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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养郎君 (卜居山)

  《赚钱养郎君》作者:卜居山
  文案:
  宋雨桐出身商贾之家,士农工商她家排在最低等,原本这辈子都不会与贵族有接触。
  可宋雨桐总是做出世人无法理解的选择……
  外敌来侵大家都往古都跑,远离边界。
  宋雨桐却顺着边界闻着金子的味道跑。
  大家都远离流放的罪人,生怕沾染上麻烦。
  她却粘着流放的郎君不撒手,生怕人家嫌弃她。
  其他娘子都找个有本事的郎君嫁,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
  可宋雨桐却找了一个不会赚钱的郎君,她日日点灯熬油,只为多做点做绣活养郎君。
  而她的郎君只会买买买……
  郎君:喜欢这个金簪吗?
  宋雨桐红着脸点头,羞涩的摸摸自己荷包里的十文钱,心里充满了遗憾。
  郎君:既然夫人喜欢,这座金楼里的东西都包了!记账月底结。
  宋雨桐满头插着金簪,捏着荷包里尚存的十文钱,不敢置信的跟着郎君走近成衣店……
  郎君:喜欢这里的布料吗?
  宋雨桐懵懂的点点头,早已魂游天外。
  郎君:既然夫人喜欢,这间店里的东西都包了!记账月底结。
  宋雨桐惊恐的捂住自己的十文钱,她觉得这么下去,她可能养不活自己的夫君了……
  月底她只凑够了二两银子,左等右等也不见有人来收账,她去一打听,竟然都结完了……
  乐观爱财颜狗VS宠妻狂魔杀神
  内容标签: 甜文 市井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雨桐,谢玄宇 ┃ 配角:老多了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快看!这就是我养的小白脸
  立意:只要付出努力,未来的每一天都会越来越好


第1章
  宋雨桐一睁眼,入目的就是上方有个带破洞的凉席,她打量着周围,发现在自己躺在一个小窝棚里,地上都是黄土,唯一的床就是她身下这张略微干净的草席。
  她撑着胳膊想要起来,可刚一动全身酸痛感涌了上来。
  “嘶~”脚上磨破的地方再次传来痛疼,下意识倒吸一口凉气,她看着自己的伤口,上面泛着粉红色,表皮已经没了,扣出来里面鲜红的肉。
  她的绣花鞋早就没了,为了继续行走,她编了一双丑丑的草鞋,脚上磨出来大大小小的伤口,因为行走沾满泥土,可是现在,她的伤口都是干净的,甚至不碰都不会痛。
  对于周围的陌生,她心里有着惶恐不安,虽然全身都在痛,但还是硬撑着弓腰身走出窝棚。
  骤然眼前一亮,宋雨桐有些不适的用手遮住眼睛,还没等放下手看清周围,就听到一个粗声粗气的汉子高喊道:“玄宇,你捡回来的娘子醒了。”
  宋雨桐被这声吓得瑟缩了一下,她试探的放下手,眯着眼睛适应光线,周围都是空旷的土地,不远处是一片石壁,像是一个采石场,好多男人都在那里干活,耳边也传来乒乒乓乓的凿石声。
  灼热的阳光照射着他们,每个人身上都带着水光,他们身上的皮肤黝黑,铁臂上虬结的肌肉隆起,如同小山丘一般,穿着的坎肩已经被汗水浸湿贴在身上,宋雨桐有些胆怯的向后退了一步。
  可身后就是窝棚,哪还有退路可言。
  忽而她余光扫到一个身影靠近,定睛看向来人,宋雨桐只觉得全身寒凉,这会儿正是三伏天,可对上来人的眼神,却如同走近了三九严寒。
  但……这人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这人比起矿场里的汉子,略显单薄,因为没有一身夸张的肉疙瘩,穿着一套长袖练功服混迹在人群里,倒有点格格不入的感觉。
  来人的目光却带着杀气,宋雨桐不敢直视,他身上带着的肃杀之气,她曾经在入侵的敌军里见过,那些人都是杀过人的,血腥气已经浸润进骨子里,想掩饰都掩饰不住。
  而眼前的人,比敌军骨子里的血腥气还要浓厚,大有冲破天际的架势。
  她只是站在这里,都已经被震慑的呼吸困难,握成拳的双手打着颤儿,腿也开始发抖。
  要是破城的敌军里有这样的人,宋雨桐绝不认为自己还能活着走到这里。
  似乎是看出来她的畏惧,离着她还有四五步的距离,谢玄宇长身玉立停了下来。
  他知道自己素来冷脸,很多人都有点怕自己,所以见她这样也不意外。
  看她眼中似乎裹着水,像随时要哭的样子,他不悦的皱眉没有再往前靠近。
  但对方明明很怕自己,可还是偷偷的打量自己,像是在确认什么,有点疑惑又有点期待,谢玄宇剑眉突然微挑。
  “可还有哪里不适,需要通知你的家人吗?”
  他的声音低沉温润,和他的身上的肃杀之气完全不一样,倒是有几分安抚的作用。
  听到‘家人’二字,宋雨桐想起来温柔的母亲,还有整天乐呵呵,很好脾气的父亲,鼻子一酸她闭上眼睛摇摇头,努力把向外挣扎的泪水憋回去。
  在这个世上她哪里还会再有家人,她最爱的人都在鞑靼人入侵的那天丧生,只有她自己从死人堆儿里爬了出来,自此她一路向东不知走了多远,直到饿昏。
  她张张嘴想要说什么,但还没有发出声音,不远处开始嘈杂,谢玄宇闻声寻去。
  “铛铛铛……开饭啦!”
  突如其来的声音,引得矿场里一阵欢腾,一群虎背熊腰的汉子,丢下手里的活计朝着宋雨桐奔来。
  一切发生的太快,没等她看清发生了什么,那群人已经近在眼前。
  或许是被救之后的一点信任,或许是那说不清道不明的似曾相识。
  宋雨桐像一只受惊的兔子,顾不得那人的一身杀气,嗖的一下躲在了他的身后。
  而那些矿工根本就没有搭理宋雨桐,一边奔跑还一边将身上汗透的比甲脱了下来。
  但对上谢玄宇的眼神时,大家瞬间规矩老实了很多,不再奔跑乱吼,规规矩矩的穿好衣服。
  每个人都悄声回到自己的窝棚,拿出饭盆转身快速奔想放饭的人,也不知是怕饭被抢光,还是在害怕着什么。
  宋雨桐悄悄从谢玄宇的身后探出头,看着那群人跑远,暗暗都松开一口气,她捂着碰碰乱跳的心,安抚着自己受惊的情绪。
  “这是什么地方?我是怎么被带到这里的?”
  她明明记得自己饿全眼冒金星,于是想要在山林里找点吃的,可眼前的画面变得模糊不清,已经分不清什么是野菜,什么是草,最后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走到了哪里。
  “你在这里等着,一会儿吃完饭再送你回家。”谢玄宇没有回答她,走到窝棚边拿出饭盆走向了放饭的队伍。
  这人虽然给人不好亲近的感觉,但人倒是挺好,不仅救了她,还要给她饭吃,宋雨桐自从逃难一来,经常饿肚子,甚至有时候还会和野狗抢食。
  在逃难的路上,能给一口饭吃,都是血缘亲人,甚至有的血亲都会不管不顾,所以在难民心里,能给饭吃的,都是好人。
  她如今已经十四岁,再过一年便要及笄,面容也已经长开,出落得花容月貌,也正是因此父母更是看重她,虽是商贾之女,但父母还是请了最好的女先生,照着贵女的课程教习。
  父母遇难后,因为长得过于出众,曾经被敌军追捕过一阵,幸好遇见了一位老人家,不仅教授了一点易容之术,还教了一些走江湖的小把戏,可惜老人没有撑住,半路上得了风寒就那么去了。
  为了不再受到骚扰,她将自己的左半边脸盖住,易容成烧伤的样子,一般人见到都会觉得有点可怖,甚至看着有点恶心,但这正是她最想要的,所以接下的路程,宋雨桐走的还算顺利,除了饥饿没有遇到什么牛鬼蛇神。
  谢玄宇端着一个陶碗走近,伸手将一个窝头和一碗菜汤递给她,“吃吧。”
  窝头用玉米面做的,颗粒粗大而且很硬,要是以前的她,打死也不会吃这种拉嗓子的东西,可这会儿,宋雨桐看着那个黄灿灿的玉米窝头,只觉得比白面馍馍还香。
  她张嘴用力咬了一口,脑子里一阵轰鸣,瞬间泪花溢了出来,她低头看看那个完好的窝头,疑惑的看向对面站着的男人,这是窝头?这分明是石头吧。
  谢玄宇没有说话,转身走进了自己的窝棚,一旁的力工们见此,颇有点看不惯宋雨桐的娇惯,拿起自己的窝头,一口咬掉半个,然后斜睨一眼宋雨桐。
  谢玄宇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双干净的筷子,他接过宋雨桐手里的窝头,单手轻轻一捏,窝头碎成渣子,散落在菜汤盆里,接着将手中的筷子递过去。
  “这里的吃食不怎么新鲜,都是凉的,你凑合着吃。”
  这会儿有的吃就不错了,谁还会讲究是不是现做的,她也没有矫情,接过来筷子低头开始吃饭,许是流浪久了,宋雨桐没有太多的顾虑,手里有饭就要赶紧吃,不然会被其他的灾民抢走。
  她这边还没有吃完,矿场响起了钟声,所有人快速的吃掉碗里的饭,刷干净碗筷直奔矿场,听到看守官的催促,谢玄宇随着人群向远处走去,几步之后他停下脚步,转头看着宋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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