒钟就迷恋上了他。
随后的同桌生涯里,我一直在尽力讨好他。但是,他却总是一副很高傲的样子。他第一次对我表示友好的时候,是我值日的那一天,他帮我擦了黑板,我很感动地谢谢他,他却轻描淡写地说:“今天是你的生日。”那一刻,一个七八岁的少女,险些违背自然规则地情窦初开。
于是,接下来的考试,他让我把卷子给他抄抄时,我自然没办法拒绝。遗憾的是,这次作弊行为,被老师抓了卷。我们俩被请进办公室时,他红着眼圈低着头说:“老师,我真没抄她的,是杜茉,一直把卷子往我这边推,我每次都推回去的,可是她又推过来。”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忘了我也该红一下眼圈表示委屈,然后我们那年轻善良的女班主任,就不分是非地居然来问我:“杜茉,你为什么非要程桦抄你的试卷?”
这话问得真是太有水平了,为什么?对呀?为什么啊,我脑子进水还是忽然失心疯啊?我有什么理由一定要别人抄我的卷子呢?我真想不通,一个老师怎么会问这么一个没有技术含量的问题。我结结巴巴地答不出,只能一遍遍地说,“我没有。”
好在那只是个普通的随堂测验,老师让我们俩留下重新一人答了一份试卷,然后,因为他的成绩比我高了五分,所以,老师选择相信了他。我被迫写了一份检查。
当然,一个成绩好的人非要抄成绩差的人的考卷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事情,老师这个时候的相信,总算是回归了几分理性。可是,我依然很冤枉,因为我明明可以考得更好的,只是因为心情复杂而紧张才考砸的。
但是,我依然没能记恨他太久,因为那时,我还不了解他。后来他跟我说,“杜茉,你真傻,这事咱俩都能推干净的,我说是你推给我的。你就说你是不小心把卷子推过来的就好了,咱们那么多张卷子,这么小的桌子,挤到另外一边很正常啊。而且,你不会反问老师啊,你给我抄,你有什么好处?这根本不成立嘛!”
我自我检讨了一番,最后认定,还是因为我反应太慢才变成的后来的结果,不该怪程桦,哎,那时,我得是傻的多么剔透而玲珑啊。
我还在陷入回忆中,却发现车子已经启动了。我慌忙摇晃着程桦说:“快停车,你干什么去啊?”
“当然是去庆祝我们认识十八周年纪念日。”他理所当然地说,然后飞速驶向主干道,我只顾昏头转向地维持着平衡,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他就已经把我劫持了到了一家会所。
停下车后,程桦像个绅士一样走过来替我拉开车门,而我也昂着头,好像走出宾利一样走出了我们的面包车。站在我们周围的服务生,表情都有些古怪地看看我们,又看看我们身后的车。在确定我们的确是客人,而不是酒厂来送货的之后,前台呼叫了代客泊车的服务生过来。
看到泊车小哥过来后对着我们的座驾露出困惑的表情时,我心里对他生出一种战友般的阶级感情。虽然程桦倒是并非有故意捉弄他的意思,但是每一个被程桦有意无意捉弄的人,都让我觉得我们会成为朋友。但是小哥只是费力地研究着该怎么点火和挂档的问题,丝毫没注意到我友善的目光。
我当时从报社下来,只是为了确认程桦真的在,而且防止他真的不知哪根筋儿搭错之后,会冲上楼去制造骚乱,却并不以为我会跟他离开,所以什么都没带,甚至也没跟刘韬打个招呼,我找程桦要手机,好歹要打个电话跟刘韬解释下的。程桦却拿乔道:“这是我的私人号码,我说过,只有父母和你知道的,不能告诉别人。”
“你二百五啊?我又不告诉那边这是你的电话。”我怒了。
程桦不理我,点菜。
我只好转悠出去找到前台借了个电话,才算是好歹跟刘韬交代了一声,虽然我这样仓促地离开,似乎怎么也交代不过去,但是,交代就比不交代好。
这个会所实在相当的具有私密性,每个单间都拥有绝对隔绝的空间和**的走道。除非是在大门口,否则几乎不太可能和其他包房的客人彼此遇到,程桦在选择这种私密场所时,还是很懂得轻重的。
“茉茉,为了我们认识十八年,咱们喝一杯吧!”程桦说道。
“你开车了。”我立即指出。
“没关系,这里提供代驾业务。”程桦毫不在意地说道。
“你确定代驾小哥会开你开来的小破车?”我面无表情地说道。
程桦笑了笑,给我们两个人的杯子里都倒上了红酒,然后,修长的手指执起高脚杯,优雅地转动着那艳红色的液体,面露微笑地对我举了举。见我并没拿起杯,他叹了口气,“茉茉,你是不是很后悔认识我?”
他这个问题,让我很难回答。因为在我人生的字典里是没有后悔两个字的,存在即合理,所以没有什么值得后悔的事,即便他的存在是我十几年的噩梦。
但是,我如果说我并不后悔,却又好像显得多么瞧得起他而才无怨无悔似的。
于是,我选择了沉默。
他碰了碰我的杯,清脆而动听的玻璃器皿撞击的声音之后,他抿了一口酒,却是幽幽地说:“我其实是有些后悔认识你的。”
我在一盘虾仁儿里准确地找到了最大的一个丢进嘴里之后,并没做出任何愿闻其详的举动,就立即又在整条鱼里夹了一大块位置最好,没有刺的鱼肉放进碟子里。
“如果没有认识你,我想,我就没有求之不得的苦恼了。”程桦正儿八经地说道。
他说的话我从不当真,所以内心也丝毫不觉激荡,但是,不知怎么,我正在咀嚼的牙齿却忽然跑偏,狠狠地咬上了自己的舌头。
☆、7事业转机
程桦酒足,我饭饱之后,我开着他的面包车把他送回了家,岳阿姨看见扶着程桦进门的我,笑容可掬地一再邀请我这么晚就住下别走了,我十分艰难而委婉地拒绝完她,自己搭车回了家。
送程桦回去的一路上他说了很多醉话,我倒是相信他是真的醉了。因为他说:“茉茉,你知道你高中时为什么总是弄丢自行车的钥匙么?那是因为每次都是我藏起来的,这样放学回家的时候,你就只能骑我的车驮着我一起走了,有人驮着比自己蹬车要惬意多了。还有,你知道大学时你喜欢的那个男生为什么后来见到你就跑么?那是因为当时你舅舅总去大学接你回家,而我让人告诉他说,那个男人是你的情人,而且是黑社会的老大……”
放在几年前,他说的这些足以让我勃然大怒,也许当场就把他丢到街上自生自灭了。可是,今天再去想当初的那些事,无一不显得十分幼稚和可笑,我甚至连生气的**也没有了。
我强迫自己回家之后立即入睡,不去想程桦之前说的那些醉了没醉的话。虽然我一向太了解他的性子,而且也在他身上吃了不少的亏,但是,他眨着那双桃花眼对我说,他对我是求之不得时,其实,我刹那间十分希望自己能相信,哪怕只是相信一下再去推翻,也至少可以享受片刻的陶醉。
可是,我就是睡不着,倒不仅仅是因为脑子里翻腾着那句话,而是,我当时咬自己的那一口实在是太狠了,这会儿还真是挺疼,我又忍不住总去舔,越舔越疼……
第二天一早,嘴里的伤变成了一块溃疡,让我说话都有点儿不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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