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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尽日花飞雪 完结+番外 (不悄然)

  《无人尽日花飞雪》
  作者:不悄然

  文案:
  一个不解千千结,
  一个甘做永丰柳,
  那些她以为他不知道的事,
  那些他不让她知道的事……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因缘邂逅 仙侠修真
  搜索关键字:主角:清弦,素尘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她和他都不知道的故事
  立意: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第1章 王文卿篇
  如果故事的开始,
  是看破红尘,
  那么它,
  要如何继续?


第2章 王文卿篇一
  清弦原以为,自己的生活会日复一日的,就跟她的名字一样,清闲度过,可似乎,天道不这么认为。
  “色”字头上一把刀。
  清弦寂灭前,如是想道。
  清弦原是天地间独一只的金羽凤凰,由梧桐岛孕育而生,一万年前破壳,化形又用了三千年,可以说是所有凤族的姑奶奶。本来这样的身份地位,她该是最无忧虑的,偏偏她破壳的时候,见着一个人,确切地说,是见着一位神君。
  其实从前的梧桐岛不似现在这般繁荣富丽的,它就像是个火球,热得很,极少有神仙会靠近。受惯了这种热的清弦,忽然有一天只觉得一阵清凉,很是舒服,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拼了命地钻出壳来,远远就看见一位神君手持长剑浮于空中,周身散发着一股寒气,听见这边的动静立刻转过头来,清弦这才得见神君真容,初见之人便是如此水平,以至于到后来清弦化了形,渐渐有了审美后,都觉得天上人间无论神人妖魔,除了素尘真神,都是平平无奇。
  是的,她见到的那位神君,就是素尘真神。
  倒也奇怪,自她破壳后,梧桐岛便不再火烧火燎,渐渐变得丰饶,长出一棵巨大的梧桐树,梧桐树下渐渐孕育出了她的同族,自然而然的清弦就成为了凤族最尊贵的姑奶奶,梧桐岛也成了凤族的栖息地。
  这三千年来,她也不断有同族化为人身离开梧桐岛去四处游历,只有清弦还在顶着金羽凤凰的原身闲来在岛中散步。在清弦破壳三千年后的某一天,她突然觉得梧桐岛有所震荡,正疑惑时,隐约中又感受到那股寒气,急急忙忙跑过去,跑着跑着,就化了形,于是一位美艳的妙龄少女,就这么□□裸地出现在了素尘面前。
  可清弦哪里知道羞耻,只顾着看美人,却见美人面不改色心不跳,一挥手就将身上的外衣披到她身上。
  “金羽凤凰?”
  他认得我!清弦心想,然后激动地点点头。
  “叫什么名字?”
  因梧桐岛位处东方,所以岛上的子民那时都尊称她为“东君”,只是她虽然听得懂人话,自己却不会说。
  素尘以为她还没有名字,见此情景,便说:“凤凰栖梧桐饮醴泉,鸣之如丝竹管弦,甚是清贵,如此,便唤'清弦'吧。”
  素尘走了,清弦只恨自己还不会说话,不能告诉他自己很喜欢这个名字,只能在苦恼中勤学苦练学做人,不久之后就收到了天帝的邀约,请她到九重天上去住,这是认可清弦作为神仙的存在。
  我要是那时候没化形,又或者化了形后先找衣服穿了就好了。
  清弦又如是想道,然后突然发现,自己居然还能回顾自己这三万年的光阴,睁开眼才惊觉,自己成了一个婴孩,不是梧桐岛的小雏鸟,而是有手有脚、光秃秃、滑溜溜的婴孩,凡人的婴孩。


第3章 王文卿篇二
  大抵是天道垂怜,清弦不但没有寂灭还转世投胎了,不但转世投胎了,还拥有从前的记忆,不过垂怜也就只到此而已了。
  一世怨憎会,一世求不得,七世过不了的爱别离。
  司命同她说,她是金羽凤凰,涅槃重生,只需经历三生三世便可重归天界,可是她爱不上,又怎么爱别离,装是装不出来的,因为苍天都知道。
  于是兜兜转转又到了这一世,这一世的清弦叫做王文卿。
  王文卿看着面前这个用扇子小心挡住脸上麻子的张家公子,挑挑眉,不出意外的话这一世也还该爱别离,可这么个角色,怎么让人爱别离?可又想到转世前司命送她的时候,嘱咐说这一世必须得成功了,否则于神体有损。她也想啊,便苦笑着说不如给她弄些丹药让她彻底忘记前尘往事,兴许还能过得了这一关。司命却说,这求来的记忆,吃什么药都不管用。
  但再怎么说,也要努力努力不是?王文卿这样提醒自己,然后悠悠呡了一口茶才开口道:“张公子真是—青年才俊啊。”
  “哪里哪里,都是祖上福荫,还是王小姐更为美艳无双。”说着他的眼睛还上下瞟了几次,看样子应该是对这个相亲对象挺满意。
  这种神情王文卿已经十分熟悉,心中冷冷一笑,面上却依旧羞涩可人,玉指在他手心轻轻一刮,那张公子当即腿就又酥又软。
  “那么张公子打算出多少聘礼来娶我呢?”
  “王、王小姐喜欢什么?”
  “张公子的意思是,我喜欢什么,你就给什么?”
  “当、当然。”
  王文卿心里愈发看不起他,只道男人为色所诱便是什么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账话都说得出来。
  “那—我要整个张家,张公子给吗?”果不其然,那个张公子立马变得支支吾吾起来,王文卿笑了,“我竟忘了,张家做主的是你哥哥,你哪里给的起,是吗,张二公子?”
  这张公子虽是张家嫡子,却自小就比不过他这个庶出的哥哥,到现在甚至连父亲都有把张家交给哥哥打理的意思,因此生平最讨厌别人在他面前提起这个哥哥,也最讨厌别人明里暗里嘲讽他是“二公子”,可这美人他也确实不想放弃,只得压着火气说:“张家算什么,来年我准备考取功名…”
  “哈哈哈…”美人笑得更大声了,“功名?张公子莫不是以为我同你一般蠢会信了这鬼话吧?”
  “你!”
  张公子几乎都要把整张桌子掀翻,王文卿却不以为意,气定神闲地观赏着今日刚做的指甲:“就这还想娶我?还不滚是想让我好好数数你脸上都有多少颗麻子么?”
  张公子愤然离去,事情解决的太快,王文卿饮尽杯中茶,方才吩咐去买糕点的家丁都还未回来,罢了,先回去就是了。
  谁曾想光天化日之下,她人刚一走出酒楼,一个麻袋从天而降,王文卿就被人抓了。
  闹哪出啊?王文卿心里想,不至于才骂了句麻子张二公子就找人报复吧?
  那还真快啊,张二公子也是,她这一辈子也是。
  罢了,不管活几世,反正也无甚差别。
  “老实点。”到了地儿,绑匪松开麻袋,直接将她丢在地上,磕的她脑袋疼。
  又是干嘛啊,她明明很老实啊,腿都没蹬过一下。
  绑匪将她手脚绑好后就离开了,也没问家人住址什么的,不是早知道她是谁,就是想让她做压寨夫人。
  只是这些绑匪,绑手绑脚,却不知道中间再来一道,这样各绑各的,能跑能跳的,门外又没看守,这哪能行?
  要不,跑个试试?


第4章 王文卿篇三
  【三】
  她刚撑着身后的柱子站起来,还没等跑呢,就听见门外打斗声,又不一会儿,屋子的门被打开,一位青年男子急忙进屋来说:“姑娘别怕,我来救…”
  大抵是见着王文卿非但毫不惊慌,还自己站起来了有些惊讶,这青年男子愣了愣,走过来一剑割断绳子,然后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王文卿跟在他旁边,一面打量着这位青年男子,说是青年男子,实在是因为此人长相平平无奇,只是身量还算挺拔,再加上习武的缘故,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很是耐看,再又回到脸上,唉,平平无奇。
  察觉到王文卿打量自己的眼光,这男子有些局促地问道:“可是我脸上有什么东西…”
  “不是,”王文卿立马否认,心里想就是什么都没有,才让人觉得可惜了,嘴上却说,“我只是在想,为何公子会突然出现救了我。”
  男子便解释说路上遇到一个农夫,说是见着一位姑娘被麻袋绑了带到这里来的。
  农夫既然看见了,为何不自己先想法子来救人呢?
  难道这一世,走的就是这种英雄救美,而美以身相许的戏码?
  “不知姑娘家在何处?”突然那男子问。
  家啊…还回不回得去都不一定啊。
  王文卿家也算是大户人家,只是王文卿生母早逝,父亲又续了弦,这新夫人很是厉害,若非王文卿还有个联姻交易的价值,说不定都活不到这么大,这正是如此,她才格外反感继母给自己安排的这些相亲对象。
  说来也奇怪,明明被抓来的时候似乎就只走了一个时辰,可回去的路却很远,直到第二天清晨,王文卿才回到王府,听见敲门声来开门的下人,连忙去请了老爷夫人。没成想王文卿人还一步未踏进家门,她的继母就直接端了盆凉水来泼在她身上。
  王文卿习以为常地擦掉脸上的水问:“母亲这是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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