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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造反的未婚夫 (阿淳)


  宜臻想着,又惆怅地耷拉下脑袋。
  若卫珩能这样装一辈子就好了。
  这样,就只有自己知晓他有多厉害多好多了不起了。
  别人都不知晓。
  别人都不与她抢。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第33章
  宜臻从小就是个爱吃独食的姑娘。
  许是被三姐姐争抢怕了,但凡得到什么爱的好东西,她都要自己个儿牢牢地藏着,不肯从手指缝里漏出一点。
  若是哪日里见到她大方地把吃食玩具分出来,那必定是她已经吃厌玩厌不想要的了。
  真要是她爱在心头的东西,她是一丝儿都不愿意给人碰的。
  就像那个木头鸭,亭钰求了她这么些年,宜臻也没给他多瞧一眼。
  祝二太太打小便觉得小闺女这一点坏性的很,说了不知道多少次,骂也骂过,罚也罚过,甚至有一回还上手打了,小姑娘依旧我行我素,屡教不改。
  如今大了还好些,幼时简直霸道的很,拿了东西蹬蹬蹬便跑,一股脑装进自己的机关箱子里,又把箱子塞进床榻,拿小身子死死压着,任凭谁来都不理。
  这世上这么多人,估计也只有卫珩,能让宜臻心甘情愿地把好东西从兜里掏出来给他。
  倒也不是真的就如何情深意重,难忘救命之恩,而是自小到大的相处经历,已经让宜臻生出了一种盲目信从:卫珩是这世上最富有,好东西最多,出手最大方的人。
  她送他一分,对方随手就还她十分,不论哪次,反正从来就没有让她吃亏过。
  因此不论卫珩写信来要什么,她都给的痛痛快快,欢欢喜喜。
  不明真相的旁观者都觉着她实在是太愚善了些,便是季连赫那个死忠卫珩党,都明里暗里劝过她多回,道她日后定会被卫珩这个人精给骗个精光。
  只有宜臻自己知晓,占便宜的那个人,每回都是她而不是卫珩。
  他吃了亏,却不说话,任旁人拿他取笑说嘴,半点不介怀。
  正是因为卫珩这样好呀。
  她才想把他藏起来。
  像小时候藏蜜饯玩具,长大了后藏金银地契,藏得严严实实的,一点儿好处都不给旁人瞧见。
  只是卫珩不是蜜饯枣子,也不是京郊外的几十亩地。
  他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比她还要聪明许多的人,怎么可能就木木呆呆地任她藏呢。
  宜臻抱着那只已经被摩挲的老旧的木头鸭,转了下发条,看它在榻上吧嗒吧嗒走的笨拙。
  而后一下摔在软被上。
  世人都贪恋风光,享受羡艳,男子期望官爵加身,红袍走马,女子则期望嫁得佳婿,琴瑟和鸣。
  最好还是要家世出众,头角峥嵘的翩翩君子,好让往日闺阁里的姐妹们都羡慕,称赞这是个如何了不得的金龟婿。
  唯独祝宜臻,恨不得自己在旁人眼里再落魄些才好。
  这样就没人会来羡慕嫉恨她,也没人要觊觎她的好东西。
  极小极小的时候,宜臻就想,倘若这世上没人再发现珩哥儿的好处就好了。
  他便只永远是她一个人的小哥哥了。
  母亲带她去庙里拜佛,她跪在蒲团上,捧着小手许愿道,希望这世上除了她,再没人喜爱珩哥儿。
  可是后来长大几岁,她渐渐意识到,自己这样想实在是太自私了些,便退而求其次,又期盼着珩哥儿只对她一个人好。
  直到如今长到十三四岁,经历了许多世事,旁观了无数冷暖,偶尔忆起幼时在佛祖面前许的愿,小姑娘自己都觉得啼笑皆非。
  青丝三千,一晃许多年,她却再没做过那样稚气的美梦了。
  ......
  .
  父亲启程的这日,正是瓜月里最热的时候。
  马车轮子在干燥的路面上滚动,连扬起的尘土都带着离别的哀愁,缠绵在木辕上,不肯落下。
  宜臻一路送到了城门口。
  倚着母亲的膝头,叨叨絮絮念了许多。
  二房带到黎州的行李,一大半都是宜臻帮着打点的,越打点她越发觉,卫珩给的那张地图,是真真儿起了大用。
  黎州的气候,吃食,风土人情,还有与京城大不相同的应酬规矩,还有要如何打点其中的官场关系。以及什么在京城是珍稀,在黎州却是平常。什么在京城随处可见,在黎州反而成了千金难求的稀罕物,她都一一再说了个清楚。
  前两日事务多,忙的脚不沾地,祝五姑娘还能稳住情绪露出笑面儿,这会儿真到了离别时刻,和母亲独处着,宜臻早已红了眼眶。
  到底,她也还是个豆蔻的小姑娘呢。
  最后还是祝二太太生把她赶了下去,强硬道:“别再送了,到这儿便很是足够了,你快回去罢。”
  祝二太太前头掉了整整两日的泪,拉着宜臻的手心肝长心肝短的,在这一刻却难得显出了几分为母的坚毅,不愿让儿女再为此忧心。
  “该说的都已说尽了,便是再有什么,日后来信也是一样的。京城到黎州相距甚远,你还能跟到头不成,听娘的,再送也是徒惹伤心,回去罢。”
  今日启程,二房行进的十分低调,祝府里其余人都只送到了门前,老太太更是道年纪大了,不忍相送,连院门都未出。
  她心里其实还生着气,怨次子弄丢了老太爷辛苦挣来的爵位,莫说是送行,便是昨日里祝二老爷亲去荣寿堂辞行,她也未出来见过一面。
  往日里高朋满座的祝伯爷,如今被削爵外放,一路行至京郊,也唯有几个幕僚相送。
  足可见世态炎凉,人心淡漠。
  宜臻下了马车后,并未真的回去,反而俯身从地上捧了一抔土,用手帕细细包好,行至前头,举手递给了父亲。
  “故土难离,此行远去,我知晓爹爹心里必不好受。可女儿也相信,总有一日,您能让这泥尘荣归故乡。”
  祝二老爷神情晦涩,将帕子小心放进怀里。
  他望着眼前不知何时已亭亭玉立的小女儿,长叹一声:“宜臻,你是个懂事的姑娘,这些年,是爹爹没有尽到看顾的责任。日后,爹爹娘亲都不在府里,凡事只能你自己掂量记挂,二房在京中的庶务,还有亭詹,爹爹都托付给你了。”
  他沉默了片刻,又道,“至于卫珩那边......卫珩那边,你自己看着些,爹爹知道,从小你就比你母亲有数,对你,爹爹是极放心的。”
  对宜臻,父亲母亲,大姐姐,甚至亭钰,都是放心的。
  ......
  虽然幼时也任性,性子独,爱娇爱闹,啰嗦又缠人。
  虽然渐渐长大了,骨子里还是固执倔强,轻易听不得人劝。
  虽然不似大姐姐与母亲贴心,什么事儿都去寻母亲说话,也不似亭钰会取巧,总是惹的母亲捧腹,哭笑不得。
  但宜臻还是个乖巧懂事的姑娘。
  自小到大,除了幼时被拐那次,她几乎从未让父亲母亲多操过一份不必要的心,受过一点儿不必要的累,养到十三岁,比看上去最能干的宜宁还省心。
  如今想来,大约是因为她弄不懂的问题,做不好的事儿,通通都麻烦了卫珩,在卫珩那里得到了最好的答案。
  那些向父亲无法说的话,不好提的要求,反而在信纸上能够写的顺畅,几乎就把未婚夫当成第二个爹使。
  宜臻尚还记得自己换牙那一年,因为说话漏风,不爱张口,就没了命地写信,三两天就往江南寄一封,但握笔不稳,跟描大字似的写一两句话就费一张纸,偏偏字又没学全,一只信封里厚厚当当的,塞满了连篇的错句和瞎胡闹的画儿。
  有次大姐姐瞧见了,还问她怎么把练字的废纸也给人寄去了,气的宜臻差点哭了。
  可卫珩从没有嫌她烦,反而还耳提面命地要她多念书,多练字,看书也很不必只看诗集和女诫,多读些史书和游记才是开拓眼界的正理。
  宜臻书房里的古籍,十之七八都是卫珩寄来的。
  她一直都觉得珩哥儿是世上最心善的大好人。
  且珩哥儿只比她大了两岁余,字却写的比她好许多,宜臻除了听夫子的布置描大字,闲暇时还爱仿着他的字写。
  卫珩幼时学的是楷体,字迹端方,越长大反而越潦草,劲挺肆意,锋芒毕露,在大家名帖里找不着一副十分相像的。
  宜臻私底下笑称他写的是自创的卫体,学了这么几年,到如今也能仿出七八分神韵,旁人不仔细瞧,还真分辨不出来。
  最了得的一次,是季连赫生辰,宜臻捉弄心起,仿着卫珩的字给他写了一篇言语真挚,感人至深的贺文,与卫珩平常措辞淡淡的文风大不相同。
  可惜季连赫这个大老粗,读了数遍也看不出端倪,吓得半死,一连往江南快马加鞭发了三封信问卫珩是不是中了毒箭受了刀伤生了重病身子快不好了,才在临去前性情大变特意给他留这么一个念想。
  卫珩只回了他两句话:
  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乐此生。
  遥叩芳辰。
  ......话又道远了。
  总而言之,宜臻是个十分懂事的姑娘。
  这种懂事,日日见时或许不如何,离别之时细细忆起,才让祝二老爷越发愧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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