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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九里 (奉小满)


第二天一早,他们雇了两辆四轮马车,一路颠颠簸簸到了菲耶索莱高地的山岬下,大家分好了队,下了车后开始爬左边的山;小山并不高,接近中午时分,他们一起到达了山顶。
山顶是大片郁郁葱葱的草地,偶尔有几棵高大的橄榄树;现在俩孩子正由宝瓶领着,侍卫护着,在远处摘花、爬树,玩得很是痛快,童稚的笑声悦耳,一阵阵地冲过来。
奉九看到下面阿诺河河谷的美景,又往前走了几步:这个时节,紫罗兰正在盛开,她站在齐腰高的紫罗兰花丛中,大大的花朵上薄薄的花片几乎透着光,简直让人分不清到底是天空还是花瓣;蓝色的花儿簇拥在一起,形成了一望无际的花海,一丛丛的花梗随风轻摆,像海浪一样,在荷月之初的轻风里,冲击着她白色的大裙摆。
宝瓶无意间看过来一眼,觉得奉九真像传说中的美人鱼公主,就那么亭亭地立于这蓝色大海中。
奉九心里想着的,却是《看得见风景的房间》这本小说里那个著名的场景,因为恰好发生在这个地方:英国上层社会的年轻小姐露西到意大利度假,遇到了劳动阶层的年轻人爱默森,两个人感受到了强烈的异性吸引;但露西因为爱默森低微的社会地位而无法接受他,他们强自压抑着各自的情感。后来,在这如诗如画的景色里,她头一次忘乎所以,接受了他带着强烈爱意的不由自主的亲吻……
她喜欢这部小说的根本原因在于:即使爱人就在自己的怀里,那个男主角爱默森,也希望她能拥有自己的思想,是个独立的“人”。
自她知道今天要来爬菲耶索莱的小山,她就特意挑选了一条高领大散摆的白色丝质连衣裙,束了一条宽宽的海蓝色腰封,最近大概是因为一直在旅行,她瘦了些,肩头部分略松,灯笼飞袖时不时会出溜下来,露出圆润的肩头,就像那莹白的南珠。
她把一头蓬松的长发编成松散的蜈蚣辫儿垂于后腰处,辫梢绑着一块茄紫色的丝织手帕,头上戴着一顶米白色巨大的宽檐草帽,恰好遮住了她偶尔会裸露的肩膀。
从山顶向下,是舒缓的草坡,长满了各色野花,这里,是让眼睛舒服,让忧思搁下,让脑袋放空的无尽美景;山脚下,还有托斯卡纳的母亲河——阿诺河淙淙流过。
奉九沉浸在喜爱的小说的情境里,忽然听到远处传来沙沙的响动,扭头一看,头戴白色草帽,一身白西装的宁铮正拿着一根登山杖,拨开高挺的紫罗兰花梗向她走来,眉眼俊秀,气宇轩昂,奉九不由自主地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朝他渴求地伸出了手。
被迫离开了压抑的祖国,来到浪漫的老欧洲,奉九越来越有一个二十三岁的女人应该有的样子;其实她身上一直有着一种浓郁的浪漫女青年的风韵;只不过,罗曼蒂克应该是两个人的事儿,对着宁铮伸手,也只是希望他过来静静地陪着自己罢了——对于另一半是工科男人加军人的身份,她可没敢抱什么希望。
宁铮快步走到她面前,无声地凝视着她;奉九很自然地把手搭到他的肩膀上,宁铮把手杖往旁一扔,一把搂过她的纤腰,深深地吻了下去。
奉九的瞳孔忽地张大,满眼、满心里,都是宁铮那张英俊到无以复加的脸庞,和他因吻得用力而发出的咻咻鼻息。她的心里敲起了小鼓,耳边响起了激荡的琴音:就在这一刹那,她那休眠了多年的少女之心,好像“嘭”地一声苏醒了过来,欢快地跳动着。
宁铮一吻终了,低头审视奉九的眼睛,果然在里面发现了不可置信的狂喜:其实他早就发现,奉九这次到了菲耶索莱,一直表现得极为兴奋。
宁铮有些纳闷:奉九有一种神奇的特质,在国内时,不管身处什么重要的场合,她都能够与中国漫长历史积淀出来的厚重幽深相得益彰;没想到来了欧洲,她原本纯中国式的古典清丽的气息也能为之一变,整个人展现出来的飘洒风姿,又能与这纯西方的典丽丰华相配。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她拥有无与伦比的优雅气质。
就像刚刚,她站在离自己十多米远的花从里,穿着紧箍着上身的裙子,更显得纤腰一掌,只不过,生育后变得饱满的胸脯,倒让她有了点欧洲油画上女人惯有的丰腴体态;而偶尔露出来的浑圆肩头,就像他曾把玩良久的美人肩茶壶一般,器型优美,丰腴与清瘦融为一体,“花海风起美人来”,恁的动人心弦。
他拿下头上的帽子,拨开花从,向她走去,越走越快,直到他蛮横地拦腰搂住她,贴着脸压向她,直到她的腰向后弯得发梢都垂到了花从上,而她头上的帽子也早掉到了地上。他猛烈地印上她的双唇,两个人都感到了巨大的眩晕,好一会儿他才把唇又移到从刚刚就一直贪恋着想印上去的肩头,吻了又吻,这才低哑着嗓子道:“宁某人甘愿臣服于你,我的公主……”
奉九心情激荡,双靥泛红,眼睛里好像也被这大片的紫罗兰染了色,变得蓝汪汪的,有些站立不稳——嗬,他怎么就知道自己喜欢这样呢?
这也真是奇怪,这一对明明都已经到了七年之痒的伴侣,不管搁哪儿都算得上是老夫老妻了,怎么到了翡冷翠,反倒有了恋爱中人的初初感觉?
奉九和宁铮,没有好好恋爱过就成了婚,对于自由恋爱这一块,始终是缺失的,而这种缺失,并不是通过刻意营造就可以弥补。
那么是神奇的意大利才有这种魔力么?
当然不是。宁铮心里想着的,却是——还好,这两天快速读完了那本奉九曾提起过的小说所花的功夫,没白费。
自奉九一说出那本小说的名字,宁铮就已径自到阿诺河别墅的藏书室里寻找那本他连听都没听过的书了。
幸好齐亚诺这高挑巨大、需要蹬着梯子才能够到顶部文献的图书室所藏颇丰,不管哪种语言的书,都是按照拉丁字母排序的,所以他很顺利地找到了这位在欧洲名气也不算小的作家福斯特的书。
书相当薄,他紧赶慢赶的抽空看完了,对男女主角在这片紫罗兰山顶发生的重要情节,没法不印象深刻;所以今晨看着奉九开始不动声色地按着书里女主人公的穿着打扮精心装扮自己,他已经有所觉悟,隐隐约约明了了太太秘而不宣的意图。
奉九生性如此羞涩,不可能直接提出什么要求来;所以他在奉九冲着他灿烂一笑时,福至心灵、莽莽撞撞地吻了上去。从后面奉九的反应来看,相信是圆了太太内心深处隐藏着的,原本一直颇多惆怅的有关青春爱恋的旧梦。
这对夫妻,虽然已成婚七年,却一直没有痒起来,一来是因为两情相悦得实在有点晚;再来就是聚少离多,根本没机会痒。不过最重要的,当然是两人的人品也已经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有什么其他的想法。
他们就这么一路渐行渐近,终于弥补了当初因为恋爱不足而留下的遗憾。
这也是一种“失之桑榆,收之东隅”了吧。
不过,关于他已经读过这本小说的事儿,宁铮可不打算对着奉九和盘托出,这个奉九眼中的惊喜,会是他自己永久的秘密。
他们刚刚分开,还在相视而笑,两个玩得高兴的孩子就叽叽哇哇地跑过来了,小脸通红地一人一个扑进了父母的怀抱。
宁铮一把举起了龙生,龙生得意地冲天挥出了小拳头;奉九也想有样学样地举起芽芽,只可惜刚举到半道就气衰力竭,娘俩猝不及防地一起倒在柔软的草地上;芽芽一点没有沮丧,反而被妈妈这举动逗得哈哈大笑,压在奉九身上,顺势抱住她的脖子,扯着小嗓门喊着,“真是个可怜的小妈妈呀!”
宁铮和龙生也跟着笑,宁铮干脆单臂抱住龙生,又弯腰把芽芽也抱了起来,一边一个地坐在他强健的手臂上;奉九懒懒地坐在地上,双臂向后撑着地,望着眼前笑成花的爷仨儿,心里忽然涌上来一句大苏的诗:此心安处是吾乡。
他们又和宝瓶汇合,拿出大块的防潮胶布铺在草地上,一家人齐齐整整地坐下,享用了一顿满满意式风情的野餐:薄底海鲜披萨是奉九亲自烤的,还有别墅里的意大利厨师烘焙的各种小甜品,和清凉的饮料。
在回程的马车上,听着说起高亢的意大利语如洪流奔腾般的车夫说,他们居住的城堡附近有大片的田埂,在这个季节到了晚上,正是无边无际的萤火虫漫天飞舞的美好时节,夫妻俩一听,当即决定晚上带孩子们出来捕萤火虫。
晚上除了萤火虫,自然还有其他的飞虫、蚊子之类的,所以他们都换上了长衣长裤,把裤腿儿袖口都扎紧了,有的手里拿着捕萤网,城堡里的听差看他们高兴,干脆拿来一把用庭院里拔下来的杂草做的扫帚,告诉这一行人里面唯一懂意大利语的奉九,把这个挥动起来,捉萤火虫的效果一样好。
到了天一抹黑的时候,熟门熟路的意大利听差在前面提着拧暗了的马灯,宁铮抱着芽芽,单手打着手电,奉九领着龙生,后面跟着兴致勃勃的宝瓶,来到了距离城堡不到三百米的田野里。大家互相招呼着,生怕有人落了单,再掉进水渠。
前面的听差引领着他们,顺着田野里熟悉的小路走,他们怕惊走了胆小的虫儿,一直小心翼翼地低声说话。
这个季节,万木葱茏,到处都涌动着无尽的活力,空气中弥漫着似有若无的水汽,这是旁边阿诺河起的夕雾,越往里走,越不用那么谨慎了——他们已经进入了萤火虫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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