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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医女:背靠王爷好乘凉 (白饭饭)


  行啊,您可是个孝子。
  胡霁色在心里暗笑了一声。
  舌根和另一个患处分别紧急止血,其实也就收拾完了。
  至于于家儿媳妇现在跑了,也没人精心伺候老太太这些伤,就不是胡霁色关心的范畴了。
  胡丰年亲自开了药,这头收拾好了也就差不多天明了。
  吴大财和姜氏作为热心邻居,亲自送了胡家父女出去。
  “那小媳妇平时看着脾气也温顺,真不知道咋下得去这个手……”吴大财感慨。
  胡霁色道:“大家都是人,又不是菩萨。叔,我说句不合适的话,这事儿都怨那个孝子。若不是他拎不清,也不至于这样。”
  姜氏还没说话呢。
  吴大财讶然道:“他孝顺是顶有名的,咋听你说的,倒像是他害了他娘。”
  “咋就不是呢,年前就跟他说了,他娘这个毛病要糙养,结果他倒觉得我害了他娘似的。得这病就是他害的。再则,他家那老太太生的那个毛病,您觉得好伺候吗?”
  吴大财是没看见,不过也听他婆娘说了的。就那阵仗,亲闺女都不想伺候,别说是儿媳妇了。
  “儿媳妇伺候婆婆妈,去哪儿都是天经地义的。”他道。
  胡霁色笑了笑,道:“既然要人伺候,就该对人客气些。做汉子的,让儿媳妇有了这么大的怨气,还敢让儿媳妇天天伺候婆婆妈。”
  吴大财还想说啥呢。
  姜氏就呸了一声,道:“你少在这胡咧咧,那老太太就是个疯子,孙子都让她打死三四个,要是我,我都忍不到这时候再动手。”
  吴大财就不敢吭声了。
  胡丰年看了胡霁色一眼,道:“小孩子家家的别乱说话。”
  胡霁色笑了笑,道:“是。”
  虽说是小小的训斥了一声,但谁也听得出来他没往心里去。
  其实她还蛮喜欢胡丰年的脾气的。胡丰年平时不大喜欢表达,但他的三观很正,也从来不会像一般父母一样阻止胡霁色表达自己的想法。
  村里的人好八卦,尤其是现在还没有开始春耕。
  于家老婆婆被儿媳妇剪掉了舌头的事情,很快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遍了全村。
  这个时代虽然落后,但喜欢唠舌根的都是妇道人家,一面倒的认为这是老太婆遭了报应。
  甚至,为了听八卦,每天都有很多人到胡家来转悠。
  胡霁色倒是充分利用了这种情况,一边说八卦,一边宣传上门看诊,还一边推销她自己做的敷脸膏。
  她那敷脸膏不管是自用,还是给胡秀秀用来治面疮,感觉都还不错。
  村里也有不少人知道她把胡秀秀的面颊给治好了,也都乐意买上一盒。
  现在虽然已经算是春天,但依然春寒料峭。
  之所以现在才做出来,也是因为之前她脸上一直有伤不能用。
  猪油粗糖都不算便宜,但因为熬制成膏以后,一盒不过几厘米见方就可以用许久,所以成本也不算高。
  胡霁色的定价是两百个大钱一盒,利润还算可以。
  虽说她没打算在村里推广,但借着老于家的八卦东风,几天竟也卖出去了十几盒。
  眼看着还有半个来月就要春耕,家里的田地也规划得差不多了,新房子工程也很顺利。
  也就是江月白和胡霁色眼馋很久的新浴房。
  至于围墙和新卧室,便只能等到忙完第一波春耕以后了。
  这天江月白从城里回来,就直接找到了胡霁色。
  “你那个敷脸膏,我带去的样,问了几个铺子都说还不错,你这价钱也便宜,说是愿意进一些。”
  胡霁色听了很是欢喜,道:“几家铺子愿意进?”
  “只定了两家说是过两天来瞧瞧”,他笑道,“我也没敢多谈,怕你做不过来。对了,你这玩意儿我给你起了个新名字,叫凝脂膏。”
  胡霁色想了想,道:“确实是凝脂。”
  主材料里有猪油嘛。
  不过,他这么一说,胡霁色倒是想起来了,这产品估摸还得包装一下。
  “我在想是做木盒子划算好看,还是做瓷盒子。”
  “做木盒子吧”,江月白道,“村里鲁木匠手艺也还算不错,做些精细的也做的出来。若是瓷盒子的话,便宜的大多也糙。”
  胡霁色想了想,道:“那行,我回头去找那木匠谈谈。”
  江月白笑道:“过两天人来了,你这要是谈下来了,可得请我喝酒。”
  “喝,可劲儿喝,要多少有多少,让我娘给你炸酥肉。”
  两人正说笑,小茂林就跑进来说是有病人来了。
  胡霁色连忙站了起来,寻思着今儿好不容易闲着些,胡丰年也在家督工呢。
  结果外头进来的却是老熟人姜氏,也就是于孝子家的邻居,这几天常常腻在胡霁色这里的。
  她搓着手道:“丫头,你能接生不?”
  那是老本行啊!
  但胡霁色还是稳住了,道:“找不到稳婆吗?”
  姜氏道:“生得突然,一时半会儿倒不知道去哪儿找。你这儿我倒是知道你一直在的,所以就先来看看。”
  瞧瞧,这就是在家坐诊的好处啊!
  
  
第一百一十三章 可以自立
  
  去接生的路上,姜氏给胡霁色透露了一个惊天大八卦。
  “我听说周氏娘家把她逮住了,已经送到官府了。”
  胡霁色惊了惊:“啥?娘家?”
  “可不是,那样的娘家也真是叫人心寒。把闺女卖过来做牛做马也就罢了,竟忍心送闺女去送死。”
  胡霁色更惊讶了:“为啥要回娘家啊,她又不是不知道她娘家人都啥样。”
  “不回娘家能去哪儿啊”,姜氏叹气,道,“姑娘家家的。”
  在大家的观念里,周氏这辈子是毁了。
  婆家恨她恨得要死,娘家又容不下她,在这个时代,女子走到这份上,就该死了。
  胡霁色想了想,最终无奈道:“若不是她娘家那个样子,和离了回娘家去也不是不行。”
  这个时代的律法其实对女性是相对宽容的,虽说不支持和离下堂,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女性权益。
  比如,若是日子实在过不下去和离了,夫家不得侵占女方嫁妆,必须让女方把嫁妆悉数带回去,少了一个子儿都要问责。
  还有,女方带着嫁妆回到娘家以后,并不止于让人人唾弃,甚至家庭地位还是比较高的。简单地说,就是回去做姑奶奶,当家嫂子在管家上也多与姑奶奶商量。
  不过这也都是理论上的。
  像周氏这种情况……
  “这辈子是毁了啊。”姜氏叹道。
  胡霁色想了想,道:“不一定呢,说不定靠自己立起来了。”
  事实上,后来周氏确实靠自己立起来了。
  她被判了坐监三年。
  伤害婆婆在这个时代是重罪,不过她好像在被收监的时候得到了高人的指点,自己在衙门据理力争。
  当时甚至胡霁色都被叫到堂上去作证了……
  最终因为她婆婆有谋害后嗣的罪名,所以周氏得以轻判。
  从牢里出来以后,她改名换姓卖身进了一个大户人家去做婆子妈。
  因为照顾那家老太太重病到痊愈,成了老太太跟前儿的大红人。
  后来,那家儿子考上了官,开始发迹,她的地位也开始水涨船高。
  周氏后来一生未嫁,但到底还是没有像一条咸鱼一样死去,甚至可以说比村里大多数人都过的好。
  不过这也都是后话了。
  当下,胡霁色跟着姜氏去给她妯娌接生。
  她夫家一共三个兄弟,没有分家,妯娌三个平时关系也还算不错,最近都爱往胡家跑。
  见她领了胡霁色回来,她婆婆余氏有些诧异和不满……
  胡霁色太年轻了。
  姜氏解释道:“稳婆也不知道上哪儿找去。我寻思着霁色丫头也行的。”
  她心里想的却是先前胡霁色在村头陈家给那家儿媳妇接生的事儿。
  人都伤成那样了,她还能把孩子弄出来,确实是很有本事了。
  不过那家的孩子没了,所以她就没敢提。
  余氏努了努嘴,道:“去看看吧。”
  胡霁色一点儿也不介意患者家属的质疑。她的专业素养非常高。
  “什么时候破水的?”胡霁色一边挽起袖子,一边道。
  余氏道:“约莫有个把时辰了。”
  胡霁色道:“行,我去看看。”
  她走进产房,见产妇的状态还好。
  “第几胎了?”她温声笑道。
  产妇姓曾,见她年轻,原本有些紧张,但见她笑容温,眼神镇定,便也渐渐放松下来。
  “第三胎。”曾氏小声道。
  “那应该很快”,胡霁色检查了一下宫口,笑道,“趁现在还有力气,吃点吧?”
  曾氏点了点头。
  胡霁色给她检查宫口的时候她感觉有点怪怪的,但并未十分不适。
  只不过她生头几胎的时候,若是还没开始生,稳婆大多都管自己和人说话了。
  这家姑娘十分耐心,而且更加重视她,让她觉得疼痛都缓和了些。
  她已经是第三胎了,宫口开得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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