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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医女:背靠王爷好乘凉 (白饭饭)


  当天下午,江月白就从城里回来,把契子交给了胡家父女。
  胡丰年和胡霁色商量过,他第二天就去找村长,让村长帮着张罗起新房。平时他就去新房那边张罗,村里人有个病啊痛的,就先交给胡霁色。
  于是原本已经平静下来的胡家村,因为这件事,又炸开了锅。
  人人都道胡家大房在分家的第二天就发了财,马上就要起新屋。而胡霁色去给人看病的时候,人家问她,她也会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地解释。
  胡家,孙氏和李氏自然不甘心的,在家里闹了好几天。
  但无奈那父女俩早出晚归,而且每天出门的时候都会把兰氏母子俩领出去,安置在村长家或是隔壁王婶家做客。
  其实他们这个理由很牵强,谁知道你这钱是分家前还是分家后挣的?
  但大房咬死了就这么说,孙氏没有证据,又总是逮不到人,也只能自己闹腾了。
  起初胡霁色还不觉得,可这真分了家以后,行动上还真是比以前自由了不少。
  基本上只要他们愿意,那孙氏基本上就管不到他们头上来。
  新房的事,胡丰年一肩挑了,那段时间他几乎天天和来帮忙的江月白泡在一起。
  在胡霁色看来,江月白就相当于是他们家的设计师一类的角色吧。
  不过这新房工程如火如荼,另一件事却渐渐为难起来。
  在村里,起新房这种事,一般都是在村里找愿意帮忙的青壮劳力。而胡家想在过年前完成住宅区的建设,工程吃紧,所以请的人也多。
  工钱是早就算好了的,关键是还得管一顿饭。
  这平日里,大房四口人都是去王婶家买饭吃,自家还没得灶台。
  就管这一顿饭,也包给了王婶做。虽说也给钱,但确实太麻烦人家了。
  胡霁色看兰氏的状态好像还可以,就和胡丰年商量,不如就在工地上搭灶,让兰氏掌勺,王婶去给搭手。
  “……而且也不好总吃王婶家的粮食,还是得自己再买一些。”她道。
  王婶家侍弄着二十亩田地,家里人口少,算是存粮比较多的了。但也不能就逮着人家吃啊。
  胡丰年道:“买粮食不成问题。但你娘那,你看看能不能说得通?”
  胡霁色笑道:“我试试。”
  于是第二天,她就带着有些局促的兰氏到了王婶家。
  王婶家有两口大灶,自从接了给胡家工人做饭的活,几乎有半天都是不熄火的。
  见胡霁色带着兰氏过来,她觉得奇怪,笑道:“哟,茂林娘咋来呢?这眼瞅着气色倒是好了些。”
  胡霁色就把搭灶台的事情说了,诚恳地道:“这些天倒是累着婶子了。不知道婶子觉得怎么样,能不能给我娘搭把手。”
  王婶赶紧道:“那敢情好啊。如今这大冷的天,从婶子家做了端过去,也不如就在工地上做,让大伙儿也能吃口热乎的。”
  虽说胡家吃她家的粮食,但总是给钱的,而且烧了的柴火也会给她补齐。
  在她看来,粮食和银子都是一回事,她也没在粮食的价钱上占胡家的便宜。
  因此,听胡霁色这样说,她也没觉得有什么。
  就是……
  她有些担心地看着兰氏,道:“茂林娘能行吗?”
  兰氏本就有些局促,被她一看,又退后了一步。
  但她一退后,背就挨到了身后的胡霁色。她扭过头,就见女儿含笑看着她,那眸子里非常温和,又充满鼓励。
  “我,我行的……”她小声道。
  王婶看她这样,心里也是又诧异又高兴,道:“好好好!这么多年了,你倒是突然就好了!可见你们家的日子也是有盼头的了!”
  于是胡霁色就领着兰氏和王婶一块儿去了工地。
  那边,胡丰年一早就让砌灶,此时已经砌好了的。
  江月白也在,一边看着工人干活,见她们过来,远远地就冲她们笑了笑。
  胡霁色也含笑点头。
  她对兰氏道:“娘,您看做些啥?今天手头上东西不多,有些土豆和杂米。”
  “那,那就蒸一锅杂米饭。”兰氏小声道。
  说着,她就利落地挽起袖子,走向了那两口搭好的灶台。
  胡丰年和胡霁色一直眼不错地盯着她。
  兰氏的步子还有些颤颤巍巍的,不过是走到灶台那,可能也就三米的距离。
  但对于所有人来说,这短短的三米大概都意义非凡。
  从她亲自动手,把火升起来的那一刻,胡霁色知道,兰氏,新生了。
  
  
第七十七章 向着娘说话
  
  兰氏确实心灵手巧,她那两锅饭蒸出来,胡霁色总算明白了别人说的,同样的东西,经了她的手做出来就会不一样。
  胡霁色自认也是个会做饭的人,但她习惯了现代的那种做法,大手大脚地放油,做出来的东西自然香。
  但兰氏做饭不一样,一筐土豆,一筐杂米,她只用一点点猪油,蒸出来两大锅饭,竟然就香得让人不可自拔。
  胡霁色研究过,她把火候和水分都控制得极好,蒸出来的杂米饭因为吸饱了水分而粒粒饱满,竟然一点都不比大米饭逊色。再加上蒸到后来,锅底微微有了些锅巴,更是增色。
  等出锅的时候,在附近做工的人已经自发自动地围了过来,对着那一锅饭开始流口水。
  兰氏揭了盖子,把蒸得绵软的土豆全都打碎,拌进饭里,再拌入自家酿的黄豆酱油,那一锅,比胡霁色大手大脚做出来的猪油拌饭都不差了。
  “兰嫂子这手艺,整个村子里也是没谁了!”
  众人一边吃一边夸赞道。
  兰氏有点害羞,躲在胡霁色身后,低着头不敢抬。
  胡丰年看着她,眸中有一丝不明显的笑意思。
  他道:“这大冷的天让大伙儿来干活,我心里也过意不去。从明儿起再让大伙儿吃些好的吧。”
  胡霁色琢磨着,就对兰氏道:“娘,您会不会烧下水?”
  兰氏愣愣的,道:“猪心血肠会烧。”
  古代农村因为节俭,猪下水也是不扔的,但做的方法有限,其中猪心最受欢迎,其次是猪血,再是大肠。其他的,像是猪肺和猪肝之类的,做的人其实也不多,因此也不大好卖。
  “明儿去多买些猪肺和猪大骨,咱们做肺片和猪骨头汤吧。”胡霁色道。
  兰氏认真地听了,道:“你,你教我,我就会做。”
  胡霁色前世就嘴馋,不但自己会做,也是个妥妥的活菜谱。夫妻肺片的菜谱那是倒背如流,虽说现在条件有限,可能缺些材料,但她相信兰氏能做出好的来。
  兰氏这个人或许胆小怯懦,可做事却是极为认真的,无论是针线活还是做饭的手艺,她都比别人精细些。这就是非常典型的心灵手巧类型的人。
  胡霁色跟她说了以后,她就自己放在心里琢磨,琢磨好了,她倒比胡霁色更上心。
  隔天一早天还没亮,胡霁色还躺在床上抻懒筋,结果兰氏倒已经开始催促她了。
  “囡,快起来,要去买猪肺了。好肉都要赶早,不然就叫人给买了。”
  胡霁色有些哭笑不得,道:“娘,猪肺那是没人要的东西,不会那么早卖完的。”
  兰氏嘟嘟囔囔地道:“我,我这不是怕被人抢了么。”
  胡霁色只得起了身。
  她现在对兰氏,有点像对小孩子。眼下见兰氏兴趣浓厚,她自然要全盘满足,这也是给兰氏治疗的一种方法。
  而从兰氏的角度,她觉得烧饭这件事能帮上女儿的忙,她就格外热情些。
  胡霁色收拾洗漱好了之后,将头发随意梳了个辫子垂在脑后,等走到外头,胡丰年才起了身。
  “咋那么早?”胡丰年问道。
  “娘让我领她去买猪肺。”胡霁色笑道。
  胡丰年闻言也笑了起来,道:“行,不过别出村子。昨个儿和村口的钱屠户都说好了,猪肺和猪骨头都给咱留着。”
  “嗨,我就说不用起这么早,娘非说是怕被人抢了。”
  胡丰年抬头见兰氏出来,立刻就道:“你娘说的对,还是要早些去才好,谁知道钱屠户会不会改主意?”
  他原本就是个极严肃的人,自己这话说完也觉得有点站不住脚。
  于是他沉默了一会儿,又补充道:“你昨天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了猪肺怎么烧,保不齐今儿就有人要抢着买了。”
  胡霁色原本还没怎么呢,听他这么说,干脆不客气地笑出了声。
  好在兰氏还傻傻的,竟愣是什么也没听出来。
  等胡霁色领着兰氏出了门,就看到孙氏又早早地起来喂猪了。
  临年关的猪都要贴膘,天黑的时候也要喂好几道。
  平时他们屋里都是胡丰年夜里起来,轮到正屋的时候,都是孙氏。
  那也没办法,胡丰文早就跑回了县城去享福,胡宝珠早就被她娇养坏了,老胡头年纪又大了。孙氏只能苦哈哈地自己上了。
  她也听见了大房传来的笑声,此时见她们母女俩出来,就恶狠狠地瞪了她们一眼。
  “丧良心的赔钱货,扫把星,没分家就藏了几十两银子的私房钱,不孝敬老的,让我们老两口做牛做马。你们这么不孝,以后要遭雷劈,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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