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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九里 (奉小满)


  很快一下午的时间就过去了。奉九觉得自己的婚后生活还不算无聊,果然,人还是得先充实自己才能得到活着的乐趣吧。
  东北的冬天黑得早,到了夜色浓浓之际,楼前才传来一阵喧嚣,宁铮打猎回来了。
  他一进门就带来了一股寒气,奉九此时已站在了二楼的缓步台上,看得出宁铮的心情是轻松愉悦的,不过他身上穿的皮袍子也染上了斑斑血迹。
  奉九慢吞吞地下了楼梯迎上前,上下看了看他:“啊?你这是……”
  宁铮抓过她的左手拍了拍——冬天深山里洁白如棉的雪地上半天都看不到一个脚印,那股子万籁俱寂的孤独感、清新的雪的气息和狩猎时猎物垂死挣扎发出的惨叫组合在一起,融合成了让人兴奋不已的调调儿,触动了他血液里根深蒂固的男性嗜血因子,极大释放了他被压抑的重重情绪。
  从刚才猎场的血腥阳刚一下子过渡到眼前的柔软娇弱,他还有点缓不过神儿来,“不是我的血。我没受伤,别担心。”
  奉九:“……”我也没担心啊。
  “你们抓了几头熊瞎子?”
  “四头。我带回来了两对熊掌,明天你就可以好好吃了。”他伸手刮了刮奉九挺秀的鼻梁,脸上有几分好笑,好象在笑奉九的贪吃。
  奉九:“……”我也不是那意思啊,我也没有特别想吃熊掌吧?
  今天晚饭是吴妈主厨,她正和秋声、宝瓶忙着上菜,伺候他们夫妇二人用晚饭。吴妈偷眼瞧着,心里却是极其满意的:姑爷眼里对姑娘的疼爱,盛都盛不下了,咕嘟咕嘟直往外淌啊。
  不过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么?
  在饭桌上,宁铮又告诉奉九,熊掌已经拿到大厨房去处理了,这等费工夫的菜,还是让大厨房的大师傅做吧。
  这就是爱屋及乌了吧,秋声倒是跟吴妈一个感触:这是姑娘今天新教她学的一个成语,也就是说,姑爷心疼姑娘,所以连她身边的人都跟着借光了。
  虽说看过了那张报纸,但秋声还是觉得,那个什么十小姐既没有姑娘好看,也没有姑娘的正室身份,只怕又是小报瞎写的——就看姑爷对姑娘的各种好,怎么也想不出他能做出对不起姑娘的事儿。
  所以有的时候,人的心思还是单纯些的好;像奉九这样百转千回的玲珑心肠,反而容易误事。
  宁铮换过了衣服,吃过了饭,很快又出去了,说今晚不回来了,他还得和财务总长商讨一下来年给宁军发放的军饷事宜,预计有的扯皮。
  奉九自然没有异议,她只是皮笑肉不笑地点点头表示知晓,宁铮还沉浸在狩猎后带来的畅快之意里,没察觉出有什么异样。
  在一个无法躲避、长得让人窒息的深吻后,奉九挥手送走了他,随即一刻不耽误地到浴室刷牙洗漱。
  第二天中午,奉九果然吃上了扒熊掌,这也算是关外八珍里最珍贵的食材了,宁铮亲手猎回来的熊掌,会不会更好吃一点呢?
  奉九品了品,很遗憾地发现,并没有。
  她也算是冷静客观到令人发指的一类人了。
  奉九饭后在书房里复习这两年以来上了大学的高中同学们给她的来信。
  彼时郑漓还没有跟二堂哥在一起,在信里她说经常会在课后闲暇时间去电影厂看“春山哥哥”拍电影,还说春山本人剑眉星目,俊美无俦,比银幕上还帅。
  奉九暗想着,原来这两人早已经有了苗头了。
  而燕大的文秀薇则在最近的信里对新出现的追求者柯卫礼一字不提,奉九不禁笑出声来,这小妮子还端着呢。
  听宁铮说,柯卫礼追薇薇追得很是上心,不过方式新奇,两人一见面,不是打羽毛球网球高尔夫,就是游泳滑冰,居然还有几次是下围棋……
  实在是太有益身心健康了。行吧,慢慢磨吧。
  薇薇倒是会在信里尽职尽责地详细地描述自己的大学校园生活,要不当初奉九怎么会知道燕京大学的学生还得靠鱼肝油弥补户外运动不够光照不足带来的危害呢。
  比如燕大的宿舍里设施都是最先进的:暖气、浴缸、抽水马桶、公共饮水喷泉……
  再比如她经常能在燕大的未名湖畔,遇见一身书卷气的人类学家吴文藻教授,而陪伴在他身边的温婉小妇人,正是大部分中国知识女性都很欣赏的女作家、文学系教授冰心;还有著有《中国哲学史》的冯友兰教授、新文化运动杰出代表的周作人先生、以及素有“最后一位士大夫”之称的国学大师钱穆先生,当然还有她们可爱的校长司徒雷登先生……
  这么多巨匠、大师,如果能亲耳聆听梵音,当面请教,那是多大的福气。
  奉九一边读着旧信,一边心里照例泛起了阵阵惆怅,如果自己也在大学里,如果自己在哈佛校园里……
  接着她又给郑漓写了一封信——她快生产了,奉九虽做不了什么,但精神上还是要支持闺蜜的;薇薇就不用了,她这个寒假还会回奉天,但一伺开春儿,她父亲就要举家回四川了,又是让人伤感的事情,身边中学时代的好友,越来越少了。
  最后她才写给媚兰,因为这封信必须是最长的才行,要不媚兰个小性子会挑理:媚兰在北票中学当老师,当得兴头头的,经常在信里写一写上课过程中的趣闻,小孩子们都如何如何可爱,奉九听出来了,这是想当妈了。
  结束了一夜加上一上午的激烈争论,在军部顾不得补眠的宁铮,又急匆匆地赶回来了。
  进了门就问三少奶奶在哪儿,秋声赶紧指了指书房,宁诤径直走过去推开书房门,正好看到奉九郁郁地坐在椅子上,泰山也很有眼色地靠坐在她的椅子腿脚边,不出声默默地陪着她发呆。
  听到脚步声,奉九抬眼看了看他,“咦?今儿回来得倒早。”
  宁诤点点头,走过去,捧住她的脸,细细打量着:“怎么不高兴了?”
  奉九自然说没什么,垂下眼扒拉宁诤的手,想把脸从他的手里挣脱出来,宁诤低头看了看她手边那些信件的抬头,不是燕京大学就是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宁铮心里有数——只要一看上了大学的高中同学的来信,她当天的心情就会有明显的波动,却还要问个清楚,奉九烦了:“我……肚子和腰有点酸疼,心情躁一点而已。”
  宁诤一顿,明白了,脸上倒是不显,“那用不用我给你捂一捂?”说着把奉九牵起来,自己坐下,然后把她搂过来,让她坐在腿上,把她象个小孩子似的轻轻颠了颠:“写了这么多页儿信?”
  一说到这个就来气,奉九嘟着嘴巴不吭声。
  宁诤偏还要撩拨她:“我可从来没阻止你继续念书,真那么想念,跟我说啊。”
  奉九眼睛一亮,难道自己绸缪的事情有望解决?不过......她眼睛微微一眯,乖巧纯真的眸子里不搭调的倔强又冒了出来:“什么条件?”
  宁诤看着这只小野猫,不咸不淡地问:“你自己说呢?”
  “生孩子么?可生完孩子我能好意思丢开手自己去读书么?那等孩子再长到四五岁,我还走得出去吗?”
  “我父亲像我这么大时,都已经有三个孩子了。我一个也没有,这也不像话。“
  奉九嘟哝着:“三个孩子里有几个是母亲生的?”
  宁诤微微笑着回道:“一个,就我大姐一个。”
  奉九轻飘飘地抬头看了宁铮一眼:“今天我听吴妈说了一句歇后语挺有意思的……”
  “说来听听?”宁铮乐呵呵地往坑里跳,满不在乎。
  “‘癞蛤o蟆不长毛,随根儿。’”
  宁铮哈哈一笑,点点她的鼻尖儿:“我没想随根儿,你想多了。”
  他一抬手,一股清新的柠檬香皂的气息就从他的袖管里散了出来,奉九不免耸着小鼻子嗅了又嗅。
  宁铮忍不住笑了:不枉他现在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无论何时出现在奉九面前,都保持清新好闻的体味,这就要求他不管何时,只要回家之前,都要先找地方沐浴。
  奉九一边闻着这气味,一边想着,这也许是一个契机,毕竟古话说“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在这应该是“舍不着宁铮套不着大学”。
  不过,一个丈夫有什么好舍弃不了的?按照现今中国社会男人的进化程度,宁铮娶小、琵琶别抱只是时间问题,从遗传和家风上看,更是大概率事件,奉九冷静地想着。
  丈夫对妻子的重要程度,应该永远都比不上亲生子吧,她应该可以轻轻松松,而不是撕心裂肺地把他舍给别的女人,然后去套“读大学”这条狼。
  其实这就是奉九的短视了,真正的夫妻相处之道,自然应该是以真心换真心,真正能陪伴自己一辈子的,理论上来说,枕边人肯定比长大了有了自己的生活就飞走了的孩子要靠谱。
  不过没办法,谁让奉九身边贤伉俪太少,多的都是痴情太太负心汉的反面例子,所以她的打算一向悲观,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儿。
  奉九斟酌着说下去:“当代的大人物,父亲自不用说,江公在迎娶江夫人之前,也有过好几房姨太太;袁世凯的后院也是热闹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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