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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安山河 (毕毕大人)


  满朝文武知道今日有些新鲜事, 西北侯凌安之今日第一次入朝觐见。
  大楚这些年连年战事不断,军报在朝堂上飞舞得向宫外漫天遍地的雪片子,凌安之这个名字好像和捷报捆绑在了一起,惹的朝堂上的群臣真情流露也好、演戏也罢, 喜欲狂的跟着掉了好几次眼泪。
  凌安之微微含着肩膀和后背, 走路也换成了小步,不用怎么抬头也能感受周围人打量的眼光, 几个文武官员大大方方的和他点头拱手也打了招呼, 裴星元远远的飘了过去,没和他说话。
  一天下来, 三叩九拜全是被教过的,问便答话,景阳帝在朝堂上看他拘谨,以为他初次入朝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 再说毕竟是边疆野惯了的粗人武官,顶多比其他武将多读点书罢了,不自在也正常。
  景阳帝扬起龙爪, 当朝传下口谕:“西北侯凌安之有大功与社稷,封为镇国公,望继续当好国之屏障,为显尊荣,圣旨届时送到安西去。”
  凌安之跪在地上不敢起来:“臣…侥幸打了几个胜仗,非臣之功,乃是因为社稷有福、陛下战略有方,臣救援来迟本应该有罪,…何功之有,我也只会打打杀杀不…不不会做官,不应封为国公,固不敢受。”
  言语竟有磕绊之意,紧张的朝板都掉在了地上,又手忙脚乱的捡了起来,朝堂之上有些人见状,看到边境武官确实没什么见识,绷不住的想要哂笑。
  金口玉言已经说了,当然还是受了,无论在朝堂上多熊包,在战场上确实战功无人能及。
  景阳帝常年炼丹服药,圣体已虚,而今随着凌冬的到来,大楚四处又开始流民四起——
  原因无他,国进民退,去年和金军一场战役,塘沽、长安、承德等几个城市毁于战火,百姓家中能被抢的已经悉被抢走,夏季万物生长,种植农作物,还能勉力维持,到了冬季,本来所收无几,可竟然还要上缴公粮,缴了租子之后户户没有余粮,又变成流民和匪患四处横行。
  因此八方奏报,尽是要钱要粮,可国库理哪来的银子,户部尚书王修最擅长拆东墙补西墙,也实在辗转腾挪不出来钱财了。
  景阳帝觉得这是他称帝以来最困难的一个冬天,本就有疾,而今更是无力应对,干脆把事情交给毓王处理,他早早退朝,要躲进深宫中。
  纵使只上朝了两个时辰,景阳帝也已经筋疲力尽,腰麻牵扯到脚也痛,从龙椅上站起来的时候,一个没站稳,差点摔下了御阶,幸亏内侍在旁边搀扶。
  当天在京所住的客栈便已经有其他官员拜访,凌安之假托出门,交给信得过的亲兵打理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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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毓王单独有请,在毓王府开了家宴,未来天子有请,凌安之也有准备,换了一身半新不旧的靛色棉袍,扎上腰带,带着两个随从便进了毓王府。
  毓王今日观察凌安之觉得他拘谨少言,一双眼睛可能是常年征战疲累,显得有些憔悴和黯然失色,和坊间传闻的凶神恶煞有些区别。
  不过武将和文官不同,文官经常动笔动脑,讲究的是和外人打交道,而武将经常是动刀动枪,讲究的是和敌人打交道。
  所以是不是能言善道的展现个人风采,和武将能不能打胜仗没关系,有些人个性本就奇怪,有才的人更有个性,天生有些怪癖也未可知。
  当政者,讲究的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不能要求尽善尽美,当然了,前提条件两个——为他所用、能够控制。
  毓王府好吃的东西不少,凌安之确实饿了,也不客气了,眼睛不自觉的盯着跳舞美人的美胸细腰,把眼前几个菜式点心吃了个遍。
  毓王心道果真是军中粗野之人,估计先前的军报奏章也是身边人代笔的,这样的人也倒好控制一些。
  凌安之觉得今天自己像个猴似的被众人围观了个遍,幸亏他脸皮厚演技好,要不还真累得慌。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堂上舞者琴师等人俱已经退去,凌安之觉得差不多了,手伏在椅靠上,准备起身告辞回客栈。
  却不想毓王先站了起来,垂首笑道:“我观镇国公年纪轻轻,威仪非凡,心下有爱才之意,愿常来常往,可乎?”凌安之慌忙一躬扫地,看样子生疏的像是山大王突然带上了乌纱帽:“毓王殿下哪里话,只不过我爹就是凌河王,我生下来便是四品,会胡乱的打点仗而已;我乡野粗人,只要殿下不嫌弃,殿下指哪打哪,刀山油锅也不推辞。”
  毓王哈哈大笑,觉得这人倒有点趣,他拍了拍手,从屏风后边转过一个少女,身材中等,遍体绫罗,也顶多十五六岁,脸庞粉红倒也娇憨可爱:“恩宁,镇国公征战过大楚的半壁河山,你为镇国公奉一杯茶吧?”
  凌安之觉得突然出来个少女有些奇怪,他没敢抬头,后退了两步双手接过茶杯一饮而尽,之后拱手道谢:“谢谢王爷,多谢姑娘。”
  毓王背着手,视线在凌安之身上逡巡打量了几圈,他听说过坊间凌安之关于男女之事上的传闻,此人确实有些粗鄙,怪不得凌河王多年来也不待见。
  和翼王泽王并肩作战多次,明察细查也没见什么交往,估计是那兄弟两个当年清高看不上。不过这样也好,能够顺顺当当的为他所用:“镇国公,听说你尚未娶妻?”
  凌安之心头一震,怪不得弄出个少女,果然在这里等他,他心下狂转,心道不知道弄什么世家女子往他怀里塞,实在不好推开要强人所难也别怪他狠毒,婚前死个少女太容易了,怪只怪女孩命不好。
  他不动声色的回答道:“王爷,常年征战,家里以前的妾们一年也打不了几个照面,没有娶妻。”
  毓王当然不用管凌安之身边女人们的喜怒哀乐:“镇国公,刚才的女孩若何?”
  凌安之心道怎么回答也不对:“臣粗陋,也不会怜香惜玉,看不出天仙和民女有多大区别。”
  毓王直接开门见山,他微微抬头仔细再打量了一下凌安之,虽然有些含胸缩背,膝盖好像也晃晃悠悠的站不直,不过长身窄腰;面相棱角分明,总皱着浓眉显得一脸凶相却也剑眉高鼻,怎么看五官长的也不错,如果相由心生,这一副好五官可不像是粗人所能拥有,难道是大智若愚?
  毓王心中一动:“本王见将军,一见如故,不仅想常来常往,还想亲上加亲,刚才的女孩是我亲妹,当今的长公主恩宁公主,今年年方十六,许给镇国公为妻,如何?”
  凌安之当即心下一惊,他瞬间愣了愣,心中电光火石的开始思索,毓王果然是下了血本,为了求得边疆重臣,竟然把恩宁公主献了出来。
  毓王如此说,估计也是景阳帝的意思。
  恩宁公主是长公主,娶了公主他还敢随随便便死个少女吗?当然不敢,公主别说香消玉殒,碰掉几根头发都可能是死罪。
  驸马这个称呼,听起来有点威风,可谁都知道,就是公主帐下的下人,君臣之分,存在的意义就是伺候好公主,家里家外,毫无尊严可言。
  娶了公主也不可能回得了安西了,要常驻京城,顶多遥领安西,毓王需要他的冲锋打仗的时候,再出去当一个出头鸟。
  他突然想到临行之前余情的谆谆嘱咐,说无论毓王说什么,千万也要一口答应,还说以后在太原等他。
  难道是余情已经猜到了吗?
  可能以后再相见,也只能是他借故出了京城,才能在太原私会了。可能几年才能见一次,比牛郎和织女还不如。
  娶妻得公主,平地买官府。
  他敢娶了公主之后还不曲意侍奉,像随便扔着杜秋心一样冷着吗?当然不敢,公主一个御状,当即便够他下天牢大狱。
  就算是他能忍着凑合过几年,可如果添了子女,他还能狠得下心来对孩子的母亲不管不顾,不要自己这张脸吗?
  天理人伦,应该不会。
  所以总不过是余情在太原等他几年见了他几面,之后也许会像他和梅绛雪一样,几年不见。
  余情对他,爱恋多年,当年不顾大户人家女子的矜持,对他眷恋纠缠,而今已经把他的名字刻在了骨头上,如果被横刀夺爱,还要听着他在京城娶妻生子,心里会如何呢?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到刘心隐过早斑白的头发。
  就算是娶了恩宁公主,难道许康乾就能忘了他大哥凌川的死因,全无芥蒂了吗?也只不过是听说他是私生子,和父兄关系不好,所以才暂时无视他们兄弟亲情吧?
  到时候想给公主换一个驸马,可能比给公主换一身衣服还简答些。
  毓王看他只是愣了一瞬,殊不知他心下已经百转千回,他当下双膝跪倒:“臣多谢殿下恩典,不过…”
  毓王一挑眼眉:“不过什么?”
  凌安之好像是下了挺大的决心,才说出口来了似的:“臣…没脸说。”
  毓王示意左右退下:“这回说吧。”
  凌安之一张脸通红,似怕被人听到似的左顾右盼,直接双膝跪倒道:“臣早年孟浪,经常夜御数女…为求持久,以药维持…,身边女子,多有…被蹂/躏死者,此事安西各省皆有耳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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