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希又说:“需要显得有点古典,但又不能让人觉得像是回到晚清时代那样特别的古典。”
少华:“……”
简希说:“需要显得优雅,但又不能特别优雅,会让人拘束。”
少华:“……”
简希说:“颜色可以用红色的,但是又不能特别红得张扬,也不要暗红得压抑,更不要粉红色的,一点都不像新房。”
少华:“……”
简希啰嗦了半天,终于说的口干舌燥,才发现少华默默无言地听着她发牢骚,诧异道:“你怎么不说话?”
少华捂着小腹,像是在忍笑的模样:“在等你说完呢,现在说完没,还有什么意见要提。”
简希仔仔细细想了一遍,似乎没有什么要求。在前半个月,她刚刚踏入这个家的时候,少华已经按她的喜好将屋子改头换面过一番了。唯一没兴师动众的,是一些古典的摆设和大体上的风格。其实简希是个挺随性的人,不嫌弃古朴,也不排斥新颖,墙纸颜色再暗沉也无所谓,而今只不过是她吹毛求疵,想把话题引到一个欢悦的聊天气氛上,讲不定大灰狼就放过她了。
但是沈少华从小就知道如何与上司斡旋争斗,如何跟下属走怀柔政策,作为一个商业和军事的两大领域的才子,简希这一点小小的心思,已被他琢磨透。
现在由着她闹一闹,只不过想知道她脑子里想着什么。
因为今晚她看上去存了点心事。他觉得很可能是那个姓路的编辑跟她说了点什么,这才让她面对自己的时候微微走神。他不喜欢两人在亲热的时候,她却心不在焉地想别的事,大概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喜欢。
少华摸摸她的脑捏,再捏一捏她的脸,威胁笑道:“如果不说就是没事了,没事的话我们就……”
简希还真想说‘应该没什么问题了’,但被他这么一威胁就惶悚了。脑中像是开火车似得,轰隆隆一阵嗡鸣,突然某个白光亮起,灵光炸开:“对了,我听说你收集过我的文章?”
沈少华突然顿住了在她头上肆虐的手,一贯沉寂的心猝不及防的跳了。
她是怎么知道的?
是谁告诉她的?
顾乔梁,还是康叔?
他在心里蹙眉想了想……应该是那个姓路的编辑。当初通过关系把简希介绍给他的时候,就把珍藏许久的剪报拿出来给他过目过,这才得到他的赏识,同意简希进报社工作。
若不是听说这位姓路的编辑是个软硬不吃的,他也不愿意把有关于简希的东西拿出来。只是没想到这个编辑还是个大嘴巴,竟然被他抖出来了。
那么,她从他进门开始就有点心神不宁的样子,就是为了这件事?
而简希呢,她在话一说出口就顿悟到,为什么从少华回来到此刻面对面聊天,她的红心始终像一座坏掉的老钟,咔嚓咔嚓没个规规整整的停息。
她竟然这样在意他收集剪报的事情。简希活到现在,除了在意亲人的一举一动,即便连陆双双和高珩她也从未关心入毫厘。但现在仅仅因为他收集一些她写的文章的事(普通人也会有收集的习惯,或是文章,或是邮票,这不算什么大事,顶多就是个小爱好)
所以说,简希为了这个小爱好,心绪混乱到自己也没发现的地步,可见少华在她心里的地位大约已经从喜欢的人,升级到水乳相溶、密不可分的亲人了。
从爱人变成亲人,简希的心里有爱,更有溶为骨肉的牵绊,就像血缘这一东西,走到哪里都是不能否认,不能摆脱的事实。这一生一世,仿佛注定缘牵一线,生死相随。
脑中凌乱的思路被慢慢理顺之后,简希也想通了许多事,在少华的脸上停顿几秒,对着默然无言的人,再次笑道:“你不要多想,我只是想看一看,想知道你多久前开始收集了。”
因为多久前开始收集,也就代表着多久前开始喜欢。
少华没有反对,也没有起身下床到某个柜子前。只是浅浅转身,从另一边的枕头底下抽出了……它,或者是它们。
那份薄薄的剪报。
“你发表的不多,我已经尽可能收集过了,都在这里。”少华把它们装裱得很漂亮。一张一张都用很薄的玻璃贴在本子上,像是市面上那种金装来送人的收集本。只不过人家也许是价值连城的古代钱币,他收集的却是一张张破旧的报纸杂志。
从踏入学堂开始,她的几篇在校刊上发表过的小诗歌,到步入社会,刊登过关于生活的杂文随笔,都一一被录入此间。若是曾经在报刊上明登的文章倒是挺好找的,那窝在校刊上小角落里的诗歌都能被他发现……
除却点评他确实有毅力之外,只能说他关心她到这份田地,不愿遗漏她一丝一毫的想法。
因为一个人的文章和字里行间透露的情感、观点,就能完完全全体现这个人的思想、性格。
这也是沈少华为何会如此了解她,比她自己还要了解。
简希抚摸着穿着金碧外衣的‘褴褛乞丐’们,吸了吸鼻子,竟然有点小姑娘般的感动:“都破成这样了,还收着。”
少华笑了笑,同时覆上她的手,两人依靠在床头模样,像极了一对老夫老妻看往昔年轻岁月时的照相。
“在我眼里,它们无比珍贵,千金不换。”
51、再遇
简希昨天和少华一起回顾往事,回顾了一整夜,等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
经过这大半年的时间,她还是第一次在早起的时候,衣服完完整整地包裹在身上。这对简希来说不容易,对沈少华来说就更加不容易了。
明摆着可以让大灰狼为所欲为的时候,他却正正经经与她直躺到天亮,连天上掉黄金的几率大概都比他高。
简希笑了笑,微微侧翻身体,转而看向身边轻声吐息的男子,他在睡觉的时候偶尔也会皱皱眉头,似乎做了噩梦般的模样。不过沈少华的承受能力从来比一般人要强。若是简希在最毫无防备的睡梦中梦到难以接受的打击,大约会叫出声来。而他只是微微皱眉,真不敢想象,这人曾经接受过的身体和心理训练的强度有多高。
简希晓得军统里的训练方式都是魔鬼式的。光是小时候看见简正德身上的一道道伤痕就能推测,少华身上的伤疤不少,却也没简正德那样密集。按他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体现一个军人精良与否的印章’。
简希那时候嗤了他一下,以藐视她父亲为主,大姨妈来为辅,将他冷落了一晚上。
那晚就如昨晚一样,舒适而温暖。
简希一个人回忆良久,直到他的睫毛开始颤抖,她晓得他要醒来了,突然转过身装睡。
身边的人果然动了动,床铺顿时就陷下去了,似乎是他起身的样子。
简希紧闭着双眼,却不知道自己的呼吸有些凌乱。她一味地琢磨等他下了床就能继续睡一个白天的时候,原本微微打在眼皮上的亮光顿时销声匿迹。
身边的他猛然就压了上来。
“别装了,你呼吸都乱了。”
简希一下子就投降了,眯着眼看他:“我只是想比你晚一点起来……”
“要比我晚很容易。”他用鼻子轻轻触笔她的,像是有一根小羽毛在两人身上挠痒痒,“只要你比我更累就能比我晚起了。”
“可我昨天已经很累了……”她想了想,扳手指说:“你看,我烧饭累,招呼客人累,和你聊天虽然不累,但聊得太晚了,还是有点累……”
“你都三个累叠罗汉也能比我早起,可见并不是很累。”他低下头在她脸上亲啊亲,亲啊亲,亲得她一脸口水,简希不得不佩服他的唾液腺吩咐,受不了痒笑道:“你怎么跟小狗一样!”
他挑了挑眉说:“你喜欢人兽杂/交?”
“你才喜欢人兽杂/交!”简希怒不可遏了,翘着两条细眉毛说:“你愿意承认是野兽,我也没办法。”
少华点点头:“那我愿意承认,你是不是也愿意跟野兽杂/交一下。”他一边说,一边已经开始解她领口的纽扣了。
简希这几天在家里就穿着不修边幅的棉袄式旗装,因中间的纽扣坏了,只能拿针线缝上,那些针线都特别的不牢靠,只要轻轻用力就崩了。
所以……
可想而知,少华剥开它们进入她温润的地带是多么轻而易举,就跟剥荔枝,剖板栗一样,即便不懂得敲门,用点蛮力也能去壳,吃到光溜溜滑唧唧,洁白如玉,细嫩甜美的嫩肉。
简希从初初的里三层外三层,变成羞布蔽身,再变成一丝/不挂……这样有意思的三个场面,某个人将全程的光景都看在眼底,在她耳边轻轻吐息:“瞧,你的精神好的不得了,看来我近几个月把你养得很好,我们一次性用光这些精力好不好?”
“不好!”简希简直受不了他的精力充沛,两个人自从六点还是七点醒过来就没踏出过门。管家已经来敲了两次门,但时间一久他们似乎也感觉到什么,就索性不来打扰两人了。
而少华抱着她转移不知道几个阵地,已经从床上跑到了对面的沙发上。
简希觉得自己被折腾得死去活来,在他不晓得几回发泄的最后时刻,一口咬上他脖颈上的脉搏,吱吱唔唔说:“你到底还让不让我要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