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就一点小伤,我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因为这里有朋友我就住进来了。”谢姜戈如是的轻描淡写着。
作者有话要说:注意:明天下一章跳到了71章了。
注意:小谢口头上的肉会美梦成真的,嗷呜~~
注意:这文还没有到收尾时间,也就是不用担心不会烂尾的,这文的字数应该在35万左右,沈画和没有钱应该在32万字左右被决绝掉,剩下的是3万字会写姜戈的纯追妻,各种傲娇,各种甜蜜,各种虐姜戈尽在其中,设想让我很兴奋。
写苏妩和姜戈说姜戈我爱你时哭了,我想,苏妩应该是我写了这么多的文来最喜欢的女主,你们一定会在她身上找到属于你们的一点性格小特质的。
☆、69梅宥谦(番外)
她走了,留下的话很决绝,梅宥谦,不要来找我,如果你来找我诅咒自己死于非命。
于是,他没有找她,不是因为她留下的那句话,他也不相信他一旦找到她她就会死于非命。
梅宥谦只是觉得要找到她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他是一个商人,他有最为冷静的头脑,全球人口已经突破七十亿,他要怎么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样七十亿之一。
他知道,他没有那个时间。
梅宥谦想,也许过了个一年,两年三年后他会把她给忘了也说不定,不错,那是一个美人儿,不过,比她美丽的人多的是。
从小到大,梅宥谦习惯于衡量一切事物的价值,比方娶到那位曼谷的豌豆公主是因为他的小球喜欢她。
他的小球求他,舅舅,你把她娶回家吧。
于是,他就想办法把她娶回家。
娶回家之后呢,娶回家之后她就像是他手中的一支股票,一支用去了他一点精力的股票,当然,他也会在这支股票身上取回投资的。
他不需要金钱的回馈,他需要的是她变成小球,还有他想要的模样,有趣的妈妈,温柔懂事的妻子。
一切正在朝着他想要的结果进行着,他对于她一点点的改变从最初的得意洋洋到最后的满怀喜悦。
枯燥的岁月在她的笑容里变得安静美好起来。
如果照这样下去的话,梅宥谦想,也许他和她会得到幸福,是那种静静的依偎在一起时光便安静美好的幸福。
遗憾的是,她离开了。
在她和家族之间,他选择了家族。
关于这个决定,梅宥谦是经过仔仔细细的分析过,他喜欢她,但那种喜欢也许还达不到变成爱的份量,所以,在她和家族之间他选择了他的家族。
梅宥谦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好人,所以,在让她离开之前他把她变成了他的,带着那么一点点的私心,想和她纠缠下去。
他听到她在他身下,大喊,姜戈,你快来!
姜戈,终于,她让这个名字溜出口来了。
梅宥谦知道在她的心里住着一个人,那个人时远时近。
很久很久的以后,他问她一个问题,她回答他:如果,你要是没有对我做出那样的事情的话,你会把住在我心里的那个人赶走的,即使你选择了你的家族没有选择我。
这是后话。
很久很久的以后,他还问过那个谢姜戈的男人,带着那么一点不甘心和轻佻:谢姜戈,这个世界上比她漂亮,比她年轻,比她性感的女人多的是,你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为什么偏偏执着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在我听来,梅先生的问题问得十分的可笑,即使她离过一百次婚,只要她还是那个在深夜里拿着偷来的海棠花来到我的窗前说姜戈我饿了的女人,我就要她,我就求她,我就只稀罕她。”
“我永远不会用价值观来衡量我爱的女人,所以,你梅宥谦就只能是一位商人,你当不好一名情人,爱人!”
那人嗤之以鼻。
当然,这也是后话。
她离开之后,小球不再和他说话,不管他怎么哄她都毫无理会,为此,梅宥谦感到头疼,他对着小球保证,他会为小球找出和她一样可爱的女人,看着就像一道彩虹的女人。
她离开的一年之后,梅宥谦为了讨好小球开心,不停的和女人约会,这些女人需要像她,小球所喜欢的那个她,卷发,眼睛漂亮,脸颊粉嘟嘟的,嘴唇即使不涂口红也要有玫瑰花瓣的色泽,喝点小酒就会发点脾气,发起脾气来要很可爱。
梅宥谦开始和这类型的女人们约会,偶尔,他也会在这些女人们家里过夜。
这样断断续续的过了三年,然后,在经过某个宿醉的夜后,梅宥谦仔仔细细的看着躺在他身边的女人,那是一个短发女人。
梅宥谦发誓,他从来没有那么慌张过,他揪着那个女人,就像一个得了热病的人,他嘶声揭底的责问那个女人,你为什么不是卷发,你为什么不是卷发?
那种很俏丽的卷发,大波浪卷的,垂在肩上,看着就像是纯天然的。
女人被他的样子吓坏了,她说她的卷发是假发,因为服装的关系她配那样的假卷发效果会比较好。
“为什么要骗我。”梅宥谦掐着女人的脖子,他听到自己这样问,声音有多慌张就有多慌张。
“我没有骗你。”女人的脸涨得通红,她在大哭着。
女人哭的样子丑死了,她就不一样,她哭的时候很好看,因为好看总是让你的心绞得生疼,那么一张好看的脸就不应该流眼泪。
“滚!”梅宥谦又听到自己冷冷的对着女人说。
从女人的家回到自己的家里,梅宥谦打开自己的房间,他在自己的房间里看到小球,这还是小球第一次来到他的房间里。
他的小球长大了,已经是一名小少女了。
小少女和他说,舅舅,我决定忘掉她了,所以,以后,你不要和那些女人在一起了。
“不,不。。。不可以!”他说,说话语速又快又急切,他对着他的小球说:“小球,不可以,不可以,你不能把她忘掉,你不能,你怎么可以把她忘掉呢,你不能忘掉她。”
说完这些话之后,梅宥谦知道。
爱情,千真万确的在他身上发生。
他爱的那个女人叫苏妩,苏州的苏,妩媚的妩。
之后,有一天,医生告诉他,他在脑子里长了一个小东西。
梅宥谦听了医生的话没有难过反而很高兴,终于,他有个很好的借口去见她了。
梅宥谦推掉了所有的工作,他给自己安排了一个长假,他很快乐的对着小少女小球说,小球,你一定要帮我。
是的,他是一个商人,他比谁都懂得利用任何的资源。
可,他遇到的对手是个毫无逻辑的疯子!
作者有话要说:看完了这个番外还有正文
☆、70《梵歌》+《世界级情人》混搭番外
温言瑧摸索过来的时候梵歌是知道的,他们现在在帐篷里,今晚,温公子喝了点小酒,喝完酒后就以头晕为由拉着她回到帐篷里。
梵歌当然知道温言瑧想干什么,他们已经半个月没有做了,这期间温言瑧在欧洲出差约十天左右,本来说好月初回香港的,可荷兰这里出了点事情,于是,温言瑧一路从西班牙赶到荷兰。
他在荷兰的第三天打回家一通电话,说是生病了于是梵歌急匆匆的从香港飞到荷兰,一到机场见到神采奕奕的温公子站在那里,梵歌就知道自己被耍了。
温言瑧嬉皮笑脸的当着众人的面把梵歌扛在肩上,从机场出来温言瑧带着梵歌,开了几个钟头的车来到位于阿姆斯特丹附近的小镇。
这是一座海边小镇,由于这里位处于高洼地带,每年四月月中,满月引发天文大潮,潮汐来临之时,平日里小镇居民门前美丽的海洋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大片的海陆,海陆上有着白花花的贝壳在月光下闪闪发亮,每当这一天,这里的居民会相约在潮汐没有来临的时候,从海的这一边赶到海的那一边,再从海的那一边赶回这一边,久而久之的,赶海就成为这座小镇的一种传统,这种传统逐渐的发展成为了荷兰最具有特色的传统之一,后来这个传统有了属于它的官方命名--赶海节。
渐渐的,每年四月,世界各地的人闻名而来,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更喜欢把赶海节称为海上马拉松,每当这个日子到来,男人们穿着大短裤,女人们穿着比基尼,一声发令枪响起,他们如潮水般的涌向海的对岸。
梵歌是在赶海节前一天来到这个小镇的,他们来到的时候沙滩上已经挤满了大片前来参加赶海的游人。
海洋更能赋予人们无拘无束,在温言瑧找地方弄帐篷的工夫梵歌已经交到了几位不错的朋友,其中,她特别喜欢那位叫苏妩的女人。
苏妩和梵歌一样是这批来参加赶海的游人中为数不多的东方面孔,她很迷人,看到那些围在她身边的男人就知道了,遗憾的是这位苏小姐对于那些翘臀帅哥们爱理不理的样子,她就只和梵歌说话。
梵歌问苏妩为什么会一个人来到这里。
“我在躲一个人。”她淡淡的回答,挑着眉头模样搞怪:“一个让我总是很头疼的人。
直觉告诉梵歌苏妩口中的要躲的人应该是情人,看她的口气就猜得到,她在说这话的时候口气满满的甜蜜,甜蜜之余也有淡淡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