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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王追妻:神医狂妃不好惹 (葫芦小喵喵)


  “萧容隽生性多疑,哪里有人能既为咱们所用,又能让他不生疑心?既然横竖不能在女人身上下工夫,倒不如丢给他一个凌儿不要的傻子,也好叫他不痛快几天。”
  萧容戡扔下茶盏,剑眉微拧。他虽然已经年近不惑,但不过眼角几条细纹,看上去仍旧端正英朗,有多年执政养出的威严的帝王气。
  “早知道,当初便将你送进梁王府。”
  萧容戡抿了一口茶,目光落在面前的年轻女子身上,神情微凝,意味深长:“刘才人和梁王不是故交么?”
  话音未落,“叮”的一声,女子手上的银茶匙便掉在案上。她神色之中闪过一丝慌乱,俯身下去:“嫔妾一颗心都在皇上身上,皇上可别再说这些让笙卿伤心的话了。所谓故交,不过是有几面之缘,皇上和梁王斗气,何必拉着嫔妾受苦。”
  “行了。”见她的急切模样,萧容戡仿佛愉快起来,松开眉头拉过她的手,“朕不过逗逗你,何必这么着急。如今最让我不放心的便是他手里的那支炽烈军,只是今日来看,连几个粗野山贼都对付不了,你觉得这是他萧容隽故意为之,还是那些炽烈军也不过如此?”
  “梁王近几年在皇上的施压之下,早已荒废操业,整日无所事事。那些炽烈军虽是受先帝之命护卫梁王,可皇上和梁王身为手足,同处京城,又哪有护卫之理,也不过每天游手好闲罢了。依嫔妾看,到时寻个由头将炽烈军派到前线去,梁王孤掌难鸣,又能掀起什么风浪。如今大盛国泰民安,虽有宵小犯境也不足为惧。皇上不必太过劳虑,不然真有杞人忧天之嫌呢。”
  “哈哈哈哈。”萧容戡闻言大笑起来,头顶的帝冕上的珠玉玎玲一片。
  “笙卿,只有你敢这么同朕说话。你所言有道理,在朕眼里,他萧容隽也是个臭小子,朕又有什么可担忧的?到时朕折了他的炽烈军,管他们是真骁勇还是假骁勇,为国捐躯也算死得其所!笙卿,朕这就下旨封你为婕妤,你可真是朕的好军师。”
  宦官为刘笙卿打起帘子,她谢恩慢慢退出去,甫一转身,便抽出一条丝帕慢慢擦拭起手指,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
  廊外等候的宫女搀起她的手慢慢往外走,压低声音道:“梁王派人来,问今天的事情是不是您的手笔。”
  “是又如何?”刘笙卿挑了一下眉,眼神清冷中隐隐透出杀意,“那样的女人,怎么配待在他身边?我替他处理这样的麻烦,还不好好谢我吗。”
  那宫女闻言低笑一声:“梁王殿下说不必这样麻烦,只是娘娘将他身边的人都收拢了,倒叫殿下有些不快。”


第十三章 药丸
  “他还能不懂我的心思吗,再没有比我更忠心的人。”
  刘笙卿眼中光华一闪,又沉默了下去,“怎么样,徵儿回来了没有?”
  “这倒是怪事,少爷到现在还没消息传来。”
  宫中风起云涌,一步三折,稍不注意就是杀身之祸。但已经远远逃离京城的阮清歌换了一身男装,倒是乐得逍遥。
  “你还没告诉我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呢?”
  阮清歌手里抓着糖葫芦咬了一口,眯着眼睛看向一旁的黑衣人:“你瞧周围的人都在看你呢,赶紧把你的面巾扯下来。”
  “咳。”
  黑衣人轻咳一声,落下蒙面的黑巾,有些不自然地走在人群里,压低声音:“你到底什么时候给我解毒?”
  “着什么急,我要的银子什么时候给我弄来?”阮清歌仰着头摊开手心,“没有银子,我可不是那么好打发的。”
  面巾摘下,露出黑衣人一张清俊的脸,他皮肤微黑,棱角分明,生得倒是英姿飒爽。阮清歌想不到劫持她的人竟生了这么一副好容貌,更加开心:“算了,也不着急,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好了。”
  “刘云徵!”
  黑衣人快速吐出这几个字,不耐烦地皱眉:“我已经把你送到安全的地方,你为什么说话不算话?”
  “我一个人在这陌生地方多无聊,你多陪我几天不是更好?不然你偷偷放跑了我,你主子知道可要不开心了。”
  两人此时身处京城脚下的颖州,市集之上熙熙攘攘,看见一身黑衣装扮古怪的刘云徵都要多瞟两眼。
  刘云徵扫了阮清歌身上的蓝色布衣一遍,怪声道:“能在嫁衣里头穿男装,你早就想逃跑了,又怎么会嫌无聊?还有,你在花轿上为什么把脸涂成那样,我还真以为你是个丑八怪,原来长得也不丑啊。”
  “我当然要做好万全的准备,要是不逃跑,就是现在不被劫出来,进了王府日子也难熬。要是被梁王看见我这天香国色,忽然喜欢上我了,我岂不是逃都逃不了了?好在萧容隽还算聪明,派了你们来,他想必也不想结这门亲事,我又何必跟他做一对怨偶。”
  “哼,你的确是不能嫁给梁王,不过我可不是他派来的。”刘云徵本对阮清歌的自信颇为鄙夷,听到后头,扬起下巴,脸上竟现出些得意之色。
  说话间,原本喧乱的大街上忽然想起一片马蹄声,随即是一声快即的勒马声,骏马嘶鸣,透过人群传过来,混乱不堪。
  阮清歌没听清他这一句,倒是看见前面忽然围上去不少人,发出阵阵惊呼。
  “哎哟,这该不会是撞死人了?”围观的百姓惊叫一声。
  职业习惯让阮清歌一下子集中精神,挤开人群过去,只见一个妇人倒在地上,身下已然是一片血泊。
  和现代车祸现场一片惨烈。
  “你干嘛去?”
  见阮清歌立刻冲上前去,刘云徵一惊,只得跟了上去。
  阮清歌探了妇人的鼻息,气息微弱但残气尚存,心里先松了口气。她又掐了脉搏,忙从衣服上扯下一块布条,将妇人头上的伤口缠紧,又从怀里掏出药瓶,喂了她一粒丸药。


第十四章 仙赐草
  此时马车上的人掀开帘子往外探了一眼,阮清歌一抬头,便对上一个男子的目光。他穿一身玉缎青袍,细眼长眉,虽没有阮清歌这些日子所见的男人衣容精细,但也算个佼佼人物。
  对上阮清歌的视线,他目光凝聚,开口道:“她可有大碍?”
  “暂时没有,不过再不上药就有了,你还不赶紧下来给人家请大夫?”
  这种肇了事还安之若素的,阮清歌还真没见过几个。
  “你不是大夫?”
  那男子问了一句,竟然展开手上的落雪梅花图折扇,慢悠悠摇了起来。
  “我是,可是我没药啊?”
  阮清歌身上满是那妇人伤口处留下的血迹,她的手紧紧捂在妇人头上,生怕一松开便血流不止,再没有转圜的余地。
  刘云徵站在她身后,见状冲上马车就要揪那人下来:“没看见你们撞了人吗,赶紧用马车送人家去看诊啊!”
  “放肆!大胆刁民,竟然还对府尹的公子用粗!”驾马的车夫见状甩开马鞭,一记狠鞭向刘云徵抽了过去。
  那马鞭划出破空的刺啦声,直扫到刘云徵的鼻梁处。他身子后仰避开,一把抓着那马鞭,手用力一拉,马鞭便从车夫手上脱力而出。
  车内公子看见刘云徵的身手,眼中一亮,伸手制止了车夫。他看向阮清歌:“家府就在不远处,养了几个不中用的大夫,倒可以少去一些奔波。”
  “那还不赶紧的!”
  阮清歌最见不得的一件事便是有病人在前而不得救治,闻言便想将那妇人抱起来。刘云徵见状过来帮忙,几人将妇人送上了马车。血腥气直冲到鼻子里,那锦衣公子用折扇掩了口鼻,轻咳一声,施施然下车,解下一匹骏马翻身而上。
  “两位既然如此热心,不如一同跑一趟吧。”他回过头,目光扫过面前的二人,似笑非笑。
  这人原来是颍州府尹的独子沈文恪,马车直驱向位于城东的沈府,径自从洞开的东门进去,随后出来几个家丁,将那妇人运进小屋里头,便急匆匆奔出几个身着布袍的老者。
  这庭院似乎与整个沈府并不相通,庭院之中辟出了两个园圃,茂茂葱葱,奇异的香气沁入鼻尖。在一片葱郁的草药中间冒出一片红花,阮清歌被它吸引,“咦”了一声:“这红景天一向生长在高寒之处,这里怎么会有?”
  长在平地里的红景天,阮清歌从来没见过,只有前世里在基地的时候,为了入药方便,在实验室的培养皿里养过一些。在古代,红景天因为常生长在海拔极高的高原雪山上,也是味极其稀罕的名药,大多是边域小国进奉的贡品,普通百姓难得一见。
  这颍州府尹的园子气候与严寒之地相差十万八千里,这些红景天竟然长得这样茂盛,实在让阮清歌大吃一惊。
  “想不到你竟这样见多识广,这仙赐草可是我从吐蕃耗费许多人力物力得来的,又费了几年心思,才得以在园内栽培。”沈文恪折扇一展,神色之间颇为得意。
  “不知你种下这么多红景天是为何用?红景天虽稀少,可你将它们强种在中原平地上,虽不知你是用了什么法子,可你看这些红景天花叶色淡,枝茎蔫软,药效早已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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