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听说尿毒症患者做不了重体力活,没想到会衰弱成这样。
“我想看看余淮的妈妈。”
她笑了,脸上病态松软的肉堆到一起去,没有一点儿皱纹,怪异得可怕。
“我就是。你是他的同学? ”
“是,”我点头,“阿姨好,我叫耿耿。”
她缓缓抬眼,不知道是因为疲惫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原来是你啊。”她说。
我和余淮的妈妈没什么话可聊,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来看一看,除了同在一所医院的客气和对长辈的尊重以外,也许因为最后的一点儿好奇吧。
余淮妈妈似乎很髙兴有人来看望她,问了我很多关于我的工作的事情,—直拉着我的手说:“真好,真好,都有出息了了。”
于是,我更加想不起来家长会上那个凶巴巴的阿姨的本来样貌。
“阿姨,祝您早日康复,”我有点儿不好意思,“这段时间,我也没带什
么鲜花水果的来看看您,我……”
“阿姨记得,当初我还不乐意让你和余淮坐一桌呢,是不是? ”
我没想到她主动提起,以为她早忘了耿耿是谁呢。
是不是人生病了都喜欢回忆?余淮的妈妈拍着我的手,也不等我的回应,只是自顾自地说下去。
“那时候是真怕他不走正道,我也没时间管他,他爷爷奶奶身体都不好,爸爸常年在国外回不来,我当然要替他尽孝道。所以对余淮就特别没耐心,做事情不考虑他的感受。这一生病生了六七年,很多事情都看开了,我耽误他两次了,这次不如死了算了,抢救不过来就抢救不过来吧。谁知道,还没死成。”
“您别这么说……”
我说过,我根本不适合慰人。
“他都考上清华了,怎么我就不争气了。家里缺钱,他爸要是那个时候硬调回来,家里就没饯给我治病。你不知道,这个病是无底洞,每个星期都要透析,支撑不了。余淮那时候非要把他的肾给我,我怎么能为了我这条老命,赔了他的下半辈子?换肾之后就是半个废人了呀。后来也算天无绝人之路,等到了肾源,终于花光积蓄做了手术。”
我听得心酸,只能紧紧地拉着她的手。
“他爸不能回来,换完肾排异反应严重,要一直吃药,结果比透析还贵,身边儿离不了人。余淮跟我说,他不去北京了。”
余淮的妈妈忽然哭了出来。
“他考上清华了,跟我说他不去了。”
我怔怔地看着这个哭得肝肠寸断的女人。她的哭声在我耳中忽然变得很遥远,很遥远。
余淮去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工科大学,一边上学一边照顾他妈妈,还是努力在三年内就修完了全部学分。
“他跟我说,他复读过一年,最难受的时候朋友发短信劝过他,没什么好难过,大不了比别人都多活一年不就赚回来了。所以他特别努力,上不了淸华,就铆足了劲儿要跟同学们同一年毕业。”
我当然知道这句话。
因为是我发给他的。
“那时候我的病已经好转了,不能干重活,但是不用住院了,我觉得都好了。不过他说要去美国读书的时候,我还是担心,家里都没有钱了,哪能供得起他?他说拿了全额奖学金,自己打工,不用家里帮忙,那些保证金什么的都是亲戚们凑的。我心里也不好受,他上一个志愿被我耽误了,这次我不能再拖着他了。”
“谁知道现在……”余淮的妈妈呜呜哭得越来越伤心,“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去死?”
我安静地听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个世界有太多天降横福,太多飞来横祸。我没成熟到可以坦然看待的地步,只能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可当一切发生在余淮身上,我实在没办法用平常心对待。
“你别怪阿姨拉着你絮叨。阿姨心里苦,也知道他和他爸更苦,不能一天到晚跟他们念叨死啊活啊,那不是让他们更难受吗?是我把这么好的一个孩子给坑了啊,他之前还特别高兴地跟我说他遇见你了,说你现在发展得可好了,他在你面前都觉得抬不起头,说自己也这么大年纪了,还不如你独立,见到你就又高兴又难过。我心想那怪谁?那不都怪我吗?……”
余淮的妈妈就这样哭了很久,最后才羞涩地放开了我的手。
我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漂亮话来宽慰她。
走出病房很久之后,我终究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走廊里依然人来人往。我曾认为医院是生死桥,却忘记了,在死亡这个结局之前,漫长的痛不欲生的过程,也是在这里发生的。它不光折磨病患,也折磨健康的人,在与死神的交锋中,病患付出生命,家人却付出了整个人生。
我以为那个面貌不经风霜的男孩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挫折站不起来,我以为他依然满身天之骄子的傲气,却不知道那个笑嘻嘻地对我说“我们一起坐同桌吧”的少年,背后已经过了万水千山。
我忽然在人群中看到他,提着饭盒走过来,转进了病房。
他说“后天我就要回美国了”,他没有,自然是没有。
可我无法迈出步伐再次拉住他的手,问清楚这漫长的过程。
我喜欢当年的那个余淮,那个最好最好的余淮。
可那些脆弱的崇拜和美化的记忆,真的足够承载现在的余淮那山一样的悲哀吗?
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后来的我是最好的我。
可是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
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只好伸出手道别。
我颓然转身,朝着门外走去。
第六十四章 都过去了
(NO.348—NO.355)
我过了一个月浑浑噩噩的生活。
没有出门拍片,每天只是不停地修片,出片,让助理下印厂,一切都交给别人。
然而坐在家里的时候,常常还是会一看到沙发,就想起那个黑夜里,他推开我的一瞬间。
那双情绪汹涌的眼睛,当时我看不恐怖行动,此刻回忆起来,心中尖锐地疼。
我没有怀恨在心。
因为我懂得他。
他在张平说落榜生张继名满天下时,说成王败寇活在当下;他在顶楼向我小小地展示了自己对竞赛成绩的恐慌后,就立刻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这样的余准,怎么会愿意让我戳破他的谎言。
谎言已经和他的尊严紧密不分。
记忆中的少年余淮越是闪闪发亮,现在这个活在谎言里的男人,就越让我心疼。
我居然还曾经在他面前提张三的近况、李四的新工作、王五的留学生活……
何其残忍。
这些东西,我从来没有得到过,所以也不觉得可惜。
他却实实在在地失去了。
我想给β打电话,虽然她总是不着调,但是有个人说说,至少有缓解心中的焦灼。
现在才发现老朋友是多么重要。
我和余淮之间的过去,即使我记得再清晰,时至今日也没有办法再和新认识的人说起。少年时代的东西,再怎么纯正鲜活,被我在这个年纪讲出来,也难免荒腔走板。
我从小就不怕别人笑我,但我怕别人笑我和余淮。
但我最终还是没有打电话。
我不想让β她们知道余淮的近况——这种无奈并不是耻辱,也不是失败,我根本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心而去维护喜欢的人的形象。
不是,不是。
但我就是不想。
余淮小心翼翼地避免和任何人联络的举动,假装自己已经飞回美国继续读书的样子,都很可笑,我一想却会疼得翻滚。
第三次竞赛失利,他走出阴影时对我说,林杨可以,我为什么不能重来呢?
你还想重来吗?余淮?
我有时会在夜里跑到市一院门口中,然后停步在病房门口;有时会忽然从床上坐起来,绞尽脑汁地想要对他好,绞尽脑汁到觉得把他当年对我所有的好都回报出来也不足够。
可我知道,他不需要。
我不想再用短信和电话逼迫他把自己的手机号关停,所以没有找到他。
他一次次被命运捉弄,一次次拼尽全力把人生道路拨回正轨,然后再一次次输给命运的翻云覆雨手。
所以,我选择让他活在自己的“美国”。
可这真的是他想要的吗?
十一期间我没有休息,因为之前小助理接的那个北京飞来的拍婚纱照的顾客已经到了我市。
助理说,人家要去振华取景,让我跟着一起看看,边看边谈。
我整整七年都没回过振华了,这对夫妇真他妈能折腾人。要不是助理说开了个高价对方也乐呵呵地没奓毛,我才不伺候。
我没精打采地站在振华大门口,幸亏只是取景,要是今年拍片,我估计能直接死在操场上。
赭色的大门是我们入学前一年刚修的,到现在正好十年了,风霜雨雪的侵蚀之后,颜色褪淡,竟然比以前好看了不少。
算明白恍如隔世是什么感觉了。十年前我第一次站在大门口的时候,曾经盯着它激动又忐忑地看了许久。
那时候我是耿耿,我还不认识余淮。
“耿耿?久等了。”
我转过头,眼前站着一个有点儿眼熟的女人,皮肤很白,长发抚媚,眉眼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