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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位大少爷 (凡间之过客)


  回到厨房之后,估计着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做好饭,蓝念念第一时间把斧头支了出去,让他到厅里陪着客人,在家里没有男主人的情况下,请小男孩也一样可以陪客,长时间让客人空坐着是一件很失礼的事。
  等弟弟离开后,蓝念念取了个宽口的木盆,将锅里的焖好的饭盛了起来,然后洗锅、下水,烧开之后就将那串猪肉上的稻草绳解了,把肉扔了进去。
  猪肉不管是自己家里吃的那部分,还是准备当回礼给朱学休带回去的那部分,这些都需要煮熟,把生肉直接让客人带回去不符合仙霞贯的规矩。
  斧头是一个很活泼的孩子,按照姐姐的话出到客厅后,先期还有些怕生,但赖不过朱学休也是一个能说会道的家伙,两个只是聊了一会儿时间,就打得火热,聊得眉飞色舞。
  朱学休家里条件好,常年在外面逛荡,听说和经历过许许多多斧头从来没有听说过或见识过的事物,听的小家伙两眼发光,嘴里不停的发问。
  朱学休也感觉自己找到了知音,好不容易有个人喜欢听他的故事,哪怕是有些吹牛,故事并不算是真,但也巴不得倒竹筒子一样倒出来给斧头听,有问必答。
  “嘻嘻……”
  “哈哈……”
  ()


第74章 吃饭和劝菜(第二更)
  朱学休和小斧头聊得很尽兴,大厅里笑声不断,嘻嘻哈哈。
  只是聊着聊着,斧头似乎就没有了精神,朱学休初时还不明白,后来总算是看明白了,小家伙怕冷,身上的衣裳不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穿棉褂子,但外面的衣裳,居然只是一件粗布的厚衣服,里面并没有夹层。
  朱学休没去想对方为什么没有棉衣,仙霞贯这种情况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只要说起来,家家户户都有一本故事,像斧头这样父亲不在,母亲又神经不正常的家庭,上面没有同性别的哥哥,她姐姐没有让他光着屁股,已经算是很能干,家里以前的条件也很殷实,要不然根本支撑不到现在。
  当然,不看别的,只看眼前这有着这六间大正房的房子,朱学休就知道蓝念念家里以前不赖。
  看到斧头怕冷,朱学休没有多说,直接把身上的大衣脱了下去,找了过去,不管小家伙愿不愿意,三七二十一他包了起来。
  “穿着它,不冷。”
  朱学休的大衣是一件大领子的反毛棉大衣,外面用的是呢料,只有里面才是夹了棉,要是不冷,里面棉套还能拆下来。
  这是去年冬天太冷,特意让朱贤德从专署带回来的,邦兴公和朱学休每人一件,只是样式不同。
  斧头只看见一件很光鲜的衣服披到了自己身上,衣服太长、又太大法穿上,只是披头,就把他全身给包了,热气腾腾,身上立时暖和了不少。
  “真暖和。”
  斧头心里想着,他没想过这衣服对方会送给他,但是一样猜不透朱学休这里面会不会藏着什么别的意思,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眼睛子咕噜噜的转,随着朱学休的身影打圈,转了几圈,看到朱学休一直笑口盈盈,表现的很是真诚,斧头的心里这才安心不少。放下心来,有时间去看身上披着的大衣,看到油光毛亮,心里很是羡慕,眼神都在发光。
  不过也就是很短的时间,只是几个眨眼的时间,斧头又犯了愁,心想着要是不小心把这衣服给弄破了,那要怎么办?他觉得把他卖了都不够,姐姐非得把他吊着打才行。
  想到这里,斧头就不敢动了,规规矩矩的坐在条凳上,动也不敢动,坐立难安。
  好在时间过的很快,斧头只是呆了一小会儿时间,大姐蓝念念就出来了,端着一碗菜,走的风风火火。
  “你穿着大少爷的衣服做什么,还不赶紧脱下一来。”
  蓝念念把手里的粗瓷大碗放在桌上,撤去先前的果盘,又把桌面上扫过,就动手把斧头身上的大衣给剥了下来,在征求朱学休的意见之后,随手在厅里的墙壁上找了棵钉子挂起来。
  大衣一去,斧头顿时感觉全身都轻松。
  听到大姐说要吃饭,二姐不停的把菜传出来之后,更是两眼放光,正儿八经的坐得端端正正,扒在桌面上,就等着大姐给他分碗筷。
  “临时临急,没准备什么饭菜,随便吃一点。”
  “时间也不早了,让你们看了笑话。”
  蓝念念一边分碗筷,一边对着朱学休和‘番薯’说话。
  临时临急这是一个缩句语,就是指事件在急着需要或者是正面临着使用时才开始准备,事先没有做出准备的意思,指的是没有预料到朱学休等人会前来拜年,家里没有做好相关的准备。
  说这话时,蓝念念脸上也没有什么笑脸,只不过是没有阴沉着一张脸,对此,朱学休和‘番薯’两个人都没有去计较,毕竟对方的母亲刚刚去世,若论失礼,还是他们失礼在先,事前没有打探清楚。
  “没事,没事,有这些菜就够了,说不定过会还吃不完呢!”
  蓝念念说的话,是主人常用的套语,朱学休的回答也是仙霞贯及周边,客人在主家吃饭时经常说的话,根本没有什么新意,都是按照套路演戏。
  朱学休一边说话,一边看着眼前的五个菜,看着看着,脸上就开始微微笑。
  一个粗瓷大碗能装一斤多,一斤猪肉做成红烧肉只能装成平碗,恰恰到碗口,甚至会更少,如果想要冒尖,就必须掺点其它。
  更何况,两斤出头的猪肉,分一半,只剩下一斤,还要在芋头丝里面分一点,荞头叶再分一点,剩下来的肉就没办法再装满一碗。
  红烧肉是待客的主菜,不能掺的杂,于是家常豆腐——赣南人嘴里发霉的豆腐角(gou,音同勾)就出场了,同样是金黄,同样是一块块,掺合在一起晃又晃,看起来很有卖相。
  眼前这豆腐勾有没有发霉,朱学休不知道。
  不过心里想想,觉得应该是没有。毕竟大年才过去几天,而且油炸豆腐时,一般会有份量很足的盐。
  不过,朱学休没想过去试,捅着筷子,不停的夹着眼前的几道素菜,就是不往中间的那道红烧肉。
  这样的举动,看的蓝念念很是好奇,三姐弟都眼睁睁的看着朱学休,小斧头早就馋的筷子上满是口水,只盼着朱学休两个人能动筷子,吃上一块两块红烧肉,只有他们先动了,作为孩子的他才能把筷子伸过去。
  “吃,吃菜。”
  看到这样,蓝念念身为主人,当然是要劝菜,手里拿着筷子指着桌子中间的红烧肉不停的示意。
  “来,夹起来,夹菜吃。”
  “别斯文,斯文吃不饱饭!”
  “要是出门做客还吃不饱饭,那就得让人笑话!”
  上门做客了,主人就得让客人敞开了吃,好吃好喝的供着,如果这样还吃不饱饭,当然得让人看笑话。
  蓝念念嘴里说的都是仙霞贯主人劝客的话,她还是个妹子,又没嫁人,吃过的筷子不好给客人夹菜,她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
  看着朱学休“斯文”的样子,她恨不得立马给他碗里夹两块,你没看到斧头都快忍不住了,口水流的到处都是么?
  这话当然不能明着说。
  同亲,蓝念念也不可能明着告诫弟弟,要他尊重客人。只能不停的给弟弟打眼色,让他守规矩,客人不动筷,你也不能动!
  “来来来,赶紧的夹!”
  蓝念念堆着笑,感觉自己要哭了。
  她不晓得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好吃,还是光裕堂的大少爷太挑剔。她早就听说过光裕堂的大少爷很难伺候,不但和自己“老实巴交”、“没心没眼”的奶兄弟经常吵架、欺负他,喝酒还是只喝没渗过水、原汁原味的纯酒酿,勾兑过的水酒从不入口。
  条件限制,红烧肉这东西蓝念念很少有机会做,虽然她自己觉得做的不差,但想着和有钱人家里变着法子吃,那就根本没法比。
  再想想朱学休年前带来给斧头吃的米饭干,只是个零嘴,就是用花生油炸。她活了十几年,从来没听过,也没见识过有人会用油去炸米饭,还用来做零吃。
  这是嫌油多!
  想到这些,蓝念念心里就想哭,想不通朱学休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跑到她家里来做客,借此刁难,你就是不喜欢,那可以夹一块放在碗里,用强把它吃了啊。
  “这又不是老鼠药,毒不死人!”
  蓝念念越想越委屈,只是客人就在眼前,她只能强作笑颜,母亲刚刚死了才几天都没有顾得上,一直堆着笑。
  “夹菜吃,别嫌差,我做的还不错!”
  “……当然,和你们大户人家比,那肯定还是比不上。”
  “你该不会是怕我在里面放了老鼠药,想着毒死你吧!”
  蓝念念笑的比哭还要难看,哭丧着脸,说出来的声音都已经带着哭腔,早已变了调。
  不过她说的这些话也不出格,在仙霞贯劝菜的人嘴里有不少人说过这样的话。
  “嗯,嗯嗯嗯……,我晓得!”
  朱学休不停的点头,心里晓得,但是就是不清楚,就是不伸筷子,只是夹着眼面前的两道菜,勾着头、垂着眼,看都不看一眼桌子中间那道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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