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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医女:背靠王爷好乘凉 (白饭饭)


  “那个小子,是什么辈分啊?”胡麦田问。
  “是我侄子辈儿,不过年岁也够了”,李氏剁着蒜,一边努了努嘴,道,“那家人不缺吃穿,平时家里也不用女眷干活,也算是苦日子已经熬出来了。想着娶个识文断字的媳妇,能教教孩子。”
  “这样啊,难怪你要做这个媒。”胡麦田笑道。
  “可不是,我就寻思着娘把你小姑当眼珠子疼,她平时也不大会干活,正好又识字。这两家,应该合适才对。”
  说着她又嘟囔了一声,道:“你姑模样是不错的,我也没想到重阳那孩子竟然看不上。”
  胡麦田笑道:“那孩子瞧着是有主意的。”
  她心里却暗暗想着,原来是想找个识文断字的媳妇,难怪突然又看上了霁色丫头。
  就胡宝珠那个样,模样是周正,也确实是识字儿,可一张嘴说话,比那不识字的都不如。
  娶妻这档子事儿,端看人家求的是什么。那家人求的是一个有才的媳妇,能教好孩子的,那便不大在意容貌了。只乍这么看一眼,懂医识字,稳重大方的霁色丫头,确实比胡宝珠要强的多。
  她俩在这说着,胡霁色刚匆匆提了药箱回了大房。
  胡丰年正和兰氏说话,看那样子,应该是在开导兰氏。
  见她回来了,胡丰年就道:“招呼这么多人,你三婶和你姐怕忙不过来,你看也去搭把手。”
  胡霁色万分不情愿,她更愿意观察一下兰氏的情况。
  然而胡丰年道:“以前的事只当过去了,这顿散伙饭,得好好的。”
  行叭,听说是散伙饭,胡霁色又站了起来。
  她看了兰氏一会儿,兰氏只是低着头,看不出情绪。
  胡霁色想着也不用急这一会儿,便先又把衣服披上,出了门去。
  院子里,那李重阳正带着茂林玩一种扔石子儿的小游戏,看起来挺和谐的。
  小茂林看到胡霁色,立刻欢呼了一声:“姐!”
  说着,就张开双手扑进了胡霁色怀里。
  胡霁色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又捏捏他的脸。
  这几天家里都乱,小茂林寄养的时间多,可除了偶尔让他受些惊吓,倒是吃好睡好。这人看起来竟然还精神了不少,脸色也红润了许多。
  “姐,重阳哥哥好厉害!他教我们玩用石子儿叠罗汉,然后把上头的打下来……”
  胡霁色笑眯眯地听着他说,然后道:“哟,我们茂林这两天,说话又利落了不少呢。”
  反观李重阳,那黑黑的脸皮却微微发红,看样子仿佛是因为自己玩这种小孩的游戏而有些不好意思。
  胡霁色哄茂林:“你去跟哥哥再玩儿会,姐去给你做好吃的。”
  “好嘞!”茂林高兴地答应了一声,就冲李重阳跑了去。
  胡霁色心情也不错,一边挽袖子就一边进了厨房。
  结果刚进去就听到胡麦田和李氏在八卦孙氏……
  “气呼呼地躲着不肯出来吃饭呢”,胡麦田道,“不过我觉得也是因为今天丢了人罢。”
  李氏道:“那我老娘也没冤枉她。一般人家凑合过日子是没啥,可若是正经掰扯的,都是拿填房当小的。”
  她正说着,突然扭头看到胡霁色,顿时那脸就笑得像朵花似的,道:“哟,丫头回来了!”
  胡霁色倒是被她这种反常的热情给惊得愣了愣。
  李氏上下打量她,好像今天才开始正眼看她,一边看还一边夸,道:“都说你小姑长得好,其实咱们霁色丫头也不差啊,条也顺盘也亮的,再长长,保管压过你小姑去!”
  
  
第七十四章 你过的苦
  
  就李氏这个态度,除非人是瞎子,否则都能看得出来她心里肯定打着什么小九九。
  但胡霁色动了动嘴,啥也没说,径自走到胡麦田身边去帮忙。
  胡麦田有些揶揄地看了她一眼,但看到她脸上只有厌烦之色时,又心里有了数。
  因是在自己家里,胡霁色不像在江家那样肆无忌惮,而是很小心地藏了拙。
  她光给胡麦田和李氏打下手,没有自己动手做什么菜。
  明明是顿散伙饭,可因为李家带来的这半扇猪,硬生生地就做出了年夜饭的感觉。
  这个时代民间对猪肉的处理方法和现代相比略单调些。大多数人家的日常都难沾荤腥,好不容易做一次,那必须要把分量做到回本才行。
  比如在这边农村,最常见的就是杀猪菜,炖粉条,这在家家户户都大菜。
  胡麦田亲自掌的勺做的猪肉炖粉条,那酸汤的味儿,饶是胡霁色回来之前先垫了肚子,闻着都有些口齿生津。
  一边做饭,她们又聊起了兰氏当年的手艺。
  “你娘那双手也不知道是咋长的,就寻常的野菜窝窝,经了她的手做出来都不一样”,李氏有些向往地道,“还有山里的菇子,她做的也特别鲜,一顿饭吃下来就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胡麦田笑道:“是啊,我以前也最爱吃我娘做饭了。”
  可惜后来兰氏长期处于六神无主的状态,根本下不得厨。
  等猪肉炖粉条出了锅,好家伙,那可是满满的两大盆!
  里头洗饱了汤汁的粉条看起来油光水滑,配上新鲜的圆白菜,腌制过的酸菜,和埋在汤底下隐约可见的五花肉。就这道菜,光用汤都能下三碗饭!
  胡霁色要去端,李氏连忙拦住了她。
  “你咋端得动?去喊你重阳哥哥来。”李氏笑道。
  胡霁色的嘴角就扯了扯。什么重阳哥哥,少特么套近乎,他们根本不熟!
  她直接走到厨房门口,冲着还在院子里陪茂林玩石头的李重阳道:“李家小哥,你姑姑让你来帮忙端菜!”
  “诶……好!”
  李重阳原本也一直注意厨房那头的动静,此时听她喊,连忙跑了过来,结果和胡霁色擦肩而过的时候,眼角正好看到她白皙剔透的耳珠子。
  霁色的脸确实是惨不忍睹,像这样一副尊荣,村子里的人其实也看习惯了,并不觉得有什么。
  然而一窥见她那耳珠子,分明是最秀丽的模样。
  或许是对比太过强烈,又或是因为这种被原本不引人注意的事情被他给发现了,便让他的心跳分外厉害厉害些。
  他在家素来被称赞成老成持重,也确实是个有主意的。
  自打他进了胡家的大门,第一眼就没看上胡宝珠。
  后来见着这个丫头,他也确实开始主动暗暗地开始观察人家。
  没想到这一观察,非但没有让他看出什么究竟来,反而让他自己有些乱了分寸。
  “哟,这孩子怎么了,脸红得跟什么似的。”李氏调笑道,一边拿眼睛看胡霁色。
  她其实心里也犯嘀咕。因为她自己吧,其实是有点看不起这个丫头的。
  “许是刚才玩得太用力了,给热的。”
  李重阳胡乱应了,端了菜就匆匆出去了,实在不敢再留在厨房。
  胡霁色有点烦李氏的目光,便道:“我看都忙得差不多了,去瞧瞧娘。”
  说着,她就从厨房退了出去。
  李氏吃吃地笑,道:“哟,这丫头是不是害羞了?”
  “说媒保障闲惹气,三婶,你还是悠着点吧。”
  刚刚还和李氏谈笑风生的胡麦田突然冷冷道。
  就那有些警告的口气,倒弄得李氏都愣了愣。
  虽然没有抬到明面上来,胡霁色以实际行动证实了自己对这种相亲暗涌的反感。当天晚上她都没出去吃晚饭,只自己留在屋里陪兰氏在炕桌上吃饭。
  兰氏前几天发了威,但现在吧,人看起来又木了回去。
  别得不说,就看她吃饭,别人用筷子是夹东西吃,她那简直就是“戳”,每次戳上来一两粒,然后塞进嘴里。
  胡霁色尽量不让自己去注意她,只做寻常聊天那般,道:“娘,咱们可是分家了。我在外头看上一块地,想买下来建房子。”
  这话一说,兰氏那眼泪又扑簌扑簌地掉,看样子是连饭也吃不下了。
  得,心里还惦记着二爷呢。
  要分家已经是她心头大恸,这还要从老胡家的宅子搬出去啊,那不是离二爷越来越远了,她和胡丰年不是越来越像夫妻了?
  胡霁色只当没有看见,依然低头扒饭,一边道:“我都想好了,先做两间大屋,爹和茂林住一间,我和娘住一间。院子里盘一盘,养些鸡鸭也种些药。咱们家的瓦罐子里,得天天炖着骨头汤才好,茂林已经比同龄孩子矮小太多了,多喝汤喝,好窜窜个儿……”
  她正说着,突然听见对面兰氏颤颤巍巍的,用极小的声音说了一句……
  “那…… 你呢?”
  胡霁色一愣,不可置信地盯着兰氏:“娘?”
  “你…… 也瘦”,兰氏低下头,小小声道,“累……过的,苦…… ”
  “啪”的一声,胡霁色手里的筷子也掉了下去,连身子也扶着炕桌直了起来。
  她隔着炕桌抓住兰氏的手,道:“娘?您知道事儿了?”
  兰氏依然低着头,突然就嘤嘤地哭了起来。
  “娘……没用。”她一边哭一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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