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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春色 (遥舟无据)


  “我并非为薛辞来,而是为了大小姐。”这话说得莫名其妙。
  崔家寻她做什么,她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早已出嫁了的女儿,就连姓氏都已冠上了薛姓,除非他们想要——斩草除根。
  絮絮的手更抖了。
  “若是要阿蒙,且先杀了我!”她视死如归般闭上双眼,羽睫轻轻颤抖,就连崔恕这样的粗人都无法不动容。
  母亲护着孩子,是天性。
  崔恕单手搭在剑鞘上,将絮絮扶正,而后与他身后卫队皆单膝跪下。
  “都不是,属下是来迎大小姐回家。”
  回清河崔氏。
  而后天边炸出一道惊雷,半壁亮如白昼,屋里的阿蒙咿呀几句,絮絮闻崔恕道:“大公子病重,崔家满门荣耀全靠小姐了。”
  哥哥病重,怎么会呢,崔恕一定在诓她,他们诓她,不过是想问出薛辞的下落。
  “你胡说,我哥哥康健得很,去岁还曾路过扬州城,我远远瞧着,他是那样的意气风发......”
  父亲最是珍视哥哥,对他必是百般照顾,尤其是自己离开之后。
  “旧年沉疴,回天无力了。”崔恕抬眸,絮絮望着他的眼睛,忽然跪在地上,双手捂着脸,不一会渗出几滴泪,落在地上,沾湿了一小块泥土地,一小会,又干透了。
  “唉。”不知是谁,叹了一口气。


第3章 回府
  崔演只长了絮絮一个时辰。
  娘怀着他们时,絮絮便蒙受哥哥的照顾。
  人家说双生的孩子多半难以成活,这话不真,但也不假。
  哥哥从生下来就带着病,就连在家都要用布挡着外头的风,爹爹请了最好的工匠,替哥哥布置了一个最好的院子,那院子既亮堂又保暖,保管叫哥哥吹不着一丝的冷风。
  崔恕将她安顿在马车里,自己带着卫队抱着阿蒙骑马戍卫在四周,说是为了保她安全,可明眼人心知肚明,这群人防得水桶一般就是怕她跑了。
  絮絮一撩开帘子,崔恕便紧紧盯着,这样盯得人头皮发麻,絮絮索性闷在马车里,不吭一声。
  也不晓得周遭的邻居知道她走了,是作何反应。
  真是走得匆忙。
  临行前统共只见着王婆婆一个,崔恕塞了大把的银子给她,又加以恐吓,想来这会应该同她一样,举家搬迁了。
  她还记着王婆婆那愧疚的脸。
  到底是朝夕相处的邻居,可絮絮觉得自己怪不着人家。
  这世上有强权,有天灾,有人祸,活着便已是万幸。不记得是谁说的了。
  阔别了扬州城的春日,心里头总有些不得劲,这一路上崔恕防她防得厉害,一日里只让她见一次阿蒙。
  清河,离扬州城无限的远。
  远到她同薛辞,都自认为是天涯海角,崔家人再也找不到。
  薛辞,薛辞。
  她摩挲着脖子上挂的玉坠,成婚时薛辞亲手挂在她脖子上的,他说,若是日后不能相见,总算有个念想。
  不想到一语成谶。
  “崔兰音,我清河崔氏怎会生出你这样不成器的女儿!”当年的话言犹在耳,爹爹的一字一句仿佛有万钧之重砸在她身上。
  容璟叛乱不过二月有余,崔家便预计举家投敌。
  薛家公公是辅国重臣,而崔兰音,是从清河崔氏出嫁的媳妇。
  若要投诚,崔兰音就决计不能同薛家再有一丝瓜葛。
  彼时战事未明,可陛下年幼,朝中多迂腐大臣,可用之人早在两年之前被撺掇个干净,一时之间,朝中空剩老弱。
  太后独揽大权发号施令。
  而宁王气势高涨,在弱河畔驻扎十日有余,长缨直指京畿。
  似乎结局,早有分明。
  “絮絮,若早知有今日,我情愿一生独受求不得之苦。”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
  薛辞闭眼吻住絮絮脸上的泪。
  红罗鸳帐,一如初时模样,就连故人,亦是青春正好。
  絮絮反手抱住薛辞,他本就清瘦,这些日子里又同公公连夜商讨前方战事,连轴转了十来天,好不容易才有了片刻喘息。
  “絮絮,去扬州吧,去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
  这一晚的薛辞,比以往任何时候的都要情动,絮絮挨受不住,昏昏沉沉间听他在耳畔喘息,依稀辨出几个音节“扬州”、“一起”。
  “好啊。”若能与君携手共度余生,什么荣华,什么富贵,都不过是现世的一场烟云梦。
  薛辞啊,只有你是真的。
  可如今,就连你也如烟云了。
  想着想着,又忍不住要哭了,好在是马车里,谁也瞧不见,絮絮抹了抹眼泪,摩挲着玉佩的动作轻了,而后悄悄地将玉佩放回衣裳里,贴着肌肤,瑟瑟的凉。
  “大小姐,长干里到了。”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崔宅就在长干里后,同当年的薛家不过一墙之隔。
  絮絮抖着手悄悄掀开马车帘子的一角,透过一个极小的缝隙,而后看见了,曾荣极一时的薛家旧宅。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薛家哥哥,你教的《钗头凤》到底是什么意思啊?”她比了一枝桃花,探到薛辞额前,想看一看戴花少年是否如戏文般那样美貌。
  美貌极了。
  絮絮险些看呆了去,一只腿支棱在地上差点摔了一跤。
  薛辞移开挡在额上的桃花枝,伸手去扶她:“是一个颇凄美的故事。”只是到底不曾与她完整讲述过《钗头凤》的由来。
  絮絮闭上眼,似乎听见耳边有喧闹声。
  可是马车走得近了,只瞧见东倒西歪的印有“薛”字的红灯笼——而今已被风雨浸淫得惨白的灯笼面,一只垂在地上,半边塌陷下去。
  一块蒙了灰尘的牌匾半半拉拉的,欲坠不坠。
  檐角的燕子窝还在,可惜却是燕去窝空,絮絮还记得少时同薛辞捣蛋,作势要去掏燕子窝,被薛辞拦了。
  高门大户的门庭向来威严,薛家公公为朝中重辅,却没像旁的显贵人家那般将偶然落在门户前的燕子逐了去。
  薛辞说:“它落在这儿,也挺好的。”
  絮絮听出了另一层意思。
  雕栏玉砌,繁华淹没,一切俱如云烟,那些热热闹闹的景象自面前溃散去,只剩下天街细雨,浇在了离人心上。
  一点一滴,莫不如刀刃般利落,扎得人疼极了。
  “薛家,如何了。”她是颤着嗓子问的,阿蒙看见娘亲探头出来,高兴得手舞足蹈,也不顾是在马上,便伸手要絮絮抱:“絮絮,抱抱!”
  絮絮未动作,两眼盯着崔恕,不曾分移,阿蒙一愣,觉得絮絮好奇怪。
  从前絮絮从不会忽视他的。
  崔恕叹了一口气:“大小姐,这话以后不要问了,也莫再向任何人提起薛家,最好是忘个干净,连薛字也不再记得。”
  絮絮扒着马车檐的手忽然失了力气,背后撑着她的力气轰然倒塌,万顷高阁一刹坍如尘埃。
  那大约是死了吧。
  也许如她无数次想象的那般,薛辞和其他人被割了脑袋,挂在城墙上,曝晒三天三夜。
  只是她不晓得而已。
  只有她不晓得。
  “絮絮,我来接你回薛家。”他踏凡尘而来,骑着高头大马,一笑若艳阳,一笑又如深谷溪流,惹得她一颗心不听劝的乱跳。
  银鞍白马,飒沓流星,一刹那的花开。
  “絮絮,从此你就是我薛家的媳妇了。”他眉眼温柔,惹得茶楼两旁的姑娘们尖叫不停,漫天而至的瓜果掷满了大街小巷。
  絮絮娇怯地一抬手,丢过去用来遮面的绢扇,上头绣了一枝桃花。
  他以口衔之。
  而后薛辞从崔演的手中接过絮絮,将她打横抱起,轻轻放进了喜轿里。
  敲锣打鼓,欢天喜地。
  “兰音,你回来了啊。”
  絮絮挣扎着从回忆中脱身,抬眼看着面前的崔宅,觉得似乎更胜从前了。
  崔演是坐着出来的,头上罩了锥帽,裹得密不透风,絮絮打眼便望见了他的腿,却没敢问,经年不见,便是再熟悉的人都有些踌躇。
  大约这就是所谓的“近乡情更怯”吧。
  哥哥是这世上对她最好的人。
  当年爹爹要与她恩义两绝,是哥哥瞒着父亲偷偷放走了她和薛辞。
  “兰音,是不是生哥哥气了?”他仍是那样温温柔柔的嗓音,即使在外头人面前冷得像块冰,可在她面前总是这般小心翼翼。
  絮絮想说没有,可是越想说却越支吾不出声来,愣到最后,就只剩一双手握得跟榔头似的,邦邦硬地砸在腿上。
  才知道,不是假的。
  真的是哥哥。
  “崔恕说你病得要死了,哥哥,他骗我的,对不对?我情愿你合着他们一起骗我。”絮絮蹲在崔演面前,探进他的锥帽里,搂着崔演的腰,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全抹在了崔演新换的素袍上。
  崔演拍着絮絮的背,而后把脸贴在絮絮发上:“他说的是真的,絮絮,我快死了。”
  真诚到絮絮挑不出一丝虚情假意来。
  “我永不会骗你的,在这世上,只有我们两个真正相依为命。”他们是一奶同胞,一个胚胎里分来的两个男体女体,今生的命运都要连在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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