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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我哥是暴君 (麻辣香橙)


  三年前,哥哥带叶初来这里投奔亲戚,叶初才知道他们在这世上还有个叔叔。哥哥带她来投亲也是无奈之举,兄妹俩总得有个生计,哥哥那时决定外出谋生,实在没法带她,便把叶初托付给叔婶照顾。
  结果哥哥一走就是三年。战乱纷纷,书信难通,好不容易捎回来几封信,都只说一切安好,叫她安心在叔婶家住着,也没说什么时候回来。
  早饭过后,村里的许郎中来了。
  小村里原本没有郎中,许郎中数月前背着箱笼、带着两个药童来到这山上,说是要找个地方隐居写书、修撰他半生的行医手稿,看中这山上清静,就在这里住了下来。
  他自从来到村里,整天不是带着药童爬山采药,就是躲在家里对着一堆药草写写画画,村里人有时也会找他看病。叶老爹说,许郎中好像医术还不错的,就请他帮叶初调养身体。许郎中倒是热心,每隔几天都会上门来一趟。
  许郎中五旬年纪,胡子头发已经斑白了,何氏忙请他坐下,叫叶茴快去倒茶。许郎中自顾自坐下,隔着石桌把脉枕推了过来,叶初便把手腕放上去。
  等他诊完脉,何氏在一旁笑道:“上回您给的丸药吃了,我瞧着她这阵子吃饭是有长进,今早还吃了多半碗鱼汤馄饨、一块萝卜糕呢。别的一时半会儿的,倒没瞧出什么来。”
  “那药是温养脾胃的,姑娘如今年纪小,身子还没发育长成,得先把脾胃调理好了,好好吃饭,才能把胎里弱养起来。”许郎中提笔润墨,嘱咐道,“那丸药再吃半个月,我再给你写两个药膳方子,你有空就做给她吃。”
  几日后,这张脉案和方子便被送至紫宸殿天子的案头。
  夜色沉沉,紫宸殿中一片静寂,静的仿佛能听到铜壶滴漏的声音。年轻的天子面色淡漠,眉目深冷,薄唇微微抿起,骨节分明的手指捏起那几张纸翻看。
  陈公公立在案旁,觑着天子的面色,笑道:“姑娘年纪小,还在长呢,当真是先把饭吃好了,必定就能平安康健地长大。奴婢琢磨着,也不知饭菜可不可口,要论这手艺还得说御膳房,要不奴婢这就去挑个擅长药膳、人也妥当的,找个由头给姑娘送过去?”
  “不必了。”
  春寒已过,天下也尽在他掌中,可以接她进京了。
  年轻的帝王神情淡漠,指腹却在记录她起居日常的纸上细细抚过。漉州到京城距离遥远,总得两个来月路程吧,她可以慢慢走,这一路春暖花开,不冷不热,不至于舟车辛苦,不用急着赶路。便是再慢一点,四月末总该到了,也不耽误端阳节她的生辰。
  作者有话说:
  作者君贼心不死的古言坑,跟我之前的年代文跨度有点大,也不知有多少老读者会点进来,来了吼一声啊!
  向等着美滋滋的读者致歉,那个文目前收藏六百,我担心上不了新文榜,先开这个,这个古言大概率不会很长,美滋滋再养养,下一个尽快开。


第2章 烧鲤鱼
  自打吃了许郎中的药,叶初自己觉着像是见好,饭能多吃几口,冬春时节也没有那么畏寒怕冷了。
  她从小怕喝汤药,偏偏体质弱容易生病,记得以前每次喝药,都要哥哥软硬兼施地哄上半天。再说她本来人就瘦弱了,一碗苦药下肚,哪里还吃得下饭。许郎中倒是聪明,就只给她吃药膳,或者做成小小的丸药,也不难吃。
  院墙边的山杏花刚刚绽开了几朵,东风渐暖,叶初也终于换下了大厚棉衣,穿起丝绵夹袄了。
  这天上午,一家人正在家中,忽然有个村民跑来说山下来了几个生人,自称是来找叶老爹的,这会儿就在村口那边等着呢。
  叶福便说他去看看,叶菱一听,脚一抬也跟着跑了,何氏就叫叶初和叶茴先回房去。
  “阿初莫怕,来找人还知道在村口等着,应当不是什么坏人。”叶茴笑道。
  叶初倒不怎么怕,就是觉得叔婶和堂姐他们对生人十分敏感,每次有生人上山都要防备一下,大约是比较警惕吧。
  堂姐妹两个在屋里坐了坐,不多会儿,听见院里有说话动静,然后何氏敲门进来,一脸喜色说道:“阿初,是你哥哥派来的人,有你哥哥的亲笔信,你出去见见?”
  叶初一向不喜生人,一听说是哥哥叫来的,也顾不得了,忙起身去堂屋。一进门,便看到一个面皮白净的中年男子正在跟叶福说话。
  叶初正打算见礼,谁知那人一见她进来,慌忙起身离座,躬身到底,恭恭敬敬行了个揖礼,口中道:“小的常顺,见过姑娘。”
  对方这年纪怎么看也得三四十岁了,叶初年纪小,哪里经过这阵仗,顿时有些局促,定定神忙回了个福礼:“您快免礼,是不是我哥哥托你捎信来了?”
  谁知那人扑通一声就跪下了,伏在地上说道:“姑娘快莫折煞小的了。小的是叶大人的家奴,奉命来接姑娘进京。”
  说着双手奉上一封书信。
  叶初拆掉蜡封,展开信笺。哥哥的信一向不长,这次更只有短短几句话,哥哥说,他已经在京城安身立足,有了份家业,叫她去京城团聚。他如今抽不开身,派了这个叫常顺的下人来接她,有什么事情只管吩咐给他。
  叶初把信来回看了两遍,有些不敢置信地抬头:“我可以去京城找我哥哥了?”
  叶福笑道:“是的,可喜可贺,你们兄妹终于可以团聚了。”
  “叔叔,是我们都去,一家子团聚。哥哥说了,叔叔婶婶和堂姐都一同去。”叶初捧着信纸满心欢喜,然后才想起来问常顺,“你刚才叫他叶大人,哥哥是当官了吗,他当了什么官?”
  “叶大人……当官了。”常顺斟酌着说道,“姑娘去了就知道了,等姑娘到了京城,大人想必是要亲口告诉姑娘。”
  叶初点点头,忍不住骄傲地笑道:“我就说嘛,我哥哥是何等人物,他肯定能出人头地、建功立业的。三年前他离家远行,说要去谋一个前程、挣一份家业让我过好日子的,这世上但凡他答应我的事情,就绝不会食言。”
  “那是,他如今是天大的家业。”叶茴喃喃道。
  叶菱用力瞪了叶茴一眼,叶茴脖子一缩,忙闭上了嘴。好在叶初只顾拿着信高兴,大约也没留意听她说的什么。
  叶福便叫她们这几日收拾行李,准备动身。叶初一听又问:“哥哥说路上约莫要两个月呢,这么远的路,我们是要坐船去吗?”
  常顺忙躬身答道:“回姑娘,小的带了船只,还有随行的丫鬟奴仆,如今就在漉州城外码头上等着呢。姑娘也无需多带什么,京城什么都给姑娘预备好了,船上也给姑娘准备了衣食日用的东西,一应都齐全,姑娘只带上随身的重要东西就好。”
  叶茴拉了她一把说:“这些事情哪还要你操心,我们只管去收拾自己的行李。”
  叶初答应着,便拿着信,跟叶茴一起回房。她一时也无心收拾东西,坐在那儿心如潮涌,酸甜悲喜交织,一颗心早已飞往京城。
  她已经,整整三年没见过哥哥了。
  叔叔婶婶和堂姐对她再好,却总感觉不是她自己的家。对叶初来说,这世间绝没有任何人能替代哥哥。
  叶家的小院喜气一团,为表庆祝,何氏午饭时便多做了几道菜,炖了一只鸡,还烧了一条鱼。今日的鱼是江中刚捞上来的鲤鱼,够新鲜,够肥美,鱼肚子上一层雪白的脂膏,吃到嘴里又滑又软,却又不腻。何氏的手艺当真不错,这鱼烧得咸甜适口,鲜而不腥。
  叶初饭量小,却也就着米饭吃掉了不小的一块鱼肚子肉,又喝了半碗汤。
  何氏吃着上顿琢磨下顿,嘱咐叶福道:“你明日记得再买一条鲈鱼,我们阿初爱吃鱼虾,等去了京城,京城不比这儿靠着江河,想随时吃到这么鲜活的鲈鱼怕不是太方便。这两天我就多给你们做几回。”
  叶福满口答应着。
  叶茴端着碗扑哧笑道:“娘啊,我们是要坐船的,一路沿江而上,要在船上那么多天呢,你还担心缺了鱼吃?我看咱们这两天还是先把家里的鸡杀掉吃光吧,横竖你也不能带到京城去。”
  何氏自己不禁也失笑。第二天果然又杀了两只鸡,早晨鸡丝面,中午炖了一道野菌枸杞鸡汤,另一只做麻油鸡。
  一家人忙碌准备行装,也有村民邻居上门来恭喜送行。晌午过后忽然听说,有一队官差往村里来了。
  小山村一向少有外人,与世隔绝一般,忽然来了一队官差,不免就让村民惊觉了。
  “怎么还有官差来了?”叶福放下手中的东西转身出去了。
  何氏带着叶初她们三个等在家里,很快就从村民口中听到一桩大事情:皇帝召许远志进京。
  许远志正是许郎中的大名。诏令下到州府,知州大人才知道他的治下还有个连正经地名儿都没有的半山村,半山村里竟还有一个如此重要的人物,皇帝亲召的太医。
  于是知州大人急忙派人来请,说是已经在府城为许太医设下宴席。结果差役们好不容易一路打听问路爬上山来,到了村口就被人挡了,接着便被新出炉的许太医给撵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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