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里,同学们三三两两地聊着天。
萧乖乖走了进来,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
后排的苏天乐传了过来,好奇地问道:“萧乖乖,我的菀菀女神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萧乖乖看了一眼ken那个英俊而强势的家伙,思索一下,还是用英文开了口:“不告诉你,因为这是我和菀儿之间的秘密。”
苏天乐觉得没劲,便坐好了,不再说话。
安妮那黑黢黢的脸上有些惧意,转过头对身边的女孩说道:“乖乖,今天医学系的同学要上解剖课,而我们护理系的也要去观摩,共同学习,你怕不怕啊?”
萧乖乖回视着她,对这件事情倒是大感兴趣,“其实我还蛮想看看心肝脾肺肾究竟长什么样子的。”
安妮嘴角抽了抽,像看怪物似的看着她,“还真是人不可貌相,你这样文文静静的女孩子居然喜欢那些东西。”
萧乖乖眼前突然闪过一片血红,那好像是谁的血?当她想看清楚的时候,却发现什么都没有了,眼前是安妮那国际友人的脸。
感觉到萧乖乖有一瞬间的慌神,安妮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晃,问道:“乖乖你怎么了?”
一向很少说话的ken开口冷嘲道:“能怎么了,肯定是说了大话害怕了!”
萧乖乖闭了闭眼,甩了甩头,为什么总是在某些时刻感觉眼前有什么东西闪过?好像是血光,又好像是闭着眼睛对着太阳的那种橘红色光。
没有多想,萧乖乖拿出笔记本开始整理了。
下午去观摩解剖课的时候,医学系的同学们围在尸体周围。
在还未曾踏进人体解剖室时,就已经闻到很浓烈的腐尸臭,女孩子们连连掩鼻,直呼受不了。
萧乖乖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看见已经存放很多年的灰黑色尸体,即便是用了药水浸泡,但还是能够闻到冲鼻的腐尸臭。
即便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萧乖乖还是有些害怕,先是闭着眼睛不敢看,但是一想到自己成为白衣天使的梦想,深吸一口气,让自己镇定,突然想起其实活着的人远比死了的人好可怕得多,这样自我安慰了一会儿才慢慢地睁开眼睛。
ken和一大部分胆大的同学若无其事地围在那里。
站在在苏天乐与ken之间的萧乖乖,与大家一起,双手合十、向那尸体弯腰,表示对他捐献遗体的感谢和敬意。
医学系的同学开始对尸体进行解剖,解剖室里顿时鸦雀无声。
在一个男同学拿出尸体里那颗不再鲜艳的心脏的时候,安妮居然夸张地晕倒了,护理系的老师让两个女生把安妮送去了医务室,眼中满是失望与无奈,显然是认为安妮这么小的胆子,以后可怎么做护士。
接下来的几天,萧乖乖照常上课下课,现在的她已经基本上适应了国外的教学模式,加上课余时间比较多,一个星期就那么过去了。
相比于萧乖乖这边除了上解剖课之后的那两天吃不下饭之外基本上一切正常,慕容家就显得不正常了。
慕容镜每天天不亮就出去了,晚上到深夜才回来,而且对蒋韵华愈发地冷淡了,甚至连以前好似完成家庭作业般的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尽了。
俗话说至亲至疏夫妻,对于慕容镜最近的改变,蒋韵华无疑是最清楚的。
但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蒋韵华自然不会找丈夫理论,再说了,这么多年来,她也已经习惯寡淡的丈夫了。
因此,蒋韵华自我安慰地想,或许是慕容镜在事业上遇到了什么困难才这么早出晚归的,而且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慕容镜的压力一定很大。
作为贤妻良母的蒋韵华这个时候自然是要很小心很仔细地陪伴着他,即使不能在他身边,那么她至少要孝敬慕容祖,照顾好慕容菀与慕容冲姐弟俩,让慕容镜没有后顾之忧,安心工作,度过难关。
不得不说,有的时候,女人是感性的,因此想法很傻很天真,明明已经察觉到事情不对,可是就是不愿意往坏的方面去想,所以当真相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才会措手不及、不可置信。
慕容冲虽然天生的乖张不羁,其实内心是很细腻的,他发现母亲常常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发呆,也不去美容院了,整个人有些萎靡不振的样子,只是面对他和慕容菀的时候,她还是那么慈爱温柔,充满笑容。
反观慕容镜,最近变得忙碌起来,基本上看不到他的人,这不,今天星期六,一大早就不见慕容镜的身影。
穿着蓝色运动衣的慕容冲刚刚晨练完,就看见自己的姐姐坐在餐厅里吃着早餐。
慕容菀选择的都是那些有营养却不会发胖的食物,为了保持好的身材,她还每天坚持练习瑜伽。
慕容冲一屁股在慕容菀身边坐下,随手抓起一块粗粮饼干就往嘴巴里塞,含糊不清地说道:“丑鬼姐姐,今天天气这么好,咱们去游乐园吧?”
慕容菀微微颔首,优雅地抿了一口桂花龙井:“你洗过手没有?”
慕容冲痞痞地一笑,“好像忘记了,下次再一起洗吧。”说着,继续把饼干往嘴里塞。
慕容菀轻轻把那精致的英国骨瓷杯放回托盘里,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白皙美丽的小脸上绽开一朵极为恬静的微笑:“秋高气爽,是出游的好日子。”
然后,姐弟俩一拍即合,异口同声地说道:“那么就叫上乖乖吧。”
萧乖乖是被慕容菀的电话吵醒的。
周末,自然是睡懒觉的最好选择了,所以已经九点钟了,萧乖乖还在和周公约会。
悠扬的手机铃声响起,萧乖乖习惯性地从粉色的羽丝被里伸出手,摸向旁边的床头柜,摸到了手机,翻开,也没有睁开眼,就那么含糊不清地说道:“莫骏驰,今天不是星期六吗?你怎么又打电话来叫我起床了,我这几天都没有休息好,因为那个解剖课实在是太可怕了……”
慕容菀微微惊讶,原来莫骏驰每天早上都打电话给乖乖,叫她起床。
莫骏驰还真是体贴温柔的男孩子呢。
慕容菀微微一笑,柔声说道:“乖乖大懒虫,还在睡觉呢?”
萧乖乖猛然惊醒,讪讪地笑了笑,胳膊肘支在大床上,支起上半身,卷发在脑后泻下,带着几分慵懒的美感,另外一只手摸了摸后脑勺:“哦,是菀儿啊,不好意思,把你当成莫骏驰了。”
慕容菀继续说道:“哦,没事的,对了乖乖,今天天气这么好,如果在家里睡懒觉的话就太浪费了哦。”
萧乖乖看了看落地窗那边,虽然厚实的蕾丝窗帘遮住了大部分阳光,但是依稀可见那秋日明媚的光线。
“呵呵,这么说来,菀儿你是不是有什么好的打算呢?”萧乖乖微笑着问道,一面掀开了身上的羽丝被。
“当然是去游乐园了!大懒虫萧乖乖,我们马上就去接你!你这个小白痴!赶快起床!”电话彼端传来慕容冲的咆哮。
萧乖乖连忙把手机拿得远远地,只感觉自己的耳朵都快被慕容冲的大嗓门给震麻了,闭了闭眼,再度把手机附在耳边:“知道了慕容大少爷,你的狮吼功太厉害了!”
“废话少说,我们这就去接你!”慕容冲凶巴巴地说着,便挂掉了电话。
萧乖乖听见电话骤然被挂断的声音无奈地摇摇头,这个慕容冲,还真是太没有礼貌了。
翻身下床,踏着拖鞋去到浴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十分钟以后了,萧乖乖走到梳妆台前面,利索地给自己梳了一个花苞头,顺了顺齐眉的刘海,这才走进衣帽间,挑选了一件白色的娃娃衫,下面搭配一条牛仔裤,一双手绘兔斯基的帆布鞋,很休闲的打扮。
萧乖乖刚刚走到金碧辉煌的客厅,坐在沙发上看财经新闻的百里寒楚闻声转过头来,不经意的一个回眸,却惊为天人。
因为今天不用去公司,百里寒楚穿着一件V领的米色t恤,下面搭配同色休闲裤,很家居的感觉,但是却不失贵雅气质。
萧乖乖撇撇嘴,这个恶魔,无论什么时候都是这么的有魅力。
百里寒楚起身,走了过去,深邃的眸子里满是惊喜,声音温柔如水:“乖乖,今天起来得很早哦,周末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萧乖乖仰起头,回视着他,“因为菀儿打电话约我去游乐园玩,她说待会来接我。”
百里寒楚微微颔首:“这样啊,难怪乖乖今天的装扮很休闲。”说着,轻轻执起她的小手拉过头顶,让她在自己的带领下转了一圈,很是满意,赞赏道:“我的乖乖无论什么时候都是这么的美丽可爱。”
只是转了一圈,萧乖乖便感觉有些头晕,“那么我可以去吗?”
毕竟现在,她的身份是人质,人质的任何行动,当然要得到绑匪的批准了。
“当然。”百里寒楚欣然点头,然后打了个响节,慧茹立刻就走了过来,微笑着说道:“少爷,少夫人起来了,想吃点什么?”
萧乖乖想了一下,上次有一道小米粥好像不错,可是那时候她的那什么罢工,害得她只进不出,自然是没胃口,现在倒是很想吃了。
“那就喝小米粥吧,再配一个清爽可口的小菜就好了。”
慧茹颔首道:“好的少夫人,马上就来。”说罢,便朝厨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