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因为是妈妈说的,他一直坚信着,尽管父亲只会偶然来看他,他也坚信着他是爱妈妈和自己的。
直到有一天,身体向来不错的母亲,忽然病了,他才知道有种病叫郁结成疾,而且是错过了那个阶段,就再无药可救的绝症。
母亲临终前,向来很少出现的父亲,终于来了,这个男人很俊美,也正是因为俊美才会被有权有势的顾家大小姐看上。
当母亲要他回避时,他第一次没有听母亲的话,小小的身躯就贴在房门上,房间里两个人的对话,清清楚楚的都传到他耳朵里。
原来,他一直相信的母亲,偏了他,他之所以随母姓凌,不是因为爱,而是他那个在生物上看来是他父亲的男人,为了另攀高枝,早为他自己做的打算。
母亲死后没多久,他就被那个叫陈战国的男人领进了一栋豪华别墅。
那年,他八岁,装修精致,布置奢华的别墅里,还有两个小孩,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那个男人告诉他,这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和妹妹。
也不知道为什么,当看到那对小人儿,他脑海里闪过母亲最后对他的叮嘱,“漠儿,好好的照顾弟弟妹妹,不要让别人欺负他们,尤其是弟弟,你们是亲兄弟。”
因为母亲的那句话,不管别墅里那个叫顾碧丽的女人如果对他横眉竖眼,从不计较,更不计较,那两个孩子是她生的,他对他们一直很好,直到……出了那件事。
凌漠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很阴霾,却没想到还有更阴霾的事在等着他。
那年,他十岁,是他去陈家的第两年,陈战国忙着生意,几乎没空管他,而顾碧丽更是看到他就心烦,如果不是想着杀人是要偿命的,现在的侦探技术又那么好,凌漠只怕早在某个点上死了。
一声尖锐到仿佛能把鼓膜刺破的惊呼声,在奢华富丽的别墅响起,在那声惊呼中,他睁开眼睛,然后他看到浑身是血的陈熙,躺在自己身边,而他自己手里拿着把带血的匕首。
没等他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房门被人撞开。
首先冲进来的是顾碧丽,那个出生豪门,长于豪门的贵妇,她身后跟着一言不发的陈战国。
顾碧丽抱着浑身是血的陈熙,看他的眼睛带着浓郁的恨意,“果然和你那贱人母亲一样……”
“啪!”他不算有力,也没长大的手掌,用力朝喋喋咒骂的女人狠狠甩去,他能容忍别人骂他,却绝不能让别人给他妈妈头上波脏水。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连本来昏迷在顾碧丽怀里的陈熙也被惊醒了。
“你这个野种,居然敢打我!”顾碧丽长这么大,何曾像这样被人打过,长这么大了,连手指头都没被人碰一下。
堂堂顾家大小姐怎么可能噎的下这口气,于是她把难题抛给了自己的丈夫。
看陈战国迟迟不肯处理凌漠,她甚至嚷嚷着要召开股东大会,要把在移民国外的顾老爷子喊回来。
她要罢免陈战国执行董事的位置。
她要让他带着他的野种,从哪里来的就滚回哪里去。
陈战国妥协了,妥协的结果就是把才十岁的凌漠送到美国去。
和凌漠一起去的还有跟了他好多年的一个管家,自从把凌漠送出过后,除了生活费,他就基本没管过。
凌漠很聪明,不,应该说是异常的聪明,不过十岁,当别的同龄小孩刚上小学,他已经上中学,当同龄人刚上中学他已经上高中。
管家毕竟年纪大了,除了能在生活上照顾他,其他时候,基本都靠他自己,也是在十六岁那年,他无意救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
从此以后,白天,他上学,晚上,他跟着这个男人偷偷学武。
就这样,日子又过去两年,他十八岁那年,那个第一次看到就戴着面具,告诉他名字叫jia的男人,告诉他,他是中国人,也是“狂世”的现任老大。
为了感谢他救了他,他决定只等他长大成人,就把“狂世”老大的位置让给他。
他嗤笑,一来是不相信,他是什么“狂世”的老大;二来是觉得这番相遇,然后他救了他,他报恩,有点诡异,诡异的好像是有人设下的圈套。
当然了,关于这到底是不是圈套,从他接收“狂世”这么多年来,也依然没能弄清,尤其当三年前,那个叫jia的男人当着他的面,忽然被人打了七八枪,掉进海里后。
关于上面的那些事,没有一件是叶晨知道的,在以后的日子里,凌漠都将慢慢的,让她一点点的知道,而他自己也将通过那个女人独特的见解,洞悉当中的无奈和爱。
谁说阴谋里没有爱的,有些爱,因为沉重的没法说出,所以只能当阴谋权释着。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话归正题,现在最重要的是凌漠要去解决敢到他赌场捣乱的人,而叶晨正要出去见陈熙。
……
“喂,你是不是凌漠的老婆?”刚下公交车,身后就有人这样对她说。
叶晨转身,有些惊讶,当她还是凌漠老婆时,就没几个人认识她,怎么这会儿在大街上就有人认出她了。
喊住她的,绝对是个很有品味的美人,紫色眼影,桃红色的唇彩,身上的衣服虽然是黑色,却是本年度最新款的香奈儿。
叶晨在脑海里飞快搜索,她的身边,如果不算上身份忽然骤变的陈如玉的话,貌似还真没有这么有钱的朋友。
她刚想说你认错了。
美人撇撇嘴已经朝她走来,“你好,我叫朱凤凤,是你老公的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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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朱凤凤女侠
更新时间:2012-11-15 16:30:46 本章字数:20999
“咳……”叶晨硬是没忍住,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有这样形容一个男人和自己的关系的吗?
她边拍胸,边暗叹,恕她孤陋,也恕她寡闻,闺蜜好像只用于两个关系很好的女性间吧。
黑衣女子似乎看透叶晨的想法,伸出手,也不管叶晨还处于极大惊诧中,大大咧咧地就给她拍起后背,“喂,不就是一个形容词错了吗?至于大惊小怪成这样吗?再说了,要怪也只能怪咱们中国的文字实在太博大精深了,怎么推敲怎么有理。”
呵,在当今这个伪娘满天飞,型男满地跑的年代,用错一个形容词,的确是小到不能再小的事,所以,几秒钟后,叶晨也恢复了正常。
“这位小姐,你是谁啊?”叶晨直直看着,举手投足间都挥洒着豪气的黑衣女子。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不是凌漠老婆?”黑衣女子挑了挑眉,自然熟的揽上叶晨肩膀,才第一次见面,就跟她来了个哥俩好的拍肩。
叶晨讶然,“女侠,我是……”不知想到了什么,随后又摇头,“我不是。”
“切!你这又是点头,又是摇头,到底是什么意思?”朱凤凤很不屑地白了叶晨一眼,“我告诉你啊,本小姐还没到老眼昏花的地步,你怎么可能不是凌漠这三年来都藏的很好的老婆。”
说着,不等叶晨反应,她拉上她的手,又说:“三年前,你的婚礼我可是去参见过的,告诉你,本小姐什么都不是最好,唯有这双眼睛,绝对像是去太上老君火炉里炼过的,火眼晶晶的,所以呀,你别再说你不是了。”
叶晨抽回手,“我们离婚了。”所以刚才她才会又是点头,又是摇头。
“什么?”朱凤凤惊讶,“我没听错吧,你说你们离婚了?!”
叶晨点头,“你没听错,我们真的离婚了。”
“这怎么可能?”朱凤凤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番,最后把目光停在了她的胸前,“难道他不满意你的身材?”
的确,叶晨的身材绝对称不上火辣,朱凤凤乘她不防备,还伸出手朝她胸前摸了摸。
叶晨反应过来,朝后退了一大步,双手交错着护着胸前,满眼警备,“你要干嘛?”
这女人怎么不但说话豪爽,就连下手都是这么利索。
朱凤凤不屑地嗤鼻,“凌漠技术退步了,都摸了三年了,怎么还是旺仔小馒头!”
“唉……”她看着叶晨,兀自叹了口气,颇为感叹道:“这念头,真的不止是素质,什么都有待提高啊!”
叶晨的脸倏地下就红了,这个女人说话,怎么感觉像是嘴上没把门的,想到什么都说,不过话又说回来,像这样大大咧咧,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女人,肯定也没什么坏心。
叶晨并不讨厌她,相反的,心里还涌出几分喜欢。
看叶晨不说话,小脸涨得通红,朱凤凤也不想再继续逗弄她,走过去,再次揽上她的肩,“小美人,有没有空,姐姐请你吃饭。”
叶晨还惦记着自己约了陈熙,摇摇头,“谢谢,不用了,我已经约人了。”
“呀,小美人,看来姐姐晚了一步,你已经有约了啊?”朱凤凤故作惊讶的尖叫,还做出一副泫泪欲泣的样子。
关于朱凤凤说她三年前,参加过凌漠和她的婚礼,叶晨是一点影响都没有。
事实上,三年前的那场婚礼,并没在酒店,更没在教堂里办,她和凌漠的婚礼,只是当事的两个人去民政局领好证,然后双方约要好的朋友和亲戚到叶家吃了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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