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她不太能记得人的脸,可为了不教人看出来,她花了很大力气去记自己身边的东西。
倘若她的记忆没出岔子,这个小摆件在三年前的时候,就叫她不小心掉进火盆里给融了。
燕瑰忽而问:“今儿个是什么日子?”
这话着实没头没脑,但燕瑰不笑的时候,还是很有天家威仪的。
那宫女试探着给了几个答案:“今儿个是永和三年,也是您定下婚事的次日。”
婚事!
燕瑰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
“给本宫洗漱,不,就这样!”
燕瑰看了眼镜子映照出的自己,弱不胜衣,苍白可怜。
就这样就很好。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她好像是回到了六年之前。
夫君虽然是早早相看的,可燕瑰的婚事却不是幼年时便定了人选的。
毕竟人长大了就会变,青梅竹马也会变心。
所以燕瑰和王行空的婚约,是在她及笄一年之后定下,约定好留宫中几年,十九岁再完婚。
近期的记忆在燕瑰的脑海中鲜活起来,但梦境中的惨烈,依旧让燕瑰心尖颤。
为了避免发生“梦境”中的悲剧,她要退婚!
第2章 (修)
如今是初冬,前日长安城还落了场鹅毛大雪,宫墙上一抹雪白还未曾化个干净,燕瑰穿了单衣出去,只吹了个冷风,便打了个哆嗦,回去重新披了件厚实的披风。
她喜红,骄阳似火的色调,皇帝也说了,年纪轻轻的小姑娘,该穿的鲜亮些。
比起妃子和妹妹们钟爱的花花绿绿,燕瑰更喜欢纯色的衣衫,这种亮眼的火红色占了她衣服七八成。
宫人拿了燕瑰平日里最喜欢的一件衣服过来,但这一回看到那抹红色,燕瑰不受控制的打了个激灵,染了血色的画面便浮现在她眼前。
“收起来,换那件白的,不,换那件黑貂皮。”
她死的那一日,穿的便是件白色衣裳,鲜红的血把纯白色染得煞是好看,也教她难以忘怀。
黑色好,黑色安全,而且更显得脸白。
裹在绒绒的黑貂皮里的燕瑰坐着马车入了未央宫,刚到未央宫,天才拂晓。
御膳房那边养着的大公鸡仰着脖子喔喔的发出了黎明的第一声啼鸣。
请安的妃子都没燕瑰早到,纵是来了也得规规矩矩的候着。
服侍燕瑰的大宫女下车去打了个招呼,便有宫人谄媚迎上来:“不知是长公主驾到,您且进来,奴为您通报一声。”
毕竟是皇后亲生女,且是万分受宠的长公主,这天寒地冻的,把人冷坏了,他们可担不起这责任。
“母后可是未起,若是如此,无须叨扰她,本宫且等着便是。”
燕瑰今日里是来气人的,自然得先卖乖。
她本是小辈,哪有让长辈为她早起的道理的。
说是如此,皇后身边的梅姑姑还是为燕瑰通报了一声。
皇后浅眠,向来醒的很早,只是梳妆打扮便要一两个时辰,对着请安的妃子要雍容大方,对女儿却不用顾忌这么多。
从侧殿到里头,还有一段距离,燕瑰把怀里塞的手炉丢给自己的侍女,外头罩着的衣服也解了开来。
等入了殿内,她似乳燕归巢,口中唤着:“阿娘!”
少女本就生得纤细曼妙,腰肢柳条一般,极其轻盈的扑了过去,直接伏在皇后膝上。
她仰着脸,双眸盈盈水光潋滟,声音软绵绵的:“阿娘~”
燕瑰往日总是盛装打扮,拿足了长公主的架子,今日却脂粉未施。
不,还是施了点的,在眼角抹了些许防水的胭脂,脸颊擦了些服帖的粉,看上去似是生了场大病,如今大病初愈,病恹恹的好不可怜。
“我的宝器,今儿个吹得这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都说女儿是亲娘的小棉袄,燕瑰算得上贴心的。
燕瑰及笄后便搬出了未央宫独自居住,初时还是日日来未央宫吃点心。
可随着她年纪渐长,功课忙碌,同皇后相处的时光便少了。
两宫之间坐马车也得花上不少时候,做亲娘的,也舍不得女儿受每日请安的罪。
自燕瑰出未央宫住,这还是这几年来,头一回天不亮便来她宫里。
睁开眼睛就看到女儿,皇后好似回了从前。
皇后看着这张结合了自己同圣上优点的脸,心下恍惚。
上一回这样,好像是燕瑰四五岁的样子,夜里做了噩梦,说什么都要往皇后床上爬,要跟香喷喷又温暖的阿娘一起睡。
一晃十余年,她的宝器如今亦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燕瑰,乳名宝器。
当年老国师给燕瑰批的命,说公主命格极其贵重,是江山宝器,须得大气些的乳名,才能镇得住。
珠玉宝器,乃是王位之祭器,虽有所深藏,必见其光,必出其神明。
燕瑰的大名,是当今圣上废了心思取的,瑰宝瑰宝,只一个名字,可见天子怜爱珍重之心。
更别提之后,燕瑰刚过周岁,天子直接就册封了爱女为长公主,地位远胜过他得宠的妃嫔。
皇后同天子少年夫妻,虽然不得那些貌美的妃子受宠,却得天子敬重,燕瑰是她第一个孩子,养在膝下十余载,她更是万分看重。
不然,前些日子定下婚事,也不会说要留几年再嫁女。
皇后托着她的下巴看了看,很是心疼的问:“我儿这是怎么了,可是谁欺负了你?”
她冷眼看向在外侍候的宫人:“你们是怎么照顾长公主的?!”
“公主的手这么冰,都不知道给她多添件衣服!”
几个跟着燕瑰的宫女冷汗涔涔,扑通跪下认错。
燕瑰摇摇头:“不关她们的事,是我觉得燥热难当,不肯穿外衣。”
她刚说完,就没忍住打了个喷嚏。然后被塞了一件厚厚的鹤氅,一个紫檀小手炉。
未央宫里燃了地龙,这会是真的热呀。
她看了眼宫人:“让她们先退下去吧,我有些话想要单独和阿娘说。”
皇后握着自家女儿柔弱无骨的手,轻轻的捏了捏:“我儿这几日受苦了,都瘦了。”
燕瑰的手,并不是那种骨节分明,特别修长纤细的手,反而有点肉嘟嘟,是那种很典型的有福气的小肉手。
小小的一只,这么多年了,捏上去还是和初生的孩子一样细嫩。
她都不敢用力,总感觉稍稍下了点力气,这小手,便像是水豆花一样碎了。
燕瑰沉默了,她这一两年,正是身子抽条的时候,吃饭都要比往日多吃一碗,镜子里的脸都多了些软乎乎的肉,瘦了这种话,也只有亲娘说的出口。
但是卖惨总是没错的!
等宫人都退下去之后,觉得自己差不多得到怜惜滤镜的燕瑰说:“阿娘,我想要退婚。”
“好好好……等一下,你刚才说什么!”
皇后的声音直接扬了八度:“不行!”
原本还对她嘘寒问暖的皇后,一下子就变了脸色,从慈母变成了严母。
燕瑰心中哀叹一声,她便知道,今日之事没这么容易。
皇后是端庄大气的性子,从来不捏酸吃醋,只要不过分,往日对嫔妃耍的那些小手段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她重视规矩,而且望女成凤,望子成龙,对自己的一双儿女要求很高。
燕瑰是她第一个孩子,更是养得精细。
皇后什么都给她最好的,吃穿住行,等她长大了,行宫封地,都要又大又富裕。
甚至包括教书的夫子,也是挑的和皇子一样。
骑马、打猎……君子六艺,总之那些皇子学什么东西,燕瑰就学什么,反而是那些大家闺秀要学的什么女工之类的,燕瑰碰都没碰过。
这种事情多的是擅长女红的宫人做,她能绣点东西就不错,什么洗手作羹汤的事,更轮不到燕瑰。
堂堂长公主,和谁成亲都是下嫁,驸马入长公主府,哪有叫做主人的伺候客人的道理。
燕瑰虽然是长公主,却不是天子第一个孩子,她弟弟没出生之前,皇后根本是拿燕瑰当皇子一样教导。
后来皇后生了嫡子,稍微放松了一些对燕瑰的管教,但也不会纵得她胡作非为,草菅人命。
燕瑰不认得旁人的脸,却不敢把自己的这个缺陷告诉皇后,就是因为她爱她,敬她,也畏她。
皇后脸一板起来,往日她就怂了。
可是现在,比起害怕皇后的苛责,她的性命当然更重要。
“我昨个夜里做了噩梦,梦到王二郎负我!”
皇后摸了摸她的发:“傻孩子,梦里和现实都是反的。”
自己的孩子要嫁人,她自然花了大心思调查。
“王家虽是世家,却是清贵之家,家风极好。”
王行空是端方君子,且尊重女郎,性格又柔顺,这种人可能不热烈,却是个能够过日子的。
不然,那种心气高,不够豁达的,要是和燕瑰成了亲,定是要闹得鸡飞狗跳。
当然,他长得也是长安城数一数二的。
燕瑰心下嘀咕,她知道王二郎好,可王二郎弟弟王小郎是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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