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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位大少爷 (凡间之过客)


  那些年,干稻草的用途广泛,烧水做饭用的是稻草,养牛养猪、建屋盖房放口土砖用的是稻草,最后连给母鸡起个下蛋、泡崽的草窝,那也还需要是稻草。
  在乡下,稻草就是一个宝。
  稻谷、稻草收回来以后,老百姓就开始将特意留在田里的部分稻草用铡刀铡过,切成几断,均匀的撒在田里,把水灌进去,犁过来,盖住稻草进行腐烂,最后养成肥料。
  秧苗更是在夏收之前就撒了下去,早早播种,等事先播下的种子成为秧苗,秧龄的时间到了,就把水田耙平,一次不够是两次,最后再插秧。
  在插秧之前,旱地里、田埂上在春天、夏天种下的花生、黄豆,全部也需要在这段时间需要收起,连苗把果实拔出来,挑回去,码着。再把空出来的地犁好,能插秧要的插好秧。其它的,就要种上豆子、花生、薯苗。成片的是黄豆、红豆,挤在花生田里的是青豆。
  这段时间,白天需要在地里忙活,晚上就在家里干活,花生、豆子之类的东西全部是在家里摘果,吃过晚饭后,全家老少全上阵。
  除了这些,田地里的收回来的稻子,花生、豆子全部都要尽快的晾干晒好,否则,一旦发烧作热,那么半年的辛劳就会白废。
  因此,在这五月底到七月中的五六十天里,是农村最忙的时候,几乎一半的农活都挤在这段时间。赣南的乡间,更是有一个传统,那就是翻秋的花生,一定是在七月十五——鬼节前后种在地里。
  二百多个人的丧事,一二十天根本准备不好,只能往后拖所以一拖,就拖了三个月。
  今天就是八月初六。
  逢单不逢双,不是仙霞贯的圩日。
  辛酉月,甲子日,鼠日冲马。
  宜结婚,宜出行、宜动土、宜安葬、入殡,忌出行、祈福。
  邦兴公的二子、朱学休的二叔朱贤德,以及仙霞贯两百多人的安葬仪式、入殡,就定在这一天。
  在光裕堂祖祠的左侧,光裕堂族学的一间小房间里,邦兴公坐在靠背椅上,孙子朱学休帮着他点水烟。
  “阿公,有必要吗,一定要把二叔他们埋在隘口吗?”
  “送那么远,以后你想去看看他都不方便,小二十里路啊!”
  又是二十里。
  邦兴公想将他的二子的衣冠冢埋在离陂下村差不多有二十里远的隘口,那是仙霞贯的最北边,省公路从中穿过,有一处地势狭小的地段,两边是陡峭的山坡,所以称之为隘口,过了隘口,就是金坑镇,再往上就出了雩县。
  “有,很有必要。”
  邦兴公咕噜咕噜的抽着水烟泡。
  他晓得孙子为什么会这样说,但没有想过退让,更何况事到临头,事实也不容改变,朱学休也只不过是嘴里发发牢骚而已,他相信孙子晓得轻重。
  “哎呦喂~,今天要走死我了。”
  晓得轻重是晓得轻重,但这并不妨碍朱学休叫苦,路还没走,就已经抱着膝盖喊痛,捶着腿。
  不过朱学想着的并不是邦兴公以后想看儿子要走20里路,而是他今天就要走20里路,来回就是40里。
  想到这里,朱学休满脸难色,霜打过一样。
  按照仙霞贯的乡俗,如果人死之后,如果没有直系后辈或者是直系后辈年小,不懂事,那就得由侄子代为摆灵,朱学休今天必须捧着朱贤良的灵位走二十里,然后徒步回来,这中间还不能休息。
  此时此刻,光裕堂的祠堂里里里外外都是人,祠堂里是人,祠堂外更多的还是人,烟雾缭绕、热气腾腾。
  两百多个人死在淞沪,尸骨不在,只能以衣冠出殡。
  在困难之际,有很多地方的人都喜欢扒死人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但仙霞贯完全不一样,仙霞贯的人最忌讳的就是死者贴身用过的东西。
  在仙霞贯,人死之后,不但穿过的衣服、鞋袜要全部销毁,连死者临走之前睡过的床板、木板,都要掀到河里泡上十天半个月。
  因此,衣冠出殡,没有人不舍得,邦兴公按族按姓购置了三十几副棺材,在祠堂里、祠堂外皆是一字排开,排成几行。祠堂里摆着的是朱贤良和其它朱氏族人的棺木,祠堂外摆着的是其它各村各姓。
  按照乡俗,凡是送行者,在送行之前,主家都必须为他们在出行之前提供一顿早饭,包括死者家属在内,前来送行的人数有一千多人,祠堂内外人山海。
  光裕堂祠堂里常备的120张八仙桌在祠堂外的空坪上一一摆开,先是打杂、理事人员,后是家属、送行人员,满满当当分成了两拔,未成年的小孩子不给上桌,最后才排下来。
  孝服孝带就摆在祠堂大门口,重孝者是孝服,送行者是白纱,后勤、打杂人员另外发一条毛巾。仙霞贯的孝服与其它地方有些不一样,没有衣服,只有头戴。一个宽口的三角帽,后面带着两根飘带。
  捧灵者属于重孝,除了白色头戴之外,手里必须举一根哭丧棒。黄竹锯断,不足两尺,上头的一端塞上黄色的黄裱纸,那就是哭丧棒。
  花圈在前,哭丧棒清道。
  随着礼炮,朱学休捧着二叔朱贤良的遗像,正要随着前面的花圈启程,谁知就在这时候,祠堂出去的大路上迎面开来一辆黑色的小汽车来。
  朱学休认得那是朱贤德的座驾,听到对方鸣喇叭后,一行人就停了下来,给汽车让开一条道。
  小汽车来到祠堂门口,很快就停了下来,一开门,出来的居然不是朱贤德,而是一大一小、一男一女的两个人。
  女人看着才二十出头,模样俊俏、面精致,虽然穿着一身素色的旗袍,但掩不住她的天生丽质;而另外一个人是只有六七岁的小男孩。
  “贤良……”
  “呜呜……”
  那女人刚下车,直接就扑到了朱学休身侧,那是朱贤良的衣冠棺,挂着他的遗像,扒住棺材,失声痛哭,那小男孩就跟在她身边,众人纷纷看着,议论不休。
  她是谁?
  朱学休也一样奇怪,两个人一大一小,他一个都不认识,不过他知道这两个人肯定是与二叔朱贤良有关系。
  就在朱学休的疑惑中,朱贤德从车里走了下来,径直过来,直接拖着那小男孩走到了邦兴公面前。
  “邦兴叔,这是北福。“
  “北福?”
  邦兴公一愣,马上就明白怎么回事,向身边一伸手,赶紧的将老曾递过来的老花镜架好,戴到鼻梁上,对着面前的孩子细细打量。
  朱贤良见到,微微一笑,低着头又对着那名小男孩说道:“北福,这是你爷爷,……叫他阿公。”
  “叫啊。”
  朱贤德催促着,还把小男孩往邦兴公的膝前推,不过小北福却是有些怕生,呆在朱贤德面前就是不肯过去,被邦兴公打量的直低着脖子,不敢抬眼来,两眼怯生生。
  邦兴公盯着面前的孩子,越看越是眼熟,越看越是相像,邦兴公脸上就笑了,喜上眉梢,连叫三个好。
  “好好好……!”
  “还真是北福,几年不见都长这么大了。呵呵……”
  “好,北福,到公公这来!”
  老爷子伸出手示意,让北福到他身边,不过小北福不乐意。
  邦兴公面上有些诧异,但也不以为意,伸出手在对方头顶上摩了摩,温言温语的对着他说道:“孩子别怕,你见过我的。”
  “当年你爷佬(就是父亲)带着你回来,你才刚刚过了两岁,连爸爸都不会叫,更不会认得我啰。”
  “不过既然回来了,那就好,在家里陪着公公好好过。”
  北福是朱贤良的孩子,当年曾经随父亲一起回家探亲过,邦兴公看到他平安归来,很是高兴,对着他连连招手,想着安排人把他先行领回家安顿。
  只是小北福却是依着朱贤德,就是不肯到邦兴公面前,老曾近前想带着他,小北福更是后退,急了还往朱贤德膝前钻。
  六七岁的小孩子正是天不怕地不怕,好奇心爆棚的时候,小北福的这种行为惹得邦兴公和老曾都有些奇怪。
  见到这样,朱贤德赶紧对着他们解释,道:“路上有了点事,他现在有些怕生,粘人。”
  “嗯。”
  邦兴公轻轻点头,不予追究,就让小北福在朱贤德跟前呆着,转而问起了小北福的母亲。“就她们两个?其他呢,秀英呢,秀英哪去了?……”
  最后,邦兴公又呶着嘴,对着那扑在朱贤良棺木上的女人问着朱贤德。“她又是谁?”
  朱贤良的妻子就叫黄秀英,邻乡人,朱贤良参军后,没有几年就随军离开了家乡,夫妻俩一直在外,只是偶尔回乡看看。
  “其他人没了,具体情况你要问问她。”
  朱贤德摇着头,指着还在棺材上哭泣的旗袍女人说道:“她姓张,上方向的皖省人,叫如玉,是贤良在外纳的妾室。”
  朱贤德回话,邦兴公先是一愣,然后还是一愣。
  “妾室?”
  “对,就是妾室。”
  朱贤德说的很肯定,过去把张如玉唤了过来,跪在邦兴公面前。
  “如玉见过老爷子,见过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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