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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和离倒计时 (南珣)


  这一刻,他们吓得是“亡魂皆冒”,“扑通”、“扑通”跪了下来。
  在王爷面前,任何狡辩都是无用的,他们这个本就不团结的临时小集体,当即四分五裂,互相指责,有人道:“王爷,是他威胁我的!”
  “屁!你他个的,拍老子马屁,让老子带着你们的!”
  “王爷,是他们出的主意,说这里安全,没必要死守着鸿胪寺的人。”
  “王爷,我们只是随大流了而已,他们做,我们跟着!”
  也不知鸿胪寺的人从哪寻了块石头,招呼四个有战友之情的金吾卫,合力搬到王玄瑰身后,王玄瑰睨了他们一眼,鸿胪寺的纷纷拱手。
  王爷,王爷给做个主啊,我们可是王爷的人!
  遭遇抢劫吓得半死不说,还被自己人给背刺了。
  没再理他们,王玄瑰向后一掀衣摆坐了上去,单脚撑在石头上,幽幽道:“你们走便走,还将所有的牛车和粮食都带走了?”
  “想做什么?想借着抢劫的名义,将其卖了,赚点钱花?”
  “嗯?”
  这一声嗯,让人遍体生寒。
  “王爷,我们不敢,我们不敢,绕了我们这次罢!”
  “抬起头来!”王玄瑰喝道,他们纷纷仰起脖子,有人怕得已经开始流起泪来了,还有人双股战战,眼见就要忍不住尿出来了。
  嫌弃的看他们一眼,他招手,沈文戈指指自己,见他颔首走了过去,低声问:“怎么了王爷?”
  他指指其中跪着的一人,“当初调戏你的,是不是有他?”
  沈文戈顺着他的指尖看去,当时虽被西北军出身的人给救了,但所受惊吓和无力感,让她对那几人的相貌记得一清二楚。
  她扫视一遍,果然又是他们,一个不少全都在。
  王玄瑰嗤笑一声,尿骚味儿传来,有人承受不住,尿了。
  他眸子里升起煞气,却是笑道:“怕什么,本王又不吃人,若照本王以往的脾气,你们已经是挂在树上的一具具人皮了,现在……”
  “卸甲!”
  岑将军立刻招手,将那二十六名金吾卫身上的明光甲给扒了下来,他们嘴上说的好听,认为鸿胪寺的人不会遇到危险,既然这样,他们为何还穿着明光甲。
  二十六个人哪里敢挣扎,盔甲一脱,吓得跪在地上抖个不停。
  其中一人哭道:“王爷,王爷,饶了我吧,我父亲是……”
  “嘘,”王玄瑰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前,看着他被堵上嘴,这才满意的继续说,“你父亲是谁,不重要,陶梁官场缺他一个不少,多他一个不多,谁还能大的过本王去。”
  他笑了两声,阴森树林,红衣灼眼,让人毛骨悚然,“放心,你们还有点用,本王暂且留你们一命。”
  说完,他看向岑将军道:“用他们做先锋队!明日伴随本王左右。”
  “是!”岑将军抱拳。
  在打仗时,最前方的步兵是死亡率最高的,他们被称为先锋,也被叫做敢死队,如今他们二十六人,连明光甲都没有,跟着王爷是生是死全凭造化了。
  他们睁大眼,被捆了起来扔在一旁,纵使悔恨也晚了。
  王玄瑰不再理会他们,下令道:“就近扎营休息,明日一早,随本王进阿尔曼戒领地。”
  “是,王爷!”
  次日一早,整装待发,王玄瑰盯着柳梨川几个年轻的鸿胪寺官员,在几人默默凑到一起抱团取暖时,他开口道:“你们几人和金吾卫换衣服。”
  他又点了几位能听懂婆娑语,身材精壮看上去不壮的金吾卫,让他们到树后交换衣裳。
  跟随王爷进领地,自是彰显国威的时候,是以鸿胪寺的官员穿得都是官袍,此时两方人互换衣裳,金吾卫撑官袍自然是撑得起来,可苦了柳梨川等人。
  明光甲也太重了,感觉都抬不起脚来了,看他们走得歪歪扭扭的样,竟让王玄瑰都深吸了一口气,冷着脸道:“尽快适应,不然你们只能穿他们那样的甲胄,一根箭射来,都能要了你们的命!”
  他看向的金吾卫赫然就是昨日犯了错,被扒了衣裳的二十六人,柳梨川等人咬牙适应,来回行走,以便让身体接受这重量。
  另一边,沈文戈也在安沛儿的搀扶下下了马车。
  她发髻高盘,坠着金饰,趴在发上栩栩如生的鸟儿,眼睛是黑玛瑙所做,翅膀上嵌着各色宝石,足以闪瞎人们的眼。
  就连耳上都挂着金镶玉的环,胸口露出的肌肤上,则贴着用五条细链串起的金牌,那叫一个贵气逼人。
  这还不止,她一身橘红的齐胸襦裙,胸口裙头处,绣着精致得花纹,中心花苞处,点缀着一颗红宝石,边上两排珍珠簇拥点缀。
  再看她外罩的宽袖长袍,袖口、领口均缝着大而圆润的珍珠,就连她的绣花鞋上都嵌着硕大夜明珠,堪称行走的人间富贵花。
  此时她代表的是陶梁被富养的小娘子们,这样的衣裳,还给她准备了许多身,以往出使,都是男子,根本没有什么地方可以挂配饰,如今可是抓住她了。
  她款款朝着王玄瑰走去,短短十步路,许许多多金吾卫,偷偷瞧她看去,以往随随便便扎根发带的七娘,换身衣服,都叫人不敢注视了。
  可真美啊。
  王玄瑰甚至能听见有人咽口水的声音,他抱着手在原地等待,近乎苛刻的目光将沈文戈从头看到脚。
  又落在她眉心贴着的,用金红两色勾勒,如盛开花朵的纹样上,她们小娘子把这个叫什么?花钿?
  挑起了眉头,拇指渐渐滑到喉结下,勾住不动。
  许是为了搭配沈文戈的衣裳,蔡奴给他换下了爱穿的红衣,配了黑底金纹的衣裳。
  一头黑发被金冠束起,金冠上也有一颗红宝石。
  沈文戈向他道:“王爷,我准备好了。”
  在她走近时,他向她伸出手。
  沈文戈没有扭捏,她知道今日进领地,事关重大,用昨日晚上现拿林中花草,染了红甲的手轻轻放进他手中。
  他一用劲,她人便被他抱了起来,飘扬的裙摆被安沛儿按住,露出了嬷嬷胳膊上戴着的十来只金镯子,全是从出使要用的十车物品里拿的。
  这样抱着好像还是第一次,沈文戈环着他的脖颈,还不带深想,就被他轻轻侧放在马上,随后,他便一蹬马镫翻身上了马,靠在她身后。
  王玄瑰道:“从现在开始七娘不再是使团译者,她不懂婆娑语,可明白?”
  众人齐喝:“明白!”
  沈文戈,他要她成为他身边破局的利器,他要隐藏她的能力,将她当作奇兵。
  “出发!”
  浩浩荡荡有了王爷在的使团队伍,气势磅礴地向着阿尔曼戒领地前进。
  王玄瑰一手拿着缰绳,一手环住沈文戈的腰,怕她保持不了平衡摔下马去。
  若是以往的沈文戈,哪里用他来护着,她自己就可以在马上玩出花样来,可今日不同,她宽宽松松的襦裙下,腰间缠着一圈又一圈的铁鞭。
  铁鞭寒凉、粗重,平日看他拿着轻巧,缠上身才知道有多重,她险些不会走路了。
  他环着沈文戈的胳膊碰触到了内里的铁鞭,怕咯着她换了个位置,往上移了移,这一移,就无限接近她的胸口。
  她微微抿唇,悄悄挺着胸膛,以防碰到他的胳膊。
  自然知道他没那个意思,但心跳就是不自觉加快了些,想着,好在不是背贴着他,不然一定要叫他发现了。
  可饶是如此,胳膊与他相碰的地方,还是能透过衣衫,感受到他灼热的体温,烘得她整个人都是僵的。
  沈文戈啊沈文戈,你可真出息。
  王玄瑰低头瞥了她一眼,调整了下她的坐姿,让她能依靠在自己身上,不至于那么累。
  被突然扣在他怀中的沈文戈,一时没反应过来,她眨下眼,眼角胭脂愈发红了起来。
  阿尔曼戒领地近在眼前,他问:“可怕?”
  沈文戈摇头,“不怕。”
  他轻笑,胸膛震动,她便也能感受的到,他又问:“昨晚可怕?”他可是扬言要扒了他们的皮。
  沈文戈道:“人有亲疏远近,我自然对鸿胪寺的人更亲近些,何况他们还曾调戏过我,王爷处置他们,我高兴还来不及,再说,王爷也没真剥皮,不过是吓唬两句。”
  她在西北长大,见惯了战场凶残,剥皮算什么。
  吓唬两句?王玄瑰又笑了,进领地必宴请,如何穿的了盔甲,配得了武器,他们跟着她这一去,有没有命回还两说。
  他便又问:“那你可记恨本王,没让你和柳梨川等人在一起?跟随本王,更加危险。”
  若是阿尔曼戒领地生变,他王玄瑰——陶梁王爷,会第一个被擒下,在他身边危机重重。
  沈文戈道:“怎会?”
  她和嬷嬷是队伍里唯二的女子,显眼的很,不管是跟着王玄瑰还是跟着混在金吾卫队伍中的柳梨川等人,只有拖累人的份。
  何况,跟着王爷有他相护,可能更安全。
  王玄瑰手一抖,马儿跑了起来,他眸里藏着笑意,对她的回答很满意。
  当然就算她想留下,他也不准,人不在他眼皮子底下,他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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