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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 (胡杨三生)



“小姐,你这孩子要还是不要?”护士见她像个傻瓜似的发愣,非常不耐烦的又问了句。

要还是不要?

她不知道,真不知道,因为从来就没有想到会有这种情况发生,所以也就从来没有去考虑过这个问题。

当护士第三次问她的时候,她才喃喃自语的说了句:“我要去——找孩子的父亲商量一下!”

她要找孩子的父亲商量一下,尽管,他已经不爱她了,尽管,他和她现在已经是形同陌路!

可,到底,他是她肚子里孩子的父亲,这个生命,不是她一个人缔造的,而是和他一起缔造的,她一个人不能做决定,也,做不了决定。

她几乎是没有多加考虑就坐上了去G市的大巴车,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找到季非墨,一定要找到季非墨,我要问问他,这个孩子,你打算怎么办?

她到G市已经是傍晚,从公交车站台到季非墨租住的地方有两站路的距离,不远也不近,却没有公交车通过,而出租车此时也好似已经绝迹了一般,一辆都找不到。

狂风和暴雨放肆的掠着这个城市,她手里的三节伞根本就撑不稳,最后只能迎着狂风和暴雨艰难的朝着季非墨租住的公寓方向前行。

雨大风狂,三节雨伞被吹得东倒西歪,终于在到达季非墨租住的公寓楼下被台风给活生生的折断了去。

她浑身早已经湿透,头发上还滴着雨水,脚泡在被雨水浸湿透了的鞋子里,冰冷而麻木,沿着台阶,一步一步的朝着五楼走去。

季非墨进入大四就没有住学校的宿舍了,在外边租了公寓,他说租个公寓,这样放假的时候,她和他可以到公寓里自己做饭吃,而且还可以租影碟回来一起看,两个人都住宿舍就不方便。

季非墨即将毕业了,而她早就没有他的手机号码了,其实今天冒雨来这里找他有些冒险,因为她不知道他是否还住这里。

虽然太多的不确定,可到底还是来了,她用手扶住墙壁,一步一个台阶,慢慢的,又步伐坚定的朝上走。

终于,走上了五楼,终于走到了走廊尽头的520房间门口,当初之所以选择这个房间租住,是因为520的谐音是我爱你,!

季非墨曾笑着对她说:“以后你每次来找我,看见这个房号,就不要念成数字,而是要念那个谐音。”

曾经甜蜜的话语还在耳边萦绕,只是,房号上的数字已经不是他要向她表达的深意,而是他向另外一个女孩子表达的深意。

房门紧闭,她看着520几个简单的数字,心却在一瞬间好似被绳索勒紧,痛得几乎无法呼吸的地步。

曾经,多少次,她跟着他来到这门口,他手里拿着影碟或者提着他们一起在商场买的食材什么的,每一次,他都会站在门口,故意不开门,用手指着房门上的数字,故意的问:“晓苏,这几个数字怎么念?”

“520”她总是非常快速的回答,然后眼睛里闪过狡黠的目光。

他却不依不饶,继续拦住那锁口,一定要她用谐音念出那三个数字,还说不用谐音念就不开门进去。

她总是拗不过他,最后不得已只能低声的念着:“我爱你!”

而他却总是在她开口的瞬间,薄唇就凑了过来,手上拿着或者提着东西,头却把她的头压在门上,就那样深深的缠绵的吻着她。

那时走廊上的灯光总是很昏暗,而他经常是吻着吻着就把手里的东西给扔了,最后捧着她的脸,低声的呢喃:“小猪,我爱你!深爱!”

那时的她多傻多天真多愚昧,从来就没有想过他嘴里的小猪有可能不是晓苏而是小珠,只是一味的沉浸在他的浓情蜜意里,心里像喝了蜜糖似的,甜得都钻不出来。

而今,这扇门就像是一张冰冷而毫无表情的脸,520那三个数字,却是这张脸上的眼睛,正用极具嘲讽的目光看着她。

她不知道站了多久,或许是一分钟,或许是五分钟,总之,在看了又看手里那张已经被自己揉成一团的纸,最终还是鼓足勇气举起了手去敲门。

敲了三下,里面好像有人应了声来了,隔着门板,听得不够清楚,不过却能肯定里面是有人的,而且听见了她的敲门声。

很快,门从里面拉开,她看见了季非墨,他就站在门里面冷冷的看着她,头发有些凌乱,腰间系了条围裙,手上拿着块没洗干净的生姜,很显然是从厨房走出来的。

她从来没有看见这样的季非墨,因为他公寓的厨房平时就是个摆设,他从来不下厨房做东西的,有时周六或者周日偶尔带她过来,俩人买了食材,他都是把食材提到厨房里扔下就不管了,然后去客厅里看电视等着吃,厨房是她一个人的事。

那时的她,偶尔叫他帮忙剥个大蒜或者洗个姜什么的,他都满嘴的怨言,嘴里嚷着的是君子远庖厨。

而今,他不过是和她分手一个多月而已,整个人却完全变了摸样,看他的这身装扮,完全是居家好男人的模范。

她和他就这样对视着大约一分钟,她轻咬一下嘴唇,终于开口:“我找你是......”

“非墨,”一声温柔的女声从季非墨的身后传过来,却恰好打断了顾晓苏刚开口的话:“里面的鸡汤好像滚了,你去看看吧,等下扑出来了。”

晓苏抬起头,看着季非墨身后的女人,毫无疑问,是她曾经最后的朋友现在季非墨深爱着的女人——郑明珠,此时她正衣衫不整的站在那里,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一看就是刚从被窝里钻出来。

季非墨迅速的转身朝里面走去,郑明珠好似这会才看见她似的,表情依然还是像曾经的朋友那样自然:“晓苏来了,赶紧进来坐坐吧,你看你全身都淋湿了,进来我找身衣服给你换上。”

郑明珠的神色明明是自然的,态度是友好的,声音是温和的,可她却感觉此时的郑明珠正握着《倚天屠龙记》里周芷若手里的那把倚天剑,就那么直直的朝她刺过来,一剑封喉,痛得她喊都喊不出来!

“不用了,我今天返校,来这里拿我的书,既然你们忙,那我就先回去了,”晓苏在郑明珠走出门来要拉她进门的瞬间反应过来,迅速的后退一步,然后急急忙忙的说了句:“明珠你回学校时记得帮我把那几本书带回来!”

说完这句话,晓苏就迅速的转身朝走廊尽头的楼梯走去,她的脚步明明走得很急,可是却走不快,因为下雨,她的鞋子全部被雨水给浸湿,所以脚步显得特别的沉重。

可她依然坚持着用最快的速度在向前走,心里不停的对自己说要快点离开,再快一点离开,因为她怕脚步稍微慢下来,自己忍不住会哭,忍不住要转身要回头。



☆、惊鸿一般短暂,烟花一样绚烂50

黑色台风刮得哗啦啦的响,红色暴雨下得好似要把整个G市都淹没一般,而脚上的鞋子已经灌满了水,像两个铅球一样拖着她的双腿,那样重那样紧,重到她觉得再不脱掉今天的脚肯定就会断掉。

是在脱鞋子时才发现脚上这双耐克的运动鞋是季非墨送给她的,怪不得这么紧这么不合脚,几乎没有考虑,就把这双鞋脱下来扔到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站在无人的街头,晓苏仰起头来想要望望天空,可是红色的暴雨已经把天空完全的遮挡,那些雨水无情的打在她的脸上,她的身上,她的心上,她只觉得头发晕,鼻子也发酸。

也许是在风雨里站得太久的缘故,两条腿也在发软,胃里开始翻江倒海,明明没有吃任何东西,可却好像活生生的吞下了一只苍蝇一样,总是想要呕吐,偏偏,一时半会却什么都吐不出来。

她的手不由自主的按着那翻江倒海的胃,周遭的一切好似都在狂风暴雨中开始旋转,旋转得她快要稳不住自己的身子。

她迅速的伸手抓住一根路灯柱子,稳住自己的身子,回头望着不远处的那栋公寓楼,五楼的尽头的520房间里亮着温馨的灯光,像是诱惑人回家的灯塔一般闪亮在这个狂风暴雨的夜晚。

可她知道,那已经不属于她了,520不属于她,那么温馨那么闪亮的灯塔也不属于她,就像是刚才扔掉的那双耐克鞋子一样,那个地方,于她,已经是过去式了。

终于再次转身,没有再看那栋公寓一眼,坚决而又决绝的赤脚迈步向前,黑色台风拼命的刮,红色暴雨没命的下,而她因为逆风前行,其实每一步都走得无比的艰难困苦。

即使是这样的艰难这样的困苦,她却咬紧牙关硬是没有让自己回头,一步一步的朝前走着,不知道要走多久,只知道任何一条大街小巷都没有人,只有倒在路边的树木或者路灯。

走了很久很久,走了很远很远,从东边的G大一直走到西边海滩,当肆虐的暴雨停下来,当疯狂的台风小下来,当她的脚再也迈不动半步,当她以为自己的一双脚所有的血肉都会被磨烂只剩阴森森的白骨,当面前是汪洋大海再也无法行走,她才终于停下脚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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