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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王爷每天都在演戏[重生] 完结+番外 (冬不拉叽)


  倒不是不舍得,只是她不知道这钱塞进去了,会作何用处。
  那僧人虽闭着眼,却好似看见了温初白的犹疑,沉沉地道:“施主大可放心,功德箱中的钱最后均会化成这乞儿街的粒粒粮食。”
  “那样甚好。”温初白点点头,也不顾附近人震惊的目光,将手中两张万元票券塞进了功德箱中。
  她塞了钱,正准备走,那老僧却又开了口,“三瓣莲。”
  温初白吓了一跳,这才细细打量起了这老僧的长相,许是常年吃斋念佛,这僧人瞧着便十分和蔼,单看长相,许是已经七八十岁,面庞上沟壑纵横,瞧不出年轻时的样子,一双眼睛微微眯着,嘴角微微仰着,像是含着笑,叫人心生亲切。
  她蹲下身子,与那老僧平视,“大师知道我?”
  老僧笑意更甚,“你曾救我性命。”
  温初白回忆半晌,到底也没想起来自己什么时候救过这样一位老人,“你是谁?”
  老僧不回答她,只是笑问,“是谁带你来这条街的?”
  温初白皱着眉,“太子江汎。”
  “是了。”老僧点点头,“晚些你若是见着他,帮我说一句,叫他来这庙里见我。”
  他说这话时,一双眼睛晶亮,完全不像这年龄的老人一般浑浊。又忽然拍了拍自己光溜溜的脑袋,“哦,对了。忘记了正事,我是来报恩的。”
  “报什么恩?”
  老僧一手撑地,以丝毫不符其本身年龄的灵活站了起来,“我本想告诉你,钱财乃身外之物,但方才瞧见你捐钱时那样大度,倒觉得是多此一举,干脆给你个忠告吧。”
  “什么?”
  “如果有人问你要钱,那就给他。”
  他说了这句话,便晃晃悠悠地走了。刚走几步,解开腰间系着的水葫芦喝了一口,那葫芦像是保经了岁月的洗礼,油光水滑,阳光打在上头,一道亮眼的光芒刺得人睁不开眼,等那光消了,哪还有那老僧的影子?


第三十四章 打劫
  温初白一时有些恍然,但苍水庙还是原原本本的样子, 只是走了个僧人, 大家的反应远没有瞧见温初白往功德箱里塞了两万票券来得大。
  她没觉得哪里不对, 给完了钱,便晃晃悠悠地打算逛回去寻江汎过来——毕竟那老僧能看出她身上的三瓣莲,大概真的不是凡人。
  跟着江汎进文贝街时, 文贝街上的人大多都在跪拜叩谢, 现在只有温初白自己一人, 对比便一下明显了。
  乞儿们只是呆在那, 或坐或卧, 对来来往往的人爱答不理,更有甚者, 还默默退后两步,像是在避什么牛鬼蛇神。
  她有些纳闷, 这些人的目光不像是在看她, 反而像是——
  尾随着她的人在她转身的瞬间扑了过来, 一手直直掐上她的脖子,力道之大, 几乎是要了她的命。
  脖子被人掐着, 她想喊救命也发不出声来, 脖颈上的束缚感让她下意识地来回摆头,余光瞟见两边神态各异的乞儿,她像是瞧见了救命稻草,“救……”
  “别喊了, 他们自保都来不及,不会救你的。”掐着温初白的人连壮硕都算不上,一张脸都瘦得脱了相,可毕竟是个男人,即便不怎样有力,也能制服温初白这样一个肩不能扛的弱女子。
  “救……”
  不远处的一个小男孩往前走了半步,但很快被他娘亲抓了回去。
  温初白的面色愈加白了,小男孩鼓起勇气喊了一声:“坏人!放开他!”
  他母亲顿时捂住了他的嘴,带着他朝温初白背后的男人磕头,“小孩子童言无忌,大人不计小人过……”
  眼前的清明变得花白,温初白挣扎的力度也越来越小,正当她几乎已经放弃了挣扎之时,一柄长剑呼啸而过,穿过了那歹人的肩胛,将他钉在了地上。
  终于施好了粥的江汎快步过来,“你没事吧?”
  一直围观着的乞儿们也哗啦一下围了过来,将温初白和江汎裹在正中,叽叽喳喳得吵的人头皮发麻。
  “我没事。”温初白摆了摆手。
  江汎便转过身去看地上的人,“你为何要对这位公子行凶?”
  地上的人忍着剧痛,龇牙咧嘴地解释,“太子殿下,对不起,我……我看这位小公子在苍水庙捐了很多钱,一时鬼迷心窍,太子殿下,您相信我,我真的只是一时迷了心窍,我家里老母亲还病着,我想给她凑钱买药,我……我真的是对不起您,对不起您给我们文贝街的恩啊!”
  江汎闻言脸色转好一些,从怀中掏出一张千元的票券给了他,“虽是如此,你当街抢劫也是不对,这次是我恰巧赶到,若我不在,你岂不就会酿成大错?这钱你拿着,给你母亲治病,肩上的伤也要尽快医治,之后便带着你的母亲,搬离这文贝街吧。”
  温初白两边瞧瞧,江汎一双眼满满的怒其不争哀其不幸,而地上那人,则拿了钱便连滚带爬地跑了。
  她揉了揉自己被勒得满是红痕的脖子,“你就没想过那人是在骗你?”
  江汎微微一笑,“文贝街的人大多单纯善良,便是骗了我,我这次饶他,他只要有一丝良知,之后也不会再犯了。”
  温初白瞧着他坦然澄澈的双眼,一时不知说些什么好,便问,“上回与你说的兄弟关系,好些了吗?”
  江汎抿了抿唇,“和三弟似乎更差了些,五弟年幼,我们本也没什么矛盾。”
  温初白点点头,心道就江汎这样心软的模样,即便生了一颗万事都能看透的七窍玲珑心,也对任何人都下不了手,便道,“我上回说的折枝可能言重了,你不用往心里去。”
  她叹了口气,不论是本身对江汎的好感,又或是江汎的多次出手相助,她都着实想帮江汎保住这条命,“常言道,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若是阳关道实在不好走,走独木桥也是可以的。”
  “独木桥……”江汎念了一句,不知道在想什么。
  温初白见她这样念,忽然想起那僧人的话,“如果有人问你要钱,那就给他。”
  是了,如果刚才遇见抢劫,她直接给了钱,也许就少受了皮肉之苦。可……她转念又想,那抢劫的哪给了她给钱的机会?
  脑中一团乱麻。
  她只好头痛道,“苍水庙那有个僧人,说要见你,你去看看吧。”
  江決点了点头,再三嘱咐温初白注意安全,财不露白,便去寻那老僧去了。
  温初白刚回店里,柳清芳便连忙迎了上来,原因无他,实在是她脖子上的红痕实在太过显眼。
  “阿白,你这是怎么了?”
  温初白呲着牙,将自己被抢劫的事情简略又简略地说了出来,可即便如此,也惹得柳清芳的眉头紧紧皱着,眼眶也蓄满了泪水。
  “娘亲,没事,我这不是被人救了吗?”她安慰道,“我走了那么久,可有人进来买面霜?”
  “还惦记这个。”柳清芳点点她的额头,一阵风似的去了不远处的药铺买了药回来,又是一阵敲敲磨磨,做成了外用的敷药给她敷上,面上的忧色才微微减少。
  温初白感觉脖子上一阵清凉,忽然想到,自己今儿遭了抢劫,是不是能算作那三次劫数中的一次?
  她一溜烟儿地进了后堂,扒下自己肩头的衣服往镜中看——那瓣花瓣还是那样,毫无变化。反倒是那裹成了一颗白粽子的脖子,难看得紧,叫她叹了口气,
  等到回家,白桃还不一定要怎样叫唤。她皱着眉,干脆拿了张方巾,在脖子上一扎,给它牢牢遮住。
  结果还没等白桃瞧见,她在溜回家的路上便先遇到了江煜。
  江煜显然也瞧见了她,手里拎着毽子的鸡毛几步跑了过来,“白娘子——来玩毽子啊!”
  温初白刚刚受了伤,哪有心情陪他玩,便道,“改日,改日。”
  江煜点点头,“那也行,那今日白娘子弹琴给我听?”
  温初白眨眨眼,一把抢过江煜手中的彩羽毽子,“我改变主意了,咱还是踢毽子吧!”
  她还穿着男装,不好在人多的地方跑,所以两人便还是去了老地方——后山。
  一开始的毽子比赛和上次没什么区别,江煜简直是单方面碾压式获胜,但不知从何时起,江煜竟像体力不支了似的,好几个明明很好接的毽子都没接上,让温初白高兴了好久。
  也不知二人到底玩了多久,直到天边的日头变成了红色,两人的肚子也都咕咕作响,她才一屁股坐到了草丛里,看见了不知道什么时候飘了出去的方巾。
  “白娘子。”江煜坐在她身边,正是因为发现温初白受伤他才故意放水,可他还得装作不知,“你的脖子怎么了?”
  “我……”她瞧着江煜,许是觉得自己就算说了实话,他也听不太懂,便毫无心理压力地把在文贝街发生的一切都说了。
  “你那个太子哥哥啊,就是太心软了——我的意思不是要杀那个抢劫的人,我是觉得,他是个好人,但不应生在在皇室之中,更不应立成太子,这只会让他成了众矢之的,成为争位上第一个要除的绊脚石。”
  江煜默默听温初白说着,看她说完才问,“白娘子很喜欢太子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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