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张中规中矩的证件照,女生短短的头发,脸颊有着少女特有的婴儿肥,白色的衬衣领子,蓝色的女士短领带,一看便是学生制服。少女的嘴角微微扬起,那样的笑容让平凡无奇的五官有了股生动的活力,沈薇突然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照片里少女阳光的笑脸,脑海里飞快地掠过一道景象,景象里有人在说话在笑着,模糊得像是一团白色的雾光笼罩着,只有晃动的身影和缥缈的声音,那种感觉很熟悉,却又遥远得难以触摸。她的眉头不禁微微皱起,仿佛是再也捕捉不到那突涌出来的记忆画面了。
她想得头都要痛了,太阳穴那里突突地跳,她低下头去使劲地按了按,难道她的记忆已经开始衰退了吗,还是她出现了幻觉?
可是这个少女,她盯着那张沉入时光里的笑脸,眼睫毛急促地颤动,她的潜意识告诉自己,一定见过这张脸。
包子早已凉透。
像是进入了一个团团迷雾的局,沈薇的疑惑、好奇、迷茫全部涌了上来,这个钱包的主人会是谁呢?会和这个少女一样让她有股模糊的熟悉的感觉吗,还是会让她一下得到答案呢?
她如愿以偿地找到了身份证,只是身份证上那张清俊出色的脸孔不由让她陷入更迷茫的境地,她喃喃地念着这个名字:“江子墨,江子墨……”
她想到刚才下楼在电梯门口遇到江医生的情景,一个年长的男医生正在跟他说着话,他专注地聆听着,表情却是淡然。他兴许生来便是这样一副淡然的样子,给人的感觉总是沉默内敛,甚至有些冷,这样的人总给人一种距离感,起码看起来还真是不会做出把一个女生的学生照贴在钱包里的事情呢。
沈薇把钱包交给江子墨,换来的是一个礼貌的微笑和谢谢,沈薇不太会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也客气地回道:“不用谢,恰好捡到了而已。”
办公室里有一张宽大的沙发,她刚才进来时一眼便瞧见了沙发上的羊绒毯,他的脸色微微有些疲倦,神经外科的手术向来是个大工程,精密而又耗时,一台手术做六七个小时是常事。
“那再见,您继续休息吧。”
“再见。”
门关上了,轻轻的嗵的一声,沈薇抚了抚额头,呆站了一会儿,竟然鬼使神差地又飞快打开了身后的这扇门,江子墨并未像她想象的那样在沙发上休息,而是坐在办公桌前,手中拿着钱包,她一眼便看见他在认真凝视的是什么。
江医生却是处变不惊,手仍保持着握着钱包的姿势,转过头来,一双漆黑的眼睛平静如水,仿佛她刚才的莽撞从未发生,只问她:“还有什么事吗?”
那双眼睛仿佛能看穿她的来意,她明明未做亏心事,反倒结巴了起来,“刚才……我看了你的钱包。”
“嗯,我知道。”
沈薇大脑尚未反应过来,只下意识地啊了一声,语气里写满了疑惑。
“你难道不是看到我的身份证才找到我的吗?”
沈薇在这样沉静的反问声中一阵羞愧,自己竟然是笨成这个样子,果然这种人她是接触不来的。
“对……我只是想问一下江医生,确认一件事情,我们认识吗,或者是见过?”
她的问话很直接,是奔着想解谜的心态而来。
可对方的回答更直接干脆,“没有。”
沈薇觉得喉咙里干涩异常,但还是试探地问:“那能告诉我钱包里那个女孩是谁吗?”
事情发展到这里,江医生的表情已经由沉静变成淡漠了,声音也客气地冷淡起来,“不好意思,这是我的私事。”
显然她沈薇第一次被人理解为骚扰了。
一个女医生走了进来,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沈薇心中有些窝火地回了一句:“那我就不叨扰了,再见。”
本是一件拾金不昧的好事,却只落得个满腹郁闷的结果。
张向北的手术后天就要进行了,主刀医生是江子墨,沈薇这几天已从不少人口中得知江子墨的医术精湛,年纪轻轻就已经靠几台国内罕见的大手术名声大噪,他的手术特点便是致残率极低,手术时间相对缩短,肿瘤全切率高。
沈薇想到自己一开始的质疑,不免觉得自己有点太以貌取人了。可是那天她从他办公室出来后听到护士们关于这位风云人物被骚扰的各种八卦,便知道为何那个女医生要用那种眼神看她了。
八成是把她也当成了疯狂追逐江医生的花痴了吧?
同时她在那天也知道了关于江子墨的一个事实,就是他已经有了未婚妻,但是医院的人从未见过。
沈薇脑海里立刻浮现出那个少女的笑脸。
是她吗?
可是她到底是谁呢?
沈薇的脑海里搅动得天翻地覆,她讨厌这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像是生活在挑逗她的神经,而她总是在事实的边缘徘徊,永远接触不到事情的本来面目。
江子墨并不认识她,她也记不得见过这样出类拔萃的人,可是为何她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会有那样熟悉的感觉,虽然是一闪而过难以深究。
可是为何那个少女的脸她记得见过,却想不出来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在哪一个场合遇到过。
而这样的两个人,却重叠在了一起有某种亲密的关联,强大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让她混沌头痛,就像置身于一片迷雾的森林,怎么也找不到出口,也看不到前面的方向,只能置身其中,不停地原地打转。
那天沈薇从医院出来直接就去了安宁的新家,安宁的老公林夕见沈薇过来立刻拿起外套就准备出门,沈薇有些莫名其妙,“怎么我这一来你就要出门,不待见我就直说。”
林夕眼角一耷拉,活像条可怜的沙皮狗,怨声载道:“我的姑奶奶,我哪敢不待见您啊,是我们家安宁让我一看见你就赶紧自行撤退的,说我在这儿损了你们俩聊天的兴致。”
安宁穿着一身毛茸茸的粉色连体睡衣,对着林夕摆手道:“还不快走,想扫我们姐儿俩的兴是吧?”
林夕对着沈薇一副“你都看见了吧”的表情摇了摇脑袋,一边飞快地穿鞋子,一边脑袋直往门外拱,跟屁股后面有大炮在轰炸似的,沈薇刚说一句,“你慢点林夕,对不住了啊今儿。”林夕就砰的一声甩上了门,由于力道太大,门上的灰都甩了沈薇一脸。
沈薇有些哭笑不得地抹了把脸,冲包租婆安宁喊道:“你们家这门是要往文物那儿造是吧,瞧这满天灰。”
安宁却不管不顾冲到阳台上,对着林夕一顿暴吼:“你长脸了啊,都敢甩门了,看回头不扒了你的皮!”
沈薇早已习惯安宁的撒泼本事,活脱脱一个王熙凤加周扒皮,却敢叫安宁这么个名儿,但凡知道安宁性格的人都替安宁他爸害臊,非得整这么个假淑女的名儿,当年安宁就当着一群人大言不惭地说:“老爷子给我取这么个名儿一听就像个永恒的处女,我老爹够有文化吧。”惊得一群人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唯独林夕一个人亮着口白牙在那儿傻呵呵地笑。这两人闹来闹去结了婚,依旧过得像俩孩子打打闹闹。也许安宁的个性就得找这样一个人来配吧。
沈薇很羡慕这样的生活,简直就是疯癫版本的神仙眷侣。曾经她以为她跟张向北也会过这样嘻哈闹腾却只有自己能品出幸福的小日子,只是没想到她憧憬对了生活,却意会错了对象。
安宁结婚的时候,林夕就曾当着众人的面宣誓:“我林夕今天起誓,这辈子就在安宁这棵美丽的小树上吊死,绝不后悔!”
沈薇还记得当时林夕的妈妈就坐在她身边,嘴巴里念叨:“这破孩子,大喜的日子,说什么死不死的,口没遮拦的,真没个讲究!”
安宁也不管不顾,直接肘子一勾,就往林夕的嘴巴上狠狠亲去。
众年轻小伙儿嗷嗷直叫,一时掌声口哨声撒欢了天。
林夕老妈心脏受不了了,直拍心口,“哎哟喂,这俩破孩子,真是……真是不嫌丢人啊。”
当时沈薇就安慰跟唐僧一样的林夕妈,“阿姨,这哪能叫丢人啊,这叫勇敢去爱,叫有个性。一般人啊,还真是只有羡慕的份儿呢!”
林夕妈这才停止了抱怨,一个劲说:“是吗,看来是我老喽!不过,这现在的年轻人也真是太能折腾了。”
沈薇还沉浸在那个闹腾非凡的婚礼里,一棵树上吊死,何不是一种最专情的姿态?
“这男人啊,爱你的时候,你疯疯癫癫那是可爱、是活泼、是有个性,要是不爱你了,直接觉得你是披头散发张牙舞爪的梅超风。”
安宁倒了杯奶茶放到沈薇手里,嘴里继续不停歇地念叨:“所以我说张向北就是一花心大萝卜,他嘴巴里的爱才几年哪,你看咱老爸老妈不都是一辈子过得好好的吗,爱有了期限,那就是不负责任耍流氓。就你心软,还过来伺候他,我真是服了你了。”
“我没怎么伺候,就在一边跟个傻瓜似的待着,都是他妈妈忙前忙后的。”
沈薇见安宁又要叨咕,赶紧添了一句:“他后天手术,完了我就回去了。”
“薇薇啊,你想明白了就好,他不值得你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头看。重新找一个人吧,天下好男人海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