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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爱世界/小世界 [出版书] (陈之遥)


  她又想起叶嘉予,心想,自己当初要是报经管学院的专业就好了。那次高考,她可算是超水平发挥,如果填了管院的专业,应该也录取了,要是这样,开学第一天,她就能名正言顺的跟着叶嘉予去参加他们学院的迎新会,也不至于被人家嘲笑成这样了。
  虽然成功勾搭了冯一诺,“数学系花痴章隽岚暗恋管院叶嘉予”的谣言却还是沸沸扬扬的传出去了,隽岚痛心疾首,心想自己怎么倒霉,开学不到一个月,已经声名尽毁,如何在这里再混上四年?
  其实,这种捕风捉影的事情只要当事人不去理会,很快就会消停下去了,但十几岁的人想法总是有些怪的,章隽岚也不例外,她觉得死也要死得明白,上一次看到叶嘉予,她隐形眼镜也没戴,根本没看清楚是怎么样一个人,再怎么说她也要去见识一下所谓“管院叶嘉予”到底是何许人也。
  第二次见到叶嘉予是T大广东同乡会,有人在生活区的布告栏里贴了广告,粤语的写法,好多口字旁的词,大意就是邀各位广东省的乡亲于某月某日上午九点某某酒楼饮茶。
  冯一诺告诉隽岚,叶嘉予是广东人,一定也会去,如果要再看看他,这倒是个机会。本来只是句玩笑话,没想到隽岚却当了真,去撕了一张写着联系人的电话纸条,立即致电替自己和一诺都报了名。
  “你不是真要去吧?”一诺见她效率这样高,心里倒开始颤抖了。
  “籍贯又不写在脸上,只要我不开口,谁知道我是不是广东人,再说我们又不是不给钱去吃霸王餐的,你怕个鬼啊?”隽岚振振有词,一诺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谁知到了饮茶的那一天,冯一诺却临阵脱逃了。那天是星期日,一诺是北京人,周五就回家了,一直到周日早上,聚会开始之前,才给隽岚发了条短信,说自己牙疼,疼得起不来床。其实,只是她一口京片子,实在没脸去装广东人。
  收到那条短信的时候,隽岚已经站在酒楼门口了,才刚签了到,就迎面碰上他们班的一个男生。
  那人来自茂名,长了张最典型的两广面孔,看到她就问:“咦?章隽岚,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上海人吗?”
  茂名男声音还不小,引得旁边的人都朝他们这里看过来,她拦都来不及。
  眼瞧着被当众揭穿,隽岚开始随口胡扯,还自以为很机灵:“我爷爷是广东人,户口本上祖籍广东,但到我这一辈,广东话都不会讲了,我觉得挺遗憾的,所以你们搞活动,我也想来看一看……”
  “广东哪里?”茂名男生又问。
  “佛山。”这是除了广州深圳茂名番禺之外,她能想起来的唯一一个广东地名,就算地理不好,总看过黄飞鸿吧。
  茂名男生将信将疑的走开了,她总算松了一口气。
  走进聚会的小厅,几张圆桌旁边人都已经坐了七七八八了,一屋子都是唧唧呱呱的广东话,她一句都听不懂,傻在那里,心想要不就去坐茂名男生旁边那个空位吧,此人虽然跟她没什么交情,但在这里也算是唯一的亲人了。
  正犹豫着,邻桌有人探身过来拍拍她的手臂,用普通话对她说:“同学,你可以坐这里。”
  隽岚如蒙大赦,赶紧过去坐下了。
  那人把茶壶转过来,为她斟茶,又问她要吃什么。她十分感激,差点把此行的目的都给忘了,一边吃一边与他聊天,一开始说的还是些圆谎的话,比如上海海纳百川,百分之九十的上海人祖籍都和出生地不一样,就像她,生在上海,但也是广东人……
  这些话她自己也觉得很傻,心想为了见识一下“管院叶嘉予”,她章隽岚居然连爷爷都背叛了。难得那个人没有笑她,只是帮她拿了几样点心,又问了几个诸如:是不是第一次住校?在北京过得习惯吗?之类的问题。
  待到聚会结束,他们一起走回学校,隽岚这才想起来,还没告诉那人自己的名字,人家叫什么她也不知道。
  刚要开口自我介绍,却听那人说:“我知道,你是数学系的章隽岚。”
  她自是一怔,转头看他。他笑起来,对她说:“我是叶嘉予。”
  隽岚的脸僵在那里。
  “要是我没猜错,你爷爷应该不是广东人吧?”叶嘉予又说。
  “不是,”她终于承认了,像是憋了很久终于憋不住了那样笑出来,“我们家往上数三代都是苏州人。”
  就是这样,章隽岚和叶嘉予算是正式认识了。她有些意外,原以为这种万人迷式的男生总是很骄傲的,但叶嘉予却完全不是那样,他很高也很帅,但丝毫没有那种自视甚高自觉英俊的做派,反倒给人一种平实之感,以至于他主动跟她讲话的时候,她完全没把面前这个人和久闻大名的“管院叶嘉予”联系起来。
  那天傍晚,冯一诺回到宿舍,见到隽岚还有些心虚,怕她怪自己说话不算,没陪她去参加那个广东同乡会。但隽岚早把那茬儿给忘了,一股脑的把上午发生的事情倒出来,说到叶嘉予,少不了又夸了几句。
  “你不会是真喜欢上他了吧?”一诺笑她。
  “怎么可能?这才说了几句话呀,我就是觉得他这个人还算不错吧。”隽岚很自信,一见钟情那种事情,她从来就不相信。
  当夜,隽岚做了一个梦,梦里发生了什么,第二天一早醒过来就全忘了,只是觉得心情大好,想来应该是很好的梦吧。
  她在洗手间刷牙,冯一诺怪笑着凑来,问她:“章隽岚,你昨天做梦干什么了?还说梦话了,什么咸水饺、马拉糕的?”
  “去去去,别瞎说,”她不信,把一诺轰出去,“肯定是你自己做梦梦到我说梦话了。”
  却不曾想第二天夜里竟还会是相似的梦境,这一次,她记住了。梦里,她和叶嘉予坐在一起,不是聚会时的圆台面,而是一张两个人坐的小桌子,幽浮在一片虚空的白色背景前面。
  叶嘉予穿的还是聚会那天的衣服,浅蓝色细条纹的衬衫,左边胸口有一个很小的Tommy Hilfiger的标志,袖子挽了一些,露出肌肉纤匀的手臂。
  他的手很大,骨节却不突兀,皮肤晒成好看的麦色。
  他为她斟茶,问她:“普洱还是香片?”
  他笑起来,眼梢细长。
  所有的细节都是那么的清楚。
  普洱还是香片?她还在想,但他抬头望向她的一瞬,她便怔住了,一下子从梦里惊醒。
  那一夜,她再也没能睡着,静静的躺在床上等着天亮,眼看着黎明时分的天暗下去,又渐渐亮起来。那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她知道,自己真的喜欢上叶嘉予了。
    
11

  差不多也就是那个时候,隽岚开始学吉他,师傅是数学系四年级的一位师兄,琴弹得不坏,教小学妹也教的很用心,遇到隽岚这样有些乐理基础的徒弟,自是教学相长,进度神速。
  而她用来学习的吉它,就是郁亦铭给的那一把。刚拿到那把琴的时候,她就快升高三了,因为怕影响学习,妈妈把所有跟念书无关的东西都锁起来不让她碰,直到高考完了之后才还她自由,随便她爱干嘛干嘛。离家去北京报到,除了两箱子衣服和书,她还带着那只琴盒,妈妈看到只说句:“这么个大家伙带着干嘛?”隽岚非要带,也就随便她了。
  买那把琴的时候,郁亦铭大概年纪还小,所以选的是三十九寸的,隽岚个子高,抱在手里有些嫌小。师傅人比较矮,身高尚不到一米七,总喜欢笑她人高马大,有事没事的对她说:“等学一阵就换琴吧,像你这身板儿,就得买41的标准尺寸,否则人家会笑你的。”
  隽岚倒不在乎,觉得这一把用着就很顺手,别人要笑就笑吧,她章隽岚还会怕被他们笑?于是,这琴就一直用下去了,一用就是好几年。
  跟许多热爱音乐的文艺小青年一样,隽岚的师傅不光喜欢课余教小学妹弹琴,还和几个同系的男生组了个Band,名叫Journey of Randomness,随机之旅。该乐队从名字到成员都颇有数学系的特色,换句话说,就是十足的宅男气质。
  隽岚学琴几个月之后,师傅即将毕业离校,头发剪短,胡子剃掉,开始穿西服打领带,忙着实习找工作,他在乐队里位置很自然的就传给了徒弟隽岚。
  没有什么人对她寄予厚望,但她的到来,却真的让这个怎么看怎么书呆气的Band彻底的改头换面了。一开始是学院活动,而后是整个学校的晚会,再后来是校际联欢,他们一路唱出去,渐渐的竟有了些小名气。
  Journey of Randomness本是那种每个大学都有的伪摇滚乐队,空有摇滚的热情,却没有摇滚的精神和底气。隽岚兵不血刃的把它变成了一支Jazz band,她唱许多Fiona Apple和Diana Krall的歌,有时用吉他弹唱,有时则是键盘伴奏,那些歌里的字字句句、节拍旋律,让她自得其乐,也变的更加勇敢,哪怕别人不喜欢。
  怪的是这种态度反倒让人家喜欢她,提起她的时候,总是说数学系那个唱摇滚的女孩。到底是Jazz还是Rock,隽岚不想解释,也不愿穷究,反正这就是她,爱谁谁吧。就这样,Journey of Randomness红起来了,有段时间,章隽岚甚至变得和叶嘉予一样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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