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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爱世界/小世界 [出版书] (陈之遥)


  她站起来,郁亦铭伸手拉了她一下,对她说:“还没到。”
  “我不太舒服,不去了,你替我跟他们打声招呼。”她回答,头也不回的走出去,只比他快了一点点,她刚下车,车门就在他面前关上了。
  出了站,天已经全黑,又飘起一点小雪,落雪天看不见星星月亮,黑得深不见底,宛如一个虫洞,而雪花就好像是从宇宙另一边穿越而来的。她低着头,冒雪往前走着。那条路,她熟的不能再熟,几乎不用看,走过一个街区,那座房子就在眼前了。
  她站在街角,隔着一条马路往上看,五楼那个窗口没有亮灯,但窗帘的样式仿佛变了,一定是有人住着的。那种感觉有些奇怪,那间公寓曾是她当作家的地方,其中的格局她还记得一清二楚,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如今却已经是别人住的地方了,所谓物是人非可能就是这样。
  那扇朝北的窗后面是厨房和小餐厅,旁边有个很小的房间,是他们用来放洗衣干衣机的,她总是在那里烫衣服。她自己是不怎么打扮的,叶嘉予也不是讲究穿着的人,但因为工作需要,每个礼拜总有五天西服革履。公司同事都是拿出去洗烫,跟她在一起之前,他也是这样的。
  “老婆娶回来是享福的,不是洗衫的。”他这样对她讲。
  这种话听着总是开心的,但她还是想帮他做些事。用冯一诺的话来说,此种心理就象是动物在宣誓自己的领地。某些女人厨艺好,可以说:我占领了这个男人的胃。她这个人手比较笨,不会做饭,更加不会烤蛋糕,也只有洗衣服还能凑合一下,实在不行,不是还有洗衣机嘛,至于烫衣服,她从前没有试过,但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心里估摸着应该不难,至少这件事情,她可以帮他做。
  第一次烫衬衣是在夏天,尽管开了空调,她还是弄得一头大汗,只有她一个人在家,干脆就把身上的T恤和短裤都脱了,只剩Bra加内裤,烫衣板就支在那扇窗前面。
  烫到一半,叶嘉予从外面回来,见她这副德性,赶紧跑去拉窗帘。
  “怎么啦?”她问。
  “住对面的人都看见了。”他回答,转身却过来吻她。她笑起来躲他,他却不放手,将她抱到窗台上,Bra也解了。
  那窗帘其实只是一道薄纱,遮也遮不了什么,她贴在他耳边问:“你现在不怕被人看到了?”
  后来,他的衬衣就总是拿回家来洗,不管是多少钱买的,也无所谓她烫得好不好。她其实是挺懒的一个人,又喜欢临时抱佛脚,周末贪玩,总要挨到星期天晚上才开始收拾他下周要穿的衣服,穿过换下来的一股脑丢进洗衣干衣机,选个快速程序,一次搞定。烫衣的技术也总不见长进,还喜欢把烫好的衣服穿在身上,再烫下一件,烫好了,就再套在外面,原本就烫得不怎么平整,这么一穿更没有骨子了,他倒也不在意,反倒很喜欢看她这样偷工减料的做事。说起来挺可怜的,跟她在一起之后,只有出差的时候,衣服都是在酒店送洗,他才能穿上烫得笔挺的衬衣。
  叶嘉予可怜的地方还不止这一个,做他那一行,收入虽好,出差却也是家常便饭。而且市面不景气,公务舱没得坐了,即使是跨洲旅行也是经济舱的位子,一两个月飞一次,十足的体力活儿。除此之外,工作时间也很长,一年下来,不加班的日子数都数得出来。虽说每次加班过八点,便有四十美金的饭贴,但吃饭还是有一顿没一顿的,他有时候嫌麻烦就在自动贩卖机里买些零食对付过去,有时候太晚了又吃不下,慢慢的,胃就变得不大好。隽岚就怕他这样下去会越来越严重,时常打着揩油的旗号,用那四十块钱买两份外卖去他办公室,和他一起吃,有时候吃得省一点,就连第二天的菜也可以一道买了。
  旧同学中有知道叶嘉予底细的人,都觉得他与其这样辛苦,还不如回家去帮忙。只有隽岚理解他的选择,她实在难以想象他跟一帮土财主坐在一起,在酒桌上谈生意。
  叶家在东莞有几间颇有规模的工厂,跟那里大多数工厂一样做的都是外贸订单,每逢旺季,流水线二十四小时连轴转。若是真的回去帮忙,肯定也不会轻松,但再怎么说也是自家的生意,不像在这里,为别人做嫁衣裳。有段时间,他家里人似乎也希望他回去,似乎也是因为经济危机的冲击,遇到一些麻烦,总算后来情况好了些,便又不了了之了。
  那些日子,似乎就是这么在指缝间溜过去的,回想起来,就好像那句她很喜欢的广告语——“两人一世界”,外头金融海啸正如火如荼,隔三差五的在新闻里看到这家公司破产,那家的老板被抓,于她却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
  唯一留在她记忆里的,只有一个关于烫衬衣的笑话,说的是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家对市场的预期,如果他星期天洗完衣服,烫了五件衬衣,就表示他对后市走势持乐观态度,如果一件都不烫,就是彻底的悲观。
  尽管有些冷,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听过了还是会会心一笑的,只因为那是个特定的历史时期,这样的笑话似乎一夜之间就在他们工作的圈子里风传起来,从一个邮箱抄送到另一个邮箱,看过笑过,却也有那么一点点不安留在心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这种事情也会轮到自己头上,被老板叫去谈话,收拾好东西,等着拿人事部的大信封。而隽岚之所以记得这个笑话,却是完全不同的原因。
  某个星期天,还是一样的laundry day,洗衣服的大日子,她也这样问叶嘉予:“下个礼拜要烫几件衬衣?”
  他却没有告诉她后市走势如何,看着她问:“隽岚,如果我去香港,你会不会跟我一起去?”
  之所以要去香港的原因,叶嘉予没有说过许多,只说是因为有份更好的工作在那里等着他,而且还可以兼顾到家里。
  隽岚很想问:那我呢?他会怎么回答,她不确定。
  在她长住过的几个城市当中,她觉得自己最喜欢纽约,倒不是因为这座城真的有多好多好,而是因为她在这里有过最好的回忆,最自由,也最完满,外加那么多间音乐厅,她最喜欢的吉他用品商店和摇滚酒吧。
  但叶嘉予说要走,她就走了。
  细想起来是有些奇怪的,他们似乎总是在岛上过日子,先是这里,然后又是香港,一样四面环水,一样人来人往,一样朝九晚五,一样坐地铁通勤,有些东西却变了,可能永远都不能再变回去。
  那个时候,叶嘉予是先一步去香港的,她晚了几个礼拜才飞过去。他到机场来接她,车子经过青衣海滨公园附近的一个商场,她从车窗看出去,几个工人正在更换路边的滚动广告,其中一幅广告画的一角已经落下来,她看不真切,仿佛就是De Beers的“两人一世界”,后来想起来,就好象是一种征兆。
  隽岚不知道自己在那个街角站了多久,看着,想着,直到对面五楼那扇窗里灯突然亮起来,一个人影从窗帘后面走过,仿佛是个女人。
  那里是别人的家了,她对自己说,低下头拿出Blackberry,在上面上打字:
  我在格林威治,我们的房子有人住了,那人把窗帘换成了罗马帘,还不如原来的好看,……
  写到这里,又退回去,把关于窗帘的那句删了,改成:
  还有,我爱你。
  几个字打完,她犹豫了一下,发了邮件给叶嘉予。
  发送键刚刚按下去,Blackberry突然震起来,吓了她一跳,差点儿就失手扔了。仔细一看,屏幕上显示的是郁亦铭的号码,她迟疑许久,才接起来。
  “我就想问问你好不好?”他说。
  “现在好了。”她回答。
  “刚才跟你开玩笑的,你别当真。”
  “以后别这样了。”
  “玩笑总要开的。”
  “不过分就行,”究竟什么算是过分?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
  “好。”他回答,静了一下才又开口,却是完全不同的语气了,“但是你这样反应很伤我自尊的好不好。”
  “那你说我该怎么反应?”她配合他,也换了玩笑的口吻。
  “总该有点开心吧,当然也别陷太深,我不是个好人,可能算是个好人吧,但肯定不是好男人……”他又自夸起来,一点都不像被伤了自尊。
  她打断他,冲了他一句:“这话你对自己说去,别陷得太深。”
  突然有人拍她的肩膀,又把她吓了一跳,这回真的把BB扔地上了,回头一看,竟然就是郁亦铭拿着电话站在她后面。
  “你干嘛跟在我后面?!”她叫起来。
  “你当我想跟啊?你不是没带钱包吗?打算走回去啊?”他反问她,弯腰替她把BB捡起来。
  她没话说了。的确,他要是不来,自己只能走回去了。
  “坐地铁吗?”他问她,提都没提她为什么突然发神经跑到这里。
  她有些感激,说:“还是打车吧,我冷死了。”
  “站了这么久,活该冻死你。”他又咒她,不等她想出词儿来反击,就跑到前面大路上去拦出租车了。
  等他们坐上出租车,隽岚的电话又响了,这一次,是叶嘉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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