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忽然就抽痛起来,腿也挪不动了,抓着围巾往下拉了拉,呼吸才顺畅了点儿。
他走过去,推开椅子,踢开门板,抓住杉树它一把拉了上来。光溜溜的树,又瘦又长,他一只手就能抱过来,手掌、下巴、脖子,凡是能贴紧杉树的地方都紧紧贴着,不让它寒冷。
他把树抱回宿舍,买了很多圣诞星星和绵袜子挂在上面。一整晚都在做这件事,他拎着两个绒球问它:“你喜欢红色还是蓝色?”然后为它挂上红色的绒球说,“我知道你喜欢蓝色,但是红色比较适合你。”
宿舍两个红毛的加拿大人都说他疯了,建议他去看心理医生。
他去了,他不想放过任何一个能摆脱那个誓言的机会,他发疯地想找回她,跟她在一起。但是那位心理医生并不能理解他对誓言的执著,只给他开了药治疗李轻微的抑郁和焦虑。
吃过药之后,他的心情有所好转,绝望的感觉亦减轻,他开始思考未来。恰缝舍管来警告他要是再把那棵冷杉留在宿舍里,就扣他学分,他想了想,带着他的杉树离开了宿舍,离开了学校,离开了加拿大。
回到有她在的城市。
那时她大二。
他远远地看她在迎新晚会上表演,化着八十年代的浓妆,唱激情澎湃的粤语歌,完全就是个不管不顾的疯丫头。
不管不顾,他很熟悉这种感觉,是一种无所谓的感觉,当一次次受伤失望被遗弃之后,对一切人世变迁都见怪不怪,毫不动心了。他不喜欢她这样,仿佛连他都不放在心上。
他要为她做些什么,可是他能做什么呢?那时他什么都没有。于是,他决定抛开他的绝望,为她披上战衣,踏上征途,去工作,去赚钱。
这样至少在节日的时候,他可以送她一台笔记本电脑,一条钻石项链,或者往她银行卡里打钱,让她不用一件衣服穿好几年,不用为了买一进斤水果还考虑半天。
杉树的灯安静地闪烁着。这些年,他去哪里都带着它,照料它。有时他想,做一棵树多好,哪怕是梧桐还能相待老。
安眠药混着啤酒吃下去,他躺在床上很快进入梦乡。
梦,是的,他有梦,现实中不能,至少桅梦里还能见到她。
一大早便有电话打来,他正在梳洗,草草说了几句很快挂了。
梳洗完毕,向窗外望了一眼,他抽换上西装——他的战衣,去开会。
陆文森已等在门外,见他出来,递上今天的行程表,边走边核对各项计划可有遗漏。
合上文件夹,陆文森开玩笑说:“时总太尽责了,为了今天开会,特意到饭店来住。”
他说:“市区太堵,万一耽误时间,是不小的损失。”
陆文森连点头:“时总的时间就是金钱。”
他笑笑,有个活泼嘴甜的秘书在身边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我去取车。”陆文森率先出了电梯。
他利用步行到停车场的时间翻开一些文件。这次要谈的项目是跟医疗科技公司合作开发肿瘤治疗仪。对方提供技术,他参加与研发和销售。
小时候他的梦想是当画家,或者旅行家,总之不要像他妈妈那样做个唯利是图的商人。现实是,他成了商人。
“小姐,不好意思,请让一让。”
“这是你的车吗?”
“这是我老板的车。”
“你老板在哪儿?”
他看到她时,她正气势汹汹地抓着他的秘书。
他活泼嘴甜的秘书,遇到威胁丝毫不会手软。她的手被反扣到身后,疼得直皱眉头。
好像有什么神意得醒了她,她猛地转头,从发丝之间看到了他。
“时光!”她喊着,毫不留情地在陆文森腿上狠踹一脚。
陆文森一时没有设备,松了手。
她跑过来抱住他,他的胸口感觉到让他窒息的重量。
“我抓到你了,我抓到你了。”因为过度用力,她不停地喘息,气喘顺了补充一句,“你是我的了。”
“喂,你这女人有病吧。”陆文森微微跛着腿。
他示意陆文森不要过来,掰开她的手说:“常晓春,放开我。”
咔嚓一声,他的手上多出一副手铐,手铐的另一端正被她扣在自己的手腕上。
她得意地扬起手在他面前晃晃:“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陆文森不顾他的命令走上来,脸上不见了微笑:“小姐,如果你不立即打开,我就报警了。”
她笑着看看陆文森,对他说:“你秘书?不错啊,挺帅的。”
陆文森狐凝地看看他们两人,恍然大悟:“你们认识啊。”
“认识,熟得很。”她说。
陆文森眼神询问时光如何处理,时光说:“会议推迟半个小时,车钥匙给我。”
陆文森给了时光车钥匙,独自去了饭店的餐厅。
时光带着常晓春坐进车里,因为手被铐了,他们坐在宽敝的后座。
她兴奋地开口:“是不是很惊讶我会找到你?”
他不答。
她自顾自欣喜地说:“昨天我一看那个人就知道是你。电光火石之间,我记下了你的车牌号。我想,就算你躲着我,也不可能不来拿车。我就等啊等啊,等得太晚了,我打车去吃了个宵夜,回来继续等。终于让我给等到了。”
“你随身带着手铐?”他问。
“每天都带着,放在包里。”她抬起手腕,金属反射出银色的光。
“其实呢,”她调皮一笑,“在你之前,我已经铐了七八个男人了,他们长得跟你真的很像。因为这样,被抓到局子里去不是一次两次了。”
“不过,”她一挥手,他的手也跟着抬了抬,“在我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人的精神之下,你,被我抓到了。”
她笑着,笑得很开心,想去拍他的肩膀。他说:“别碰我。”
车厢的空气聚冷。
她收起笑容,不再用嘻哈随意的态度面对六年之后他们的第一次重缝。她的包里不仅有手铐,还有烟。
无聊的时候随便学着抽了两下就会了。现在她很想拿出来抽,但为了不让自己在他面前表现得像个轻浮的女人,她忍住了。
虽然没有抽烟,她却用抽过烟之后略带微沙哑和迷蒙的表情说:“我知道,这几年你一直在我身边,只是不肯出来见我。你不用否认,我知道。”
他没有否认。
“过节过生日的那些礼物,还有我银行卡里的钱,都是给你—。我也知道。”
他也没有否认。
“我知道,你还爱着我。你很想见我,很想跟我在一起。”
他终于开口:“还好。工作之后,没精力想太多事。”
她抬头看他,他的容貌一如既往地英俊,英俊中透出成熟男人的魅力。嘴唇微微抿着,目光深刻锐利,不说话时稍显严肃。
他跟她一样都是二十五岁,却像一有上三十多岁男人的灵魂装在他的身体里。
她问:“你做什么工作?”
他说:“医疗器械研发销售。”
她问:“在哪个单位?”
他说:“自己开公司。”
她问:“什么时候带我去转转?”
他沉默一下说:“我马上要开会,你走吧。”
温热的泪水不期而至,她想骂一句Shit,终究忍住,手指擦了擦,吸了吸鼻子说:“我就问你一句话,你要跟我在一起吗?”
他正视她,暌违六年的目光,再次正视她。他张了张嘴,在即将吐出第一个字之前,她挺起身,左手叠右手,捂住他的嘴,边流泪边说:“我告诉你,不管你什么答案,我都会等你。六年不行就再等六年,十年不行就再等十年。总有一天,我会等到你不再惦记那个誓言,总有一天你会意识到因为一个誓言而离开我,是多么可笑。”
她的手指有他熟悉的香味,是刚才她抱住他时沾上的他的古龙水。
这个时候,他根本不管她在说什么,只要看着她就好,只要感觉着她手心淡淡的温度就好。
微妙的气氛随着他们的气息散开在四周,恋人的敏感让她察觉到他的眷恋。她放开手想去拥抱他,他先一步把她拦下,他说:“给我时间。”
她拼命点头。
他又说:“在那之前,别来找我。”
她拼命摇头:“不行。你肯定又会像六年前那样,先骗我你不走,然后出其不意地就走掉。”
他说:“我不会。这几年我一直在找方法,让我能够面对你。在找到之前,我不想见你。”
“你不要这样,”她痛心地劝说,“不要把过错扛在自己身上,我的遭遇是巧合,是命运,是很多事情加在一起的蝴蝶效应,这跟你发的誓没关。你不要自责了。”
“给我时间。不要见我。”他重复。
她知道,该说的能说的,六年前都说了,现在对他再讲下去也没有用:“那你说,给你多少时间?”
他忽然开起了玩笑:“如果三十岁之前我还是这样,你就找个男人嫁了吧。”
她亦开玩笑说:“我倒是想啊。可是你确定你不会杀了我老公吗?”
他愣了一下,认真想了想,自己也很意外地说:“我不确定。”
她惊讶,惊讶过后是深深的无奈加动容,她很想抱他,可他又做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头转向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