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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春色 (遥舟无据)


  “其实......”崔演似要说什么,却被崔奉截住了话头。
  “兰音,不管如何,爹爹希望你能答应,毕竟如今的你并非一个人。”
  薛氏一族怕是已悉数倾覆,上百年的薛姓,也许就还剩阿蒙这么一个独苗,爹爹疼惜女儿不至于伤了絮絮的性命。
  可阿蒙,却是不一定了。
  “爹爹听闻你为薛辞生了一个孩子。”
  絮絮惊愕地抬头看崔奉,他目色复杂,带了些威胁的意味。
  从前他可以狠心断了父女情,如今自然也可以狠心做些别的,比如掐断阿蒙的脖子。
  他们母子俩的命不过是砂石地里的草芥,有心人稍稍一折,便是身首异处。
  她可以,阿蒙不可以。
  “若你非要阿蒙的命,你们同样也得不到我的。”絮絮的鬓边一直簪了根银钗,那是薛辞临临行前赠予她的。
  倘若有一日万不得已,可用此钗保全名节。
  絮絮手快,一把取下鬓边的银钗,就抵在喉口,细皮嫩肉的世家小姐的喉咙,不比那些粗人,只消稍稍用力,这世上就会多一个香消玉殒的亡魂。
  “我说到做到!”说罢似乎是怕崔奉不信,又深了半寸,脖颈间依稀有血迹渗出,开始不过一点轻微血色,血从指上滴落,染红了襟前一片。
  异样绚烂。
  絮絮忽然想起薛辞曾带她去瞧的那片山茶花。
  可是崔奉并无动作。
  倒是崔演喊得撕心裂肺,连额角的青筋都爆了出来。
  哥哥说的没错,这世上,唯剩他们相依为命了。
  “兰音!”
  可意识不听自个儿的,一腔心意地就要向地上倒去。
  絮絮觉着,自个儿若是就这么死了,倒也怪好的,省得再受世上的各种磋磨,她好苦啊,她好痛啊,她恨不得钻进薛辞的坟墓里,牵着他的手,就这么相依相偎的,一块儿去那佛经里说的西方极乐世界。
  谁叫这世间这么苦。
  “阿辞,我痛。”


第5章 崔氏
  “你是谁?”
  鸦青色纱帐,顶层是望不尽的海棠花雕,絮絮摸了摸枕侧,不再是她素日睡的硌应枕席,而是质地柔软的绸缎。
  她自小在绫罗堆中长大。
  而今终又是回到绫罗中了。
  “你是谁?”絮絮又问了一遍,正要起身,脖子却是火辣辣得疼,她摸了摸,只摸到一手的纱布。
  扫洒的侍女回过身,福了福身,眉眼低垂:“奴婢翠屏,昨日大小姐撞翻的铜盆,正是奴婢端着的。”她作势欲跪下,似是要赔罪。
  “不必了,出去吧,我这里不需要人伺候。”絮絮声音冷漠。
  崔氏,亦或是崔氏的人,她都不想沾。
  “我是劳碌惯了的乡野妇人,告诉你家主子,要么放了我,要么杀了我,我同我儿子都不会落在他手里。”
  她受够了被摆布。
  如今连一声爹爹也不肯叫了。
  “等等。”
  翠屏正要出门,不妨被叫住了。
  絮絮问她:“你可认得一个叫彩屏的婢女。”
  翠屏,彩屏,不过一字之差。
  彩屏是原先侍奉絮絮的婢女,后来又陪着她嫁到薛家。可后来絮絮被爹爹诓回家,连带着彩屏和她两个人皆被爹爹锁在绣楼中。
  再后来,絮絮同薛辞去了扬州,而彩屏,就一直留在崔家。
  翠屏顿了顿,原本利落的动作忽然变得迟缓下来,而后道:“彩屏是奴婢的妹妹。”
  “她还好吗?”絮絮的声音再不像原来那样冷漠。
  翠屏轻声回絮絮:“她死了。”
  相对无言。
  翠屏阖上门,“哐”得一声似乎全然砸在了絮絮心上。
  物是人非事事休。
  才不过三年啊,竟什么都变了。
  絮絮抱着被角,屋里清冷异常,桌子上搁了今晨才烧好的热茶,屋里一切老旧的物什一早都给换了去,就连她从前在床边帐子上挂的香包红结也被拆了。
  看起来爹爹是打定主意要叫她忘却前尘了。
  昨夜梦里薛辞的影像比以往何时都要清晰,絮絮又抬手摸自己脖颈上的伤口,然后顺着伤口往鬓边去,什么也没有。
  爹爹把头上的钗拿走了。
  旧日的梳妆台上也干净异常,絮絮走过去,挨个打开,发现里头俱是空空如也,匣子里不过还剩几枚海棠绒花。
  她比着鬓边,露出一个惨淡的笑,手指自额角再到唇畔,耳边忽响起薛辞的话来。
  “我家絮絮,真是花容月貌。”
  絮絮赤着脚,又失魂落魄地游移到茶桌旁,茶水壶里还冒着滚滚的热气,一下氤氲,一下袅娜。
  她缓慢地伸手,触了一下,滚烫的,烫得灼人,又缩回来。
  不晓得用碎瓷片扎进脖颈里,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咯咯咯......”那样清脆的,孩童的笑声,澄澈到根本不沾染一点世俗气。
  絮絮恍然回过神来,眉头紧皱,手指离壶口不过一寸远,只消再一点时间,她便能将这茶壶砸得粉碎,然后将碎瓷片割破自己的喉咙。
  万幸她未如此做。
  她还有阿蒙,她还不可以死。
  “薛辞,你会不会怪我很懦弱。”舍不得死,舍不得离开阿蒙。
  絮絮推开门,崔恕跟在阿蒙后头追着他生怕他摔着,哥哥摇着轮椅慢慢的跟在后面,絮絮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伤口,忽得隐在门后。
  若是阿蒙见她受伤,会难过的。
  “你娘为何叫你阿蒙?”哥哥问他。
  阿蒙挺着小胸脯,雄赳赳气昂昂的反问:“那你为什么坐在椅子上?”
  一个不太合时宜的发问。阿蒙素来天不怕地不怕,天字第一号混世小魔王,自然不懂得看人眼色这一说。
  絮絮扒紧了门框,哥哥对外人一向冷若冰霜,不爱搭理,不晓得会不会拂袖走人。
  “我啊。”未见愠怒,哥哥挥手招来阿蒙:“你过来,我说与你听。”
  阿蒙想听故事,便乖巧地过去,顺势趴在了哥哥膝头。
  崔恕要阻止:“大公子,您的腿。”想来哥哥的腿吃不了重力,是以崔恕才如此紧张。
  哥哥摆了摆手,话里有一点笑意:“不碍事,他那样小。”
  “同我家妹妹小时候一样的顽皮。”哥哥伸手去抚阿蒙的头发,前些日子絮絮才刚给阿蒙剃过头,只余中间一个小揪揪,用红头绳绑着,莲花童子一样的可爱。
  阿蒙眨着眼睛,目光里满是疑惑。
  “你妹妹是谁?我觉得你好熟悉,很像我娘。”他天性就是一个好奇的孩子,遇见什么想知道的总是不遗余力的刨根究底。
  哥哥只是一笑:“我妹妹,是我在这世上最珍视的人,她与我相依为命。”
  纵有广厦千万间,却仍是无处可栖,所以有一个可以相依为命的人,便显得那样弥足珍贵。
  絮絮抠门缝的手越发用力了,生生抠下一块木屑了,沾了一指甲的木屑灰,然后拍在裙摆上。
  “我与她,原本该为一体。”哥哥取下锥帽,崔恕惊呼:“大公子当心受风!”
  他已是孱弱至极,只一双眼睛还生得明亮,那双眼睛同絮絮一样,可又有说不出的不同之处。絮絮的眼睛干净、纯澈,而他的,更像是饱经了沧桑的老人家的眼。
  只是轮廓一样。
  阿蒙惊叹:“你为何同我娘生的一模一样!你是变戏法的吗?”
  哥哥摇了摇头:“我不是变戏法的,我是你舅舅。”
  “我方才说,我同你娘本该是一个人,你记不记得?”
  阿蒙狂点头。
  “后来那原本的一个人分别变成了你娘和我,我们在一个娘胎里长大,从很小很小的,一个虚无的存在,长成两个小婴儿,我们共用一个窝,吃喝拉撒全在一处,你娘不高兴了,我也会难过,你娘开心了,我更会欢喜。”
  “可是后来,那仅供一个人的养分全给了你娘,我在娘胎里受了损,从生下来变很虚弱。”
  这还是絮絮头一回听见哥哥如此自述。
  胎里带来的毛病,举世无医,大夫说他们只能治病,却治不了命。
  爹爹曾说过一个人的命从胎里就已经定好了,就像他决定不了娘亲的生死,更也决定不了哥哥的生死。
  “那你恨我娘吗?”阿蒙天真地发问。
  哥哥笑了,然后认真地看着阿蒙的双眼:“我恨啊。”
  “可是我更爱她。”
  阿蒙摇了摇头,小脸皱得苦瓜一样:“虽然娘对我很好,我也很爱我娘,可是这事她做的确实不是很地道。我以前跟着二虎哥爬那些学子们的课堂窗户时,曾听书塾的先生教育他们,好孩子不可以抢别人东西,娘抢了你的东西害你变得如此,她好坏啊!我决定替你讨一讨公道,嗯,那就......三天不理娘,你觉得可以吗?”
  他似是认真再考虑,而后又苦着一张脸,委屈巴巴地看着哥哥:“三天是不是有些太久了,我一天都没瞧见娘亲了,减了一天行不行?”
  哥哥哈哈笑起来:“我没有说这是你娘的错啊,你娘也是身不由己,说白了,就是我抢不过她罢了,你啊,跟你娘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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